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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读后感_读书笔记范文
小说描写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在江南某水乡所引起的一场关于辫子的**,以小见大,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封闭,愚昧,保守的沉重氛围,帝制余孽还在向农民肆虐,农民还处于封建势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愚昧落后,冷漠保守,缺乏民族主义觉悟。
我读了鲁迅《**》之后,对鲁迅先生有了一定的了解,他是我国现代文学的杰出代表,鲁迅用他那独特的眼光穿透国民性,在当时有意义,在目前仍然有意义。
从本质上看,鲁迅是位思想家。他之所以从事文艺运动,如他自己所说,是以为文艺最善于改造中国精神。而他之所以被称为革命家,则是由于他在文化革命上的攻绩。他是一位文化思想上的革命家,而非政治革命家。鲁迅就是对中国的历史和现实都理解得非常深刻的思想家。读鲁迅的著作,特别是读他的杂文,能培养我们的观察力和思考力,有助于我们对现实问题的理解。
鲁迅的主要作品有:《狂人日记》、《伤逝》、《孔乙己》、《祝福》和《阿Q正传》等等,他的这些作品,每每读后,都能给人深刻的启迪,使我们至今读他的作品,仍常常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感觉,他这种对于历史、现代和未来的完整观照和深入思考,表现了他独特的文化观,他是中国文化最优秀的继承者,又是中国文化的最彻底、最富有创造精神的批判者。在对旧文化进行批判的广度和深度上,不仅胡适比不上,林语堂更比不上。没有鲁迅式的深刻反思和他那种彻底的批判精神,我们这个属于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化体系,不能完成由旧到新的质的转化,同时国人对这种文化以及对于自身状态的认识,也不会达到今天的水平。
是中国和世界的现代文化共同塑造成了鲁迅的文化形象及其文化精神。这种形象和精神在今天,仍然具有十分鲜明的现实意义。
这篇文章是有一定背景的——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险些颠覆辛亥革命的成果。所以有无“辫子”就成为了这个特定时期立场的标志。一些自认为有识之士便把辫子盘起来,顶在头上。当形势是“皇帝又坐上龙庭”的时候,他们便把辫子放下来,可见其忠于朝廷;当形势趋向革命派时,他们把辫子盘起来,可见其是支持革命的。他们这种两面三套的做法和“墙头草”有什么区别呢。这种举动只能表示他们的懦弱与愚昧。但在当时,谁又敢于只导向一边呢?百姓不敢,他们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采取这种“明哲保身”的做法,来苟且保全自己。当然,这也反映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对农村的影响没有深入,百姓还很盲目。记得范老师在和我们讲到辛亥革命时也提到过,“一些省政府听说要革命了,便立马换了一块牌子,就吆喝着’我们革命了!’”正是这些官僚的混杂给辛亥革命埋下了祸根。
本文有两个经典形象——“七斤”和“赵七爷”。“七斤”是一个村上可以出场的人。他进城被革命派剪掉了辫子,于是他开始惶恐革命派的失败,于是由辫子引发的一场**上演了。“赵七爷”则是“墙头草”的典型人物,但他骨子里还是有着一种封建遗老的气势,所以当形势对他有利时,他便出言挑衅,带着傲慢的口吻去嘲笑和威吓别人。于是,“七斤”和“赵七爷”便成了一组矛盾。作者通过诙谐的对比手法,展现给读者一幅农村的愚昧革命图。
小说主要反映的是社会封建的主题。小说通过一场关于“辫子”的**反映了当时农村社会的封建。因为一条辫子使人担惊受怕,惟恐丢失了性命!也可以从九斤老太的话中体会到这一点。另外,我们可以看出。当七斤没有生命危险之前,村民是多么需要他,又带点嫉妒。但七斤出了事后,村民对他不理不踩,甚至认为有些畅快。最后又受到了人们的尊敬!这样的一波三折也是围绕着“**”而发展的。其中从七斤带给人们城里的新闻和赵七爷有学问而受到尊敬中又可以看出,知识是多么重要!最后六斤还是裹了脚,这说明当时的社会并没有脱离封建的阴影。
赵七爷是一个乡村酒店里的主人,所谓的遗老,有学问的人。他总是靠假学问来骗人。塑造这个人物是为了表现长期以来封建势力对人民的统治之严酷,毒害之深,造成了国民的愚昧。 九斤老太的口头禅“一代不如一代”不是简单的写她不满的情绪,而是要揭示出陈旧腐朽的保守观念,从中也能看出农民的狭隘性。作者把国粹家“一代不如一代”的论调折射九斤老太的身上,表现了对复古家、国粹家的一种讽刺。 七斤嫂是一个欺善怕恶,不分是非,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贯正确的人。从她的身上也可以看到国民的劣根性。
