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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铸剑》读后感1500字
这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一个血淋淋的故事……
最初,眉间尺和其他十六岁的男孩一样,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怎样热爱,却绝对不会厌恶。他并不勇敢,竟然惧怕一只老鼠;他有爱玩的心性,重复地做着捉弄老鼠的运动;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在看到老鼠在水中的痛苦样子时,会去拯救它,也会在自己踏死了老鼠后产生罪恶感。一切都是那么真实、美好,这样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多么希望他可以继续轻松地生活下去。
但是,因为作为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他从一出生就背负着报父仇的使命,他就是为复仇而生的。
母亲在看到眉间尺的优柔寡断时,决定告诉儿子关于父亲的血海深仇。眉间尺听后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愤怒——“忽然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得每一枝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响。”任一个怎样坚强的少年,在毫无准备下听到这样一个消息,都是难以接受的。然而意识上的觉醒并不代表其行为上的成长,他只是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才马上下定了复仇的决定,这样的愤怒是不能一夜之间就改变这个孩子天生的性格,他除了父亲留下的那把雄剑,就没有强大的复仇的行为能力。而母亲没有给他选择的权利,仅留下一句“你从此要改变你的优柔的性情,用这剑报仇去”。那一夜他辗转难眠,母亲在长夜中失望的轻轻长叹,其实也正是眉间尺内心中真实的迷茫的写照,可是父仇必须报,这是他生命中应当承受的责任,容不得他的选择。从此,眉间尺踏上了复仇的不归路。
他就不是为报仇而报仇,而是通过为父报仇而寻找自己的父,自己的精神之父。每个人都需要一个精神寄托,那个寄托一般都是美好的。眉间尺也有,但他的寄托是复仇。在他对这个世界还未有太大的认识的时候,他便明白了自己是为复仇而生的,未来就等于复仇。一棵被仇恨之水浇灌的树注定会开出黑色的花朵。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来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宴之敖,眉间尺的父仇根本无法报成。所幸他遇到了那个助他一臂之力的人——宴之敖。眉间尺的复仇仅是他一个人的`,而宴之敖则是一个阶级的代表。眉间尺相信了宴之敖的话,他毫不犹豫地砍下了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其实倘若复仇未成,那个未来也是没有阳光的,他的生命早已不单是自己的血肉那么简单了。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宴之敖者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宴之敖者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宴之敖者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宴之敖者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这个复仇的故事是沉重的,鲁迅先生想体现的思想也是无比沉重的,它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他是在向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和残暴的专制统治者提出严重的控诉。“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那是他的决心,却是那么地让人痛心。相信宴之敖是鲁迅自己的写照,他是一个弱小的个体,但这并不代表因为自己的力量弱小,他便放弃。而王则指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鲁迅用笔代剑扼杀封建势力,点出百姓当看客的麻木,沉重的敲醒中国人的精神脊梁。他有穷尽一切同楚王一样的黑暗势力抗争的决心。鲁迅先生也进行着他的复仇,他的复仇实际上是对人类所遭受到的一切创伤和迫害的复仇。
我读了《复仇的公牛》这个寓言故事后,心里有许多感想。
大草原上生活的小牛一家原本是很幸福的,可是狮子认为自己是万兽之王一直寻找机会想把小牛吃掉。虽然小牛的父母拼了命保护小牛,但最后小牛还是被狮子给吃了。公牛很伤心,决心要报这个血海深仇。趁小狮子在家睡大觉,一下子把它顶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伤害别人会得到惩罚的。当然我认为公牛报仇的方法也是不可取的。
鲁迅是个完美主义者,他终生都在追求理想的完美、人格的完美、道德的完美。他论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
《复仇(其二)》这首散文诗所写的.故事情节和细节,均取材于《新约全书?马可福音》,但鲁迅竭力把神之子手足被钉的痛楚,同玩味着神之子被钉杀的可悲悯可诅咒的人们的欢喜,作了鲜明而强烈的对照,这就使宗教神话故事获得了新的意蕴。
在散文诗的主体部分,一共八次出现了“神之子”的字样,反复渲染耶酥是“神之子”,到散文诗的结尾,突然来了一个大转弯,说出了他是“人之子”。人们钉杀的是“人之子”,而“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这是文章真正的意蕴所在。
《复仇》表现了他对庸众的几乎没有复仇的复仇,是鲁迅式的黑色幽默,《复仇(其二)》则借用宗教神话故事,表现先觉者在被他希望拯救的庸众迫害的大痛楚中,以对庸众的悲悯和诅咒来作为复仇,他痛得“柔和”和“舒服”,都因为这玩味――复仇之故。这种复仇当然更没有复仇意味,只是牺牲自己以期庸众将来的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