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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先生读后感(范文五篇)

2022-09-15 19: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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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猫狗鼠读后感范文

今天我阅读了著名文学家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其中的猫狗鼠的故事让我感悟很深。但在现实生活中,我的观点却与鲁迅先生心中的观点有一些不一样。

在生活中我最常见的就是猫了。在没有读到过这一篇文章之前,我印象里的猫是活泼可爱美丽的。而鲁迅仇猫的原因却是因为。猫和人们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并且他虽然与狮虎同族,可看起来却多了一幅媚态。

我虽然是属鼠的,但是在我眼里黑不溜秋的老鼠似乎比鲁迅笔下的猫要更讨厌。鲁迅先生小时候很喜欢一只银鼠,有一天那只银鼠不见了,鲁迅先生以为是猫吃了他心爱的银鼠,所以他一直找机会对猫这个种类报仇,从家里饲养的花猫,到在街上遇见的野猫,他都没有放过,总是用石头把猫们打的垂头丧气。之后虽然知道了是自家保姆把隐鼠踩死的,自己冤枉了猫,但和猫的感情还是没有融合。虽然现在鲁迅先生已经改变对猫的态度,对猫颇为客气,但鲁迅丑猫的画饼也从此传扬开来。

在现实生活中,我并不反感猫吃鼠的自然现象,因为我觉得这是自然界的生存规律,不能人为阻止。

对于狗我也是很喜爱的,如果要把猫与狗幻化成人类的话,那我觉得猫一定是聪明机智灵活的,而狗却是憨厚老实的。鲁迅先生所说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用借物喻人的手法,淋漓尽致的写出了他心里猫的特点,嘲笑了他们的欺软怕硬

这篇文章鲁迅。用一个猫与狗结怨的传闻,嘲笑讽刺了真实社会里那些不同于事实的事情。

第二篇:小狗包弟读后感

搜索电影排行榜,始终排在榜首的是一部《忠犬八公》的影片,讲的是一位音乐教师收养了一只在运送途中遗失的日本秋田犬,朝夕相处,感情颇深,音乐教师去世之后,这只秋田犬一直守候在车站等待主人的归来,十几年如一日,直到它也离开人世。很显然观看影片的人给这只忠诚、仁义的够打了很高分,这也是人们对忠诚这一人应该具有的品质的肯定和呼唤,而反映到现实中的是这种品质的缺失。

巴金的作品《小狗包弟》,写的同样是狗的故事,虽然情节不一样,但殊途同归。狗对它的主人是如此的不离不弃,打断了腿也要绝食而死。这对于冷漠,麻木的国民是一种讽刺,对那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政客是一种讽刺,对那些唯利是图,为富不仁的商客是一种讽刺,对那些卖友求荣,落井下石的小人是一种讽刺。

说狗通人气,不知道这是对人的肯定,对狗的赞美,还是对狗的侮辱。

因为,很多时候,人不如狗。

李清照和赵明诚的结缡,其琴瑟相合是文坛的一段佳话,然而,当李清照的父亲,苏门四学士之一,曾因一篇《洛阳名园记》而名扬天下的李格非的大名被刻在元v党人碑上时,亲家赵挺之选择了袖手旁观以自保,看不出任何的同情与怜悯,更没有施予援手,也许在他看来,没落井下石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以至于李清照写下“炙手可热心可寒”“何况人间父子情”的无奈诗句。

当关老爷被恭恭敬敬地供在祠堂里的时候,想来那些草莽英雄不只是欣赏他温酒斩华雄的勇武,单刀赴会的胆识吧,更应是千里走单骑去践行生不同年,死要同穴的诺言吧。当年刘欢为桃园三结义配的那首歌唱得也真是慷慨悲凉,“这一拜忠肝义胆患难相随誓不分开”。不知何时起,义帝摇身一变成了财神爷,大大小小的商家都期盼着红脸关公保佑他们财源广进,关羽手里那把青龙偃月刀保护着一枚枚铜钱装进商家的腰包。谁也甭想夺走。很有想象力,创造力。关公的手里不应该是《春秋》而应该是商场秘籍,生意经。也不能说,做生意和关公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因为,君子爱财取之以道,其道就是诚信。

无论如何,欺骗和狡诈都是不能容忍的,即便有人偶有为之,也会偷偷摸摸,并且百般遮掩。当欺骗、狡诈和出卖被当成智慧倍加推崇,这个民族堕落了。当胜利者洋洋得意地道出兵不厌诈时,不知他头上的光环是用无数白骨提炼出来的。当借刀杀人被堂而皇之写进经典,然后被人应用自如时,谁还会把良知当做头顶的星空、心中的律法。神圣的良心被用来当欺骗的托,并且面无愧色地教导失败者,谁叫你那么天真?