七斤是《**》中的主要人物,他的辫子在进城时被人剪掉了,因此成为人们议论的中心。
《**》这篇文章是我在校本课程中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 它主要讲了一个叫九斤的人剪掉了自己的长辫子与还有个叫赵七的人,说皇帝要坐龙庭了,没辫子的人及全家都要被砍头而引起的一段**。不用说,七斤便是文章的主角,七斤是村里出名人物,因为从他的祖父到他,已三代不捏锄头柄了,他也照例的帮人撑着航船,每天都能进城,在村里有飞黄腾达的意思。七斤这个人物立场不坚定,先剪了头发,而当听说皇帝要座龙庭时又想要留头发,最主要是想保住他的脑袋。
赵七爷在文中虽不是和七斤一路的人,但所表现的人物形象却和七斤是一模一样的,都是墙头草两边倒的人,只是赵七爷表现出来的这个人物形象更要明显。七斤嫂,七斤的妻子,虽是农村妇女,可一点也没有农村妇女的淳朴、善良,反而十分的泼辣,在文中描写她骂七斤是死尸的囚徒和骂八一嫂是偷汉的小寡妇,这些不堪入耳的脏话显出了她的丑态。在文章中我还觉得村里的群众虽不是重点人物,但又缺不得,因为他更能反映作者要表现的,在平时,这些人对七斤十分尊重,可当听说皇帝要坐龙庭了,又对七斤显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再当听说皇帝不座龙庭了,又对七斤恭敬起来,可见村里大多数人都是见风使舵的人。
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是在一九二一年一月,那时辛亥革命已经过去,而鲁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让人们知道辛亥革命没有成功的主要原因。人的旧思想还没有被抛弃,没有坚定的信念,摇摆不定,革命怎么会成功呢?鲁迅先生的视角放在的是一群农村人身上,可表现的却不是一样的,可见他老人家的文笔功底的深厚,同时他的写作方法也十分值得我们去回味。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里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是指不要轻信没有证据的消息。
文中的那个七斤,就是因为听信了小道消息,所以才闹的心神不安,致使他好几个月的收入下滑,而且精神蒙受了打击,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这就是过于听信小道消息的结果。
赤壁之战中,蒋干因为轻信周瑜的那封信,所以给曹操报告了假消息,而曹操因为轻信了蒋干,从而杀了张充、蔡茂,致使曹军没有了水军的训练员,这也是导致曹操失败的原因之一。
如果曹操没有轻信蒋干,或者更好,蒋干没有轻信周瑜,那么,赤壁之战是谁胜谁败还不一定呢。
还是两个关于赤壁之战的故事,在赤壁之战中,曹操还轻信了两个人,那就是庞统和黄盖。
曹操轻信了庞统,把自己的船联在一起,这位最后让黄盖一把火烧了奠定了基础,他轻信了一个不该轻信的人,所以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而曹操更不该轻信黄盖,黄盖是孙家的两朝元老,怎么会突然投降呢?我怀疑这件事经没经过曹操睿智的大脑。而就是因为曹操轻信了他,是自己的几十万大军灰飞烟灭,这是多么严重的后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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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
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读了《文学之魂――鲁迅》,我受益匪浅。这本书记载了鲁迅的一生。鲁迅的骨头最硬,对形形色色的敌人,看得清,恨得深,斗争得最坚决;他甘为人民大众当牛,在帮助培养文艺青年方面,更是无私的奉献出了毕生的心血。其中我最敬佩的是他那种珍惜时间的品质。
时间是宝贵的,所以历来就有人把时间比作金子,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是用金钱买不回来的呀!只有做时间的主任,才能把握好时间,利用好时间去作一些有意义的事,回头想一想,在所有伟人当中,有谁不是惜时之人呢?画家达芬奇废寝忘食,每天只睡4小时15分钟……
以前,我对时间才不在乎,打电脑,看电视,以为还有大把的时间,就这样,时间“滴滴嗒嗒……”地从我手中溜去,自从上了高年级,便慢慢觉察到时间不够用,后来就在一些珍惜时间的同学那里请教,并每天看课外书2小时,2小时复习……让每天都过得充实、快乐。
是啊!同学们,我们应该趁自己还年轻,多学点知识,多做点有意义的事,不要虚度时光,要让生命过得充实、可贵,让生命发出辉煌的光辉。不要虚度我们的花样年华。
