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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深红色的封面上,写着“史记”两个大字,是那样的入目三分,矫若惊龙,闪烁着历史的光芒。翻开书,一股书香气扑鼻而来。这书就是《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本传记体通史,撰写一个个璀璨的人物,如足智多谋的蔺相如,英勇无比的项羽,焚书坑儒的秦始皇……这多繁星般的人物,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上,挥之不去。其中,伊挚从孤儿变成丞相令我折服,荆轲刺秦王反被杀使我惋惜,伍子胥白了头发也要复仇,就算会被杀死,让我十分敬仰……就这样,书里的人物个个特点鲜明,让我难以忘怀。
《史记》中有一个故事让我喜爱,那是伍子胥的故事,伍子胥一夜白头,不断她努力爬升,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确实是“烈丈夫“所为,能为自己复仇,真厉害!
想到这儿,我的脸通红通红的,伍子胥能千辛万苦地往上爬,努力的复仇,豁出自己的性命也要复仇,可是我呢?
记得8岁那年,我刚升入小学一年级,我就结识了位好朋友,和她聊着就聊到会什么才艺,她说:“我会骑自行车!”我想了想说:“我会的多着呢!”一回家,我就和爸爸妈妈说:“我要学骑自行车!”爸爸妈妈立马答应了,“三轮车”立马变成了“两轮车”。一开始学车,妈妈在后面扶着,爸爸在旁边看,我经常问:“妈妈还扶着?”爸爸会说:“我看着呢!放心,妈妈会扶着的。”我开心地骑了好久,又过了一会儿,我再问:“妈妈,还扶吗?”爸爸不说话,我往后一看,呀!妈妈呢,妈妈突然昌了出来,吓得我倒在了地上……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遇到任何困难,我们都要勇敢面对。我的分享完了,谢谢大家!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伟大的记传体通史,体现着古代史官的眼界和良心,是作者司马迁忍辱负重,花了十几年时间才写成的。鲁迅先生称其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完《史记》,回味其中的人物,我觉得炎帝最值得我敬佩。在以前,人们都是靠打猎或采食植物的果实・块茎生活,不懂得耕耘,靠大自然的恩赐生活。大自然不总是那么大方,遇上灾年,常有人饿死,身为部落首领的炎帝时常冥思苦想,想找到解决的办法。一天,他发出了粟子,便告诉人们种植粟子的方法;又发明出许多农具。
人们为了感谢他对农业的贡献,都称他神农氏。神农氏为了帮助人们得到更多的食物,开始跋山涉水,尝遍各种植物,这就是有名的“神农氏尝百草”。他在尝遍百草的过程中,发现了许多可食用植物,但是也有好几次因为吃了有毒的植物差点丧命,幸亏他找到了草药,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他告诉人们不要重蹈覆辙,而他自己却不顾危险,仍去尝试各种植物,最后,他尝到一种名叫断肠草的,无可救药的植物,不幸去世了。
《史记》,给后世的影响深远,是我们的必读之书。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的第一部中国古代通史,它既是一部历史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花了司马迁的无数心血。《史记故事》中的故事都选自《史记》中的精华部分。
《史记》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写到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但精彩有趣,而且为我们打开了一扇了解历史的大门。
本书共130篇,共计52万余字。这本书创造了传记史的形式,对后世的官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发人深省的故事被编入了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的历史记录中。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栩栩如生,个性鲜明。生动的语言和优美的文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美丽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随之改变。为主人公的快乐而欢喜,为主人公的忧虑而担心,感受着主人公的所想所感。轻松幽默的语言和紧张刺激的情节似乎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年代。
在《史记》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统治中国的情节。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成功和失败之后,他终于横扫了六国的旧势力,一统天下。他在前230年摧毁了韩国,前225年前摧毁了魏国,前223年摧毁了楚国,前222年摧毁了燕国和赵国,前221年前摧毁了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我对中华民族的起源历史、做人的道理、历史人物的成就、一些历史典故、一些历史事件的背景和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史记》是我国文化的灿烂瑰宝,它的作者是古代著名文学家司马迁。《史记》中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每看一个都会有不同感受,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了。
周幽王残暴无道,丧尽天良。可他独独喜爱宫中的一位女子――褒姒。为了让她开心,周幽王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把军国大事当儿戏,点亮烽火,迫使全部将士匆匆赶来,就为了博褒姒一笑!可长期以往,将士们渐渐对他失去了信任,到战争真正来临的时候,将士们已经完全不相信周幽王了,全都不愿前往,最后被匈奴杀得片甲不留。看到这儿,我十分气愤,周幽王为一代君主,却只知道吃喝玩乐,残害百姓。我们可不能学他,做人必须诚实,不能欺骗,玩弄别人,不然终究会自尝恶果。
另一个让我回味的,就是聂政以身报仲子。聂政与严仲子交上了好朋友,为了讨伐侠累,他只身来到韩国,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死了侠累,最后自毁容貌而死。这段故事感人不已,聂政侠肝义胆,是一位了不起的烈士,而言仲子独具慧眼,善于识人用人,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认可与赞扬!
《史记》中还有很多了不起的人物,如:文武双全的伍子胥,聪明机智的晏子,善用兵计的孙武等等。在他们的身上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哦!
总之,这本书给我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让我对历史有了更深的印象,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书中的人物会带领你走入他们的世界!
今日我看完史记的刺客列传,里面有一个故事让我难以理解十分迷惑,那就是――荆轲刺秦,图穷匕现。
先给大家讲讲这个故事吧:一个名叫荆轲的卫国人,喜欢读书和剑术。这一期间,秦国正在攻打赵国,把赵国拿下后,秦军将打向燕国。燕太子丹心急如焚,想找一个技艺高超的刺客去刺杀秦始皇。之后,他认识了荆轲,荆轲说能够帮他刺杀秦始皇,但他需要一个助手,太子丹帮他找了一个13岁就杀过人的秦舞阳。荆轲想出了这样的一个办法:他本人手持着一个装有燕国将军樊於的脑袋,因为他是秦王的仇人。秦舞阳跟在他身后,手持燕国地图,在地图里藏着匕首,借着拜见秦王的机会伺机刺杀。荆轲按照计划执行了,然而因为秦王的狡诈,最终荆轲刺秦失败了,他也悲惨的被秦王刺死了。
我迷惑的是,荆轲和燕太子丹他们为什么想出的办法这么愚蠢?!真的是愚笨,没有好好地准备,不看天时地利人和,也不管成功的系数大不大,就冒然行动,结果肯定是失败的,还白白送了燕国将军的一条命,真是太不划算了。并且,刺杀的失败让秦王更加速了对消灭燕国的脚步,我真的想不通,难道就没有别的出路了吗?说不定有樊於将军在,再和别的国家联手,还能避免燕国的灭亡呢。当然,他们的勇气我是很佩服的,但仅仅有勇气是不够的,还要有智谋啊。
所以啊,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千万不要行事,要等到时机成熟时再能见机行事,要不然下场会很惨的。并且,决定做一件事之前,要想清楚成功的胜算有没有把握,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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