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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鲁迅《**》读后感400字
我读了鲁迅写的《**》,这一个小说里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们在吃晚饭时发生的一件事。他们的村上吃晚饭是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放上桌子、凳子……有些女人还会在土场上泼些水,我也有些奇怪,泼水难道是为了降温?后来想了想,可能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作用——为了防止干土被风吹起来。他们的晚饭时间就是个聊天的场所,家家户户都可以相互交流。这不,那一天吃晚饭时,大人们说着说着就听见七斤嫂家吵了起来。七斤嫂家的小孩正好吃完一大碗饭,拿了空碗,伸手去嚷着要添,七斤嫂正没好气,便用筷子在六斤(七斤嫂的小孩)的双丫角中间直扎下去,六斤手里的空碗落在地上,立刻破成一个很大的缺口,七斤嫂就更气了,她一巴掌打倒六斤,六斤躺着哭,七斤嫂真是“恨棒打人”,七斤嫂明明是自己生气,却把气撒在小孩身上,我们可不能学七斤嫂,自己有了错误,不从自身找问题,去怪别人。比如我们考试没考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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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去怪卷子没印清楚,怪老师批的太严,怪这怪那,后来想想,其实是我的作业写字写的太潦草,上课没有认真听。
九斤老太,她有一句口头禅,就是“一代不如一代”。我想我们可不能真被九斤老太说中了哦!社会要进步,我们就要一代更比一代强!
在袁世凯要当皇帝的时候,七斤因为没有了辫子(袁世凯当皇帝的时候需要辫子没辫子可能要被砍头的),他自己也没有什么文化知识,被略有文化的赵七爷白白恐吓了一翻。担惊受怕了好几个月,所以我们一定要多学知识,才可以不被别人欺负。
读了鲁迅写的文章,让我感想很多,建议大家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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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鲁迅读后感]找回鲁迅
这个喧嚣的世界,连夜也是躁动的,灯红酒绿,繁华似锦,鲁迅读后感。然而,街道上那点点人影,在黄灯的陪衬下,却少有人是不寂寞,不孤独的。这已经是个繁杂的年代,时间阻挡不了人们的脚步,浑浊的眼色里处处透露着迷茫不安。我们常常说着自己忙,说着自己累,说着别人不懂自己。其实,自私的自己又何尝真正地懂得别人,懂得这个世界呢?
这是个不安定的夜晚,需要一股冷静来抚平它的棱角,需要一股理智来引导曙光。你如猫头鹰,静待夜晚的来临。当天空逐渐被染黑,你的目光却越显得深邃空灵,不时显露你的执着和坚定,就这样,你看到了明日的黎明,也在那一刻才肯安闲乖顺地闭上了眼。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有着猫的顽皮灵气,又有着鹰的刚强冷静。
从小学到大学,我们应该不少抱怨过鲁迅的作品太难懂。对于我们来说,鲁迅是个听得习以为常的名字,然而真正能读懂鲁迅的人确实是凤毛麟角。所以鲁迅对于我们来说,既熟悉而又陌生。鲁迅几乎一生都在斗争,一直到死,都在喊醒人们的灵魂。到了如今,却有人开始怀疑,说鲁迅过时了,而我说是这个世界超时了,我们依旧需要这个伟人,来调整我们生活的步调。
鲁迅也是一个人,不是我们不能懂,只不过是我们现在养尊处优,让思想浑浑噩噩地沉睡了!我们的时间总是被你所谓的忙给预支了,于是,到底有多少个人肯不为成绩事业拼死拼活,而去平心静气地品一本书的呢?读了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我发现印象中的鲁迅,仅仅是由我的无知捏造出来的。我本以为鲁迅是个冷漠狂傲的孤独者,现在觉得自己真的是大错特错,原来鲁迅的体贴,平易近人,刚强以及沉稳冷静等等,都不是任何一个人能够轻易做到的,而这些又正是我们这一代应该认真去学的,所以我们有必要去找回鲁迅,试着读懂他,重新认识他。
