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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后无路可走。从《伤逝》看鲁迅和朱安自由的爱情一直是人们永恒的追求,爱情的自由是人们在追求过程中最大的享受,自由的婚姻是沉溺爱情中的男女最大的期望,婚姻的自由只有与子偕老的人才能理解!
从作者本人来看,我是很不屑鲁迅先生的婚姻的,一个思想的救赎者,却救不了朱安的人生,一个黑暗社会中举着火把的人,却不肯点亮朱安房间的灯!自由是爱情的必要条件,俗话就是两情相悦,在这一点上,鲁迅先生把完整的自由的自己全部给了许广平,且不论许广平对鲁迅是爱慕还是敬仰,在鲁迅先生的诸多支持者中,这是一个自由的爱情,带来了一份自由的婚姻,他们也享受到了爱情的自由,但是!他们绝对没有得到婚姻的自由!在朱安的心中,鲁迅是她的天,是她一生的依赖,她看许广平就像是亲妹妹,她看海婴就像自己的儿子!她为鲁迅付出了一生,而在鲁迅心中的朱安是什么分量呢?大概也就是个名义上的妻子,事实上的老妈子吧!
婚前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许广平,婚后的涓生和子君就像鲁迅和朱安,我暗自猜测,这是不是鲁迅先生良心发现而写下的忏悔!朱安的一生是悲哀的,在她的生命里,几乎没有飞扬的时刻。她仿佛是一颗锈了的图钉,最初被钉在哪里,一生就只能钉在哪里,无可奈何孤独老去。时代的列车,轰轰然朝前驶去,我们站在车上,望着车尾那些渐渐远去的人影,不经意间,依稀还能望见朱安那哀愁的眼神,在夕阳的余晖里,淡淡地闪出一线光,瞬间又暗下去。这眼神里,囊括了一代旧式妇女的命运写真。遭遇了鲁迅,我以为他会待她好,起码可以给她一个女人最低的要求!但是她被遗弃了,就像子君被涓生遗弃了一样!在追逐爱情的美好甜蜜的过程中,子君是个新时代女性,她会被娜拉吸引,那个真正勇敢的女性,她以为自己能像娜拉一样洒脱,自由!然而她一心追逐的自由的婚姻却成了她挣脱不了的桎梏,当一个人把自己禁锢住,除了他自己,没有第二个人能解放他,子君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从文章中看,涓生和子君之间没有了爱情,于是就放弃了婚姻,在现在看来,放弃婚姻是最好的选择,两个人从此都自由了,不用再虚伪的面对虚伪的对方,有了更广阔的天空,生活会更美好,可是,子君死了,至于是怎么死的,我们不得而知,但冥冥中感觉跟涓生逃不了干系。这让我很难明白。我并不认为子君的死与涓生有莫大的关系,甚至我觉得,子君的死更大程度上是不能承受内心的自我否定,这自由的婚姻是她一心认定的要追求的,追求到的那一刻她就等于给自己设了一个牢笼,结局是这自由的婚姻并没有带给她婚姻的自由,涓生直白的说出“我已经不爱你了!”这时的子君只想逃离这个牢笼,但是逃离出去的她要去哪里呢?一旦逃离,就是对自己的否定,她已经无处可去,不逃出去就得一辈子面对这个牢笼,就像一个已经梦醒的人,明知道无法再沉溺梦境,但醒来又无路可走,这时的子君,除了选择死亡,还有什么更好的选择呢?换句话说,子君的死是必然!与子君不同的是,朱安在周家默默的活着,朱安能在周家呆着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婚姻并不建立在爱情上,朱安留下来是为了责任和道德,但是那样的活着跟活着牢笼里有什么区别?当鲁迅死后,抗战后期,朱安生活困苦,想出售鲁迅藏书,宋紫佩跟友人前来劝阻,朱安冲宋紫佩说:“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当真凄凉入骨。她在黑暗里沉默太久了。但是她说的不对,她不是鲁迅的遗物,而是遗弃物!
