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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2022-04-23 13:00:4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读后感的作文300字》,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第一篇: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爱的教育》是一位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所写的。他用日记体形式讲述了发生在四年级学生与老师、家长之间所发生的一百多个感人故事。他们都有高尚的品质,他们热爱祖国,尊老爱幼乐于助人。主人公安利柯是一位积极向上,善于帮助别人,富有同情心的好孩子。虽然里面的每篇故事不长,但都包含着一个 深刻的道理,让我们仿佛都融入到里面去了。

读了这本文章后,我感受到最伟大祖国深刻的就是“爱”。原来爱还分很多种,有对伟大祖国的爱,朋友之间的友爱,同学之间的关爱,无私伟大的母爱,宽宏大量的父爱,对病者.弱者的慈悲之爱......

所以,我们都要以他们为榜样,去报效祖国。报效祖国就要先从感恩我们身边的人开始,感恩赋予我们丰富知识、能写一手好字的黄老师,感恩将我们养大的父母,感恩曾经帮助过我的同学、家人,将来我也要向他们一样为社会、为祖国添加人手,成为祖国的的栋梁之才!

啊!读了《爱的教育》后,他仿佛让我尝了一桌丰盛美味的“大餐”,相信只要我们每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第二篇:读后感的作文

在二年级的时候,我读了一本让我难以忘怀的书――《一年级的小豆豆》,他教给我了丰富的知识。

一年级的小豆豆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我最喜欢的就是《可笑的屁股》。里面讲小豆豆的爸爸是个作家,但小豆豆却没有遗传爸爸的写作本领。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然大家造句,结果小豆豆造的句是:“我有一个屁股,还是两半的。”惹得全班哈哈大笑。读到这里我也忍不住大笑起来。到最后小豆豆还是不明白大家笑他的原因。

读完这个故事,我被小豆豆他们争先恐后回答问题的热情所染,同时又为小豆豆的小聪明感到好笑。

在这篇文章里,我学到了一些四字词比如;高楼大厦,许许多多,哈哈大笑……我觉得这些四字词用在文章里很有趣。今后,我在写作文的时候也要用这些有趣的四字词语,这就是这本书的一个故事,你是不是觉得很有趣?

《一年级的小豆豆》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个十分精彩的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教育着我。你说我能不喜欢么?

第三篇:《米欧,我的米欧》读后感

7月份时,我看了瑞典女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4部作品,它们分别是:《长袜子皮皮》、《米欧、我的米欧》、《吵闹村的孩子》和《小飞人卡尔松》。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米欧、我的米欧》。

这一篇作品主要讲的是,一个叫布・维尔赫尔姆・奥尔松被领养的小男孩。一天晚上,他在公园里发现了一个被困在瓶子里的精灵,他把精灵放了出来,于是,精灵带他来到了他的故乡遥远之王国。随后,小男孩变成了一名骑士,他带着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杀死了残暴的骑士卡托,把大家都解救了出来。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碰到世界上最好的宝剑铸造人的文章。因为米欧从那里得到了一把宝剑铸造人造了几千年而成的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最后,米欧就是用这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战胜了骑士卡托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是米欧,因为他原来不敢去面对骑士卡托的,想逃避这一切责任,但是最后他还是战胜了自己的胆小,勇敢的面对一切困难,最终他还是胜利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这样才能博学多才。

第四篇:读后感的作文

看完这篇文章不禁感慨万千,心情也复杂起来,既有淡淡的哀伤却也有释然。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在面对和自己相似的东西时,总会无端生出许多莫名的情绪来,不知是同情还是自怜?也许自怜更多一些吧。思绪一下飘回到很多年前,似乎是从有记忆开始。那时的我也总是冷冷的,不肯多说一句话,所有心事都藏在心底,任谁都无法窥探。总是独来独往。凡事喜欢争第一,永远不服输。只要是喜欢的东西都必须得到,并且不允许任何人碰。如果得不到就毁了也绝不会让给别人。性格极其内向却也极其霸道。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的自己好变态阿,简直不可理喻。如今的我早已没了当年的模样,甚至半点踪迹都没有了,根本是完全极端的两个人!要不是偶然看到这篇文章,早都忘了自己曾经那样过。对于那个枯燥乏味的童少年时代总是没有多少记忆的。唯一念念不忘的就是奶奶的呵护,是她给了我这世界上第一份无私的爱,甚至是溺爱,也许这也是造成我霸道性格的主要原因吧。因为有她,我才可以肆无忌惮,从不考虑别人感受,当然也根本没想过要替别人着想;也因为有她,即使没有玩伴我也从不感到孤独,我根本不屑和别人讲话,甚至是父母。那时的我总觉得,只要有奶奶我就拥有一切!所以无论她去哪,我都要跟着。为此,我额头曾受过伤,四姐说我命大,不然当时就驾鹤西去了。我听后只是笑。

