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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优秀范文六篇)

2022-07-18 17: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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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利用零零碎碎的时间,在5寸的手机屏幕上,终于读完了路遥《平凡的世界》,转眼也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是的,在一个平凡的地方有着平凡的色调,一个个平凡的人物,无数个平凡的故事,构成了一个平凡的世界。我们所处的时代,又何尝不是一个平凡的世界,每个人都在做着平凡的事,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渺小的人类,弱小的生命每天无不在向命运抗争,一辈又一辈,前仆后继,人定胜天只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但是,每一个渺小的个体,都有选择自己人生道路的权利,都有改变命运的机遇,瞬息万变的社会,努力拼搏、不断选择的人生才会精彩。

农村、农民、农业在中国历史中,一直是无法避开的话题,作者为书中的人物搭设了一个大舞台,各色各样的人物粉墨登场,演绎出一台台精彩的大戏。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关于生活的大书,书中所写的故事发生在黄土高原,这是一片非常贫瘠的土地,在这种艰苦环境中农民的生活真的是太艰难了。时间跨度是从大集体生产到土地承包到户,这整个过程,既是农村面貌发生翻天覆地改变的时期,也是人的思想观念发生剧烈震荡的年代,这种改变影响至今,并且直到今天,仍未停止。

最能打动人心的,一定是最真挚的情感。书中的主角当然是孙少平,这是一个内心非常矛盾的角色,作为农民,他有一种坚韧不拔、吃苦耐劳、勇于担当的优秀品格,作为高中毕业生,一个知识分子,内心又不甘心屈服于当一个农民的现状,想通过自身的努力,闯出一番事业出人头地,同时他在精神层面上有着更高的追求,就像干旱的黄土高原,迫切需要一场大雨的滋润,这些都是他的父亲孙玉厚老汉和大哥孙少安说无法理解的。

这种追求,不是物质上的需求,而是一种心灵上,灵魂上的交流和认同,一种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很幸运,他的初中同学,老乡,一起参加节目演出的田晓霞,后来也成为了他的女朋友,成为他精神上的支柱。田晓霞不仅在生活上给了他很多帮助,而且在他回到双水村参加劳动的时候,时常给他寄报刊资料,鼓励他不能忘记读书、不能忘记获取外界的信息,最重要的是不能忘记学习和思考。

从毕业当乡村教师,当农民,到农民工,最终是大牙湾煤矿工人,孙少平的人生道路是非常曲折的,人物出场的时候正在读初中,整天吃不饱,半天上课,半天劳动,总是饿到两眼发昏,前胸贴后背。孙少平是很有个性,不畏权贵,我行我素的一个人,在他生活最为艰难,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他就拼命干活,因为他认为像牛马一样拼死劳作,就能够暂时摆脱痛苦与烦恼。当他坚持坚持,很多时候确实也遇到了转机。

田晓霞的死,给孙少平致命的打击,作者费了很大篇幅,用浓墨重笔来描写孙少平整个精神世界的崩塌,然后自我解脱自我救赎,最终获得重生,这是为了故事的曲折,体现命运的不公,还是为了让孙少平成长变得更加强大?哎,作者也太狠心了吧。

不单单是孙少平,书中的人物命运,都是十分波折,没有那个人一直是顺风顺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直到结尾,所有人物都没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所以,每个人过好自己的生活,根本没有权利对别人进行点评或指手画脚,中国人早就应该改一改这个毛病。因为别人过得好,亦或是过得不好,对你自己的生活一点影响都没有,难道别人过得不好了,你的生活就变得好啦?可笑,可悲的想法。

另外,诙谐、幽默的语言是这本书的一大特色,我喜欢作者用简洁的语言、形象的比喻,生动展现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们一个个变得鲜活起来,感觉就是一个个真实的人物,作者没有深厚的文学功底和丰富的生活阅历,是没办法做到这样举重若轻、谈笑风生的。如果书中描写的是真实的,那么那个时代的官员没有太多的官架子,即使是县委书记跟老百姓还是很亲近的。那时候也不像现在这样大的贫富差距,努力改变命运,努力实现梦想都是可能的,人们就像生活在一片希望的田野上,每个人对未来真的是充满希望的。

在这部伟大的作品面前,现如今各种无病呻吟的鸡汤文章,都显得太过于肤浅单薄和苍白无力。《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对生活认识极其深刻的作品,在那个年代,不单单是书中的人物,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想必作者也承受了不少磨练和苦难,一肚子苦水化作千言万语。意志坚强的中国百姓,自有一套生活上的哲学,从来不向命运低头,再深重的苦难都能够承受下来,这种高贵的品格才是一种民族精神。

