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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杂文读后感(推荐5篇)

2022-10-17 22: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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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鲁迅作品读后感

书中的十则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藤野先生》,当时,中国在日本人的心中的确是一个弱国,可是,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他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影片里被杀头,而且还与日本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种骨子里的麻木不仁,不仅可怜,而且,可恨!

但是,日本人,也不是全部都不知道”尊重”二字为何意,鲁迅在此则中更着重描写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作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鲁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

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字字掷地有声,这本《朝花夕拾》,虽是回忆性的散文集,但丝毫没有改变它的风貌,对于作品中所指出的旧中国的弊端,我看过后触目惊心,庆幸我出生在了祖国富强的年代,我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悲剧重演。

在过往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而去努力呢?从《朝花夕拾》中,我看见自己的影子,一个坚定的影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总而言之鲁迅其实是在众多的作家群中突出的一个,也是特殊的一个,他敢骂,骂苟延喘、阴险狡诈的人,骂貌似中庸的伪君子;他敢论,论国民众生的劣根本性,论轰轰烈烈的大革命的悲剧之源。这就是鲁迅一个大胆的作家!

初读围城,还是小学五年级的那个暑假。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在大人的书柜上乱翻,翻到一本名字看上去酷酷的、像是武侠小说的书,便拿到屋中偷偷翻读。时间过去这么久,当时便一知半解的内容已经全然忘记,甚至连主人公的名字都记不清了,但是有一句话一直铭刻于心:“生离死别好过百年重逢,因为它能使人不老;不仅鬼魂不会老,连记忆中的老友都是曾经鲜活的样子。”

的确如此啊!再读围城时,当年小小的我趴在大木桌上一边查字典一边皱着眉头硬啃的滑稽模样,和曾经的旧时光,就这样一点一点在记忆中复苏,变得鲜活了起来。

时至今日,我也没有从《围城》中提炼出什么中心思想,而我读书也不是很喜欢上纲上线。在真理尚未显现出来之前,我们都在镜子上观察和猜想。也许我们永远无法和智者大家的思想共鸣,那不如在书中读懂自己。我更喜欢和书中的惊喜与感动不经意地偶遇。也许只是一词一句,便足以打动我,点醒我,震撼我。

能够感觉到钱钟书先生真的是非常西化且开放的人了,行文风格很具有欧美作者的特点,主线剧情非常简单,但其中掺杂着大量甚至和主题毫不相关的描写记叙。而比喻句又是那么的精巧和恰到好处,不禁让人感叹这如同蝴蝶翅膀上的花纹一般浑然天成的才华。

说到主人公方鸿渐,我总是会想到另外两个“无辜的堕落者”,一个是《人间失格》中的叶藏,另一个是《德米安》中的辛克莱。只是辛克莱幸得指点迷途知返,而叶藏和方鸿渐则一步一步走向深渊。他们都不是十恶不赦之人,但却都做了令人不齿之事,而且无一例外的都还在一片迷茫中胡乱奔走挣扎。也曾想过奋进,但没有目标的努力终是在泥塘里打滚。我觉得暂时的堕落与迷茫是每个人生命中必经的过程,而且都是在由孩提到成人,开始用尚未成熟的心智面对过于纷扰喧嚣的花花世界之时。耽于耳目声色,忘记了心之所想;追逐着表面繁华,到头来只剩一身空虚。至于最后是堕落还是回归,则完全看你是否能够认清自己的心,看清脚下的路,或者是否有人拉一把。有时只因一时之念,人生便去之千里,着实令人叹惋!

很多人迷惑为什么苏小姐会爱上方鸿渐,明明要比他优秀很多,身边还有苦苦追求的赵辛楣,却偏偏为这样一个男人倾心。记得以前听说过一种名为“情境爱情”的心理效应,在一个特殊的条件下,因为某些原因,一个人的优点会被无限放大,以至于可以掩盖他所有的缺点。而朝夕相处的人,彼此过分熟悉,则很可能对对方的优点习以为常,甚至会因为一个小毛病而完全否定对方。在轮船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里,苏小姐只因“他不打牌”而对实则和打牌者一样堕落的方鸿渐青睐有加;在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上,贵族小姐Rose爱上了在当时的时代背景和社会阶层下也许一辈子不可能相遇的穷小子Jack。至于爱情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是细水长流的日久生情,也许是某个瞬间的一见倾心,但它和婚姻,终究是两码事。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次的心动,但也总要受到道德与责任的约束,不然则与动物无异。

