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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孔乙己读后感

2022-10-17 22: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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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鲁迅《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一个熟悉的名字,从小到大不知听了多少遍。

怀着一颗好奇的心去看这篇文章,这篇老师将要讲的课文。无疑,这应该是我最认真的一次预习了。

他那悲惨的一生,他所谓的无助与可怜,在我的心中画下一个个符号。他又穷又懒,但却还自命清高;他自欺欺人,但却还死要面子;他迂腐不堪,但却等级明确。我觉得他很可笑吧,明明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但却非要装出一番书生风范,应该是在安慰自己吧。

他原先拥有一份替人抄书的差事但却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后儿就去做了偷盗的事。心中总有一个疑问,他不是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读书人么,那他为什么还要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起失踪?为什么要去做偷盗的事情?他这种行为配得上“读书人”的称号吗?显然,在我心中的答案是“不能”。一个举止如此低俗的人还自命清高,真是注定的可悲。

孔乙己那高不成低不就的心态,也算是他一生悲惨的重要原因吧。他成天渴望着一天能考取功名,得到高官俸禄,但却不为现实好好思量。他不去反思,更看不清自己是哪般模样。倘若他肯低一些头,加入短衣帮的行列也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吧。一个认不清自己的人,一生,注定可悲。

孔乙己所处的那个年代已经日行渐远,但他那种自找的“注定可悲”仍在我们身边萦绕,一定要认清自己。

第二篇:孔乙己读后感

今天,在书架上查找资料,无意间看到一本九年级上册语文,抽出来顺手一翻,就看到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立即被它吸引,不仅一口气读完了全文,还把文中的插图也仔细看了看。对于这篇文章我并不陌生,早年读书时就曾学过,但那时学得似懂非懂,觉得鲁迅的作品很深奥,不容易理解透。

记忆中,孔乙己是个旧社会的读书人,他身材高大,穿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话总爱卖弄学问,满嘴的“之乎者也”,经常被店里的酒客们当作笑料取乐。他偷书,却狡辩为“窃书不算偷”,后来由于自己发昏,居然偷了丁举人家的书,最终被打残致死,实在是可笑又可怜。但他其实也有可爱的一面,那就是每次喝酒吃茴香豆时,他总不忘把为数不多的豆子分给小孩吃,嘴里念叨:“多乎哉,不多也……”,逗得大家直乐。他还喜欢教店里的小伙计写“茴”字,说“茴”字有四种写法,尽管小伙计很是不屑,但他却教得特别认真……

没有想到,多年过去了,初中语文教材修订多次,这篇文章依然作为经典篇目保留在中学语文教材里,足见其艺术价值和教育意义之深远。随着光阴流逝,阅历渐增,我也陆续接触了更多鲁迅的作品,今天再读鲁迅的《孔乙己》一文,竟然另有一番感受来。

感受一:人物刻画简洁传神,呼之欲出的形象深入人心。文章一开头,简介了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揭示了孔乙己生活的社会背景,为后文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孔乙己一出场,作者写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仅仅一句话,一个“站”字,以及“穿长衫”和“唯一”二词,就将孔乙己清高自傲、迂腐可笑的独特形象刻画出来了。“站”表明他属于“短衣帮”一类的穷人阶层,而“长衫”说明他思想上还是以读书人自居,“唯一”揭示了他的另类、独特,表明他是一个对自己身份认识错位的迂腐可笑之人。孔乙己既没有“长衫客”优越的经济基础,又不肯像短衣帮那样靠劳力谋生。如此不伦不类的身份意识模糊,让他在鲁镇咸亨酒店里与大家格格不入。鲁迅寥寥数字,将一个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的读书人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呼之欲出,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包括孔乙己的“多乎哉,不多也”、“窃书不算偷”之类的语言,更是深入人心,把孔乙己迂腐的读书人形象勾画得入木三分。

感受二:孔乙己的悲剧既是时代赋予他的,也是他个人性格造成的。孔乙己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贫富悬殊、世态炎凉的社会。作者巧妙地借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以柜台为界,豁然将权势阶级与穷苦百姓划开。柜内代表富人阶层的“长衫客”,他们“踱”进酒店,坐在里面,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而柜台外,是穷人“短衣帮”,他们只能站在柜台外喝酒,而且多数时候没有下酒菜。柜台仿佛是富人与穷人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孔乙己作为一个穷秀才,未能通过考取功名进入富人阶层,却偏又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肯像短衣帮一样靠劳力或者技术养活自己。他的思想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太深,造成他鄙薄劳动,不肯与短衣帮为伍,终日以读书人自居,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类,然而却不具备真正“长衫客”的经济基础,自然也被“长衫客”们所唾弃和侮辱。如此不被社会接纳,世人包容的孔乙己,却偏又特别虚荣好面子,好喝懒做。自命清高摆读书人架子,却四体不勤,偶有偷窃,被人打得伤疤到处都是,遗人笑柄。最后竟自己头脑发昏,竟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又无人关心问候,最后落得惨死的结局。鲁迅以含蓄的笔触,既揭示了造成他悲剧命运的社会原因,也道出了他丧失自我尊严乃至性命的性格原因,读来令人心酸和叹息。