“药”是什么?能治病?救人性命?还是能普度众生?在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鲁迅先生依旧用他风格鲜明的辛辣讽刺手法,以笔为刃,直插封建礼教的腐朽,血淋淋地将人性淋漓尽致地剖析。
华大妈包括老栓,以及周围所有的人,全都对这个“药”深信不疑。并且这似乎是一个潜规则,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救命的东西,而也只有“救命的事”才会去找这个“药”。老栓去拿“药”的时候,看到三三两两的人鬼似的在那里晃,哈,可不就是鬼么,人性愚昧到连鬼都不如,可是,鬼可是又向来比人机灵。“带血的馒头”拿到老栓面前的时候,他手抖着不敢拿,虽然他见着那一点红的时候,也是害怕甚至于有一点怀疑的,但他却不说,也从来没有问什么,默默看着,忍受着,为什么?很简单,大家都这样,这就是人性。一个如此,两个都如此,都说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是事实就要承认,只有敢于直面腐烂的内心,才能得到最真实的新生。如果一直逃避,大家都逃避,那得到的只能是华丽外表下厚厚的污泥。至此,我总算理解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弃医从文,因为身体的病,好治,心里的毒,难医,即便有了健康的身体,也无济于事。回来的时候,光辉照到了大道上,照在了金色牌匾上,那几个字,古_亭口,什么地方?英雄就义之地啊。可惜他并不知道,他只满心欢喜的揣着血馒头回家......。
拿到馒头的小栓,也似乎被这凝重的气氛和郑重的凝视感染,觉得心里很怪,手里捏着的仿佛不是馒头,而是自己的性命一般。而他确实也猜对了,可是性命却最终没有捏在自己手里。在小栓吃药的时候,店里面的客人讨论着阿义,大家众口一词,当有人说可怜阿义时,却都停顿停滞了。在我看来,最可恶的不是作恶,也并非伪善,而是令人绝望的愚昧。愚昧到对自己不辨人鬼,对别人善恶不分。从来不去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没人说,为什么......如此愚昧。
而结尾,不出意料地,小栓死了。而且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华大妈和他们的“救命恩人”阿义――他的奶奶一起上坟。阿义英勇就义,而他的血蘸着馒头,被小栓吃了,结果小栓还是死了。两个坟中间隔着一条路,就意味着清醒与沉睡,永永远远不可能有同等的地位。树上乌鸦冷眼旁观,安静诡异,这华大妈似乎卸下了一个“重担”,如果这样就得到解脱,那大概大家都会在愚昧冷漠而腐败的人性当中走向灭亡。但索性,乌鸦最后高高地飞起,向着天空一冲而去,啊,原来世间还是有眼睛在看着,原来至少还有乌鸦――是清醒的。
课文里常常写到鲁迅,或许是一种好奇和迫于理解的心理,我阅读了《鲁迅传》。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出生于浙江绍兴。他年幼丧父,生活寒苦,靠姐姐和母亲帮别人干活维持生计。1918年5月,他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代表作有:《呐喊》,《彷徨》,《朝花夕拾》,《野草》等……鲁迅的小说还被译为很多种语言,在世界上拥有广大的读者。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主席评价他是“中华革命的主将”。
这本书讲了鲁迅一生的经历、思想、作为、所做的作品等等。从这本书里,我读到了鲁迅的思想,情感,知识,态度,言行。我了解了鲁迅的平凡但伟大的一生,“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名言便是鲁迅先生一生的真实写照。鲁迅一生到处“碰壁”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虽然他晚年却因病而死,但是鲁迅先生当年用文章喷击当时的社会,为了革命为了国民思想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努力和心血。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那个时候社会对人们的生命是那么的不负责任,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但我们中华同胞并没有因此丧失信心,鲁迅先生就是这样的热血青年。就是千千万万个像鲁迅先生那样的热血同胞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斗争,在我们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一定要向伟大的鲁迅先生学习,要像鲁迅先生一样努力奋斗,做一个正直,无私有知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