鲁迅对人的体贴,体现在很多方面,譬如,萧红有一双靴子,鲁迅觉得不适合,但是他不说,直到萧红不穿那双鞋后,他才告诉她;当海婴抱怨着食物不新鲜的时候,鲁迅并没有责骂他,反而亲自尝尝那食物;去看电影,总把那唯一的那辆车让与别人坐,死活都不肯让自己搭......鲁迅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体贴别人,不使别人难堪,处处尊重别人,这样的体贴,正是人与人之间不可或缺的。也因为如此,鲁迅的家里经常是宾客盈门,因为他不恃才傲物,懂得尊重人,尤其是年轻人。相反,年轻气盛的我们,又能做到这般么?往往我们都口直心快,有点聪明,就完全不顾虑别人的感受。九零后的我们都太有主见,无法装下别人的观点,常常用个性的棱角碰伤了别人,亦碰伤了自己,受点委屈,心里就倍感不舒服,总想发泄出来。于是,我们在生活的激流中,就这样情绪化,距离化了。总觉得现在的人们都缺少一份体贴,对别人无声无息、默默的体贴。
我们总是稍微做了点好事,就要公诸于世,这种急功近利的社会病态亟需用理智来医治,鲁迅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鲁迅本可以被推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但是他掂量了自己之便平静地放弃了这多少人梦寐的机会,这是一种如何了得的大器啊!面对这人人贪功求名、急于求成的社会现实,能够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这才是真正的主见,读后感《鲁迅读后感》。我总认为鲁迅只是个会写文章的读书人,其实并不未然,鲁迅是个兴趣很广的人,有画画、木刻等等。凡是他觉得有趣的,他便投身于其中。当萧红问起鲁迅读美学的书有什么用的时候,鲁迅无言了,我觉得这是对整个喧哗世界的无言。现在大多数的人总是要等到考试了才去复习,总是等到需要了才去接触某些事物,我们总是因为利益而决定自身的去向,我们总在抱怨着读书无用......为什么想学习总是要扯上那么多的干系呢?我们喜欢某件事,对什么感兴趣,为什么还要用利益来打算盘呢?如今的人们,不是用兴趣来引导学习,而是用利益来逼迫学习,显得浮躁而又浮夸,人们没办法为了梦想而沉湎下来,如此的漂浮不定又怎能找到自己人生的支点呢? 为什么现在中国的文坛上没有一个大师呢?这迟来的大师到底哪儿去了呢?其实这正暴露出社会的种种弊端,当大师带上大师的帽子,又有谁能依旧是大师呢?利益遮住了双眼又怎能看得清前面的道路呢?这就需要一股冷静,来平息这股燥热,我们应该寻找鲁迅的那股大器......性格刚强更是鲁迅的特性,他平生喜欢吃硬的食物,坚决不卧在藤椅上休息,冬天没戴过手套围巾等等。最能看出他坚韧的该属于他同疾病的抗争!在鲁迅病重的时候,萧红写道“眉头仍和平日一样没有聚皱,脸上是平静的,舒展的,似乎并没有任何痛苦加在身上。”而且,每天黑夜总是坚定地写作,一直斗争,未肯对谁认输。相信,很少人能在逆境中依然保持着自己一贯的作风。我们往往稍有些挫折,碰些困难就容易信心动摇。总是一副“三天晒网,两天打渔”地宽容自己,一下子就低头认输,失败了就怨天尤人,推卸责任,却没有人愿意学着强硬些,执着些!我们已经被繁华迷惑,变得软弱,是时候该拉拉自己一把了!鲁迅并未过时,应该重拾书籍细细品味。
了解一个人就得从他的日常生活开始,读了《回忆回忆鲁迅先生》,我才发现自己以往对鲁迅的认识实在太过肤浅。如果用难懂来形容鲁迅,那实在是自己的心思太过于粗劣,这绝对是对一个伟人的亵渎。
这依旧是个动荡的时代,谁都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奔波劳累着?总是忙......难道这可以作为忘记一个伟人的借口吗?我们怀疑别人的同时,是否也该先怀疑自己呢?
曾几何时,夜很深,你的目光深邃明亮,仿佛看到了山头初露的明日......而时至今日,黎明到来,我们得在这混沌中找回你的踪迹......
