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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碃矗百匪知睹版色保姬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暑假,我看完了鲁迅先生写的一本书《呐喊》,这本书写了一个又一个不幸者让我最伤感的一篇是《阿Q正传》,它主要讲:一个叫阿Q的人,他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他有没有固定的工作,只给人们做短工,割麦,舂米,撑船等。不管谁打他,他都会想:我总算被他打了,这世界真不像样……便愉快的到酒店里喝了几碗酒和别人调笑一通,愉快的回到了土谷祠。到后来,人们很少叫他工作,他打听到了,一个叫小D的人抢了他的工作,别人都叫他了。当阿Q遇到他时他们便打了起来不分胜败,但人们还是不叫阿Q。阿Q偷了两个萝卜,便进城去了。当阿Q回来时,就变富裕了,这些钱都是阿Q来的。阿Q最后是被枪毙死的。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先生沉痛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从昏睡中入死灭”的不幸者,他怀着极大的同情“哀其不幸”,又怀着急切的心情“怒其不争”。这些小说实质上是对近代中国人灵魂的伟大拷问,也是在医人之心。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近代,人们生活是那么困苦,没有社会规定,也没有法律法规,那时的人们生活的十分迷茫,不知道未来,也没有自己的理想。而现在,有了各种规定,也有了法律法规,人们十分醒悟,能知道未来,了解过去,只要努力就有光明的未来,所以我们可以快乐安心地成长。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在故事中有一段描写让人害怕和震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另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血竟还一点一点地在往下滴着……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封建社会的无知和一些所谓的礼教是致人于死地的原因,鲁迅觉得真正医好的药,不是什么人血馒头,是人们需要有抗争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