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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孩子的诗》这本书里的诗写的非常好,给我印象最深的几首诗有:《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我愿意是急流……》、《如果记住就是忘却》、《致橡树》。
读了《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后,我懂得了:任性的孩子,才拥有真正的童年。从小事无巨细循规蹈矩的孩子,他的童年被大人社会剥夺了,当他从小失去了童年,长大就会失去自我,然后失去自己的一生。因为童年的游戏规则和大人的社会不一样。一个任性的孩子,用童心来看世界,认为世界应该是这个样子――"每一个时刻,都像色彩蜡笔那样美丽","永远不会流泪的眼睛","快乐的小河","我想在大地上,画满窗子,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都习惯光明"……而大人们认为这些和那幼稚可笑,这一切都是梦话愚行。所以,"我没有领到彩笔",只剩下"收支和创痛"――纯真的美梦就这样一个个自生自灭。从对梦的痴心幻想到逐步认识冰冷的现实,也是成长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每一个的童年时代,都是梦的季节。小时候,我们阅读的,是美妙的童话;画的,是无拘无束的想象;听的,是欢快的儿歌;做的,是无奇不有一心向往的梦。
读了《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我懂得了,在面对挫折,在寂寥的日子当中,我们应当振奋向前,相信希望就在前面,相信这一切很快就过去,而一旦过去便会成为最美好的回忆。我们确实应当在悲伤的日子里学会镇静,因为快乐的日子一定会来临。
读了这些诗,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有了很多以前没有的感悟。正如有句话所言:对于命运中的幸运而言,诗歌正如点燃火炬――某种意义上,诗歌之光照亮突然醒来的人。
《微神》读后感
简介:1933年,老舍发表短篇小说《微神》,写的是主人公“我”和“她”的初恋,一段让人落泪的初恋。俩人家住不远,一并成长,相互爱慕却未表达。之后,她家中落,我下南洋,虽是内心牵挂,终将姻缘错过。待我回国,已是物非人非,她迫于生计,先是嫁人后沦为暗娼。我平添悔恨,又忘却不下,愿意和她将爱重新拾起。而此时的她,虽珍重心底爱恋,却知无法找回自己,病中无奈选择自杀,将最美的青春留在我的心中……
小说虽以悲剧收场,可开头写得极美,现实的光彩,梦境的美幻,让我充满欣喜和希望,如文所说:“爱情的故事往往是平凡的,正如春雨秋霜那样平凡。可是平凡的人们偏爱在这些平凡的事中找些诗意。”这一实一虚,一喜一忧,一来一回,一生一死,让故事冲满了张力。
我是在室友的推荐下看的《微神》,因为她说是部短篇,文字很优美,故事很感人,结局很悲惨,我才决定看一看的,但做好了随时放下的准备。
谁知道一读快把眼泪读出来了,一读竟读上瘾了。于是,我带着悲痛开始读第二遍,第三遍。当我情不自禁地发出“怎么会这样”的感叹时,定向思维将“社会”二字浮现出来。社会的悲剧造成个人的悲剧,不管个人的性格或命运是否是造成悲剧的因素,始终摆脱不了的还是社会这个大背景、大环境,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相信也是大家都认可的。在此,我并不想大谈小说揭示的社会问题,以我短短的人生经历,去解剖当时的社会,岂不是很可笑吗?我可没那么深沉,那么博大啊,我只想把我,一个小青年,从中感受到的两位主人公之间的那份情展现给大家,并不求赢得共鸣。
其实,我觉得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那份美好的初恋(当然,最主要是社会原因,可这不是我要谈的)。这看来似乎有些不可思议,怎么会呢?如果不是那份初恋存留的爱,“我”怎么可能愿意娶一个暗娼?如果不是那份初恋存留的爱,“她”为何一定要住在“我”心里?如果不是那份初恋存留的爱,“我”不去见“她”,“她”依然可以过她那种生活,也就不会自杀了,也就不会有悲剧了。不是吗?
