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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会这样,他们应该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才不惜一切代价救儿子的命。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鲁迅先生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表现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是一部揭示了当时社会背景的一部寓意深刻的小说。
文中的老栓相信用蘸有人血的馒头可以治好病人的痨病,自然是无效的,愚昧的。然而这样的行为在当时并不只是只有老栓一个人在做,他只不过是所有愚昧的平民百姓的一个代表罢了。这样的药,反应的是当时社会底层人民思想上的愚昧与僵化。
但是鲁迅先生的文章的意义绝不会只是停留在这样一个浅浅的层面上。
在这篇小说当中,老栓所买到的药,是一个人血馒头。而这个馒头上人血的来历很值得去探讨。文中在老栓拿到药前,有一段对于处决犯人的场景的描写。而这些犯人的身份是什么,作者在文中并没有说明。但是联系到本文结尾作者署下的时间,1919年,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当时的革命背景,自然而然,那些被处死的犯人就是当时被捕的革命者。由此可见,老栓买的人血馒头上所蘸有的人血,竟然是为了革命而牺牲的革命者的鲜血!老栓这样愚昧的行为,是对于革命者的极大的不尊重。相比较于他对革命者的不尊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老栓对刽子手康大叔的毕恭毕敬。这样的行为,都是对革命的不理解。
这样的行为并不只是老栓一个人的行为。文中来到了老栓的店内的不只是只有康大叔一个人,还有一些普通的民众。这些民众对于革命者的态度与老栓相比别无二致。他们甚至于没有一点同情心,反而讽刺道“真是不要命了,不要就是了”。这不仅仅是对于革命者的不理解,更是他们对于革命的不支持。
如果说局外人对于革命者的革命事业不支持,还不算十分过分,然而若是连家里人都不支持革命者的革命事业,就是很令人无法理解了。清明节的时候,华大妈去给儿子上坟的时候遇到了同样是来上坟的夏瑜的母亲。但是夏瑜的母亲即使是在儿子的坟墓之前仍然对儿子选择革命表示了不理解,甚至于认为是其他的革命者将自己的儿子引上了歧途,从而害了他。作为革命者的家人却也不能理解和支持革命者的,也算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了。
鲁迅的“药”,不仅仅代表了那个人血馒头,在深层次上更是反应了当时人民的思想的愚昧和封闭,也揭示了民众愚昧的对革命者的不支持和质疑的现象。正是这样的社会风气,导致了当时的中华民族在一步一步地衰退。
然而“药”的含义也许还不只是只有这些。鲁迅先生更希望的是找到一种“药”,而这种药可以治好人们的心灵,乃至于整个社会。
鲁迅《药》读后感1000字
之所以取这个名号,与老师上课提及的鲁迅先生的忧国忧民的思想有关。所以最近又重新拿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细细品味了一番。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了一半洋钱。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他要去买“人血馒头”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治病,天气虽冷,老栓到觉得爽快,仿佛变了少年,得了神通,跨步格外高迈,而当他从康大叔接过馒头之后,他的精神全在一个馒头上,仿佛抱着一个婴儿。
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很荒谬,这和古人求符泡茶治病有何区别呢?而华老栓却跟捡到宝一样,罔若不知。而更荒谬的是这个用血浸过的馒头凝聚着华家夫妇大半辈子的心血。相信,很多人会被这一幕感动。但是恰恰相反,我觉得可悲。假若华老栓有多个儿子,他还会不会倾其大半生的积蓄去为不可救药的儿子治病呢?答案是很肯定的,不会!不只有一个儿子,而有多个儿子,足以让华家传宗接代,那本就贫困不堪的老栓还会不会。。。。。。。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以保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变了“质”。试想老栓生活的年代,尽管当时的封建制度已经土土崩瓦解,但像老栓这一把年级的.人,“思想蛀虫”已经深入骨髓了,他的脑子里充盈着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压得喘不过气来。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给自己的父母一个交代,他们必须救自己的儿子,相信这种行为,与其说是父母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祖宗的孝吧!
而在另一边,一个资本主义者,夏瑜被处死了。而夏瑜的血,也就是这人血馒头的来源。但是,这个革命者的死并没有给老栓这些人的生活带来什么风浪。他才不管被砍头的人为何流血。如果这血救不了儿子,他便会觉得这没有什么价值。这就是以老栓这典型人物为代表的“民痞”的声音。
而夏瑜的死竟是如此无声无息,她的母亲为她上坟时,“忽然看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她,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羞愧的颜色”。这又让我倒吸了两口冷气,这有什么羞愧的?难道她羞愧她的儿子闹革命吗?那革命反倒像一只乌鸦,“站在一株没有叶的树上”。这个社会好无知无觉,就算是 革命者的母亲也只认为儿子被冤枉了,可是这就是当时的中国的人民,常用自己的血,去洗权力者的手。
这里的底层人民是麻木不仁的,只要与自己不相干的,那么把杀人也看作一种热闹,“颈项伸的很长,仿佛许多鸭子被无形的手抓住了,向上提着”。他们没有受过教育,愚昧无知,即便康大叔是个大恶人,但他告诉老栓什么时候杀人,且人血馒头能治病时,老栓两口子真的是异常感激,就如今天俗话所说:别人把你卖了,你还替别人数钱呢!
而据当时背景了解,革命者夏瑜隐喻了革命烈士秋瑾,对“民痞”的奴性和麻木不仁让我们不禁思考,如果中国民族没有觉醒,那革命就永远无法成功,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斗争,才能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一度是高不可攀的。据说他写的文章很难懂,据说他的文思耐人寻味。再加上“家喻户晓”的冠名,诸如“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等,都让人与这位“大人物”难以亲近。可是,课本中的文章分明在打破心目中那个“神圣”的印象,迅哥儿也有烂漫的童年,被禁锢的童年。
而当看完整本《朝花夕拾》,鲁迅的童年,鲁迅的青年时期,都历历在目地展现在面前。《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不充满生气,无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他的工作。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在教学方法上,先生完全采用注入式。讲课时,先生正襟危坐,凡先生规定朗读之书,学生须一律背诵。另外,私塾中体罚盛行,遇上粗心或调皮的学生,先生经常揪学生的脸皮和耳朵、打手心。这样的教育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总在埋怨学习负担重,但和当年的鲁迅比起来,我们又是多么的幸福!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天都安排丰富的课程,在课上我们可以各抒己见,还有动手实践的机会,老师是我们的良师更是益友。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给我的感受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也许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