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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剩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经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并且他很善良,仅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终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终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头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述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应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样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最终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让人变聪明的方式不是补课,不是增加作业量,而是阅读,阅读,再阅读。而我选了一本提示了生活哲理的书。
鲁迅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也是一位特立独行的思想文化巨人。这不仅在小说、散文、散文诗领域取得的卓越辉煌的艺术成就,而且在于他用毕生的精力创作了大量的无与伦比的杂文。
在旧时中国,他用一支犀利的笔,写下一篇篇杂文“如匕首,似投枪。”直击敌人要害,发挥了无可替代的战斗作用。在他笔下,杂文成了一种摹写世相、见闻,评说世事,言志抒情,内容无所不包,形式不拘一格。给杂文打上的“迅哥”的鲜明印记。之前读他的文章,总觉得太深奥,太难懂,可如今不同。他往往纵意而谈,“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总在阅读他的文章时可依稀听到文字背后的他:“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的形象。之前阅他的文章,总觉文笔太尖刻,太喜欢骂人,但现今不同,他广泛且深刻地解读和认识旧中国社会上各样的现象,发人深省,令人深思。比如: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各样的自大。其实,自大一直被视作为人的弱点,他从国家、民族的角度,讽刺那些打着爱国的旗号,盲目自大,闭关自守的人。实际上,我们可以知道,他所赞扬的是那种思想见识高出庸众,提倡各种改革的“自大”的人。
再者像:有缺点的战士还是战士,完美的苍蝇终竟不过是苍蝇。他此外告于我们正确,到位的认清事物本质,正确认识自己。使我不时从自己的角度和真实的生命体验和生活感受出发,重新认真、严肃地审视自我。审视自己所面对的实际生存状况。
对此,我也学会了反省,在文章给予我艺术享受之上反省自己,让我重新找回自己。
按照我的武侠情结来给人定位。鲁迅,是一个刀客,他的刀法在普通人看来粗拙无比,似乎没有基本的套路,更加不会再前造造势,但真正高手看过去,却感觉刀刀神奇,刀法凌厉并且都指中要害。这样的一个独孤刀客将各种腐朽的体制抨击得一无是处,更是一针见血得指出了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伟大,在于他的思想与他代表的正义。
鲁迅的经历,更像是一个武侠故事,随着少年时代梦想的幻灭,他开始选择《彷徨》,他抄起了古碑,他看到了《朝花夕拾》,他思索,苦闷,他受启,他振作,如同高尔基的始终里面说的,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朽或燃烧。他对中国以及人民的弄清,让我们庆幸他选择了燃烧。
鲁迅原来是学医的,他写的文章并不好,只是时代把他推向了那个位置。时代造就人才,原本毛泽东文章写得好,却对带兵打仗一点都不同,也是因为时代的压迫,把他推向了那个位置。真正的英雄,是对国民抱有强烈责任感的人,是具有强烈爱国心的人。在《呐喊》自序里他曾说回忆令人无法忘却,“是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时光”,看不出来,那个铁骨铮铮的中国的脊梁是那么深情,还怀着这样散淡的忧郁;看不出来,那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和韧性的战斗精神,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和深沉朴实的革命激情。有的,只是人性化的鲁迅。读他的散文,有一点点的社戏情结。
鲁迅作品里面的感动,是十分特别的,一个独行刀客的感动,是非常质朴和生动的。文章中的情感如同一个一个人在最后回忆自己的一生。蓝背、鹧鸪等一系列的鸟;闰土月下的身影,是多少人的午夜梦回?!让人觉得残忍的不是变化是回忆,不是吗?再美再好也是回不来的,再丑再恶也是挥不去的,这不就是人生?而鲁迅的散文没有过多的感伤,只是回望那守不住的,尽管如此,还是感动到心里很深很深的地方去了。
记得挪威的森林中,在文中提到的渡边君的朋友说过,关于读书,只读经典作品,就是说作者必须得死了起码有三十年。因为这样不朽的作品经过了历史的选择,最后存留下来了。他的深度和纯度非同一般。
鲁迅的作品就是这样的,如同一瓶好酒,经过时间的酝酿和世人的赏鉴,如今,香气更浓。
当我拿起《鲁迅杂文》这本书的时候,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非常的特别!它是那样的沉甸,那样的让人为之一振。
这本杂文集汇聚了鲁迅大部分的有关论文和感悟,我读了一部分后感觉鲁迅的文章是那么的拗口,难懂。我曾经有放弃读完它的想法,但最终我还是把它读完了。当我读完它之后才觉得原来在鲁迅眼里那时的中国社会竞有那么多的陋习,而鲁迅他也毫不留情的将他看不惯的一一抨击。虽然有的在现在的人看来是不好的,不文明的,但鲁迅他却毫不避讳的一一写出
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领会到了鲁迅骂人的实力是多么的强,我以前听我语文老师说鲁迅曾经骂过很多当代和古代的文学大家,而那些被骂的人毫无还嘴之力,现在我终于得到了验证。但尽管这样他的文章也不显一点俗气之感,反而使他的文章更具说服力,更大众化,更易懂。我也觉得他的作品很具说服力,让人不得不相信他的观点,只要你读懂这本书你就会觉得鲁迅对与中国的文化是多么的了解,他的话语中经常夹杂着不同语言和不同的文化。
我觉得这本书值得我学生去读一读,可能会对你们有帮助!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剩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经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并且他很善良,仅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终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终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头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述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应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样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最终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