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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的笔是投枪,是匕首,鲁迅先生的骨头是最硬的,是最任性的。《鲁迅全集》融会了鲁迅先生的斗争思想,反映了近代中国生活、思想的方方面面。这本书里收录的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小说集、杂文集等,其中最出名的有《呐喊》、《祝福》、《阿Q正传》、《药》等,这些文章都是极具讽刺意味的都是通过一些小事描写当时的中国人的生活,突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们的愚昧封建,国家的羸弱,侧面反映了中国的近代史。其中反映得最深刻的就是当中的《阿Q正传》。
阿Q所处的时代是战争之后,中国内忧外患,政治败,民众愚昧,中华民族面临灭亡的危险。而以孙中山为首的少数有志之士,披荆斩棘,浴血奋战,试图挽救危亡的中国。这就是近现代之交轰轰烈烈的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但它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的伟大任务。资产阶级把有强烈革命要求的农民拒之门外,而与封建势力妥协,这就不可能解决中国人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问题。因此,广大农民在革命之后,仍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之下,承受着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和精神上的奴役。他们仍然“想做奴隶而不得”。
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向来采取暴力镇压和精神奴役的政策。就后者说,是利用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和愚民的政策。在阿Q身上,我们可以看出封建精神奴役的“业绩”和被奴役者严重的精神“内伤”。1840战争之后的中国历史是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的屈辱史,封建统治阶级在这种特殊的历史下形成一种变态的心理,一方面对帝国主义者奴颜婢膝,表现出一副奴才相;另一方面对自己统治下的臣民又摆出主子的架子,进行疯狂的镇压,凶狠的盘剥。他们对帝国主义侵略本已到了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地步,但偏要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却追求精神上的胜利。这一思想深深毒害着处于下层的劳动人民。从更远的思想根源来说,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思想陈陈相因,封建礼教、封建道德规范一代代从精神上麻醉和毒害劳动人民。这种麻醉和毒害造成了阿Q的愚昧落后和麻木不仁。
统治者的“精神胜利法”和对人民进行的封建麻醉教育,正是造成劳动人民不觉醒的精神状态的麻醉剂。这种麻醉剂只能使劳动人民忘却压迫和屈辱,无反抗,无斗志,永远处在被压迫、被剥削、受毒害的状态中,成为封建统治者的奴才和顺民
鲁迅以思想家的冷静和深邃思考,以文学家的敏感和专注,观察、分析着所经历所思考的一切,感受着时代的脉搏,逐步认识自己所经历的革命、所处的社会和所接触的人们的精神状态。从阿Q身上我们看到的是当时国人的愚昧,自欺欺人,国人悲惨的生活使得整个社会到处都充斥着这种阿Q精神,麻痹这整个中华大地。鲁迅先生就是希望通过这篇《阿Q》来进行呐喊,对这个社会呐喊,唤醒国人,唤醒整个中华民族。
其实除了《阿Q正传》之外。《药》、《祝福》、等作品也一样映射着当代中国的社会,每一篇几乎都是鲁迅先生在用尽全力再向国人呐喊,在呼唤国民的苏醒。鲁迅先生用那铿锵有力的笔头一直奋斗着。《鲁迅全集》是一本从社会底层去看近代中国的书,它反映着当时最真实的社会状况,是一本具有很大的研究价值的文学作品。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他的文章深沉厚重,体现强烈的爱国情操和关注社会的情感。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我通过阅读《鲁迅》这本书,才开始读懂了鲁迅的一生。
通过读书,我了解到,鲁迅是出生在浙江绍兴的一个没落的士大夫家庭。13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考试案”入狱,而父亲也重病卧床,且官府趁机勒索。可怜的鲁迅遭受了巨大的打击,鲁迅在家是长子,生活的担子一下子压在了他的身上。从此,鲁迅天真活泼的童年生活就结束了。每天鲁迅既要读书,又忙着给父亲求医抓药,很是辛劳。生活在家境破落环境里的鲁迅,也从此开始体味到了现实社会的虚伪和黑暗。
1936日本帝国主义深入我国华北地区,民族危机十分严重。这时弃医从文的鲁迅已经身患重病,但是他却不顾重病缠身,拿起他那如匕首一般锋利的笔,用自己的文学作品,去唤醒千千万万的民众。在“要改变中华民族的悲惨命运,首先要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理念支撑下,他先后编定了新历史小说集《故事新篇》、杂文集《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等著作。
通过阅读,我敬佩的不仅是鲁迅文学方面的成就,还有他的爱国精神。他的文章像匕首,像机枪,直刺敌人的心脏,唤起一辈人的革命斗志。
通过读书,还让我了解到他的惜时观念,也更加懂得时间宝贵的道理。他常说,“节约时间,就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于是,他白天工作,晚上写作,不管生活多么艰苦,身体多么不好,他都坚持不懈地写,直到最后体重减少到37公斤。对于时间,书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更是他的那句话——“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地耗费别人的时间,和图财害命没有两样。”是啊,时间是生命的计量单位,有可能早一秒还有希望,迟一秒希望全无。由此,我也想起一个叫“一秒定生死”的故事:一天,一幢居民楼失火了,火情势如猛虎,消防员叔叔及时赶来后救出了一个孩子。在医院中,医生说幸亏这孩子及时救出,要是再晚几分钟,就可能没命了。是呵,时间就是生命,我们都要好好珍惜它!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鲁迅生活在一个贫困潦倒、战乱纷飞的年代里,而今天的我们却一个个出生在幸福、富饶、和平的年代里,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很有很多同学没有远大的志向,学习不够努力。而鲁迅志向远大,不仅要读书,还要给父亲求医抓药,最终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相差是何等的大呀!