第二篇:读《最初一头战象》有感

读《最初一头战象》有感范文800字

我读了《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后,心有慷慨,思绪万千。

这本书谢了三种动物:象、猪、熊。主要介绍了“象”。作者以亲身经历的事迹来叙述大自然,把动物与人之间的真情描写的淋漓尽致。第一章重点写“象”。从那优美、通顺的词句中看出了象是一种庞大、声望极高的动物,连狮子都要避让三分,尽管如此,却不少于“情”。第二章重点写“猪”。作者养了一头猪,野性十足,长大以后,带着群猪,把寨子搞得一团糟,之后逃之夭夭,在山里定了居。乡亲们把作者关起来,那头猪毕竟是作者养大的,藕断丝连,想把作者救出来,作者不想。结果第二天,那七十多头跟在野猪后面的家猪全回来了。第三章重点写“熊”。熊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不惜与公雪豹抗争,肠子也流了出来!最终把熊宝宝托付给了作者,并与雪豹同归于尽。

这种种真实的事情实在感人,常常催人泪下,人间处处有真情,真情时时暖人心。动物间有着明显的亲情、友情。

记得有一次,我在一个小角落里,看到了一直骨瘦如柴的小狗狗,它可怜巴巴的望着我,我的心不禁有些酸楚,好想好想把它带回家去。可是,我怕爸爸不同意我养狗,于是,我摸了摸它,之后就走了。谁知它不紧不慢的跟了上来,用它那会说话的眼神望着我,好像祈求我说:“求求你了,收养我吧。”我想:管他三七二十一,带回家算了,他那么可怜。于是,我兴高采烈的把他带回了家。到家后,狗狗显得异常兴奋,左窜窜,右窜窜,仿佛在认识这个新家。我细心地为它准备了一个精致的小窝,让它舒舒服服的住在里面。说是小窝,也就是个旧鞋盒罢了,最下层垫了一叠厚厚的.纸,上面铺满了碎布,很温暖。之后,我给他取了个可爱的名字:“布丁”!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

从那时起,孤独已经烟消云散,再也不见了踪影;从那时起,生活中多了个好朋友,就是我亲爱的“小布丁”;从那时起,每当我伤心而流下眼泪的时候,总有他在旁边观望着我。可是,好景不长,一个多月后,爸爸要我把它送走,我不同意,因此而大哭了一场。最终,还是不得不把布丁送给别人。我冥思苦想,一定要把布丁送个好人家,我终于找到了和合适的人选,我要和我那可爱的布丁说Good bye了。“布丁,再见了,你得新主人会对你好的,别忘记想我哦!你在那儿要乖乖的,不许调皮!”我说完后,仍然依依不舍,此时,布丁的表情呆滞,不知在想什么。我狠下心来,往家奔去……路上,我自言自语到:“布丁,永远记着你,你给我的一切快乐,我都会记得!姐姐永远爱你!”

我希望,从此以后人与动物之间能够和谐,永远存在着友谊,永不磨灭!

第三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故事与霍乱的关联性并不强,霍乱时期只是一个背景。故事的梗概是年轻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坠入爱河,由于费尔明娜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最终选择了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精心等待乌尔比诺医生去世,阿里萨虽终身未婚,但有着众多情人;乌尔比诺医生一死,阿里萨又重新开始追求费尔明娜,阿里萨和费尔明娜晚年终于在一起。

不能理解如此曲折的人物设定和费尔明娜年轻时候的选择。费尔明娜父亲强行拆散女儿的恋情,费尔明娜自从和父亲远游之后,对阿里萨的态度大转变,结婚选择了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在拥有众多情人的同时,保持对费尔明娜的长期等待。书中对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婚姻生活的描写,充满了隐忍与相互妥协。费尔明娜发现乌尔比诺医生出轨,两人相对平静的处理,继续波澜不惊的生活,外人丝毫看不出任何异常。费尔明娜年轻时的选择或许是处于应对外部压力的必然选择,婚后的生活维持外人看起来的体面和稳定。

阿里萨从没有放弃过等待费尔明娜,同时又拥有多个情人。在阿里萨的定义里,没有结婚就算没有对费尔明娜的背叛。阿里萨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去世后,离开自己的几个情人,去找费尔明娜,并且在乌尔比诺医生葬礼结束之后,就对费尔明娜表白。费尔明娜最开始很气愤,处理了乌尔比诺医生留下的所有东西。费尔明娜慢慢接受了阿里萨,遭到了子女们的强烈反对,这次费尔明娜没有退缩与妥协,她与阿里萨同乘游轮出游,游轮一直没有靠岸,故事戛然而止。

文学中的世界与现实世界终究不同,而现实中每个人的小世界也不尽相同。感同身受是文字所能传达的一种魅力,同时读者也能知悉完全不同的世界。阿里萨的坚持并不一定是好事,坚持是一种好的品质,同时也不是一个好的品质。

第四篇:《家》的读后感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对于文中的觉新我并不喜欢。他的“不抵抗主义”有时令我很反感。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所谓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他们并不能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这一切。

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虽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瑞钰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他理想断送了他的爱情断送了他明天!而相反,他的弟弟觉民和表妹琴,他们与封建的家族反抗,终于得到了爷爷的理解。巴金在写给他表哥的信中也曾经写到,觉新这个角色有很多他哥哥的影子。我想这也是觉新这个角色如此栩栩如生的原因之一。

第五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第六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 will be 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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