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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读了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它讲述的是一位爱好航海的青年,在一次出行中遇难。除鲁滨逊外,其他所有人都丧生海上。鲁滨逊到了一个无人荒岛,他在一条搁浅的大船中,找到了很多他可以用的东西。于是他在这里建了房子,在那里种了粮食,养了羊,制出了面包,晾晒了葡萄干,还做了各种工具,一个人在那里艰苦的生活了20多年……当然,他还救出了一个野人,他给它取名叫作“星期五”。终于,在第二十八年,他搭上了回英国的轮船。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我真的很佩服他的生存意识,在这种极端情况下,他并没有放弃生存,他的希望之火虽然无数次熄灭,但他决不放弃的精神一次又一次地将这希望之火点燃。他深深地知道,生命才是最宝贵的,活着才有希望。如果生命不存在了,一切就将变得毫无意义。
此时我就想,如果我们遇到了那种情况,可能不会像鲁滨逊那样顽强的生存下去。我们或许会无法冷静,或许感到绝望,也许这就是我们与他得差别吧!
他勇气可嘉,为救星期五勇敢地与野人搏斗;为船长夺回船只而出谋划策……勇敢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勇敢,使梅花在风雪中绽放,为瑟瑟冬日增添一抹鲜艳;勇敢,让毛毛虫冲破沉重的茧,成为美丽的蝴蝶。
暑假期间,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在妈妈给我买的书堆里看到了丹尼尔・笛福的名著《鲁滨逊漂流记》,封底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的评论――“每个成长中的男孩都应该先读读《鲁滨逊漂流记》”――让我非常好奇,为什么每个成长中的男孩都应该读一读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打开这本书认真阅读起来。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似乎找到了哲人卢梭评论的关键词――“成长”。
成长需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决心和毅力。《鲁滨逊漂流记》给我们最直观的印象是一部关于冒险与勇敢的故事。在故事的开篇,鲁滨逊父母苦口婆心地向他反复灌输他们的“幸福”理论――“和平幸福的生活在冒险中是找不到的”;而鲁滨逊却坚持己见,“我不要做律师,我要去航海”。正如作者笛福在该书中所指出的,“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害怕危险的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在流落荒岛漫长的28年里,鲁滨逊凭借着惊人的胆识与决心,战胜了心灵的孤独,战胜了身体的饥渴与寒冷,战胜了自然环境的恶劣,战胜了围剿自己的敌人……每当我看到这些情节时,耳边总是不时萦绕鲁滨逊这样一句话:“当我来到这个小岛上,第一个念头就是怎样活下去,而有些人的第一个念头是怎样逃离……”
成长需要主动地适应环境,努力地创造条件,甚至需要不断地创新。流落荒岛之后,鲁滨逊很快从悲观、绝望、无助等负面情绪中走出来,积极思考如何存活下来。在该书的很多篇幅中,作者笛福记下了鲁滨逊一个又一个“发明”与“创造”:摩擦生火、用动物毛皮缝制的衣物、制造工具与桌椅、烧制陶罐、做木筏、造房子,等等,这一切都是自己动手、主动适应环境辛勤劳动的结晶。这其中最令人兴奋的是大麦和稻谷的成功种植,这使得他有了稳定的食物供应。他靠自己的双手,凭借自己的智慧,或者用我们时髦的话说,通过不断创新创造,他把一个荒无人烟的小u变成了一个世外桃源。
成长需要友谊、与人为善和相互帮助。鲁滨逊在小岛上救下一个土著人,为其命名“星期五”,从此与他朝夕相处,并教他文明社会的礼仪、宗教,教他穿衣和学会英语。两人之间逐渐建立起了远超主仆关系的伙伴情谊。在《鲁滨逊漂流记》中,我们不仅可以读到冒险的故事、智慧的故事,也可以读到动人的友情。
尽管我们不太可能遭遇到鲁滨逊那样的凶险、恶劣、孤寂的环境,但鲁滨逊式的勇气、智慧和友善是我们在成长中不可或缺的。最后,我想修正一下卢梭那句经典的评论:成长中的每个孩子,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应该好好读读《鲁滨逊漂流记》。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鲁滨孙漂流记》讲述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有一次,鲁滨孙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被冲到孤岛,他努力奋斗在孤岛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他熬过了黑暗,迎来了光明,回到了英国。
读完了这书,眼前会出现一个不怕困难、难过的时候,我们会怎样做呢?我们要学习鲁滨孙被海水冲到一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荒岛、到处是乱石野草,可他却在荒岛住了二十六年!
当我们遇到坏人、强盗时,我们会怎样做?我们要学习鲁滨孙遇到野人时,他用他的机智打败了他们,还救出了星期五!
当我们对生活不满意时,总要和比自己有钱时,我们要学习鲁滨孙的知足安命—把好处和坏处进行对比,从中得到安慰。或者用现在的生活想想从前,不要继续钻牛角尖!
学习完十六课《鲁滨孙漂流记》,我认为:我们应该认真好书;要成为可以独立的人;遇到困难要去解决、去面而不是去逃避;要知足安命……我很喜欢这本书和鲁滨孙!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在小学时冲着先生大名才买来的《野草》,也以为读大先生的书就能提高自己的语文水平,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也就不分囫囵的通读过一遍,很为半懂不懂,我也不求甚解,轻松并愉快的合上书,感叹自己又是读了本名著。那时也只会留意《雪》,《风筝》,也只因为这两篇会常常出现在语文考卷的阅读题上,因为一直受的的这些应试教育的影响反正先生的书都是和革命有关的,所有的文章都应该和革命搭上边际,也恰逢能给那时的自己不懂先生文章的一个合适的解释革命的这东西,自己还小所以不懂。
这次回家因家中有客需长居便又睡回自己的小房间,在小房间的书橱无意又翻出了《野草》,也是在半夜这时候,在人最静的时候,思维感觉越停不下来,我喜欢书发黄还有随着的味道,第一篇的《秋叶》――“在我的后院,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看到文首,我一阵窃喜,我前段时间一直在疑惑为什么吸引我的都是那些外国的书,而这些书也都只是又那些翻译过来了,书的发挥还是得看翻译者是否很了解原作家,原作家的文化背景,很多在国外评论上很出彩的书经过国内的翻译变得索然无味,也常想我们现代的作家,就没能游刃有余的去写出让我们值得深思的东西,不过说真的,现在还没碰到有哪个健在作者文字风格,思路吸引到我,也可能是自己的书读得不够多,所看的面不够广,又说这年代的文字属于韩寒,郭敬明这风格,有看过点,有点娘,太小,不是给我看的。
中学时代的纸条我常常写起来很随自己的意识,阅者也常说看不懂,导致作文也是常常这样,也正是这原因,我看到先生这本野草感觉很是有逢知己的感觉,看着先生的文字感觉就是随着先生的思路,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很喜欢这种能让自己沉浸的文字。这种感觉那些翻译书是不会有的,能有这种力道的文字也只有我们自己人才能写出《狗的驳诘》《失掉的好地狱》《立论》《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还有《死火》这些文章都很有感觉,特别是《死火》,看完几遍后也不禁为先生的文字特别是思路感慨万千,先生的思想境界和那种文字的信手拈来。我在这不想对这些文章一一的说出自己的理解和思考方向,一千个哈姆雷特,看到别人的想法可能自己的主观想法会被削弱层,也有很多感觉是一写一说就消逝的,就让他们在脑里一直存在,一直伴随在对先生文字的喜爱中吧,能找到一个让自己喜爱的文字其实很不容易,我也是在高考后的第一次文章。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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