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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我的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里有这样一句话:“狂人发病,旁人侧目,家人延医救治,狂人复原。”大家是否觉得鲁迅真的将我们带入了狂人的世界?
本书的序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站在我们正常人的角度,或许我们就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行为”了。在我的深刻记忆里,有这样几个令人心寒、胆颤的情节:“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当我看完了这样的情节,说实话,内心的承重有些让我无法负担。这样的一个狂人,“狂”到不相信社会,不相信亲人,甚至不相信有人性的存在,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背景所造就的悲剧?!
而令我真正深思的,正是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而真正绝望的是不是鲁迅呢?我无从结论。但那末尾长长的省略号有意味着什么?或许,这绝望之音是徒劳的,它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是的,威胁人类世界的绝非地球火山喷发,地壳开裂般的轰烈的自然灾害,而是像核武器般有威力,像SARS般传播快,像地球污染般范围广的精神毒害。
站在新的光明的世纪上的我们,更应该像鲁迅先生一样做一位勇士,手拉手,肩并肩,建起防护世界人精神的“大气层”!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
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鲁迅在故乡这篇文章描述了他和润图之间的一个完美的童年,这让人向往,但结局非常悲惨。两个原本有着深厚友谊的孩子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原来的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之间的友谊。
历史总是重演。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帆不是很喜欢鲁迅和润图吗?
我一直认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比大海还要深。现在看来,这只是我们年轻时的一个幻想。
张帆和我年龄差不多。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闲逛。我们很乐意一起去挖一个黄蜂窝。我们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品尝美味的桑枣,直到嘴唇和牙齿变紫。这时,我们会看着对方紫色的嘴唇笑。我们经常一起分享个人秘密。例如,他过去常告诉我他所爱的女孩的名字;喜欢”我还告诉了他我所认识的女孩的名字;比如说。目前,恐怕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孩的名字。我不确定他此刻是否还记得。我们也有小冲突,但我们在几个小时内就和好了。在这七年里,我们就像兄弟一样。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总之,哪里有他,哪里就有我。
自从我上初中以来,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许我有自己的目标,只专注于学习,假期很少去他家。我独自一人在家看书和做作业,这逐渐疏远了他。也许我们都已经长大成人了。我们再也不会在一起了,因为这只能由孩子们来做,这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告诉对方我们的小秘密了。我们开始学会半敞开心扉来对待彼此。把秘密藏在心里会让我们感觉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去年寒假,我只见过他一次。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像Runtu一样尊重对方。当他谈到一些学校的事情时,我只是笑了几次。那种微笑似乎完成了命令式的微笑。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我们完成了我们要说的,似乎没有什么可谈的了。自从那次会议后我就没见过他。童年的笑声消失了。我真的很想和他恢复小学时的亲密关系,但似乎一切都注定了。我和他一起走在既定的道路上。他往东走,我往西走,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如果命运可以由我自己选择,我愿意永远和他一起上小学。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结束。
我无法想象我们的关系在十年或二十年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的确,时间可以撕裂两个人之间的友谊,这是我读了《故乡》后的理解。
“封建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是啊!封建制度就是吸血鬼,食人魔。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亲兄弟本应互相帮助,齐头并进,可狂人的大哥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对狂人有偏见,也要“吃”他!
鲁迅写这篇文章以一个疯子的角度,从一个疯子的眼中看清这个世界的黑暗,还原了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身边所有人要“吃”他,实际指地主和官僚迫害农民、穷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然而,狂人也是指那些对抗封建社会的“疯子”。文中那些人用世俗的眼光看他――傻子,疯子。如果有革命精神的人看他――已觉醒的人。狂人虽然神经错乱不清,但又有过人的思想。他从“仁义道德”中见到了吃人,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纱,对人民的残害,可却说自己“仁义道德”,可笑!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生存的意义在于打破这个局面,而不是等着被吃!可像狂人一样的人太少,去了,无疑是飞蛾扑火,也会被“吃”。
“救救孩子”这句反映出鲁迅先生渴望革命,同时,那个时代也需要革命!
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仿佛在欣赏一幅多姿多彩的>幸福画。
我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鲁迅小时候的活泼可爱:有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百草园,整天呆在院子里。他要与小花、小草、小虫子作伴,还要坐在树枝上吃野果。虽然有时会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的眼神,但也仍免不了孩子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鲁迅以他幼年时孩子的眼光写下这本书,让我倍感亲切,是我充满了激情。
我的童年也是那么多姿多彩。我家有一个小院子,小时候,我总倚在一颗白果树上,发着呆,那时是多么自在。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倭瓜愿意长多大就长多大;蝴蝶随意地飞,时而从墙头飞来一对白蝴蝶,时而从花朵上飞走了一只黄蝴蝶。有时候,我还会到田里去玩,那是田里早已成为孩子的天地。大家都忙着捉泥鳅呢!赤着脚丫,踩着烂泥,别提有多高兴!童年时光,真好!
现在,我们都在为学习着想,再也不能享受那种快乐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受童年时的快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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