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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的《白狗秋千架》创作于20xx年4月,这篇小说写得也非常精彩,是这部小说集的点题之作,电影《暖》就是由《白狗秋千架》改编的。写道阔别高密东北乡十年后的“我”回故乡看看,在桥头碰到了一条白狗,后从路边高梁地里艰难地走出了身背大捆高梁叶子的白狗主人,“我”认出了她原来是十几年的故人暖。白狗也是和他们一块长大的老伙伴。年轻的时候,两个人喜欢音乐,想参军未果。十几年前,在一次荡秋千的时候,暖和白狗摔下秋千架,导致暖左眼失明。后嫁到王家丘子一哑巴家,一胎生了三个哑巴儿子,生活极其艰辛。“我”念及旧情,不顾叔叔的反对,到王家丘子去看望他们一家人,心情异常复杂。在回来的路上,白狗把“我”引到了高梁地,暖提出了一个让“我”无法拒绝的要求,就是想要一个会说话的孩子。
女主人公叫“暖”多好的一个名字啊,暖,是人生太多的无奈,太多的冷意,有太阳照着的爱―――――暖!人生没有如果,如果那年暖硬要去部队找蔡队长;如果那年能去当兵;如果“我”追求暖,暖不自卑大胆的回信。那么,一切将是多么美好,人生也必然会是另一番景象。十几年前暖是全村最美的女孩儿,婷婷如一枝花,双目皎皎如星,几乎所有的男人都想暖做自己的新娘。如果不是破相没准早成了大演员。
十几年后的重归故里暖问“我”:要是我当年提出要嫁给你,你会要我吗?“我”感激地说:一定会要,一定会。读了到这我的思绪回到了70年代末80年代初,十年动乱结束国家恢复高考后,有多少人考上大学或当兵提升后,与农村的恋爱对象断绝关系,涌现出大批的“陈世美”,那是不要农村媳妇就像就像一阵风一样,刮得找了对象的姑娘们人心惶惶,巴不得对方在家务农。没有断绝关系的,老百姓就说“没忘本”。进入城市生活后领着城市的卷发媳妇回老家显摆,引来满村人的鄙视和羡慕。
记得我上初中时的物理老师叫周斌,他本是代课教师,78年考上水利学校,他接到通知后的一天晚自习,脸涨得通红,可能喝了点酒,在班里兴奋地胡拉八侃,同学们也瞪大了眼睛兴高采烈地听着,难得碰上有这样的课,我的同位悄悄地对我说:“他找媳妇了,很可能不要,走着瞧。”。果然半年后他就提出了与未婚妻断绝关系,女方不依不挠,男方族人拿上酒烟肉上门请罪,被女方赶出家门,把东西扔到大街上,大骂“陈世美”、“没良心的”,最后还是散了。记得我们班的女同学都骂他是“陈世美”、“有什么了不起,呸!”,他在我们心中的形象从天上跌倒地上。
我的一个远方亲戚长得很漂亮,找了个当兵的,后来男的提干,村里就传言不要她了。女的担心被踹,顾虑重重,女的不识字,不会写信,整天装在闷葫芦里。我见过她腰里栓着红朱砂袋,听说是避邪,思虑成疾成了抑郁症,其实男的品质很好没有那个意思,男的回家探家时问女的:“你怎么了?愁眉苦脸的。”女的羞羞答答地回答说“听人家说你不要俺了”,男的笑着说:“人家说,我说了吗?没那回事,我要对得起你。”女的听了两行热泪夺眶而出,哽咽着说:“早知这样,我也不会得病。”结婚后女的病治了好几年才治好。
那个年代没有电视机,有个收音机听就算富人家了。我记得我大娘家的哥哥在山西当兵买回一个收音机,收音机里每天下午播放配乐小说《人生》,讲的是一个农村青年高家林考上大学分配到城市工作,与青梅竹马一齐长大的恋爱对象乔珍断绝关系,找了城市媳妇,后来犯错误遣送回农村的故事。我每天下午放学后就蹑手蹑脚地到大娘家的后窗户底下听,大娘烧包不让到她家去听,到校后同学们就讨论,都说“高家林活该。”我想这是时代的演变造就的。
如果以前有人问我:“衣橱里有什么?”我肯定会回答:“当然是衣服啊!除了衣服,难道还有其他的什么吗?”当我看了《狮子、女巫和魔衣橱》后,我会告诉你:“衣橱里有一个魔法王国。”
衣橱里的这个魔法王国叫纳尼亚,被一个邪恶的白女巫占领了。她傲慢、冷酷,生气时会把居民变成石头雕像,她还让纳尼亚永远是冬天,没有圣诞节。每当我想起她那凶恶的眼神,想起她那白如纸的脸,想起她那举起魔杖的手臂,我恨不得自己钻进魔衣橱,立刻施展魔法,将她消灭。
我觉得森林之王阿斯兰,是一位真正的英雄。他的目光庄重、威严,面庞坚毅、平和,犹如纳尼亚居民的信仰。为了解救被女巫控制的埃德蒙,它甘愿被挨打、被取笑、被杀死,多么令人敬佩的牺牲精神啊!当他死而复生后,和兄妹四人一起用勇气和智慧战胜了白女巫。当兄妹四人成为纳尼亚的国王和女王后,阿斯兰却选择了悄悄地离开,因为他要去照顾更多的国家。
读完这本书,我被四兄妹的善良、勇敢深深打动了。露西一心想要营救被捕的羊人,彼得奋不顾身与恶狼搏斗。尽管埃德蒙曾受到白女巫的土耳其软糖的诱惑,一度背叛自己的兄妹,可他在与白女巫的斗争中,渐渐找回了真正的自我。是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不怕迷失,不怕失败,相反,逆境更能磨炼我们的意志。
让我们学着勇敢,试着担当,让善良在“魔法衣橱”里生根,让同情心在“魔法衣橱”里回荡。
《铁皮狗》出自于作家曹文轩笔下,并在2007年和2013年被修改过。
这本书是我目前读过的最喜欢的书,而且百读不厌。主要讲了主人公林冰从踏入初中后一直到高中期间,与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乔按、陶卉、夏莲香等同学的悲欢离合。铁皮狗是林冰刚上初中,在操场旁边的草丛中捡到的一只玩具狗。林冰最喜欢这只铁皮狗,每当高兴时,铁皮狗总会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的梦里……