直到现在爸妈都会将我的头疼归结到奶奶身上,对此,我并不认同,我的解释是本来就该疼。我从没想过奶奶会离开我,我忘了她会老,会生病,会死亡。所以只是一味索取并没有多少回报,不过奶奶却说我是个孝顺的好孩子。也许是在她晚年里我是陪伴最多的缘故吧。老人都怕孤独不是吗?而我恰巧填补了她的空虚。奶奶算是长寿的,活到89岁。算起来,她71岁时我才出生,那时的她就已年越古稀了,我却一直傻傻的以为她年轻,死亡永远不会找到她,甚至我死了她都不会死。直到她病重,那段时间她生活已不能自理,有时候也会认不清人,甚至连液体都不爱往身体里流了。所有亲人都说怕是挺不过去了,就连医生也说不行了,我却还是固执的认为她不会死。直到有一天下午,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见自己骑马去大姐家接奶奶,明明很近的路却很曲折,回来的路上还多出一条水流湍急的河,当我正在想怎样过去时,奶奶和马却都不见了,然后就吓醒了。当时只觉得奇怪,有不好的感觉,可是没有和任何人说。那晚,我极其耐心地喂了奶奶一罐八宝粥,清楚的记得当时的对话。第二天凌晨2点多她就不行了,不到5点就去世了。记得当时,无论我怎么摇她、喊她,都不理我,所有人都说她死了,我依然固执的不相信。我说她只是睡着了,我要把她叫醒,一直抓着她的手不肯放,直到妈妈说:“你这样她会走的不安的”。我才不舍的松了手,从奶奶的面容和僵硬的身体,我已经感觉到她是真的死了,只是不愿相信罢了。我很在意妈妈的这句话,我不想让奶奶不安,所以即使再不情愿我都不再碰她一下。那天是我最伤心的一天,也是最不愿经历的一天。过了很久我才和妈妈说起那个奇怪的梦,妈妈说:那是我和奶奶亲,有心灵感应,她是在告诉我她要走了。我想也是吧,奶奶是属马的,那个梦里奶奶和马都不见了。

用这样的方式告别吗?也许吧,毕竟只有我做了那样一个梦。自从奶奶走后,我的世界开始坍塌,人也变得比以前更冷漠,开始什么都不在乎了,不争也不抢了,没有牵挂、没有后盾,仿佛世界孤独的只剩下自己。从那时起,我就告诉自己只有自己了,再不会有人关心我了。我也曾恨奶奶抛弃我,只是这样的恨并没维持多久。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极端自闭。然而2年后的我却像变了一个人,开始对身边的每一个人好,努力满足他们的每一个要求、每一个心愿,。像是在赎罪。我是怕了,怕失去,特别怕。所以不再喜欢什么了,更不会去争,输赢对我来说没有意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活着,没有目标,只是活着。我答应过奶奶会好好活着的,所以永远不会自杀,只会自然死亡。我对别人的好,有时候很没有原则,我会刻意改变自己去迎合别人。我不知道那是真的喜欢还是我将对奶奶的爱转移了,我总觉得后者更多些,因为我对陌生人也很好。尤其喜欢年龄大的老人,每次在街上遇到,我都会不由自主的看好久。可能因为我的态度吧,一般中老年人也是喜欢我的。为此,妹妹还送我一称号“中老年妇女的杀手”。唉……奶奶永远都是我生命里最温暖的回忆,她在我心中永远都有着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位置!