最后来说说《围城》本身吧,许多人会说,为什么我觉得围城仿佛在写我自己。它穿越数十年的时光,为何依然能够准确地描述着当今每个人生活中的困境与挣扎。我认为这与群体心理有关,当一段话描述了一个群体绝大部分人共有的特征时,那么群体中的每个人都会觉得在说自己。钱钟书先生对人世百态的洞察,让他创造了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这个再平凡不过的人犯了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的所有错误。而我们,或许没那么堕落,抑或不够伟大,没有办法在有限的生命中将那些错误都犯一遍。这些错误、迷惘与挣扎聚合起来,是著作;分散开来,则是每个人的人生。

社会有社会的围城,每个人生活的不同阶段也有着不同的围城。每个人的围城聚合起来形成了社会的围城,社会的围城反过来,也会影响每个人的围城。从一个围城中挣脱,却跳入另一个围城,似乎是徒劳的;我们应该学会珍惜当下,但因害怕白费力而安于现状的生活,也是沉寂而无望的。在不断冲破的过程中自然难免头破血流或徒劳无功,可是谁知道会不会就这样看到天空了呢?

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你能理解作者的思想吗?”这个问题我其实羞于回答。因为长久以来都是作者在理解我,他们的文字包裹着我的灵魂微茫的火焰,燃烧成纷纷无数纯白的蝴蝶。而我由此,看到了更高远的彼方。

第二篇:鲁迅全集读后感

按照我的武侠情结来给人定位。鲁迅,是一个刀客,他的刀法在普通人看来粗拙无比,似乎没有基本的套路,更加不会再前造造势,但真正高手看过去,却感觉刀刀神奇,刀法凌厉并且都指中要害。这样的一个独孤刀客将各种腐朽的体制抨击得一无是处,更是一针见血得指出了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伟大,在于他的思想与他代表的正义。

鲁迅的经历,更像是一个武侠故事,随着少年时代梦想的幻灭,他开始选择《彷徨》,他抄起了古碑,他看到了《朝花夕拾》,他思索,苦闷,他受启,他振作,如同高尔基的始终里面说的,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朽或燃烧。他对中国以及人民的弄清,让我们庆幸他选择了燃烧。

鲁迅原来是学医的,他写的文章并不好,只是时代把他推向了那个位置。时代造就人才,原本毛泽东文章写得好,却对带兵打仗一点都不同,也是因为时代的压迫,把他推向了那个位置。真正的英雄,是对国民抱有强烈责任感的人,是具有强烈爱国心的人。在《呐喊》自序里他曾说回忆令人无法忘却,“是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时光”,看不出来,那个铁骨铮铮的中国的脊梁是那么深情,还怀着这样散淡的忧郁;看不出来,那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和韧性的战斗精神,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和深沉朴实的革命激情。有的,只是人性化的鲁迅。读他的散文,有一点点的社戏情结。

鲁迅作品里面的感动,是十分特别的,一个独行刀客的感动,是非常质朴和生动的。文章中的情感如同一个一个人在最后回忆自己的一生。蓝背、鹧鸪等一系列的鸟;闰土月下的身影,是多少人的午夜梦回?!让人觉得残忍的不是变化是回忆,不是吗?再美再好也是回不来的,再丑再恶也是挥不去的,这不就是人生?而鲁迅的散文没有过多的感伤,只是回望那守不住的,尽管如此,还是感动到心里很深很深的地方去了。

记得挪威的森林中,在文中提到的渡边君的朋友说过,关于读书,只读经典作品,就是说作者必须得死了起码有三十年。因为这样不朽的作品经过了历史的选择,最后存留下来了。他的深度和纯度非同一般。

鲁迅的作品就是这样的,如同一瓶好酒,经过时间的酝酿和世人的赏鉴,如今,香气更浓。

第三篇:鲁迅作品读后感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鲁迅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鲁迅先生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的言语犀利,鲁迅先生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第四篇:鲁迅全集读后感

秋风瑟瑟的日子,漫步蛟河的红叶谷,不知道是大自然放飞了我的感情,还是淤积在心中的闷气终于有了释放的机会;按我平常的体力,说什么也是疯狂不了那么整整一天的时间的。等到晚上回到家,我还真的觉得有些累了;洗了澡躺倒在床上,不觉就进入梦乡,好久时间了,我还没有过就这样在几分钟的时间里就进入了梦乡。

