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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寒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DD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读了,鲁迅的小说与一些散文之后,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鲁迅是一位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人。
从鲁迅散文中的《影的告别》中,最后一段让我记忆犹新:“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这段话,让人心里读者好踏实,好舒服。《我的失恋》这篇是鲁迅写的一首诗,虽然不长,但却让人读起来很有味道的感觉,怪不得他是个文学家呢,不但写作能力好,连作诗能力都那么强,鲁迅先生的这首诗是写得很有哲理的!
鲁迅之所以被人民们都称为是文学家,现在我知道是为什么了,就是因为他的智慧和才华,写作能力强,作诗能力也不是一般得好。他写作时用的技巧与方法,用得都非常完美。书中《狂人日记》这篇小说,狂人得的是“迫害狂”,听到这个名字,就已经觉得很可怕了。网上说这篇小说是一部意识性小说,有助于给我们增长知识,添加课外的科学知识。
《狗、猫、鼠》这篇小说里,写得倒是挺有趣的,“落水狗”都有。里面的猫是狗的仇猫。鲁迅先生话了一生的时间写了这么多的好文章。就算他生病了,身体特别不舒服,很难受,但他还是坚持写作,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可贵精神!哪像我们,觉得作文难写,就讨厌作文,一点多不去坚持或者稍微的努力一下。鲁迅先生也是一位思想家和革命家,他是中国革命文化的主将。毛主席指出: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国新文化的方向。我在网上偶然得一次看到:“鲁迅先生一生写作1000万字,其中著作600万字,辑校和书信400万字。鲁迅在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鲁迅先生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只要谁遇到了困难,他会马上去帮助他,会尽自己所能尽的力量去帮助那个需要帮助的人。鲁迅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人。我们一定要像鲁迅先生学习!
近日,浙江绍兴邮友方建新寄来鲁迅作品《孔乙己》纪念封1枚,此封为宣扬鲁迅作品、传承鲁迅精神而印制的。封的左下方印有咸亨酒店的门面和穿着长衫的孔乙己手端酒碗,另一只手抓着碗里茴香豆的情景。右上角盖有彩色邮资机戳,下边的纪念邮戳也是孔乙己手端酒和抓茴香豆的画面,三者图案十分巧合。记得我上中学时曾读过此文。为了加深印象,特又从书柜中找出鲁迅的作品《呐喊》一书,再次重温《孔乙己》这篇文章。
《孔乙己》是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写于1919年3月,同年4月发表在《新青年》月刊,后编入小说集《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这篇小说,深刻地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社会的病态。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罪恶,是一篇讨伐封建制度及封建教育的檄文。小说以侧面描写和正面描写相结合,通过外貌、动作、语言等方面的描写,形象地塑造了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深刻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冷淡、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小说从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了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的社会地位。“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含蓄地说明他显摆“读书人”的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唯一的”说明他和酒店里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有距离。身份特殊。预示着他悲剧命运的必然发生。肖像描写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刻画出一个贫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对比,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服饰的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说明孔乙己已很穷,只此一件长衫。他和范进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都是受封建文化毒害的读书人,都是不会营生的牺牲品。他们信奉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所以,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孔乙己不能进学,穷酸迂腐,抱残守缺,好喝懒做,这就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
对人物动作,生态的描写,显示了孔乙己心地善良。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排出九文大钱”表示他不会欠酒店钱。自己是规矩人,同时也想在“短衣帮”面前炫耀一下。
孔乙己唯一被人记起的理由,就是他还拖欠了酒店老伴的十九个铜钱。作品中一再出现的“哄笑声”,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可有可无而又可笑可伶的多余人。孔乙己虽未曾进学,却具有几分清高,喜欢孤芳自赏,他虽然饿得脸色青白,却始终不肯脱下又破又脏的长衫。自己认识几个无用的字,却沾沾自喜,并以自己是个读书人而自命不凡,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别人取笑他时,他还要用“四书”“五经”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当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他却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同时,他还固守“君子因穷”的道德理念。以上诸多分析都可以说明孔乙己也自视清高,从而使他不能正确地认清自己。
语言描写表现是迂腐的。孔乙己的语言是很有特色的,动辄“之乎者也”。再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他有一句经典的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陈腐的语言便是他迂腐性格的表现。孔乙己抱着过时的陈腐观念不放,生活在一个激昂不安却已前进的社会里,难免不会显出他的迂腐可笑,孔乙己已成为一个典型的抱残守缺的形象人物。
鲁迅的这篇《孔乙己》一文,一方面在于写出孔乙己这个人物,另一方面,更是用一种黑色幽默的笔法来描述这一平常而不忍目睹的赤裸惨剧。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