鲁迅的求学精神令我感动,他的爱国精神催我奋发,他的鞠躬尽瘁让我敬佩。我们要向鲁迅学习,发奋读书,将来好报效祖国。
鲁迅,一个伟人。我想全中国人都应该知道。今天,我读了鲁迅的一些作品集。鲁迅先生以尖锐的笔尖刻画了民国时期的背景,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指责与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强烈表达出了自己内心中的不满,反抗。我想不止是鲁迅一个人的心声,恐怕是所有爱国者的共同心愿。
鲁迅的做品都含有丰富的思想,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性格特征,就含有不同的讥讽与赞扬,不同的角色,在小说中,鲁迅先生运用了各种写作手法,将人物的特点刻画的淋漓尽致。但唯一的主题便是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国家的腐败与人民的麻木,表示内心的强烈不满。得我印象最深的作品是:《阿Q正传》《狂人日记》 《药》《祝福》。
《祝福》中的主人公是祥林嫂,故事的内容主要是:祥林嫂被自己的恶婆婆和小叔子卖给了一户人家强迫结婚,生下一个孩子,名字叫阿毛,生活刚有所好转,可自己的丈夫因病无钱医治,结果病死了。不久儿子阿毛又被狼吃了,当祥林嫂找到时,五脏六腑已被狼掏得干干净净,祥林嫂几乎绝望了。当她对自己的邻居讲起时,先前别人会忍不住地叹息两声,时间久了,当祥林嫂再讲起时,别人只会把她的悲剧当做笑话来听,偶尔会讥讽几句,众人开始岐视祥林嫂,最后,祥林嫂在下着大雪的寒夜,冻死在街头。
文中主要描写了祥林嫂的遭遇,随着遭遇的发生,一件接着一件。祥林嫂,这个时期的女性代表,内心一次次地遭受打击,再与她人诉苦时,苦涩的话语与眼泪更能表现出她内心的伤感,可又有谁能理解她,帮助她!在当时社会的环境下,只有死对她是一种解脱,没有感觉,没有烦恼,没有压在心头的忧伤,对她来说,这就是幸福!可见,当时社会是多么的可怕。
鲁迅先生,令我敬佩,在如此险恶的生活环境下,他仍然能够找准自己的方向,努力前进,无奈于环境,却能够改变周围人的身心,使麻木的人民明白社会的黑暗。鲁迅学医时曾感叹道:“我虽然能医治人们身体的疾病,但我却医不好人们的思想。”从此弃医从文,开始写作,批判社会的黑暗现象。可以这样说,若不是鲁迅先生的精神支助,中国文学史上不会创造这么大的成就。鲁迅先生的革命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属,不同于那些喜欢炫耀见识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总的精神,无非“朴实”、“认真”四字。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在《自选集》的“序言”里说得明白,他接受邀请,编这本《自选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说法,“能够节省读者的耗费”,至于“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赞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难”了:“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别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判断自己的作品的标准,并非只有一个。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作家从自己的文字中挑选若干,勒为一集,可以叫“取出”。那些没有入选的,也就是没有入选而已,至多如鲁迅所说,“竭力抽掉”罢了,但这不过是避免让它们在篇幅有限的《自选集》里出现,并没有“不甚满意”的因素,更不能说“删去”。鲁迅对自己的作品的不满是有的,但那并不是在比较自己的作品之后,满意于此,而不满于彼。否则,一本《自选集》出来之后,没有入选的所有其他作品,岂不都要有可能被读者疑心是鲁迅自己“不甚满意”、并不“最符合鲁迅精神”,因而不得不大打折扣了吗?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断乎不可。
肯定“选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选本”的局限,这才比较平实,似乎也更加“符合鲁迅精神”吧。
据此,我们大概也可以明白,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了。
周作人说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我以为,今天的读者看这本有详细校注的《鲁迅自选集》,最大的收获,恐怕还是看他怎样疯狂地改文章(手边要有别的版本进行对照)。那是在电脑发明之前、大多数人还用毛笔一笔一划写文章的时代。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12年创作的第一部小说集,共收录十四篇中短篇小说,除《阿Q正传》、《狂人日记》外,每篇篇幅都不长。《呐喊》名篇多,题材丰富,贴近生活,是后来的《彷徨》和《故事新编》不能比的。所选小说在艺术和思想上都大放光芒,真正代表了鲁迅的大师水平。
集中有几部不那么著名的小说值得注意。首先是《一件小事》,讲述的是人力车夫撞人之后,勇敢承担责任,最后将受伤者送到警察局的故事。这件小事经作者的如椽大笔加工后,顿显光耀锋芒,使它具有警醒世人的意义了。尤其中间一段对人力车夫“背影”的描写,简直被一代又一代中小学生化用。另外两篇小说,《兔和猫》和《鸭的喜剧》,单就名字来讲,颇像是童话。事实上它们都是写实的。《兔和猫》讲述的是作者家中养了两只兔子,不久下了崽,崽子在养育途中被黑猫吃掉了。小说充满寓意,表达了对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强烈鞭笞。《鸭的喜剧》讲述俄罗斯盲诗人爱罗先珂在荷缸中养蝌蚪,蝌蚪最后被鸭子吃掉的事,表达的是同一主题。两部小说是典型的鲁迅叙述风格,都有象征派的影子。而《明天》和《白光》仿佛就是《祝福》和《孔乙己》的雏形了。《头发的故事》和《端午节》则是刻画了当时知识分子的丑陋形象,与大众生活相去甚远,此处不做评述。
以上是对鲁迅《呐喊》的总体阅读体验。在写作上文中,还是犯“思路衔接不上”的毛病。这是老毛病了。关键是多看多写,学会剖析材料,还要学会列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