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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貌似聪明的别扭男女,因为缘分相遇相识直至结婚,却没有学会应该如何相处,“过客,匆匆”之读后感。”沈安若与程少臣即是这样的冤家,他们因“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的奇妙缘分而相识,并顺其自然而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却因芝麻小事、磕磕碰碰而产生误会,终因一时意气用事而劳燕分飞。“两个人的优秀智商,都从来没用在对的地方。”其实他们本是极聪明之人,可偏偏都极具傲气,两人明明都爱着对方,却吝啬说一个“爱”字,也不曾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以至于彼此的误会一步步加深,终错失真爱……“其实沈安若要的不过是一份安全感,而程少臣要的只是被在乎。”而在一开始,沈安若一直所表现的不冷不热与坦然处之,是她这样女子的性情使然抑或是爱情降临时的故意逃避?她几乎不曾主动给程少臣打过电话,也不如其他妻子一般时不时问东问西抑或质问丈夫的行踪。
而程少臣的寡言少语,是因他出差、晚归抑或应酬所致,还是个性如斯?他也不曾为自己的行为多言多语或解释什么。而他实际上从不曾背叛过安若,他认为她应该明白,应该理解,应该清楚,其实他的要求并不多,仅仅只是一个被在乎,他想要安若在乎他。偏偏安若骨子里却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逃避型,看到程少臣带着香水味,领子印着唇印晚归,她只是心里暗暗发冷,没有质问,便没有解释;聪明如她,自隐隐猜想到紫烟与少臣之间应该有故事,没有交流,便也没有解释。两人终在误会中分手,分手后,却也不知道为什么分手。“他们都以为自己得不到,于是离开。”这或许是他们分手的原因。所幸,程少臣终于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离婚后重新追求前妻,他学会了交流,学会了解释,学会了顾及安若的感受;当然,他用自己的诚心再一次打动了安若,让她相信爱情、相信婚姻,他们终究不是匆匆过客,他们终于冰释前嫌,重新走到了一起。如我们所愿,故事是皆大欢喜的,两个聪明的别扭男女终于“破镜重圆”。然而,这毕竟不是现实,现实中“破镜重圆”的例子犹如“镜中花,水中月”……因为现实中的男子抑或女子很少有故事中程少臣的那份执着与锲而不舍……现实中很少有人会在不断自省、改变后坚持自己的信念。而现实中更多上映的是:马不停蹄的错过,不知不觉地陌路―成为过客……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可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仅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徐玲是当代儿童文学作家,她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所以,这个假期,我买了《最香的木槿》《神奇的旅行》等。其中,我最喜欢《最美的过客》,让我百看不厌。这本书是由 篇关于亲情和成长的短篇小说组成的,我最喜欢最后两篇小说"最美的过客"和"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我注定是你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只是,你可知我有多希望,我是爱美的那个,正如我记忆中的你。一题记"这句话让我深思,儿时的玩伴是过客,小学时的同学是过客,那谁又是我记忆中最美的过客,但我希望这些美好记忆会永远保存。
另一篇文章讲了城里的孩子明治乡村体验生活的故事。
"有那么一小股感动像颗巧克力一样在我心中融化开来。但马上我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借着灰暗的灯光,我分明发现这两截甘蔗已经很不新鲜,表皮不仅没了光泽,而且似有发霉的斑点。"在山里吃一次甘蔗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啊!我们在生活里不应该挑三拣四,应该对我们现在的生活感到幸福。那干旱地区的孩子喝不到水;那贫困地区的孩子上不起学,用不起课本;那被丢弃的孤儿不得不在这世界里自生自灭……他们多可怜啊!
"蚕蚕告诉我,豆豆并不是他的亲妹妹,她是了不起的爸爸从山外捡回的弃儿。"读到这里时,我感动的流下眼泪。大山深处的人是多么淳朴善良。他们看见在山外丢弃的生命,不忍留她自生自灭而收养她,多么善良啊!他们哪怕生活再困难,也执着前行。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特别是书中好多感人的亲情和成长的故事,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理解父母做事情的用心良苦、懂得了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从中受益颇多,感觉自己又长大了一点。读书就要读好书,读好书一定要读《最美的过客》。
深夜,一间旧屋,一盏小油灯,几缕轻烟,一个微曲的背影。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
读鲁迅的《野草》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平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马拉松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有人说《野草》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
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