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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特.格拉斯是当今德国资历最深、作品最丰、名声最大的作家。在1999年10月,他凭借长篇小说《铁皮鼓》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小说《铁皮鼓》共分三篇,现在我只读了其中的第一篇,我就我读的这一部分简单讲讲我的感受。
君特.格拉斯以其非常丰富的想象力塑造了主人公小奥斯卡这个形象。小奥斯卡一生下来就能听懂大人说话。在他出生的时候,因为两只飞蛾挡住了灯光,使他感觉到人世昏暗,便想回到娘胎里去。只可惜为时已晚。这也为小说的后文作了铺垫。因为小说的背景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当时时代的黑暗和社会的动荡造成了小奥斯卡对社会的不满,对生活的不满。他在三岁的时候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将自己变成了不会说话的“痴呆”,而且不再长个,但他却依然拥有很高的智商,而且他还获得一种特异功能,能用尖利的叫喊声震碎一切玻璃制品。这样他可以隐藏自己,保护自己,远离了复杂的成人社会。他开始整日敲打他心爱的铁皮鼓,躲在一旁冷眼观察这个世界,用他的方式回避和面对这个黑暗的社会。
小说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自述的方式来描写奥斯卡的生活,并且用了回忆的方式。在小说的开篇,就写奥斯卡居住在精神疗养院里。他居住在完全与世隔离的病房里,只通过护理员与外界联系。由此也体现出奥斯卡对当时社会的厌倦和不满。他依旧整日敲打他心爱的铁皮鼓,在鼓点中回忆他的往事,然后让护理员为他拿来“清白”的纸,写下他的回忆。这里为什么要用“清白”一词呢,我觉得这也是奥斯卡对当时黑暗社会的一种讽刺和鄙夷。
在小说的第一篇中,当奥斯卡目睹了社会的黑暗后,便产生了厌恶之感。他不停的敲打着他的铁皮鼓,从而发泄他对畸形社会的不满。他也常常用他可以唱碎玻璃的能力,去“扰乱”社会的秩序。在他眼里,这个社会是混乱的,怪异的,无可救药的。
小说的很多地方都是由君特.格拉斯本人的经历和见闻写的。他也借小说表达自己对一战时期德国的黑暗的不满。
读《铁皮狗》这本书时,在刚开始并没有什么感觉,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总让自己想到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终有些感同身受,这本书的故事大部分的情节,都让我感到很直观的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故事中的主人公林冰在一次偶然中得到了一个铁皮狗,而铁皮狗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出现,仿佛是对林冰的一种感情的寄托,里面的林冰有过自负,让他自负并让他在自己喜欢的女生曹卉面前可以抬得起头的是自己拉的二胡,但在赵一亮的面前,让他感到自己拉的二胡实在是太逊色了,我们也许有过自负,但理应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并不是最强的,但也更不应该在自负过后留下的仅是自卑,从主人公林冰刚进入初中,认识了成熟的乔桉,总是汗淋淋的谢百三,和自己很要好的朋友马水清……
在从红瓦房到黑瓦房,也就是从初中到高中,林冰在经历了不能去黑瓦房的失望和妥协后,有好巧不巧的'进入了黑瓦房,而后由于赵一亮未进入黑瓦房,赵一亮便也终究妥协了,在阅读有关赵一亮的情节时,有更多的无奈,也许认为赵一亮有点惨,最终落得个进入监狱的下场。
在阅读时,也许猜到了后面的情节,但又不想后面的情节发生,我读的时候,就会有一些矛盾的心理,这里面的情节虽然只是发生在油麻地的很朴实的故事,但有时总会让我有很多感触,也许内心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被触动。
《铁皮狗》出自于作家曹文轩笔下,并在2007年和2013年被修改过。
这本书是我目前读过的最喜欢的书,而且百读不厌。主要讲了主人公林冰从踏入初中后一直到高中期间,与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乔按、陶卉、夏莲香等同学的悲欢离合。铁皮狗是林冰刚上初中,在操场旁边的草丛中捡到的一只玩具狗。林冰最喜欢这只铁皮狗,每当高兴时,铁皮狗总会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的梦里……
《铁皮狗》我已经读完两遍了,每当我看完总觉意犹未尽。读到最后一段时,鼻子总会不由自主发酸和抽抽,我使劲抑制自己不哭出来。
其中我最想说一说马水清这个人。他是吴庄里最有钱的人家,他家栽着数也数不清的柿子树,他的祖母早年瘫痪,一直在床上默不作声地生活了十几年,全由爷爷来照顾。马水清很爱美,没事就拿着小镜子,要么是拔拔胡子要么是挤挤青春痘(因此一学期他弄碎了接近十个镜子)。但他也是一个大方的人,他的妈妈在外地打工,每个月都会往家里寄三十元钱作为爷爷的生活费。可是爷爷不需要,就给了马水清。因此,马水清总会带上林冰和谢百三,或者刘汉林上街去吃猪头肉。有一次马水清发了慈悲,带着整个宿舍五个人和其他宿舍的几个人一起上街吃猪头肉,还在街上逛,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俨然一个阔佬的样子。
其实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怎么说,这就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啊。
