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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完全就是囫囵吞枣。只注意那些紧张的刺激的情节,全然不顾剧情的发展。可当我静下心来认真读这本书时,我才发现它的剧情比那些情节更要好看!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作品。这本书写了他去冒险时,由于遭受到了海难,被迫在一个荒岛上生存的事。在书中,鲁滨逊是一个性格开朗、顽强的人!他靠着自己的智慧,在岛上足足生活了28年。他在一个毫无人烟的小岛上创造了许许多多的奇迹,比如开阔了一片片土地,赶走了邪恶的野人,建起了一片家园,最后,鲁滨逊终于如愿以偿的回到了家乡的故事。
可这只是我自己注意的那些情节!其实在书中鲁滨逊还结交了一位重要的好朋友,就是他从野人手里救下的俘虏“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鲁滨逊要好的朋友和仆人。鲁滨逊和“星期五”不仅救出了遇难的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爸爸,还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最后他坐着船只和“星期五”还有船长一起回到了他的家乡英国。
这本书让我知道,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乐观积极的去面对他们。
今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了鲁滨逊在荒岛上二十八年的生活。鲁滨逊在一次买卖中乘船前往巴西,但是一阵大风将船刮倒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存活下来,来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无所有的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建造了好几个可以用来防野兽并且像模像样的“别墅”。鲁滨逊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只为了做几只陶罐。他发现扔在墙角的小麦种子发芽了,他又辛辛苦苦地开垦荒地,找到了播种的最佳时机。经过了四年的劳作后,他终于吃上了自己种下的粮食。
鲁滨逊靠着双手,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让我为之一振。原本,他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做事都有他的仆人。但在荒岛上,他琢磨出了各种生活技能。如果当初他听取了他父亲的意见,那么鲁滨逊的人生便失去了一道光彩。
我们与鲁滨逊一样,也是一个个娇惯了的人。如果我们想鲁滨逊一样陷入了绝境中,那又会怎样呢?所以我们要学会各种生活技能,多动手进行实践。
《鲁滨逊漂流记》是影响了几代人的世界名著,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更是一个令人震惊的冒险家。他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了28年,如果没有聪慧的头脑和坚定的信念,他又怎能活得下来呢?
鲁滨逊辛勤打猎、耕种,在后来建立起了一个王国,可是反观现在的我们,这好像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独立、坚强、毅力,就在我们身边。你能一个人来到学校,这算一种独立;你能在一次考试失利中,快速站起迎接下一次考试,这算一种坚强;你能每天早起一个小时来背默英语单词,这算一种毅力;我们不需要学习鲁滨逊做那么一件大事,只是要将它好的品质放进生活,放进点点滴滴的小事里。这样你离完成那一件大事便会越来越近。而不是让你一个人出门,你不敢;从挫折走出,你做不到;更不是让你每天坚持阅读,你跟我说你不行。
记住他,学习他,成为他!我们只需要放下手机,拿起书,把上一次考试错的题记熟;在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咬紧牙关,挺过去;在遇到困难的时候,第1个想到的不是父母。那么鲁滨逊就会一直在你身旁。当你学会了逆水行舟,勇往直前,在绝处中还能站起。那么,你,便是第2个鲁滨逊。
外国语学院05英语2班胡惠旋0507014604
《狗·猫·鼠》读后感
或许是由于从小学到高中,鲁迅的文章都是老师课堂强调考试的重点,在课堂上老师们对鲁迅的文章一再详细讲解分析。于是一提到鲁迅就头痛,尽管老师一再推荐鲁迅的散文,却没有兴趣去看。现在,少了考试的束缚反而有心思去看看他的文章。看了《朝花夕拾》,最喜欢《狗·猫·鼠》。看了这篇文章之后,印象深刻。从文章中鲁迅对猫的仇恨可以感觉到鲁迅疾恶如仇的刚强性格。我没有看出鲁迅先生想通过这篇文章表达的真正意思,在这篇文章里我读到了鲁迅先生对少年时代关于猫和老鼠的一段富有情趣的回忆。我只是想把我看完这篇文章所想到写出来。
猫和老鼠是天敌,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这里有一个民间传说:玉皇大帝召集众生肖开排名大会,当时,猫和鼠原是好朋友,在赴群众大会前,它们一起睡并约好谁先醒就叫醒谁。岂知,老鼠第二天起得早,竟然静悄悄地独自赴会,不理会猫。等猫醒来赶赴大会时,佛陀已经将十二年号分配好了。猫和鼠便从此结下深仇。至于猫和老鼠成为仇人的真正无从考证,我想世间万事万物相克相生,而猫和老鼠只是其中一组而已。
老鼠很可恨,专偷吃农作物,我一向讨厌老鼠。小时候我喜欢看奶奶用灭鼠器捕捉老鼠,通常用一个带钓钩的铁笼子,在钓钩上穿一小块炸过的猪肉作诱饵,只要老鼠咬住猪肉,笼子就会“嘣”的一下关上。等晚上睡觉就放在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第二天早上迫不及待地去观看老鼠是否上钩。如有上钩的老鼠,就用钳子夹出来把它打死,虽然有些残忍,不过一想起老鼠干的坏事,就解恨了。开始一两次这个方法还挺有效的,待多用几次就不行了,老鼠渐渐地变聪明了。
前段时间宿舍闹鼠灾,把我们买的早餐都糟蹋了。最可恨的是偷吃就算了,它们只是咬一小口,看着被糟蹋过的食物心痛不已,为了健康着想,只能选择扔掉。宁愿它们全吃掉!也不至于浪费粮食啊。逼得我们只能把吃的东西全藏起来,食物问题是解决啦,可是老鼠却没消停的迹象,改在清晨的时候啃床板,嗦嗦声将我们从梦中惊醒,差不多两个星期我们都备受折磨!我们还想过要来它个灭鼠大行动,不过几个星期之后老鼠已没了踪迹了。想想老鼠真可恨!我又想起姑姑告诉我的一件事,跟她合租房子的舍友在睡觉的时候给老鼠咬了脚,于是第二天马上去医院打消毒针,后来姑姑辞掉了工作。老鼠专干坏事,偷吃就算了,还伤人,这是不可容忍的!
