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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风波读后感(推荐5篇)

2022-10-17 22: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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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鲁迅作品有感

鲁迅先生是位爱国人士,他年轻时有志于当一名医生,但他看到在日本留学的中国同胞看到同族人被砍头时麻木的表情时,他放弃从医,走上了写作的道路,他以文学的形式改变他们的精神。

初中时,学过他的《闰土》,小说则与杂文有着很大的不同,故事情节看的明白,却是非常悲哀的,封建社会的身份地位,礼仪文化,使一代代人有童年的天真活泼,变成中年的疏远陌生。友情逐渐被扼杀,是很残酷的。

鲁迅的杂文集里处处可以看到他批判统治者的封闭守旧,禁锢人民的思想。鲁迅在《呐喊》自序中,把国家比作密不透风的铁笼,人民则是快要闷死却浑然不知的愚民,自己则是叫愚民起来的人。鲁迅不是首个要改革的人,但他却坚持与--言论作坚持不懈的斗争。鲁迅先生生活的年代,处于封建社会走向末期,外国列强纷纷侵入中国。而中国政府却无动于衷,只是一味地接受不平等条约,却还不打开国门。

鲁迅先生的杂文,是他真实生活的写照,记载着他对当时的社会动态的批判,自己生活的成长与对社会看法的转变,与朋友的谈天等等。正是这种真情实感,才使这么看过鲁迅文章的人民醒悟过来,,为新革命砌好了几块垫脚砖。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也反映出鲁迅先生坚强的个性,执着唤起人民清醒的觉悟。鲁迅先生的这种品质也体现在字里行间,否则他早就承受不了寂寞与悲哀了。

现在读读他的杂文,也不尽能读出它的全部韵味,有时可能还不太理解他的隐喻意与批判点,所谓一个时代培养一辈人。挖掘鲁迅文章的深层含义还得多多阅读几遍。

第二篇:鲁迅作品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其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藤野先生》。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他常常会忘记戴领结,冬天也只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在我看来,藤野先生对工作的极其认真,是绝对不会被读者所忽略的。藤野先生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修改过了,就连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通过藤野先生的穿着和藤野先生对工作的负责做比较,写出了藤野先生高贵的品质,也体现了鲁迅对他的景仰。藤野先生对中国的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是让我觉得很景仰的。再把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生的蔑视拿来对比,就更加体现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他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

还有令我难忘的就是“阿长”。在“阿长”的身上保留了很多迂腐的习俗,比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还有点喜欢告状。这让鲁迅对“阿长”有些不满。再加上“阿长”还踩死了鲁迅喜爱的隐鼠。因此,鲁迅对“阿长”怀恨在心。鲁迅在这里的描写,让我的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守旧的妇女形象。但是,“阿长”也有让我感动的地方,“阿长”知道鲁迅喜欢《山海经》,就跑了许多路,帮鲁迅买来了《山海经》。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还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恳切的希望阿长能够安息。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鲁迅觉得是他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怂恿孩子们吃冰,还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去偷母亲的首饰。衍太太对自己孩子也是十分苛刻的。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就会打骂他们。在我看来,衍太太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喜欢使坏的妇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课文里学过的,但再次细读这篇文章,就会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所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这篇文章能让我读出鲁迅心底那份对大自然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旧抵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

现在,我或许是真的能够理解,为什么鲁迅的文章能够成为名著,鲁迅为什么会被称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正是因为他能用很抽象的思想写出具有哲学性的文章。他能用他他独特的思维方式,讽刺当时旧社会的一些“丑人鬼脸”。鲁迅呕心沥血,有时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写下充满愤怒的言辞。

第三篇:读鲁迅作品有感

读罢鲁迅先生的文章,会被其深邃的思想所征服,心目中先生的形象时常浮现,挥之不去。的确,从小到大,学的最多的便是鲁迅的文章,开始也总觉得很难读懂,但随着年龄的增大,思想的日趋成熟,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后,我便开始喜欢先生的文章了。

高尔基曾说过:“文学就是人学。”一切文学作品都是以塑造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来反映的。鲁迅作品的成功不仅建立在生动的人物的塑造上,尽管孔乙己的迂腐,华老栓的麻木,阿Q的落后……这些形象的完美塑造,已让我们领悟到了一代大师那饱满的笔墨和深邃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他那无畏的气概和对正义,对光明的追求,充斥于字里行间,让人肃然起敬。

犀利的笔墨剥落了封建旧制虚伪的外表,让丑恶无容身之处,无愧于“刺向敌人的匕首和投枪”的称号。其中的含蓄与深沉正是作者成熟的思想与精辟独到的见解的表现,从中不难看出先生的执着与人格的伟大。哪怕风雨如晦,哪怕血荐轩辕,先生都义无反顾,走自己的路。

从此,便有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反封建的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先生借狂人之口首先道破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全篇无不透出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就是吃人。先生敏锐的艺术感染力和强烈的战斗呐喊,为整个中国新文学运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泰戈尔说过:“如果你俩在黑暗中看不见脚下的路,就把你的肋骨拆下一根来当火把点燃,照着自己向前走吧!”鲁迅也是这样的,他在敌人的监视下燃烧自己,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他始终在为祖国命运、人类出路进行着哲人式的思考。

从发人深省的《狂人日记》,到错综复杂的《风波》,再到浓重阴冷的《药》,无一不反映出鲁迅先生心中的呐喊,表现了先生惊人的精神震撼力。

对于先生的钦佩还在于他的骨气,对封建社会的不满,能用手中的笔来书写,对判国贼等人的讽刺,更是“骂”出了中国人的愤慨,“骂”得淋漓尽致,“骂”得实在精彩!