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封建社会制度延续了很长时间。个个朝代相续出现,每个朝代都很优秀。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明朝,这是因为一本书――《明朝那此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写的是穷苦的朱元璋从贫民开始奋斗,打败元朝,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之后朱元璋的子孙又将这个王朝延续,直到崇祯十七年被清朝灭亡。这中间发生了许多的事,比如朱棣夺位,胡惟庸案,魏忠贤强权等等。作者当年明月花了三年时间,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细致描写,是作者的心血之作。当年明月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写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历史研究家们把历史分析的清清楚楚,但却看不清楚历史里蕴含的秘密。但当年明月看清了,他把这些东西都放进了《明朝那些事儿》里。权力、希望、痛苦、愤怒、犹豫、冷漠、热情、刚强、软弱、气节、度量、宽恕、邪恶、正义…这些东西都被表现了出来。
《明朝那些事儿》让我知道了许多事,只有坚持、勤奋,才能成就大业。这个本没有邪、正,但自己做的事对人对事是否有害,就决定了它的对、错。“文章以通俗的小说方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制造工人的严谨,法国酿酒情师的情怀,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讲述了600多年前那段波澜壮阔的元末农民正义,并将继续讲述至明末的276年历史。此文做工严谨而又不乏幽默,可做明史普及读物,也可用于工作茶余饭后消遣,皆是居家旅行、学习阅读、无事消遣之首先读物。”――周枝羽。《明朝那些事儿》让我大开眼界,希望你们也能看看。
读《铁皮狗》这本书时,在刚开始并没有什么感觉,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总让自己想到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终有些感同身受,这本书的故事大部分的情节,都让我感到很直观的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故事中的主人公林冰在一次偶然中得到了一个铁皮狗,而铁皮狗总是在事情发生之后出现,仿佛是对林冰的一种感情的寄托,里面的林冰有过自负,让他自负并让他在自己喜欢的女生曹卉面前可以抬得起头的是自己拉的二胡,但在赵一亮的面前,让他感到自己拉的二胡实在是太逊色了,我们也许有过自负,但理应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并不是最强的,但也更不应该在自负过后留下的仅是自卑,从主人公林冰刚进入初中,认识了成熟的乔桉,总是汗淋淋的谢百三,和自己很要好的朋友马水清……
在从红瓦房到黑瓦房,也就是从初中到高中,林冰在经历了不能去黑瓦房的失望和妥协后,有好巧不巧的进入了黑瓦房,而后由于赵一亮未进入黑瓦房,赵一亮便也终究妥协了,在阅读有关赵一亮的情节时,有更多的无奈,也许认为赵一亮有点惨,最终落得个进入监狱的下场。
在阅读时,也许猜到了后面的情节,但又不想后面的情节发生,我读的时候,就会有一些矛盾的心理,这里面的情节虽然只是发生在油麻地的很朴实的故事,但有时总会让我有很多感触,也许内心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被触动。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少年为主体写成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主人公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事情,像汤姆被罚粉刷墙壁,他竟施出诡计,不但让别的孩子心甘情愿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同时,汤姆又是那么勇敢、正直。他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被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恰好躲在教堂上的钟楼里偷听。为了正义,他们毅然给别人做了铁证,拯救了无辜的罪犯。顽皮之余,他们竟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了众人敬仰的大英雄
其实,孩子的'顽皮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这种童真只有在孩童时你才能发现。而现在能被我们找到的,就只有偶然才会想起的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也很快乐。谁没有在消失候做过一件傻事?当你长了,就会感到这些傻事原来那些事情真的很有趣。童年就像甜酒,事隔越长,就会越纯越香。人长大了,个子长高了,身子壮了,思想也成熟了。对于事物观察的角度也会不同。
看完《汤姆索要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只要你拿起来,可能手不释卷,甚至读的时候废寝忘食啊!
我想,在你烦恼的时候,在你伤心的时候,当你无聊的时候,请看看着本书吧,它会让你一笑解千愁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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