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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传记读后感800字(范文六篇)

2022-10-17 22: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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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昆虫记》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主要写了昆虫的一些特征和生活习惯,可以让不了解昆虫的人读完这本书后更加了解昆虫,也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

昆虫在我们的生活中非常常见,天上、陆地上都有。但人们都没有仔细的观察他们,当然,我起初对昆虫也并不是很了解,但在这位作者法布尔的笔下,我能感受到他对昆虫的热爱,我也在他的传染下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

在这本书中作者把人和动物平等看待,作者用幽默的方式来讲述昆虫的生活,比如蜘蛛吐丝织成一张张网、粪金龟奋力的“打扫卫生”,这些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工作却在人们眼中很脏,但作者却对这种生活很感兴趣,也并没有歧视它们的态度,而且作者为了观察这一种生活,蹲在草丛中用显微镜仔细的观察,而有时这一蹲可能就是一天,所以可以看出作者是真的非常热爱昆虫,就是因为这种热爱才会让他研究那么多的昆虫,为人类做出非常大的贡献;就是因为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们更加了解了昆虫。

在法布尔对昆虫的观察中,可以看出他和昆虫待在一起的时光是很开心的,他把昆虫当做自己的朋友,虽然研究昆虫很艰难,但是他和昆虫一起就一点都不孤单,也并不后悔研究昆虫。同时也表现了作者对生命的敬畏和对真理的追求,所以他成为第1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是理所应当的。虽然他出生在一个很贫穷的家庭中,但他一点也不失去对生活的希望,在昆虫中寻找生活的乐趣。

《昆虫记》这本书可以让我学到非常多的东西,同时我也希望我自己可以像法布尔一样,坚持不懈、认真仔细的去做一件事情。

第二篇:《昆虫记》读后感800字

《昆虫记》一书,给了我许多的回味。在书中,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神秘而多姿多彩的世界里,了解蜘蛛、蜜蜂、螳螂、甲虫、蟋蟀、蝉等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看到了一幅有关昆虫的精彩画卷。这些朴实无华的语言和细致入微的描述,让我觉得如同身临其境一般。

读“帮忙的甲虫往往不怀好意。更多的时候,它是打着帮忙的幌子,做着趁火打劫的营生”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原先甲虫也是十分的狡猾;读“四年苦工,才能换来几十天重见光明的生活”,我明白了蝉的生命意义;“天气越来越冷了,迷宫蜘蛛用尽最终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将巢咬破,而它也筋疲力尽而死”,这句话,又让我体会到了它的满足感和一位母亲应尽的全部职责。

读完这本书,让我不仅仅能了解到昆虫世界的真实面目,更能发现大自然中蕴含着的无穷奥妙。想想我自我,以前真是太胆小、太可恶、太……总是遇到长得丑、自我害怕的昆虫就赶紧躲、逃,遇到比较渺小的昆虫就给踩死。记得有一次在家门口看见一群蚂蚁排着长长的队伍在前进,没头没尾的,不知在干嘛,便生慈心撒面包渣儿给它们吃,它们就立刻扛起这些食物,似乎很高兴的往回走,看着它们搬运的是我的东西,就觉得自我做了件大善事,可转念一想:万一它们认识我了,再跑到我家里去找东西,那可怎样办?想到那时我浑身爬满了黑蚂蚁,恶心死了,便不禁打了个寒战,不行,决不允许这种事发生,于是,我就一脚踏地碾一堆,另一脚之后碾着一堆,结果――他们全被我残忍的杀死了!可读过《昆虫记》后,我就为自我做的而后悔。书中说,可恶的红蚂蚁既没有任何劳动技能,也不会抚育儿女,为了生存,它们就野蛮的掠夺黑蚂蚁的儿女,强迫这些俘虏为自我劳动。黑蚂蚁?我踩的不就是黑蚂蚁吗?它们已经很可怜了,而我,或许,它们那时只是为了有安全的环境而为小蚂蚁搬家,或是它们是一群紧急的救援兵,那些可怜的小生命正等着它们去救,又可能它们在找食物回去哺育它们的孩子。我想,我真是太坏了。

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它让我也懂得了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让我明白,这些昆虫不论是大的还是小的,丑的还是俊的,但它们都是可爱的,都是值得我们去保护的。《昆虫记》让我爱上了大自然,爱上了这些昆虫!

