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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读了王一梅写的一本书――《鼹鼠的月亮河》。她的描写很生动、有趣,文笔也很细腻,我读过之后,感触颇深。
书中的主人公米加是整个月亮河里的一只黑色鼹鼠。他有着尖尖的鼻子和明亮乌黑的眼睛,米加还很灵活,但是比较瘦小。和其它鼹鼠不同的是,他不爱挖掘,而是喜欢发明和创造。他不管哥哥们对他的嘲笑和父母对他的否认,坚持自己的研究。米加不怎么和哥哥们玩。哥哥们爬烟囱、荡秋千时,他在睡觉。而在晚上,米加就在大树底下看书,在大石头上画他的发明设计图。哥哥们在那时差不多都已经睡去了。在不断的努力和创新中,他终于取得了成功。
爱好是自由的,爱好可以与众不同,爱好谈不上理由。米加就选择了与众不同的爱好。尽管别人说他怪异,但他统统不管。“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认真专注地投入到你的世界中去,发展你的爱好,就一定能干出大事业。
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就来说说我舞蹈班的一位同学吧!她叫史路坪。她从小就对舞蹈充满了兴趣与激情。她在六、七岁时,非常刻苦地练习动作,甚至把手脚磨破过。而教练就看中了她这一点,便开始重点培养她。如今,她已经取得了全国青少年舞蹈比赛的第一名了。她为教练争得了荣誉,为我们舞蹈班也取得了信誉。
大家都听说过鼹鼠吧?今天的故事就跟鼹鼠有关噢!
从前,有一个叫月亮河的地方住着一家鼹鼠。当他们生第九个儿子时,他们都惊呆了,第九只孩子的毛是黑的,有很能睡觉,所以给他起名字叫米加。
米加长大了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见到了新来的邻居,鼹鼠尼里一家,尼里是他们家的小女儿。这时,他觉得得让自己改掉好睡这个坏习惯了。
米家多次看见尼里幸苦的在洗一大堆的衣服,自己看着就难受,一次和尼里聊天后,我答应尼里要帮她做一个会自己洗衣服的机器,就叫洗衣机吧,她就不用那么幸苦了。为了帮尼里,米加来到了城里购买零件,安装洗衣机。
过了好多天,米加才从城里回来了,这次是带着洗衣机回来的。在城里,米加还多认识了一个朋友,魔术师咕哩咕,这让他很快活。
这样也让我知道了做朋友的不仅要互相帮助,同时也要开动脑筋,想想怎样做才能帮到别人,这样,别人得到了帮助,自己也收获了快乐。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鼹鼠的月亮河,我迫不及待的跑到书房津津有味的看起来。这本书主要讲米加一家,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与众不同的米加不喜欢爸爸为他选择的人生道路,怀揣着一块月亮石离开了家乡。他不喜欢土地,喜欢天空。在陌生的地方,米加结实了一位魔术师,它被奇的魔法所吸引,决定拜他为师。米加非常聪明,很快的学会了魔术,还成了明星。他把赚来的钱用来给他的朋友尼里设计洗衣机。因为设计洗衣机还需要很多钱,必需再表演一次精彩的魔术才能获得,所以魔术师用尽了所有魔法把米加变成乌鸦,米加终于飞上了天,飞向他一直向往的天空,而且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乌鸦。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后鼹鼠变回来了,回到了月亮河,也把自己设计的洗衣机送给了尼里。
从这篇文章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你愿意做的事情,就自己去做,只要有自己的择必须去实现,我要像米加一样,爱护,保护身边的每一位人。
一只毫不起眼,小小的鼹鼠在书中的动物世界里掀起了大浪。无人知晓,偏僻的月亮河,因为一只鼹鼠的进城变得举世闻名。他就是鼹鼠米加
月亮河边住着鼹鼠挖掘师米先生一家当米先生还在地下工作是米太太为他生下第9个儿子米加。很快他们就发现米加与他的兄弟们有所不同,他的体毛并非灰色,而是黑色,他太爱睡觉晚上在河边玩。最令米先生头痛的是他不爱挖掘!在河边他认识了鼹鼠尼里,为了不让她辛苦的洗衣服,他决定发明一台洗衣机!然而,他缺少很多零件,于是,他准备进城。在城里,他认识了穷魔法师咕噜咕并跟他学魔法,在咕哩咕帮他用魔法变零件时他明白了魔法的定义:魔法总归魔法永远不会让真的变成假的,也不会让假的变成真的。结果在一次比赛上咕哩咕把米加变成了乌鸦一百天后米加又变了回了回到了月亮河,收到了咕哩咕寄的零件这时咕哩咕也来了他决定住在这儿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的重要。文中的米加在许多许多的人或动物的帮助下才顺利发明了洗衣机。如送他去城市的狗司机,给予帮助的咕噜咕,一群助人为乐的乌鸦,邻居刺猬先生……读了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我们要学会克服困难,像鼹鼠米加一样,才能成功!
前几天,我买了一本书叫《鼹鼠的河》。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不知不觉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所吸引住了。
我很喜欢故事的主人公―米加。他是一个活泼可爱、爱幻想、爱思考、喜欢发明创造的鼹鼠。他并不喜欢为他制定的生活道路―像其他鼹鼠一样,成为一名挖掘专家。他想为尼里发明一台洗衣机,可是零件不够,他只好离开了,去了另外一个很远的大城市。在哪里,他遇到了很多麻烦,经受了许多磨难,他坚持了下来。最终赚到了很多钱,买齐了零件,发明了一台洗衣机。
因为加米的坚持、不放弃,所以发明了一台洗衣机。我想想自己,不由得脸红了。
一年级的时候,周围的小伙伴们都报了兴趣班,经常聚在一起,讨论兴趣班的事。我看着他们,也羡慕了起来。缠着说要报兴趣班,拗不过我,报了书法班,因为我平时字写得不错,再加上我这股热情。刚开始,星期天上午,我总是第一个早早地就到了,还夸我真勤奋,这么早就来了。可是,连一年都没到,我便不想再去上课了,因为我对书法已经没有了兴趣,再加上在家里很多时间都要练书法,不能和伙伴们一起玩。一到星期天,我便对妈妈说我不舒服,不想去上课。妈妈见我那样,也没有办法,只好让我半途而废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想:连一只鼹鼠都能坚持不懈地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何况是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