不知道是因为太累的缘故,还是因为在自然里一下子找到了心灵的感觉;我竟然还能做梦,而且梦到了满山遍野的鲜花,梦到了在山花中有一位老者,当我走近一看,原来是鲁迅先生;他朝我笑了笑,要知道,在我的印象中,他老人家还从来没有笑过。大概是因为这么奇怪的一笑,竟然把我从睡梦中给惊醒过来。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到了后半夜,我不知为什么却没有了睡意。

梦里能看见鲁迅先生,这可是我多年没有遇到过的情形;不过在我的人生理念中,鲁迅可是给我难以估量的影响,给了我无法想像的动力。我悄悄起床,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关于鲁迅的书,又悄悄的回到床上。其实这也就是一种心境,对于鲁迅先生我是不需要什么书去借助回忆的;但多少年了,这就是一种习惯,不论去想什么,总是喜欢手中拿着一本相关内容的书。

到底鲁迅先生是什么时候进入我的视野,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不过读鲁迅的文字好像还是从《祥林嫂》开始的;当时读鲁迅的文章只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一种厚重,而且是从未有过的那种厚重。在那个算是小说的故事中,我记住了贺老六,记住了祥林嫂,记住了阿毛,当然还有那个不让祥林嫂去端祭品的老爷。说来也就是奇怪,读鲁迅的文字尽管当时还不能理解其内涵,可是却能记住故事的一切;不知道是鲁迅笔下有什么特别的魅力,还是因为他所塑造的人物总能给人心灵的震撼;总之,喜欢鲁迅我就是从《祥林嫂》开始的。

不过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开始阅读鲁迅的杂文,开始走进鲁迅先生的精神世界;尽管我知道鲁迅是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孕育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一种人文情怀;要真正走进他的精神世界,那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知道是在初中,还是在小学,我们的课本上有鲁迅先生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当时这篇文章是在老师的解读中进行领会的;那个时候我的心灵还不象现在这么的完善,还不象现在这样的具有冲击力;当时只是感觉鲁迅有一种时代的精神,有一种敢于直面社会的人伦勇气。不过后来我读到了鲁迅的《阿Q正传》,终于开始了对一代文化伟人的追求之旅。

关于阿Q,在他走到这个世界以来,论说的文字恐怕已经没有办法去进行统计和归纳了;不过对于这篇小说我却读过不知道已经有多少回了,对于阿Q我也不知道思考了多少次;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人仿佛都唾弃,仿佛都嗤之以鼻的市侩小人物,竟然能融进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我不知道鲁迅是怎么想着构思出这么一个可怜的人物形象;但是我却隐隐的感到,他之所以当年能弃医从文,之所以为了一种信念和自己的同胞兄弟反目为仇,就是因为,他知道,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已经有了一种让社会无奈和哀叹的细胞;他想诊治,可他也知道自己的力量单薄,知道一个民族从远古走来自然是因为有它走来的理由;所以,鲁迅一生都不能让自己从自我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不然他是不会给自己的杂文小集取名叫《呐喊》的。

我一直在想,阿Q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到底在中华民族的血脉中占有怎样的位置;头上长了疮,却不许别人说长了疮;明明胆小害怕,却要强装着精神去捏一把人家小尼姑的大腿;明明自己什么都不是,最后却

到处给人说他就是“革命党”,结果人家要杀“革命党”,自然他就被砍了头;可悲的是,就在被砍头的路上,还生怕别人说他不象“革命党”,还想着小尼姑的大腿是那么的美妙。就是在砍头的契约上画押的的时候,他还是那么的认真,那么的小心,生怕自己把圆圈画不圆,生怕被别人笑话。

阿Q就是这样的走完了自己的一生;不过当年鲁迅写出这样的传世之作,却纯粹是一种偶然;因为这样的文字他是以连载的方式,随写随发,最后就成了今天的这个样子。我记不清楚是在哪里,鲁迅曾经说过,当时他没有安排阿Q去死,可是写到后来,他觉得阿Q不能再活下去了,于是只能安排这样的结局。阿Q是应该死掉的,也许在鲁迅先生的潜意识中一直就有这样的愿望;可是做为艺术形象的阿Q是死掉了,可是在现实生活中,阿Q这样的人物仿佛现在不但没有绝迹,反倒多了起来。我想,如果鲁迅先生能活到今天,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感慨。