第三篇:《昆虫记》读后感800字

国庆节里,我读了一本叫《昆虫记》的书。《昆虫记》是昆虫学家和文学家的法布尔的传世佳作。这本书主要讲昆虫的习性、种类、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它至今还令我记忆忧新,久久不能忘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迷宫蛛,现在我就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迷宫蛛产卵的时候,它会舍弃它那完好的网,因为它的网太容易引起寄生虫的注意,对宝宝的安全非常不利,所以只好忍痛割爱了。你看,它是一位多么细心的妈妈啊!

当我读到“迷宫蛛一般会把巢建在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把卵产在那儿。然后,就寸步不离地守候着孩子们,尽心尽力地保护它的孩子们,并一直操劳到死。在死之前,它会用剩下最后的一点儿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我很受感动,觉得迷宫蛛真伟大!

现实生活中我的母亲也和迷宫蛛妈妈一样伟大,并且还关心我爱护我。有一次,那是在晚上,我对妈妈说我不舒服,妈妈摸了摸我的头,然后,用体温针帮我量了一下,结果发现已经烧到38度半了。妈妈二话不说背起我就往医院跑,汗水浸透了她的衣服。过了好一阵子我们才来到医院。医生为我打了针,吃了药,我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妈妈正坐在我旁边,她的两只眼睛布满血丝,看得出来妈妈整夜未睡一直在守候着我。我很感受,为有这样的妈而感到骄傲,现在我要努力学习,长大之后好好的孝敬母亲,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

法布尔的《昆虫记》将我引入到了一个昆虫的世界,使我懂得了不少关于昆虫的知识。在法布尔的笔下每一只小昆虫都被它描写得栩栩如生,所以我读完这本书毫不费力气,就好像在听故事一样。我想:如果在生活中我们人类也能像一些善良的小昆虫一样相处,那这个世界一定会很和平。

第四篇: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范文

有人说读书使人认识世界之广大、自身之渺小。不同的书就像一幅幅带框的画,以自己的方式映射和展示世界。他们之间往往有许多交集、重合的地方。而呼兰河传带给我的感觉是独一无二的。似乎因为地处北方严寒之地而又与世隔绝,导致作者的童年以及她所讲述的故事也与众不同。该作品以萧红自己的童年生活为线索,把孤独的童年故事连接了起来。一个个有趣或者无趣的故事,向读者展示了呼兰小城当年的社会风貌和人情百态。

呼兰河传写的是20世纪20年代北方一座普普通通的小城和小城里人们普普通通的生活。文章言语也是那么普通,但却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魅力,使得我摘抄了一段又一段,最后竟抄了厚厚的一沓。文章少有直接的批判和讽刺文字,却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中国几千年的封建陋习在社会形成的毒瘤,以及这毒瘤蔓延泛滥所带来的瘟疫般的灾难。

文章首先对呼兰河的风情进行了描写,展示了呼兰河整体的地理面貌。其中细小的人和事描写又数不胜数,如卖馒头的老头子因为雪大路滑摔倒在地,馒头滚落出来被路人拾去吃了:“等老头子挣扎起来,连馒头带冰雪一起捡到箱子去,一数,不对数。他明白了。他向着那走不太远吃他馒头的人说:‘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描写自然环境的同时也描写了人的习俗和风情。

呼兰河是闭塞的,里面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也进不去。呼兰河的人是愚昧而又麻木的。他们最喜欢看热闹,传八卦。街上有一个“大水泡子”车马通过很不方便,人走着小心翼翼,马经常陷进去,猪啊鸡啊狗啊猫啊更是经常淹死在里面。人们却从来没想过填平它,“大水泡子”反而给人们带来两项好处:第一就围观和议论陷进去的马,马陷进去是十分不易出来的,也有帮忙的也有不帮忙的,更多的是围观和议论的。虽然很艰难,马最终还是出来了,围观的人反而十分失望,第二天大家都会传“那大水泡子又淹死了一匹马。”虽然马没有死,一哄起来就说马死了。若不这样说,觉得那大泥坑也太没有什么威严了。二是由于有猪会淹死在里面,于是人们可以在买到比平时便宜多的猪肉吃。而买到的猪肉往往都是又紫又青的!可不要是瘟猪……然而又一想,瘟猪肉怎么可以吃得,所以还是淹死的猪吧。然而实际上一年也不能淹死一头猪,却常常可以买到便宜的猪肉。呼兰河的居民就这样自欺欺人,而把这泥坑子当做解决问题的办法了。若是没有这泥坑子,可怎么吃这瘟猪肉呢?然而吃了生病的又要说“就算是淹死的猪也不应该抬到市场上卖,死猪终究是不新鲜的,税子局是干什么的?!”关于这瘟猪肉又有小孩子不会说谎,而被打的。不仅使我想起了《皇帝新装》里的小孩,那个小孩有没有被打呢?

