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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品读《活着》时,对里面的情景,印象极为深刻。
一个老农只有一头老牛每天陪着他耕种着一块田地,借此度日。但老农脑里充满了回忆、激动和难过。这部小说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所有亲人的死亡。在小说中,福贵的经历同中国的重大历史事件相融合,就像一面镜子一样。
福贵本是一个富裕的土地所有者,耍骰子赌博致使他失去了拥有的一切,也将他的家庭带入了不幸和贫穷。倒霉的事情接二连三发生。在左轮手机的逼迫下福贵当了兵,当他历尽千辛万苦回到家时,等待他的却是艰难的现实:从饥荒到繁重的劳动;最疼爱的儿子意外夭折;唯一的女儿分娩时难产而死;妻子也因长期抱病也离他而去;接着女婿出了工伤而死;连最后一个亲人小外孙在吃豆子时也被噎死了。福贵经历着一次又一次磨难,饱尝着一次次的打击。但他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即使生活是悲惨的,也应鼓起勇气与力量战胜它。
《活着》就是一个孤单的老人在那儿活着。他的价值就是他孤单一个,所以他更有理由发出“活着”的声音,他的声音应该比所有人群发出“活着”的声音要强。
人,活着,定会经历许多磨难,许多艰辛。有谁会帮你渡过难关呢?没有任何人,只有靠自己去奋斗。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牢记的是:不能灰心,不能轻言放弃,应该向上、向前,不断超越自己,带一种人生向上的力量,勇往直前。
既然活着,那就要好好地活!
心理学中有将一个人比喻成一个能量球的概念,当一个人心智健全,敢于表达自我,对生命充满激情时,他的能量球是饱满的。从西方心理学的概念来说,大部分国人的能量球都是干瘪,没有活力的。
书中的人物就有这样一种特征,没有活力,没有自我,他们随着时代浮沉,逆来顺受,在传统与现代中纠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个特殊的年代,但就像读严歌苓的《芳华》,总能感觉到个人的渺小和无力。
一直在思考时代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环境塑造(shape)人,人改变环境?其实关键看时代的容忍性,个人的发展需要通过不断地试错来达到,试错的成本有大有小,甚至会失去生命。当一个社会能够坦然接受失败,一个人能在失败后继续崛起,这就是时代的幸事,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的精神面貌必然是饱满而富有激情的。
就像前几天看《贫穷陷阱》这本书,很多的人贫穷就是因为没有条件试错。试错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有的时候会将一个家庭彻底打入深渊。很多家庭为了追求安全感,日复一日继续熟悉的生活,不敢改变,通过多生子女来保证未来的养老(总有一个会成才,总有一个会孝顺),这种模式注定了父母会选择将孩子“绑在”自己身边。
等待,中国文化的一个显著特征。但其实,美好是由我们自己创造和争取过来的。
“但是,我们不得不分开了,因为,战争开始了……”战马乔伊这样说。这本书以战马乔伊的口吻讲述了一个男孩与一匹马的传奇友谊。
乔伊有一个格外爱护它的小主人,但当战争开始时,它不得不与主人分离。战争中,一个又一个的英勇的战士、一匹又一匹任劳任怨的战马离他远去,然而它,却坚强地活了下来。最终,他们在战场相遇,永远没有分开……
这本书语言真挚,字里行间透出质朴。读罢此书,人和动物之间的友谊令我感慨万分,同时,战争的无情也跃然纸上。
战争虽然残酷,但是爱与美好,依然存在。至今,两位敌对阵营里的士兵能够放下武器,放下国籍,用微笑和真诚面对对方的场景我依然历历在目:没有血腥,没有武力,虽然他们知道,战场上,彼此又会成为敌人。
是的,战争是无情的,但是爱和美好,依然存在。
面对枪林弹雨,艾伯特奋不顾身地参战,只为能再次与乔伊团聚。这是一种多么简单,又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动物与人,不分高低,没有上下,有的只是一种互相的理解与信任。哪怕以主人相称,却是以朋友知己相待……
我也相信,正是与艾伯特相见的信念,支撑着乔伊,使它跌倒了,爬起来。虽然有过恐惧和不安,有过疾病和痛苦,但它始终向前走,直到成为一个凯旋的英雄……
坚信,战争虽然残酷,但是爱和美好,依然存在……
溪水东流,斗转星移,日月梭,时光是那么匆匆。人类何等的伟大,却终是敌不过大自然的规律,打不败匆匆的时光,逃不掉最终的一个“死”字。
我始终相信,时间是上帝的恩赐,它赚不来买不来,而且用完了就不再拥有。时间不会让你紧攥着的,无论你在做什么,它总会悄无声息地逃走。所以,我们只有和时间赛跑,才不会让太多时间那么快地流逝。
大自然看上去是周而复始的,其实所有东西都是失不再来;燕去了,又归来,可那只曾停留在我肩上的燕子还会回来吗?桃花谢谢,还重开,可那朵最艳丽的桃花还会在桃林出现吗?杨柳枯,能再青,也许这美境仍会出现,可不知我们还有没有机会欣赏这美景了?