不止一人曾这样评价我,你是一个好人,就是太天真!话里话外无非再讲,天真是你血液里隐藏着的定时炸弹,随时会爆炸,然后将可能降临你身上的好运炸得尸骨无存。这都是天真惹的祸。成熟老道的人在虚与委蛇中左右逢源着,踩着良心们一步步高升,平步青云。这可真是,道非道,非常道;名非明,非常名。

我不后悔自己的天真,也不羡慕他人的成熟。

因为人不如狗。

文革时一个特殊的时期,我也无意批判20世纪的良心巴金对小狗包弟的出卖。草菅人命的时代,人是不如狗的,良知和尊严随意被践踏,生命随意被摧残。夫妻相背,朋友反目司空见惯,更何况一只狗。人人自危,朝不虑夕,包弟也只能对不起了。但那只狗是怎样地依恋和信任着它的主人。忏悔如果能洗清罪恶,歉疚如果能救赎罪孽,就让我们建一座良知的教堂吧。在忏悔中反省,在歉疚中重拾神圣的良知。

第三篇:小狗包弟读后感

很羡慕那位艺术家,因为他有一位如此忠诚的朋友。在他游街时,在认识他的人全都装作看不见他时,惟有那条狗一如既往对他好。“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舐舐,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或许,在艺术家深感世间人情淡薄、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时,是这条狗抚慰了他伤痕累累的心,是这条狗给予了他挨过在牢中地狱般的生活的力量。

也很羡慕巴金,因为他曾拥有小狗包弟。我还真没见过会作揖的小狗。但是“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像这样的小狗,我是见过很多的。包弟定是给巴金家带来许多欢乐,定是对巴金很忠诚吧。

忠诚,是的,狗永远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但是,人类是狗的什么呢?主人?想想那条不顾一切地留在艺术家身边的狗,它三天不吃不喝,死了。再想想包弟,三次易主,最后竟被送到解剖桌上!我们怎能如此对待忠诚的朋友!为什么总是人类辜负狗呢?想起小时候和同龄人一起收养的那条流浪狗,它整天在村子里逛来逛去,守护着十几户人家。它是吃百家米长大的,虽然名义上它的主人是我们几个小屁孩。在它错吃了老鼠药、奄奄一息时,我们只能眼巴巴地看它流泪,听它发出痛苦的哀叫声,而旁边大人们正忙着煮水、磨刀!我们连它的尸体都保存不了!那是我第一次感到惭愧,感到自己有罪。我竟看着自己的朋友被人一口一口地吃下肚子,还听到他们说这肉好吃!

可耻啊!但我们有什么办法呢?那时候村子里的人都很穷,肉是很难得的,而我们几个小孩又哪里有勇气反抗大人们呢?更何况那动荡的十年里,人命如草芥,稍不留神就一命呜呼的时候,人们有何德何能保护一条狗呢?巴金,你没有罪啊!谁不想保护自己最忠诚的朋友呢?只是外部条件不许罢了,只是我们没有那个能力罢了。

错的是那个法律制度年代。

第四篇:《天狗》读后感

我从未想过我会去赏析《天狗》,我最初也并未觉得《天狗》有什么特别过人之处,除了它是本书的第一篇文章。直到我读了它多次,才有一种感觉有一种力量呼之欲出,冲破藩篱,冲破世俗的强大力量。本文我着重谈谈我对《天狗》的非时代背景的.理解与感受。