呼兰河的居民是麻木的,里边的人都是天黑了,就睡觉,天亮了就起来工作。一年四季,春暖花开,秋雨冬雪,也不过是随着季节穿起棉衣来,脱下单衣去过着。生老病死也都是一声不吭的默默办理。女人一到了八月也不过就是染衣裳,拆被子,锤棒追,锤的街街巷巷都是叮叮当当的乱响。棒槌一锤完,做起被子来,就是冬天。

呼兰河的居民是贫穷而又不讲卫生的。不仅是因为前边说过的瘟猪肉,这里的人梦想就是吃得饱穿得暖,然而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仍然是吃不饱穿不暖。人人都爱吃豆腐,有吃不起的。传说有这么一个家长,他下了决心:“不过了,买一块豆腐吃去!”街上卖麻花的提着篮子从街这头挨家挨户卖到街那头,一家有四个小孩,最小的手特别脏就像煤球一样,每个人都把麻花翻捡过一遍。然而最后这篮子麻花还是卖完了,给孙子买麻花吃的老太太还说:“你看着油光发亮的麻花多干净,就像是刚出锅的一样。”

呼兰河的自然风光是美丽的。最好看的要数火烧云了,晚饭一过,火烧云就上来了。照得小孩脸是红的。把大白狗变成红色的狗了。把红公鸡变成紫檀色的了,喂猪的老头子,往墙根上靠着,他笑盈盈的看着他的两匹小白猪变成了小金猪。文中有比喻有颜色有形状也有动作描写的十分精彩。

文中对婚丧嫁娶的描写又处处藏着对封建迷信的嘲讽。呼兰河除了这些卑琐平凡的生活外,在精神上也有不少的“盛举”,如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戏台子;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然而除了跳秧歌,全都是神啊鬼的封建迷信,无非是敬神怕鬼,又处处透露着嫌贫爱富和男尊女卑。文中对团圆媳妇的描写使我尤为深刻,健健康康活泼可爱的一个女娃,嫁到了丈夫家,还没来得及受他“小丈夫”的气,就被自己的婆婆各种打骂:“……总之,她一不顺心,就觉得她的手就想要打人。她打谁呢?谁能让她打呢?于是就轮到小团圆媳妇了。有娘的,她不能打。自己的儿子她也舍不得打。打猫,她怕把猫打丢了。打狗,她怕把狗打跑了。打猪,怕猪掉了斤两。打鸡,怕鸡不下蛋。唯独打这小团圆媳妇是一点毛病都没有,她又不能跑掉,她又不能丢了。她又不会下蛋,反正也不是猪,打掉了一些斤两也不要紧,反正也不过秤。”小团圆媳妇生病了,迷信的人们花了“巨资”请了道士和大神来驱魔治病,把她当众脱掉了按在装满开水的大缸里洗澡,洗的昏厥过去就泼凉水然后再来一遍,反复三次。最终小团圆媳妇死了。作者不禁感慨: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这么悲凉。

第三章开始描写祖父。祖父情深,田园乐趣,怡然自得又是另一番天地,似乎与这呼兰河隔离了起来。不禁使我想起自己的祖父来,也有那么几间房子、一个园子,祖父喜欢养鸟,会带我去钓鱼,院里也种菜养鸡,时代不同我们是吃得起豆腐的,沿街叫卖的热豆腐还有我最爱吃的米酒。虽然井里没有淹死过鸭子或鹅,因此我也没吃过祖父做的烤鹅,但是有我最爱吃的鸡蛋穗儿,院里有一口大缸,夏天就在里面用井水洗澡,还曾经溜进去过一条水蛇,被祖父拿去饭店卖了。祖父种的葫芦,晒干了给我放着给我做酒葫芦玩。也带我捉过倾听,也有钟也有贮藏室,里面也被我发现了各种各样的“财宝”,也有红灯笼,不过是塑料的……我在感叹作者记忆如此清楚的同时,又发现在我童年里出现过的那些物件竟然也记得如此清楚,好像昨天刚拿过一样,可是一晃十几年过去了,祖父已经不在了。好在祖母还在,虽然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然而身体十分健康。我不讨厌祖母,她不但没有用针扎我我手指,反而常常牵着我的手走不长不短的路去蛋糕房买刚考好的蛋糕吃。还有文中关于表哥的描写,我也有一个表哥,就不详细描写了。