这些年我是变的太多太多了,喜怒全写脸上,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对人友善,不争不抢,不冷漠不霸道,在意别人说的话,为了别人无条件改变自己,努力做到大家满意。也再没有特别的喜好,对所有事物始终提不起兴趣。虽然现在的我有亲人有朋友,我也把所有心里话都和别人讲,不再隐藏。但这种孤独感却从未消失过,我再也没有过那种安心的.感觉。或许是我从心底不再相信任何人了吧,又或者我还没走出来。不过我确实笑了,而且没心没肺,所有的忧伤都是来的快去的也快。看到别人因我开心我会特有成就感,所以一直想办法让别人开心。也许我是在找某种精神寄托吧。只是永远找不到。有时候,我会觉得很累很累,总是梦想着有一天睡去就不再醒了。但也只是奢望。我好想找到生命的真谛,想知道怎样活才是对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想有个人生的目标,想自己也能发自内心的喜欢些什么,可是对于感情,我好像不止慢半拍,而是很多很多。确切的说,我并不知道该如何与人相处,也不知道该如何爱别人。甚至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爱,也许一切都只是我的执念吧。现在的我既不迷茫也不悲伤,只是不知道对不对。但不管对错,我都会一直走下去!不想再这样了,不喜欢这样的自己,没有个性,没有底线,委曲求全。不想叽叽喳喳的讲个不停了,像个小丑一样。虽然别人也许会笑,但别人开不开心又与我何干呢?除了父母,我谁的都不欠!所以没有义务了!如果某天我再沉默了,我想那是我真的成熟了。如果某天有人伤心我没去安慰,我想那是我真的懂了。但我永远会对对我好的人好的,因为那都是我该珍惜的!

从今天起,不急不躁、平平静静地走完余生!

第五篇:读后感的作文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

――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第六篇:《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我看过好多书,有《森林报》、《霹雳贝贝》、《淘气包埃米尔》……不过,最让我爱不释手的还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了。

伦纳贝亚的埃米尔有着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小脸蛋,一头卷曲的浅色头发。当他不调皮地时候显得伶俐乖巧,但有时它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

当读到埃米尔淘气得把猪血叩在爸爸的头上,把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当女佣丽娜牙疼时,埃米尔把她的牙齿绑在马尾上拔牙时……我笑的前仰后合,太有趣了!

埃米尔不但淘气,而且很勇敢。那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他的好朋友阿尔弗雷德生了重病,埃米尔居然一个人把阿尔弗雷德放在马拉爬犁上,自己趴上大马,深一脚浅一脚地驾着马把他拖向了医院。读到这里,我既感动又担心,要是换成了我,我肯定没这个胆量,不过最后埃米尔终于成功了。

这就是埃米尔,一个可爱、淘气、机灵、勇敢的男孩。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去思考和学习。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住在伦纳贝亚小镇里,他有着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浅色头发,这一切都让人觉得他很听话,可是,现实中,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淘气包,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淘气包埃米尔。

要说埃米尔做的淘气事那是数不胜数,他在妹妹脸上涂颜色,把妹妹当国旗升到天上,把自己的爸爸关进茅厕,把猪血扣在他爸爸头上……等等很多的淘气事,可是埃米尔也很善良,有一次他捡到只没有父母就要死去的小猪,他就像母亲一样照顾那只小猪,而且埃米尔还很正义,他帮助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里的盗贼”麻雀“。正因为他有这么多优点,所以最后他当上了社区委员会主席。

我觉的埃米尔做的许多淘气事,都是出于无意的,他让我明白了那些该做,那些事不该做,不要太淘气了,要善良,有一颗温暖的心。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感 张春阳

读了《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埃米尔所有的喜、怒、哀、乐。埃米尔爱帮助别人,但是最后却变成了一个很坏了事。埃米尔善良、聪明、勇敢、机智可爱……他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我们意想不到的事,让我感到非常吃惊,如果让我做,我都有可能做不也来。

埃米尔每天都戴着他的“猫子”和小伊达玩,但是肯些事情也激怒了他的爸爸。埃米尔把小伊达放到果汁机里玩,却没想到埃米尔的爸爸却生气了,把埃米尔捉住拉到木工房让他边削木头边反省,可埃米尔不知道凶到底哪一点做错了。埃米尔每次玩游戏都会被周围人误解,觉得埃米尔是外坏孩子,埃米尔好会好好反省。如果我是埃米尔,我一定很愤怒,并且还有可能反那个人狠狠的暴打一顿。

埃米尔经过这些事后,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并且还可能快速的解决一些问题。假如我跟你真的能见上一面,我们就有可能成为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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