而谈天狗,我想先从那三条狗说起。

想必老师还记得那三条狗和那位女士,事实上,我写那片文章的初衷的确是写狗的,准确的说就是记录那狗叫。但是那位女士的确和她的狗有着那么多联系又那么多不同,这是每一个爱狗人士都会有的微妙的感觉。这是一位高傲,世俗,打扮光鲜,又一定程度令诸多人不屑甚至不满的女士。这是三条普通,单纯,原始自然,又一定程度上令我心生喜爱的三条狗;但是女人是狗的主人,而狗不是女人的主人,他们形影不离,却永远代表着明和暗的极端,一个永远在世间明处,一个永远在黑暗深处。其实,这是共同根植于所有人深处的两种东西,人性和本性。我这里的“人性”指的是世俗的,人与人之间的由历史、由人类自身发展形成的种种制度、道德、关系、潮流……而“本性”就是那些生命一旦降临就必将伴随并埋在人身体内的纯粹的反抗社会、反抗世俗关系、反抗人性的对自然对最高的自由的渴望与释放。而那狗叫,即是狗在向天际呼喊,更是人类自己在向大地默默嘶鸣。但是,这是人类的社会,不是自然的社会,永远占支配地位、永远受人类认同的必是人性的一面。《天狗》带给我的感觉就是正如这三条狗的感觉一样,或许同以狗为意象只是一种巧合,但是又不免深层的含义。狗可是说是人类最早的朋友了,他们总是关系紧密,但是同时人类驯服了狗,狗却极端的忠于人类,这点与猫等其他宠物是很不一样的,但是狗自始至终都会保留着狗的野性、狗的本性。这于人类的起源发展是相似的,人也是动物,人的本性最终随着人类的发展而被压制驯化,但是,人类的那种本性却从未流失,有些人甚至将其发展到极致,而有些人不愿承认或许并未察觉和注意。这于天狗的那种狂飙突进的气势,那种冲破一切,自我毁灭又不知是升华还是精神枯竭,还是自然之性把人本身的人性超越并最终只有面临死亡的结局。

在这里简单提到两位由天狗引申出来的人,我也多次提到,或许是他们太有代表性了,或许只是我自己见识短浅。

梵高和海子。

梵高不知道海子,海子却极端的理解并崇拜梵高。一位高举炽热的向日葵烧得星空旋转,烧得咖啡馆模糊;一位衔着大地的麦子、追逐在阡陌田间的刺眼的风里。他们如那天狗一样激情地创作着,肆意地吸收着太阳光辉,自由汲取着自我本性、自然本性的力量,但是,无可避免地倒在金黄的火海之中,或向日葵,或麦子,或,皆是太阳。这是有如天狗一般迅速又势不可挡的自我毁灭,我不清楚天狗的最终结局。而他们的确是死了,梵高因升华而死,海子因枯竭而死,或者他们都伴随升华与枯竭,升华意味着一个程度的枯竭,枯竭意味着一个程度的结束。

最后,遥想起朗诵比赛有两位同学激情奉献了《天狗》的表演,我听出了慷慨,听出了激昂与爆发的感觉。却仍然觉得差了些什么,还有最后的大笑,狂笑。似乎是处理得很好的,我努力寻找答案,却发现,那三条狗回答我了。

答案自在被划破天际的更深邃遥远的黑暗之中:

痛苦,压抑,无奈。

快乐,释放,自由。

第五篇:小狗包弟读后感

多少人失却爱心、失却良心!

文中的艺术家在武斗后被拖着游街,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过头去,然而,邻家的小狗却非常高兴地跑到他跟前,亲热地叫唤,扑向他,低头闻闻,用舌头舐舐他,用爪抚摸他。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为了避嫌,为了保全自己,那些在快乐的时光里自称朋友的人们选择了视而不见。只有一条惦念着艺术家的小狗不顾一切亲近他,甚至面对着棒打脚踢也不愿离开。人们常以猪狗不如形容一个人的低劣,那么避祸唯恐不及的人们真的是连猪狗都不如,这条小狗比他们高尚多了。

巴金在文中记述了小狗包弟的种种可爱,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日本种黄色小狗,作着揖向我讨糖吃。然而,这一条可爱的小狗却因的浩劫与巴金为求保全的愿望而被送上了死亡之路。可以想像,当它在解剖台上被开肚剖腹之时,它必定在质问,质问这世间: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因为人是自私的!为了自己,人往往是自私的,牺牲别人保全自己的念头在瞬间占据上风,良心在那一刻只不过是论斤称的廉价货罢了!总有着许许多多的人在牺牲他人之后,只是撇撇嘴,道“只是他运气不好罢了”,把所有的责任推给命运。

然而巴金却背上了良心的重债,他拷问自己,他不安地想念包弟。他说:“我明明记得自己曾经由人变兽,有人告诉我这不过是十年一梦。”在别人以十年一梦为借口醒来后若无其事地生活时,巴金却选择了铭记,铭记自己曾经由人变兽,为自己的过错埋单。他毫不留情地撕开自己的心脏,剖析自己的内心。我不禁问:世间几人能如此?在自私过后反思忏悔,在错误之后自我剖析?巴金做到了。他是中国最痛苦的老人,却比这世间所有自私着快乐的人活得有意义。他的良心还在,他的文字与爱同在,与良心同在。

愿包弟安息,愿它的灵魂不再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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