小说在讲述故事之前有一段话:“爱情的故事往往是平凡的,正如春雨秋霜那样平凡。可是平凡的人们偏爱在这些平凡的事中找些诗意;那么,想必是世界上多数的事物是更缺乏色彩的;可怜的人们!”是的,若论故事情节,很简单:两位互相倾慕的年轻人并没有在一起,几年后,“我”出国了,而“她”还留在国内。十几年后,当我回国时却打听到她已沦为暗娼的消息,而“她”为了还活在他心中,自杀了。
平凡的爱情故事,获得了成功,除了它带给我们的思考外,当然还归功于文学大师优美的语言和巧妙的构思,还有一点,我觉得就是老舍自己所说的“想必是世界上多数的事物是更缺乏色彩的”。是不是我们现在的爱情更加索然无味了呢?或许吧,因为我在小说中感触最深的还是两人的那份感情。越是没有便越是渴望,而小说,恰我们提供了一个寻找安慰的地方。 十七岁的花季雨季,总是那么诗意绵绵,而初恋,就像一朵开在细雨中的鲜花,朦胧,羞涩,美丽。这种感觉,淡淡的,纯纯的,甜甜的。“听见我来了,她象燕儿似的从帘下飞出来;没顾得换鞋,脚下一双小绿拖鞋象两片嫩绿的叶儿。她喜欢得象清早的阳光,腮上的两片苹果比往常红着许多倍,似乎有两颗香红的心在脸上开了两个小井,溢着红润的胭脂泉。”我的心不愿动,我的脑知道非走不可。我的眼盯住了她的。她要低头,还没低下去,便又勇敢地抬起来,故意地,不怕地,羞而不肯羞地,迎着我的眼。直到不约而同地垂下头去,又不约而同地抬起来,又那么看。心似乎已碰着心。”
如果不是初恋,不是纯粹的感情,哪会有这般娇憨羞涩之态。这对于现在越来越早熟的年轻
人,越来越失真的感情来说,实在是难能可贵了。问问他们,多少人还会有心跳的感觉,多少人还懂得羞涩,呵呵,估计最多只能找小学生了。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观念无疑让更多的人跳出了爱情的苦海。我不知道这是应该高兴呢还是值得同情。追求自我的解放,包括从感情中,这在让我们获得自我安慰的同时,会不会让我们变得更加麻木更加冷漠呢?
或许有人会说是她太傻了。“我把爱藏在心中,拿肉体挣来的茶饭营养着它。我深恐肉体死了,爱便不存在。”“为满足肉体,还得利用肉体,身体是现成的本钱。凡给我钱的便买去我点筋肉的笑。我很会笑:我照着镜子练习那迷人的笑。”是啊,如果她当初不选择这条路,悲剧就不会发生了。但小说是不能由我们假设的,否则它也就不会成为名著了。但我一直觉得她是可以原谅的,至少她的心一直是为他守着的,而身体,是她无法控制的,她是不得已的。想想吧,父亲要吸烟,自己得生存,而凭她的能力只能教小学,那点薪水还不够她父亲买烟吃呢。又想起老舍的另一篇小说《月牙儿》,讲述的是母女二人逐渐沦为暗娼的故事。锥心的痛,在那个社会,女人能干什么,生存的艰难,让人不得不抛弃道德责任,“我”不是没有反抗过,可结果呢,又有什么用,只是受更多的苦罢了。在命运面前,没有多少人会伟大得宁死不屈的,要不然世界的人口肯定会减少一半的,活着的都是光彩体面之人了。她只是个平凡的弱女子,不是英雄,她只要她的爱活下去,这个生存的理由也过分吗?
或许有人对她的自杀不解,何必呢?“我命定的只能住在你心中,生存在一首诗里,生死有什么区别?在打胎的时候我自己下了手。有你在我左右,我没法子再笑。不笑,我怎么挣钱?只有一条路,名字叫死。你回来迟了,我别再死迟了:我再晚死一会儿,我便连住在你心中的希望也没有了。我住在这里,这里便是你的心。这里没有阳光,没有声响,只有一些颜色。颜色是更持久的,颜色画成咱们的记忆。看那双小鞋,绿的,是点颜色,你我永远认识它们。”这就是她的回答!还是爱惹的祸!“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那是一道永远也解不开的谜!
爱之深,悲之切!大悲往往是建立在大爱的基础上的。没有大爱,或许就不会有那么多悲剧,没有大爱,人生又有何意义,而这一矛盾,大概可以称得上是人性的悲剧了吧。
我在寒假里看了《给孩子的诗》后便爱上了三首诗分别是:《当一切入睡》、《当你老了》、《乡愁》。
第一首诗是法国雨果所写,这首诗感情激荡、气势磅礴。这首诗大意是:挣脱尘世烦恼与痛苦,获取灵魂的释放与自由,这对艺人来说是最理想、最高的境界。
第二首诗是爱尔兰叶芝写的,这首诗描写出叶芝的不幸与对茅德。冈的爱。在这首诗里诗人把他的不幸化成缱绻的诗,以柔美曲折的方式,创造一个凄美的艺术,实现了对人生及生命的超越,全诗体现了饱满的张力美。
第二首诗是中国余光中所写,这首诗对家乡的思念之情。而且,这首诗分四节,这四节以时间的变化组诗:小时候――长大后――后来――现在。诗人提取几个意象:邮票、船票、坟墓、海峡,这四个单纯的意象分别是:单纯、明朗、集中、强烈。这些意象便给了全诗一种低回怅惘的气氛。
没想到几句简单的诗歌,竟蕴含着很大的道理,我以后一定要认真学习诗歌,成为一代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