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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品析《故乡》之我见
时候:深冬 天气:阴晦
基调: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感触:初中时刚读到?故乡?我想沟墩是我的故乡,现如今每次我和别人说我是哪里人我会说我是盐城阜宁的。可是在我心里我的故乡却只有儿时的外婆家那一片小地方,两三排平房,一段短窄的小巷,一个曾经挂满葡萄藤的长廊,还有平房西山头的菜田,和菜田有一塘之隔的坟堆,院门前的那条河,河上那座桥,这些构成了我的“故乡”。其实对于所有的人来说,并不是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我们都曾踏上过,我们只有自己的那片区域。每次当我回到阜宁,回到沟墩,特别是秋天的时候,每次回家都会去高处看看家的四周有没有变化。现在在外,要我说出家乡的好处我也说不出来。。
选文:“突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感触:杨二嫂算是一个刻薄和贪小便宜的典型形象。
选文:“者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
感触:当我们久别重逢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吧~
选文:“我这时候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到:„老爷,……‟”
感触:提到闰土便是最不愿见的人情世故的变化了,然而我们最终都会面临这样的现实。欢喜和凄凉我想也是鲁迅自己的心情吧。
选文:“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宏儿听得这话,便招来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
感触:在小孩子的世界里没有阶级之分的,或许应该说这世界本来是没有阶级的。
选文:“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窗外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回来?你怎么还没走就想回来了。‟。„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黑黑的大眼睛痴痴的想。”
感触:小时候的话有多少没能够兑现,小孩子们纯真的友情,在那样一个天真的年代被各种各样的事情所隔断,他们也只能像水生一样痴痴的想。
选文:“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的气闷,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的,现在却忽的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感触:人总是会忘记的,鲁迅写被隔成孤身,或许是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状态,但是确实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这就像是成长,必然的却是悲哀的,人的成长也算是一种革命吧。
选文:“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感触:为什么无所谓有无?有希望,没有希望,这都不是结果,有没有希望不代表能不能实现。鲁迅用路来解释,“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本无所谓主义,聚的人多了成了阶级,有了所谓的主义。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一度是高不可攀的。据说他写的文章很难懂,据说他的文思耐人寻味。再加上“家喻户晓”的冠名,诸如“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等,都让人与这位“大人物”难以亲近。可是,课本中的文章分明在打破心目中那个“神圣”的印象,迅哥儿也有烂漫的童年,被禁锢的童年。
而当看完整本《朝花夕拾》,鲁迅的童年,鲁迅的青年时期,都历历在目地展现在面前。《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不充满生气,无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他的工作。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在教学方法上,先生完全采用注入式。讲课时,先生正襟危坐,凡先生规定朗读之书,学生须一律背诵。另外,私塾中体罚盛行,遇上粗心或调皮的学生,先生经常揪学生的脸皮和耳朵、打手心。这样的教育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总在埋怨学习负担重,但和当年的鲁迅比起来,我们又是多么的幸福!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天都安排丰富的课程,在课上我们可以各抒己见,还有动手实践的机会,老师是我们的良师更是益友。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给我的感受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也许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 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 年前的迅哥儿到20 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 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 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今天我读了《鲁迅》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时间就是生命,我们应该珍惜时间。
文章讲述了鲁迅十分珍惜时间,常常夜以继日地工作,忘我地学习,他一直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不仅爱惜自己的时间,也爱惜别人的时间,开会也从不迟到。
文章读完了,鲁迅先生珍惜时间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正是因为鲁迅热爱时间,把时间看作生命,所以他的一生才做出那么多成就。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是你不珍惜时间,那么时间就悄悄过去了,什么也不等你了。为什么有些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完此事还可以多做点别的事,而有些人在同一时间内办不完事?这就因为珍惜时间的那种人,从不拖拖拉拉,在指定时间内能做非常多事,做完指定的事后,见还剩下时间,马上又投入到别的事中。那些拖时间的人,前面的准备已经花了许多时间,好不容易开始,但一会儿又拖拖拉拉磨磨蹭蹭,最后就干不完事了。
有许多人正是因为珍惜时间才完成了大业。牛顿也是珍惜时间的人。有一次,他约了朋友吃饭,他早到了,见朋友还没到,就拿起笔记本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直到朋友来了,他才停下笔记。当朋友对他道歉时,他却说:“我已经利用这段时间把我的新想法记录下来了。”正因为牛顿珍惜时间,才使他成为一个物理学家。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让我们从现在起做一个时间的小主人吧!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今天老师留的作业不多,英语……在学校能写完的,数学……在学校也能写完。就剩语文作业了,有一项作业是天天都得写的,那就是日记。 写日记可发愁啊,天天不知道写什么,今天我知道一个秘密,看课外书,写读后感。我读了一本《鲁迅》这本书。读完之后,我就写了读后感!
鲁迅到了晚年,对于时间抓得更紧。不管斗争多么紧张,环境多么恶劣,身体多么不好,他仍是如饥似渴地学习,夜以继日地忘我工作。有病的时候,他就想着病好了要做什么事;病稍好一些,就动手做起来。他逝世前不久,体温很高,体重减轻到不足八十八斤,可他任然不停地有笔做武器,同敌人战斗。他在逝世的前三天,还给别人翻译的苏联小说集写了一篇序言;在他逝世的前一天,还写了日记。
鲁迅一直战斗到离开人世的那一天,从没浪费过时间。 看完这篇文章,我感悟到:我们要向鲁迅那样,从不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