后来我买了一套《鲁迅全集》,没事情的时候总喜欢翻翻,不知不觉我就这样走进了鲁迅所构设的那个世界。有时候我也知道,就凭自己现在的这点能耐,就凭自己现在的这点积淀,要想领悟鲁迅,那简直就是痴心妄想。不过读了多年鲁迅的书,说在我的灵魂中没有烙上什么印记,那也是不可能的;记得鲁迅不知在那篇文章中说:“在我的后院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本来很是平常的描述,可是用这样的方式来传送自己的一种心境的文字,好多年了,一直就深深的印刻在我的心里。记得也曾听到过有些文化界的高人诠释过这段文字,尽管觉得他们说的似乎也有道理,但我总还是觉得诠释的过程本身就有许多美中不足。因为鲁迅在写出这样的文字的时候,也许没有刻意,就是自己原始心境中感情的一种自然流露。

“在这个世界上本来是没有路的,但人走的多了也就成了路。”其实这就是一个特别浅显的道理,但是从鲁迅的笔下写出来,就能给人留下无与伦比的震撼。也许这不光是文字的力量;也许这之中有着一种对生命的认可。我在过去写的许多文字中都曾经引用过这段话,每次用到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而且带来的效果也不一样。大概中国的文字就有这样的精妙之处,或者说,是鲁迅赋予了中国文字一种新鲜的生命和活力。反正,尽管我现在很难完整的记起鲁迅的那篇文章,但是,在我那些不成器的文字中自己多多少少也能感觉到鲁迅留给我的痕迹。

有人说,鲁迅很有反叛精神;在鲁迅的人生轨迹中,我们也许能够看到一个穿着长袍的老人,一支接一支的吸着烟卷;尽管最后他结束生命的方式和这些可恶的香烟有关系;不过我想他老人家一定不会后悔,一定不会让自己的生命沉沦在一种烟雾缭绕的梦境之中。我知道,现在研究鲁迅的人很多,而且还有不少是因为鲁迅而成了著名的学者和专家;但是鲁迅留下的就是他的那些传世的文字,也许是可知可感悟,永远也无法去用语言来表述。因为任何传世的东西都有其深奥的理由在里边,都有其不可知的玄妙令人神往。

鲁迅的婚姻也曾留下遗憾,尽管后人用他和自己的学生许广平的爱情故事在诠释爱情的伟大;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从鲁迅留给我们的他的那些照片的脸上看到一种苦难和哀愁。有人说,这是一张忧国忧民的脸,但是我却一直无法说服自己去认同这样的观点。也许在鲁迅的心灵深处,还有另外的一种感情惆怅。因为在他留给我们的那些文字的背后总是有着一种让人无法解读的隐痛。

鲁迅是一个说不完的话题;鲁迅是中国文化中的一种现象;本来在我的心目中,鲁迅应该属于中华的文化,中华的精神;可是,也许是我们的这个社会留驻这样的伟人时间太长,也许是我们今天有不少的人也想让自己成为鲁迅笔下的阿Q先生;竟然莫名其妙的设想起来,如果鲁迅能活到今天,那么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过去我说过,历史不能重复,历史更不能假想;今天我仍然还是这样的观点;鲁迅就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产物;就和今天不可能出现鲁迅这样的人物一样。大家的心意我明白,是想用鲁迅来阐释当今社会的一种无聊;可是这样对鲁迅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因为我们生存的世界发展到今天,留下的就是我们这些无聊的饿庸人。如果现在要用一个庸人的心理感受来诉说鲁迅伟大的一生,也许我们的这个社会还就真的没有了希望。

听说鲁迅的后代为了鲁迅的著作版权到处和出版社打官司;我没有去考证过这些消息的来源是否可靠;不过我想,把一个属于中华的财富不管怎么样的归到个人的名下,都是对鲁迅精神的最大亵渎。我想,鲁迅没有想着自己死后还要给自己留下什么;如果真的有了这样的想法,也许今天我们看到的《鲁迅全集》恐怕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有人也曾探讨过李白为什么后人都是庸人的原由;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因为李白嗜酒如命,破坏了遗传基因,所以?。也许这是对的,因为这是科学;也许没有根据,因为李白的后人没有再留下李白那样伟大的诗章。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属于人类的伟人是不可能复制的;说什么“老子英雄儿好汉”,纯属扯淡。

不觉间,我看遮挡着窗帘的窗子,才发现真的东方已经鱼肚白了:“我想到了鲁迅先生,想?”

第五篇:鲁迅作品读后感

忘记了是在几岁开始知道有鲁迅这个人物,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也逐渐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触,更知道了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人民战士。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写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可以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只有心里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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