感受三:孔乙己对自己身份认识的错位,注定他找不到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壤。在鲁镇咸亨酒店,他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足见其经济地位低下,让他无法真正成为咸亨酒店的“长衫主顾”。但他又不甘心,偏要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边,他挣扎,想逾越,却始终不能摆脱窘困的生活现实。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实际上是他内心的物化,但精神追求的错位,却让他找不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他处处卖弄学问,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却反被奚落和嘲笑;他懒惰成性,有偷窃毛病,却故作清高,以读书人自居;他好喝小酒,却囊中羞涩,只得靠给人写字赚点小钱换酒。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本属于下层穷苦阶级的人,却硬要把自己定位于高于短衣帮的“长衫客”一类。他在“长衫客”和“短衣帮”之间,均属于不被接纳的对象,因此经常受到“长衫客”的欺凌,“短衣帮”的嘲笑。他不肯面对现实,承认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事实,却总想卖弄学问,博取虚荣心的满足,结果是两边受到打击和排斥,把自己陷入一个身份尴尬的境地。孔乙己深受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把读书视作获取功名利禄的唯一途径,从而轻视劳动,轻视劳动人民,不愿降格与之为伍。他这种不肯正视自身,正视现实境况的思想认识,自然导致了他在旧时代的冷酷社会里无处立足,以致于最后把自己逼进生存的死胡同。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继《狂人日记》之后写的第二篇白话小说,这篇小说通过生动形象的描写,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时代读书人的缩影,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的战斗檄文。孔乙己作为封建文化教育的殉葬品,他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好在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开放多元化的时代里,读书人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他们勇于开拓,富有创新和拼搏精神,不仅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与财富,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群体。有时我想,孔乙己要是生活在现代,也许早已成为了一名技术工人或者生意人,也不致于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为此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也深深体会到:读书要读活,读活才能生存,读活才有出路!

第三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第四篇:读鲁迅《孔乙己》有感

英国诗人拜伦曾经说过:“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选择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品味一时,更可以受益一生。不错,这句话说得很对!近来,我看了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孔乙己》,我看了之后,感触良多。

这篇小说第一次看,我只感到了轻松和幽默。可是,我又看了几遍后,心情不禁开始变得沉重起来,首先,便是那个孔乙己了。孔乙己,他是一个科举制度的殉葬者。年轻时,他倾家荡产地读书,只为了考取功名。假如他如愿以偿,考中了,那倒也没什么。可一旦他没有考中,那么他死读书的弊端便显露出来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又不会什么营生,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而且,他还养成了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只能是日子愈过愈穷,最后不得不偶尔盗窃来维持生活。堂堂一个读书人,却靠着小偷小摸、鸡鸣狗盗为生,真可悲!

可是,更令我气愤的,是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那种冷漠无情的关系。如,孔乙己每一次到酒店中,众人便会一齐去讽刺他,嘲笑他读书却考不上功名,还常常说他偷东西,揭他的短,并且哈哈大笑,以此为乐。尽管作者写的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可我却从中感到了众人对孔乙己的不屑一顾,这才是真正让我心情沉重的原因。

但是,今日,尽管社会进步了,可那种不屑一顾,嘲讽却没有停止。如,学校中,有些人不太尊重那些学习不好的同学;社会上,一些所谓的“有钱人”瞧不起穷人……

因此,我呼吁大家,从现在就行动起来,别再对他人报以冷漠的态度,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吧!

第五篇:《孔乙己》读后感

秋风萧瑟,鲁镇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寂静,只听见孔乙己移动与地面摩擦发出的“沙沙”声。他口中喃喃道:“天将降大任物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这点小灾,何足道哉?”

他挪到一棵树下,觉得小腿疼得厉害,一看原是伤口处冻的又开裂化脓,惨不忍睹,他将自己紧紧蜷在树下,自言自语着:“吾受此难,天岂会不降大任于我?……”想着,竟沉沉睡去。

这是一个好梦,他梦见八方大轿将他送入宫中,从此他一飞冲天。回到鲁镇,丁举人和掌柜战战兢兢地送水给他,他伸手去接:“呵呵。”地笑出声来。

不料这一笑竟静了树旁的乌鸦,乌鸦哑哑地叫着,使他惊醒,此时却是秋雨零落,暮色浓重,他无力地笑了两声,牙关冷的一直颤,苦涩道:“我这五十年来都是一场噩梦,不过庄生梦蝶罢了……现在梦要醒了……”他不再说话,闭上了眼。

寒风哀号,似乎在为他送一首挽歌。

第六篇:孔乙己读后感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

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

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

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

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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