此中体会,二千余字不过讲述一二,具体内容各位还是读原著吧。

第五篇:鲁迅传读后感800字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作品我度过很多次了。所以很想看看别人写的关于先生的传记,于是前不久我特地去看了《鲁迅传》。

鲁迅先生少年时家庭本来是富裕的,但是在他十三岁那一年,一连串的打击突然降落到他的头上。鲁迅的祖父,因为想浙江乡试的主考官行贿,不了被人戳穿了,在清朝科场舞弊是大罪,他的祖父因此被抓。从此他家加到中落。后来他的父亲也因病去世,在巨大的打击面前,鲁迅先生的亲戚也开始翻脸,这下所有的痛苦也就只有他一个人承受了。这些事情给了他很大的打击。让他明白凡事都要靠自己。

他开始改变自己,鲁迅的心情大变了。先前那份受轻蔑、受压迫的痛苦依然存在,但另一种俯视现实,俯视黑暗的气魄与日俱增;那份走投无路的煌惑并没有消失,但另一种踏上卞坦途的欣喜明显压过了它;对势利和愚昧的人们的厌恶依然强烈,但就在这旁边,又生出了一种分析、探究和拯救他们的理想主义的热情,虽不能说那默默忍受的态度就完全改变了,但一种奋起反抗的冲动,显然是更为强烈。

于是他一到东京就剪掉了辫子。后来他专心学习,也开始研究中国人,他发现中国人的毛病不只在愚,更是在诈;不只在麻木,更是在虚伪。鲁迅在东京求学期间收到了母亲寄来的信,母亲已经给他定了一门亲事。这时他一开始想要拒绝的,后来提出了两个条件,要求女方不要裹脚还有就是让女方读书。由于母亲的强烈要求,最后他为了尽孝,答应了这门亲事。

后来鲁迅回国,当了老师,后来辛亥革命以后他还谋得了一个小小的校长,他经常针砭时弊,让当时的官员非常不快,以各种理由打压他。后来他干脆离开绍兴,到了北京。由于婚姻和生活的不顺,鲁迅先生经常不修边幅。

鲁迅先生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他经历了社会的巨大变革,和家庭的变故,他将社会和人心看得很清楚了。尽管生活不如意让他很苦闷,但是鲁迅先生一直是积极的面对。通过《鲁迅传》我看到了鲁迅先生的伟大。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身上有太多毛病了。我经常抱怨社会不公,却没有好好反省自己,想想这些,确实觉得不应该。

第六篇:《昆虫记》读后感800字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作者是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书,叫《忠诚的流浪狗》。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认识了四位勇敢,富有爱心,正直的小男孩。

故事是从这里开始的。四个男孩子想试试唐飞的越野平衡车,为了突出越野平衡车的特点,四个男孩子来到了一条崎岖不平、尘土飞扬的土路上,在这他们遇到了被主人抛弃后出车祸的“金子”(流浪狗),还被所有人误认为金子是他们撞伤的。为了救受伤的金子,马小跳他们捐出了自己的零花钱,还在学校里进行了捐赠活动,把金子送到了医院治疗。金子在四个男孩的细心照顾下,金子渐渐的康复了。为了庆祝金子的康复,夏林果和安琪儿分别送了它一个礼物。夏林果送的是一个迷你的小足球,安琪儿送的是一条黑色的项圈,上面还带了一个小铃铛。因为金子非常喜欢和马小跳他们玩小足球,所以金子每天都按时来到学校对面的银杏树下,等候着四个男孩的放学。

一个平静的下午,金子还是同样在银杏树下等着马小跳他们放学,就在放学铃声响起时,一辆三轮摩托车开过来,金子认出了这个骑摩托车的人就是撞倒它的人,它迅速扑倒骑三轮摩托车的人,并死死咬住这个人不放。金子的举动引来了多人的围观,马小跳他们四人放学出来,看见前面围观了一群人,便冲了过去,马小跳看见了倒在地上的三轮车,立马认出来,这就是撞伤金子后逃跑的人,后来骑摩托车的人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洗清了马小跳四人的冤屈。

故事的结局是金子被流浪狗收容所带走了,四个男孩和两个女孩悲伤不已。看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做好事被人误会了,也要像马小跳,张达,唐飞,毛超他们四个人一样富有爱心,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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