正是这些风行不衰的文章,鲁迅先生的形象也时刻鼓舞我们,既然是华夏儿女,既然是热血青年,就应当知恩报效,只有有了这样的雄心,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才会走得越加坚实,越加富有信心!

第四篇:鲁迅作品读后感

《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

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第五篇:篇三鲁迅作品读后感

去年出国前,接到好几家出版社约稿,都是叫我从旧文中“随便选选”,弄成一个本子,凑在某某“丛书”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诺诺,马上动手。先立一个或几个主题,分若干小辑,这几篇给甲社,那几篇给乙社,五本“自选集”模样的东西顷刻告成,眼前就浮现了它们将同时推出的壮观场面,而且读者若干,稿费几何――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满,虽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稳妥的事在脑子里一闪,也迅速掐灭了。

一年后拿到新书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当初在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丝毫高兴不起来了:不少文章选重复了。其实,即使为了凑字数,也无须那样猴急,抽掉几篇,厚薄也相宜了。总还是过于自爱,希望自己的大作让更多的人看到罢,但结果不仅对不起读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对着镜子自批脸颊四次(一边两次),这才“定定心心”开始一天的工作。我这篇文章,要谈鲁迅在1932年底编辑、次年3月由天马书店出版的《自选集》,却先说了一通自己的鸡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这位朋友影响,实在只是想借这机会,谈图书出版与现代文学史的一个现象。

中国现代高产作家,恐怕只有鲁迅一人自觉按照编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说、散文、杂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单行本。这是作者之福,读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说当代的我辈――就很惨了,虽是“自编文集”,也缭乱不堪。笔者因为犯过这错误,所以悔愧至深。

不记得是竹内好还是木山英雄曾经说过,鲁迅一生都在撰写《鲁迅全集》,意识是说,逐年编辑自己的作品的习惯,预先确定了他写下的片言只语在未来的“全集”中的位置,而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别人的选本,都无害其著作体系的完整性。

即使这样,鲁迅生前也只编了一本《自选集》,这就更要令当时和后来无数作者尤其是像我这样半吊子的鲁迅研究者惭愧得“汗不敢出”了。

讲究书的版本形式,乃一切爱书写书者的习性,但鲁迅这方面似乎特别严格。他曾经针对清修《四库全书》而反复致慨于满族统治者对汉人书籍精心的“谋杀”。对一些谋取暴利或达到别样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仅指出校对乃至断句上的错误,更不放过出版和编辑者随意变乱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经心、甚或自以为高明的恶劣行为。新出版的图书天地过窄,他也极其不满,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鲁迅全集》里,关于“书的还魂和再造”的现象的论述很多,但我们也注意到,鲁迅谈论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属,不同于那些喜欢炫耀见识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总的精神,无非“朴实”、“认真”四字。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在《自选集》的“序言”里说得明白,他接受邀请,编这本《自选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说法,“能够节省读者的耗费”,至于“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赞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难”了:“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别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

可见鲁迅对自己的作品并无特别的轩轾,“最满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误导的。鲁迅判断自己的作品的标准,并非只有一个。何况,这毕竟只是应别人之请而编的方便一般读者的权宜的集子,让人家读了有兴趣,再去看他别的著作,就够了。这可不同于他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类的选本,要承担一种文学史的使命。至于“就将材料,写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太给人一种‘重压之感’的文字,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个用心确是有的,但我看也没法因此就推测鲁迅具体的意图。

作家从自己的文字中挑选若干,勒为一集,可以叫“取出”。那些没有入选的,也就是没有入选而已,至多如鲁迅所说,“竭力抽掉”罢了,但这不过是避免让它们在篇幅有限的《自选集》里出现,并没有“不甚满意”的因素,更不能说“删去”。鲁迅对自己的作品的不满是有的,但那并不是在比较自己的作品之后,满意于此,而不满于彼。否则,一本《自选集》出来之后,没有入选的所有其他作品,岂不都要有可能被读者疑心是鲁迅自己“不甚满意”、并不“最符合鲁迅精神”,因而不得不大打折扣了吗?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断乎不可。

肯定“选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选本”的局限,这才比较平实,似乎也更加“符合鲁迅精神”吧。

据此,我们大概也可以明白,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了。

周作人说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我以为,今天的读者看这本有详细校注的《鲁迅自选集》,最大的收获,恐怕还是看他怎样疯狂地改文章(手边要有别的版本进行对照)。那是在电脑发明之前、大多数人还用毛笔一笔一划写文章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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