至于猫,我也不喜欢,虽然有些白猫很可爱。我一向觉得猫的眼睛很可怕,尤其是在晚上,在黑暗中闪光,让人不寒而栗。家里从没有养过猫尽管家里有老鼠。猫的天性是抓老鼠,可是我却没有看过猫抓过老鼠。养了猫不抓老鼠还不如不要。邻居家有只猫,灰色的,忘记眼睛是什么颜色的了,没听说过它有抓过老鼠,不过倒偷吃了我家里的鱼很多次了。一到半夜就喜欢在我们窗户外面乱叫,我不知道它是在笑、在呼唤、还是在哭,反正声音很讨人厌,像婴儿的哭声,听着很难受。尤其在睡觉时,怎么也无法将之拒之耳外。翻来覆去也睡不着,只能起来赶它走。后来那只猫又生了几只小猫,睡觉又更受折磨了,很想将它们掐死!
高中的时候学校有很多猫出没,听说都是些被人遗弃的小猫,它们在学校里自由出没。很猖狂,在我们吃饭的时候还时常不经意间跳上饭桌,吓人一跳。晚上睡觉时候是它们活动最频繁的时间,经常会有无法容忍的同学的骂声贯穿猫叫声中。有同学觉得刚出生不久的小猫被遗弃很可怜,于心不忍,于是弄来一个小纸箱给几只小小猫作窝,可是她们又不放她们宿舍而放我们宿舍外面,我一向讨厌猫,一气之下好几次把纸箱连同小猫扔下楼。不过还真是验证了一句话:猫有九条命。它们竟然安然无恙!我想我永远不可能喜欢猫的了,它们让我头痛!
相比之下,比较喜欢狗,一谈到狗就让人想到忠实二字,而且比起猫狗确实可爱很多。
西方人最爱将狗作为他们的宠物和朋友,给予它们很好的照顾,宠物医院很受欢迎。甚至还把它们看成家庭成员,可见他们爱狗之甚。尽管有些狗也很凶恶,但是对于主人它们时绝对忠诚的!
在去小学的路上,要经过一户人家,他家有很多只狗,都属于很剽悍的那种。每次我们从那经过都要大声犬叫还要跑到我们跟前,经常让我们害怕。为了摆脱它们,有时候没办法一看见它们,我们就猛跑,可是我们跑它们也跑,后来听大人说只要慢慢走它们自然就安静了。在现在想来,那种经历还真有趣。
曾经家里也养过一只小狗,是西洋狗,很小很可爱,那是七年前伯父的朋友送的。陪了我们六年,很忠诚地帮我们看家,去年七夕那天死了,是被鱼骨头呛的,它痛苦地嚎叫了好几天。那几天我们心里也挺难受的,没想到最后它还是离我们而去了。一直以来我都很少关注它,人总是在失去时才懂得珍惜。现在狗已经不在了,每次瞥见门角的那个角落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家里的狗,少了它空空的,很想念它。每次看得狗很自然地就想起它。
这些都是看完鲁迅的《狗·猫·老鼠》我有感而发的。写完上网找了有关这篇文章的评论,才知道鲁迅写的虽是回忆性散文,但却是托物喻人,特别是通过对猫的描写,揭露出反动派及其御用文人的丑恶嘴脸。但是我不想深究了,实在是本人水平有限。
读了英国丹尼尔?笛福的著作DD《鲁滨逊漂流记》,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此书主要讲述了一个争强好胜、野心勃勃的英国人DD鲁滨逊。他不听父母的劝告,自己擅自出来闯荡世界。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他不幸被单身困入一个荒岛。这个岛上荒芜人烟,只有野兽。孤苦伶仃的他并不放弃对生存的坚定信念。以非凡的智慧与勇气存活了下来。后来,他自行研制了一些生活的必需品。苍天有眼,赐予他一个聪明伶俐、忠心耿耿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他真正的成为了这个荒岛的岛主。最后,经历了28年风风雨雨的他终于找准了机会,重返故乡,并创建起了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最后,成为了一个拥有5000英镑的千万富翁。
鲁滨逊的作为使我吃惊,一个默默无闻的小辈,竟能成为一个千万富翁。想起他在奋斗中的遭遇,真使我感到惭愧。他当初的条件并不好,但最终有一个好的结果。而我呢?条件这么好,伸手衣来,张口饭来,却一直没有好的成绩在向我祝贺。
这也使我拥有了一个心得:做事要真心对待,永远的坚信自己的选择,不半途而废,不失去信心。那么,自己的梦想便会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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