朱自清先生说得没错,匆匆的时光一眨眼就不见了,就象我现在写的每一个字,日子都在我的笔尖上过去,任凭我写得多快,它也不稍作停留。匆匆的时光会把所有的痕迹带走,象一缕清烟消失在风中。其实,我认为朱自清先生就是一个成功的人。他的作品一直留在这个世界上,留在世人心中。他在日子尽数消失前留下了痕迹,这也算和时间赛跑胜利了吧。虽然没人能把什么东西带走,却可以在世上留下很多精神财富,也可以算是带了一份功回去。
你聪明的,日子一去不复返,那我们就不要平庸度过了这一生。
在这几天里,我和我们小组的同学已经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写得真好,在晚上的时候,都已经十点半了,可是,我还在读书。最后,每天都迷恋《时代广场的蟋蟀》,迷恋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了。最后,爸爸为了让我睡觉,就说,如果再看,就会伤害眼睛的。最后,我想了想,爸爸说的对,我要先保护好身体,然后再努力的学习,这才是学习的最好方法,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现在我的眼睛已经近视了,如果再不好好保护眼睛,恐怕真的会更严重的。现在,我就给大家说一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吧!
在草原上生活的很好的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被带到了纽约,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于是就结成了好伙伴。接着,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发现蟋蟀柴斯特是一个音乐天才,一个为音乐而生的天才,就这样,蟋蟀柴斯特成了全纽约最著名的音乐家。最后,蟋蟀柴斯特因为想念自己的家――大草原,于是就回到了大草原。故事的大概就是这样,这本书写得真是十全十美!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书,真是开心极了!
还有,这本书把柴斯特写的很生动,里面生动的介绍了柴斯特的勇敢和机智,还记得有一次,塔克老鼠不小心踢翻了火柴盒,所以引发了火灾,就这样,大火烧起来了,幸亏柴斯特让让外面的人赶来救火,所以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柴斯特才能死里逃生,不然,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就没有命了。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很不错,每个人都很纯真、善良,没有一个人贪婪,小气、品质不好,我想,写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有一颗善良、而又闪亮的心。
《小王子》讲述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
小王子说:你这儿的人,在一个花园里种满五千朵玫瑰,却没能从中找到自己要的东西。
这本书说的是爱。遇到相似的人,有思想的高度共鸣,有情感模式的一致,就是没有不顾一切的勇气,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懵懂冲动,越是期待越是经不住一丝不合,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汹涌无畏。人们只愿意看到所有的好,恨不得ta就是完全按照理想打造的人物。
狐狸说:对你驯养过的东西,你永远负有责任。小王子说:只要用心,你们要找的东西在每一朵玫瑰或一点水里都能找到。心有戚戚焉,这需要彼此都很坚定的两个人,只有一方坚定另一方不断因为害怕而放弃的组合要修成正果会很艰难。开始相信老式婚姻的好,两个人抱着坚定的不可分割的决心让时间和耐心积累下去,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什么是成长,成长就是正视害怕并充分体验害怕,只有穿越害怕的区域才能拓宽自我的边界。爱情亦如是,不可替代的爱情来自理性判断基本面契合之后的风雨共度不离不弃,如今诱惑比比皆是,背叛的代价远不到令人覆灭,所以没有坚守即便五千朵玫瑰也找不到那朵独一无二的她。
世上那么多人,契合自己的人总归是有的。如果还期待小王子那样的爱情,那么就是做好自己,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无畏的爱,像盲目一样的爱。如今的我们已阅人无数,看过几眼就能判断出对方和自己的契合度,我们欠缺的不是技巧而是勇气和承担,所以觉得对了就爱吧,仿佛从来没受过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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