读《回忆鲁迅先生》有感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鲁迅,他不完全,只是真正的鲁迅的一部分,萧红写的这篇文章,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神一般的人物,中国文坛的传奇:鲁迅。朋友们时常谈到寂寞,在像这样的冬夜里我也是深感寂寞的一人。
我们常觉得缺少什么似的,常感到一种未曾填满的空虚。我们也许是在心胸里描写着华丽的舞台,美妙的音乐或新鲜的戏剧罢,眼前向我们躺着的呢,只是一条冰冻的道路;虽然路旁未必没有几株裸树,几个叫花子,几堆垃圾或混着黄灰的残雪,然而够荒凉的了。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总有一些事情让我们的心灵泛起涟漪。鲁迅先生的文章,就有这样神奇的效果。
从中国小说发展的角度看,鲁迅的小说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称得上是一次深刻的革命。他用“借一斑而略知全豹”的手法,从普通的日常生活事件中提炼情节,揭示现代中国人的灵魂,在有限的篇幅中塑造了具有无限生命力的艺术典型。鲁迅的小说提供了外为中用,在继承民族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外国,发展我国新文学的经验,还提供了以现实主义为基础,兼有浪漫主义的手法,吸收其他多种艺术表现手法的营养,使艺术方法多样化的经验。他以自己独特的小说创作实践,实现了中国小说现代化的转变。
对于作者的这篇文章,我想多少会有一点个人的情感在里面,萧红从小得不到父爱,没有家庭的温暖,她把鲁迅当作老师和父亲。原来的一双对人间有些怀疑的眼睛,一下子便明亮起来;一个孤立无援的贫弱女孩子一下子找到了自己的家。
鲁迅先生的一家同这个东北姑娘一见如故。鲁迅先生喜欢她,关怀她;许广平同情她,爱她,处处照应她。甚至连小海婴也不愿意离开这位年轻的、梳着两条小辫子的东北阿姨。萧红成了鲁迅先生家中的常客,亲密得宛如一家人。萧红在文坛上健步地奔跑。人们看到她前进的脚印下,也流着一位慈祥老人的汗珠,这位老人正是伟大的鲁迅。
在那个艰苦的年代,没有鲁迅先生,也就没有萧红。她很可能默默无闻地寂寞下去,甚至颓唐地毁灭自己。是的,没有鲁迅先生在荆棘满地的前面为青年们开路,萧红同时代的一批青年作家也就不可能冲出牢笼走进文坛。三十年代出现的一批生龙活虎的青年作家,有谁没有受过鲁迅的哺育呢?在建立我国现代文学队伍方面,鲁迅先生立下了不朽的功勋。鲁迅是中国青年作家之父,他一生对青年的帮助,是人们万世所感念的。不管真实的鲁迅到底是什么样子,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勇士,但他一定是看透了中国这个社会。鲁迅所具有的批判精神是我么这个社会最最欠缺的。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他的文章深沉厚重,体现强烈的爱国情操和关注社会的情感。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今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祝福》,读后我深有感受。
小说采用倒叙的手法,塑造了一个在封建礼法的迫害。蹂躏下牺牲的旧社会劳动妇女的形象――祥林嫂。祥林嫂一生非常悲惨:二十六七岁就成了寡妇,给“四叔”当女工,后来又被强行嫁给贺老六,结果贺老六也死了,孩子阿毛又被狼叼了去。她又被迫给“四叔”当女工。在四叔家,她又受到歧视被逐走,最后饥寒而死。
祥林嫂的悲惨遭遇,充分反映了封建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奴役和歧视。反映了封建宗法制度。鬼神迷信和封建道德观念对人民的虐杀。
小说多用动作描写表现人物的特点,例如:“他们一不小心,一松手,啊呀,阿弥陀佛,她就一头撞伤了香案的角,头上碰了一个大窟窿,鲜血直流,用了两把香灰,包上了几层布还止不住血呢。直到把她捆在床上,和她男人反关在新房里,还是骂……”这一段中“撞”“碰”“流血”“骂”写出了祥林嫂的反抗精神;“捆”“关”等写出了封建道德观对人民的迫害。
而今天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自由。美好的世界,我们应该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