《铁皮狗》我已经读完两遍了,每当我看完总觉意犹未尽。读到最后一段时,鼻子总会不由自主发酸和抽抽,我使劲抑制自己不哭出来。
其中我最想说一说马水清这个人。他是吴庄里最有钱的人家,他家栽着数也数不清的柿子树,他的祖母早年瘫痪,一直在床上默不作声地生活了十几年,全由爷爷来照顾。马水清很爱美,没事就拿着小镜子,要么是拔拔胡子要么是挤挤青春痘(因此一学期他弄碎了接近十个镜子)。但他也是一个大方的人,他的妈妈在外地打工,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三十元钱作为爷爷的生活费。可是爷爷不需要,就给了马水清。因此,马水清总会带上林冰和谢百三,或者刘汉林上街去吃猪头肉。有一次马水清发了慈悲,带着整个宿舍五个人和其他宿舍的几个人一起上街吃猪头肉,还在街上逛,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俨然一个阔佬的样子。
其实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怎么说,这就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啊。
“人们透过阴森可怖的薄雾,凝视着这尊黑色的雕像,徐徐沉入大海。”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的心里如五味杂陈,有悲痛,有怜悯,有敬佩,有惋惜……这是杨老师前不久给我们上的《船长》这一课的内容。我深深地被船长那种忠于职守、舍生忘死的精神所打动。
小说的主人公哈尔威身上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在一次航海中,哈尔威所在的诺曼底号轮船被全速前进的玛丽号巨轮撞上了,船长沉着镇定地带领大家有条不紊地离开诺曼底号,但在最后,他选择与诺曼底号共存亡,这是多么悲壮的事,又是多么值得我们歌颂的事啊!
我也很喜欢船长哈尔威的一句话:“哪个男人敢走在女人前面,你就开枪打死他。”这是船长对奥克勒大副说的话。事实上,在那样危险的时刻,船长他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已经很不错了。但是在那样的情况下,船长不仅保持了清醒的头脑,而且还考虑到女士优先,让女士先走,这种人性之美,有多美好。记得有一次,我们去秋游,大家一窝蜂地往车门挤去。我看着那混乱的样子,就大声地喊,请大家有序上车,有些人不服气,你凭什么?你又不是班长,我听了,大声说:“不管做什么事,我们都要遵守规则。”同学们似乎觉得我说得有道理,也不再拥挤了,大家都安静有序地上车。老师看到我的表现,还表扬了我,我心里乐滋滋的。现在想来,自己也能哈尔威一样,遇到混乱的情况能保持镇定,时刻遵守规定,心中不觉乐了。
我也很喜欢哈尔威这个人,哈尔威在危险面前显得那么镇定、临危不惧,他把船上61个人都考虑到了,唯独没有考虑自己。他这种一心为他人着想、舍生忘死的精神,怎能不令我折服?
哈尔威是优秀的,我也要像哈尔威一样,不管在何时何地,履行做人之道,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今年暑假,读了《铁皮狗》,我的童年似乎多了一份感动。
《铁皮狗》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的林冰的童年。它描写了少年林冰在油麻地镇中学六年的美好时光。在那里,他尝到了酸甜苦辣的人生四味;体会到了友谊的纯洁和宝贵;见识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其中那只陪伴他整个的童年“铁皮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我看来林冰的少年时代是幸运的,因为在他迷茫无助的时候,那只“铁皮狗”一直忠诚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出现在他的梦里,陪他度过了无数个繁星点点的夜晚……就像“小白”于我。
不像林冰在操场捡的铁皮狗,我的小白是一只普通的白色毛绒熊,有一双黑宝石色的眼睛。“小白”是妈妈送我的。第一次放开妈妈的手独自行走,小白在前方给我加油鼓劲;离开妈妈的怀抱一人睡觉,小白温柔地看着我,我抱着她柔软的身子安然入睡。读后感・每次不管我心情不好或是心情很好,小白都是我最忠实的听众,陪着我一起哭泣和欢笑。现在我长大了,小白还是原来的模样。身边的玩具越来越多,但我对小白的珍爱却从来没有变过,她是我童年成长的见证,也是我的童年带给我欢乐与微笑最多的朋友。
望着床头的小白,我继续翻阅着《铁皮狗》,时而落泪,时而窃喜,多么幸运,遇见了这本书,带给我许许多多的感动。
翻完书的最后一页,我咽了一口唾沫,感觉到身心无比轻松:我也想躺在书里那茂密葱翠的芦苇荡中,抱着我的“小白”,望着那奔流浩渺的大河,栖身于宁静柔美的水乡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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