钱理群说“小说的重心不在那失败了的爱情本身,而是涓生所面临的两难选择,对于他们之间无爱的现实,是说还是不说?这也是终身折磨着鲁迅的人生困境之一”如果说鲁迅借由爱情想表达自己的困境,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了,那就是披露真实的心,那就是从梦中醒来,哪怕没有路可走,涓生最后的选择是“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对方,鲁迅先生在说真话方面是无畏的,他与许广平同居的事实就是最好的真话。
许广平是新时代女性,她看重爱情更甚于婚姻,可能很多人都欣赏着许广平宽广的胸怀!都欣赏着鲁迅不离婚,对朱安尽责尽义。但是她的胸怀,他的不离婚,在我看来都是对朱安的伤害!他不离婚,从另一方面看就是让朱安不得不恪守封建的道德,当然,对于朱安来说,离婚也是她无法承受的,许的胸怀,让朱安对许广平有着一种歉疚,朱安死的时候还在称赞着许广平,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悲哀,这种悲哀不全是鲁迅跟许广平造成的,更是朱安自己造成的,就像是子君把自己逼到绝路上。
总之,子君是死了,涓生还活着;朱安是悲剧的,鲁迅还有许广平。如果说《伤逝》是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悲剧,不如说是子君的悲剧,涓生的悲哀!因为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摧毁给人看”子君一心追求的美好的自由婚姻被摧毁了,看这悲剧诞生的人是涓生,他是悲哀的!面对子君的死,涓生会忏悔,会痛苦,会难以释怀,但是几年以后,十年以后,几十年以后,如果涓生突然发迹了,他的婚姻会怎么样?他的生活会怎么样?
虽然不能断定,但必定会改变,而这一切的改变都与子君无关了!伤逝也是有一个时间限定的!想一想这以后的情景,又是一个悲剧!像鲁迅先生自己写的《娜拉出走以后》,离家出走很简单,很常见,可是,出走以后呢?这个玩偶似的女子,有了自己的思想,但她没有看到自己的四肢仍然被牵扯着!自由,不是她能奢望的!一场梦醒了,要寻求自由,就要离开,就要出发,但是突然间面对着无路可走的困境,人生该怎么办?人该怎么面对自己?子君选择了死,得不到自由也不肯回头;朱安选择了活,得不到自由那么就默默承受悲哀!如果得不到自由!我们该何去何从?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
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寒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DD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鲁迅在小说、诗歌、散文、杂文上均有建树。他写的小说不多。但却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鲁迅曾经写过一篇小说,名字叫《示众》,小说中充分展示了看与被看的关系。
鲁迅的小说《示众》,小说中所有的人只有一个动作:看,他们之间只有一个关系:一面看别人,一面被别人看。每天每刻,都处在被众目睽睽地看的境遇中,而自己也在时时窥视他人。时不时的在互相堵、挡、塞着,挤压着他人的生存空间,于是就引起无休止的争斗,打着、冲着、撞着、麻木着…这就是中国人的基本生存方式,也构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
这是一个病态的社会,特点是:处于被看地位的是下层社会的人,是供他人来鉴赏的;而看客也不忘演戏,叹息一番,以获得自我崇高感,然后满意地离去。
其实,《药》中还将这“看”与“被看”的关系上升为“吃”与“被吃”的关系。夏瑜为革命而牺牲了,而却被无知的小栓吃掉了。革命者的鲜血就这样被糟蹋了。鲁迅就希望通过这样的结局在读者的心灵中引起拷问,希望从而唤醒民心,并反思革命失败的原因。这就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所在了。
鲁迅的其他作品大多采用了这个“示众”的描述方式。《祝福》中的祥林嫂是“被看”,乡村里的人是“看客”;《啊q正传》里的啊q既是“看客”也是“被看”之人;《呐喊自序》中革命者因杀头而“被看”,中日学生均为“看客”等等。而鲁迅小说成功的原因之一,大概就是他采用了这样的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特殊模式。
鲁迅希望人们在读他的小说的时候得到一种警醒,一种反思,一种启示。鲁迅深刻地感到改造国民性的迫切感,他希望通过他的笔唤醒那些麻木而善良的灵魂,希望他们和他一样并肩作战,一起努力,为推翻吃人的社会而斗争。
鲁迅小说中的“示众”描写反复出现,令人当时的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反复思考。于是,他达到了他的写作目的,“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所以,他是成功的。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
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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