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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读完严歌苓的小说《芳华》,今早看了一遍冯小刚改编的电影《芳华》。慢慢梳理思绪,觉得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其实都在向人们诉说着一场人性归位的故事。
故事是从1976年开始的。那年我三岁。对那个时代,我虽然没有直接感性的认识,但通过文学、影视作品及长辈的言谈,还是不算很陌生。读小说的时候,一个概念经常闪烁在我的脑海里――变形。我在小说的第66页页脚处,情不自禁地写下“当代《变形记》”五个字。相较卡夫卡用现代主义手法写成的《变形记》而言,严歌苓没有用夸张、变形的手法记叙处在那个特殊时期的人们思想、性格的变形,而是直接用人物形象的方式记录着。
刘峰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他尽已所能帮助所有的人,于是他被推举为模范、标兵,参加各种表彰活动,出席各种报告讲座。难得的是他的人性没有多大变形,他既没有因为这些荣誉而自我膨胀,为自己去捞好处,给自己的人生加分,也没有因为这些外在标签式的东西去刻意拔高自己,为难自己,而是按照自己的本性过着自己的生活――他甚至为林丁丁而放弃上大学的机会。这是十分难得的,几乎达到了庄子笔下宋荣子“举世誉之而不加劝”的境界。证明他的人性没有扭曲的事件是他向林丁丁表白。这是一个正常人的正常情感,他的举动也是正常人的正常行为,算不上光辉,但却是人性高扬的表现。
人性扭曲的是旁人。“触摸事件”中,林丁丁是无辜的。她接受不了刘峰的爱,不是她水性扬花,尽管她周旋在干事和大夫之间,那也是青春少女的正常情怀;也不是她看不起刘峰,尽管她希望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 ;而是因为幻灭。刘峰在她心目中就是神,就是圣人,她怎么也接受不了一个闪耀着圣人般光洁的人竟然也有常人的情=欲。
自己心中供奉的某种东西坍塌,那种痛苦和震撼是巨大的。我在师范读书时,偶然发现我的同班同学中有人勾结校外人员到宿舍偷东西,我的心中就有类似的感觉,那应该算是我第一次正视人间的恶与丑。1997年,也就是二十年前。我生病了,一位学生来我房间问题,看我正在挂吊瓶,她当时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因为在她心目中,老师怎么可能会生病呢?我记叙这些,读者可能会哑然失笑。是的,一个人就是这样一点一点认识社会,认识人性的。在没有全面客观充分认识的时候,我和我的学生就是这样单纯,或者说纯洁,当然说傻也对。当年的林丁丁也是这样。
如果是林丁丁一人无法接受光环下的刘峰,那也是正常的,因为爱情这事不能勉强,人人都有爱的权利,人人也都有不爱的权利,无可厚非。造成刘峰命运转折的原因是当时的人们人性扭曲了。人们人性的扭曲,是因为当时社会是扭曲的。刘峰拥抱林丁丁,怎么看都是私人行为,怎么定性是林丁丁的事,林丁丁可以一笑了之,可以叫男朋友来揍刘峰一顿,甚至可以告刘峰性骚扰,但无论如何都不关旁人的事。影响刘峰命运的,不是林丁丁,而是旁人――上面政工部门上纲上线地调查,下面的战友无穷无尽地揭发――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诅咒那些得到过刘峰帮助而现在落井下石的人,包括刘峰花30块钱给他打了一对沙发的炊事班马班长。那时,批判刘峰是大势所驱,有幻灭感的人绝对不是林丁丁一个,在那种风气影响下,不做出点什么,似乎显得自己另类。这种从众心理,加重了对刘峰的伤害。反倒是何小曼在刘峰临走时的送别,让人看到了温情,电影和小说都用旁白的形式告诉大家:“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
刘峰从神坛上走下,但走过头了。他爱的是1978年的林丁丁,在林丁丁的那一声“救命啊”中,他对林丁丁产生了怨恨。他带着一颗向死的心,希望成为一个被歌颂的英雄,让身为独唱歌手的林丁丁不得不传唱他的英雄事迹。这是一种报复心理。但我们不能报怨他,要知道刘峰比我们高大高尚多了,如果我处在刘峰的环境中,也许彻底沦落了,或者上吊自杀,或者一下子崩溃;而刘峰没有――他选择了承受。
刘峰的人性回归是在结尾,他能坦然面对生活,接受战友的资助,包括何小曼对他的关怀。电影改编得更为出彩。当何小曼(电影里叫何小萍)问他过得好不好时,他说:“什么叫好?跟那些战死的战友相比,我能说不好吗?”此时的刘峰,真是尝尽世味百态后“绚烂之极的平淡”,是一个真正而大写的平凡的人。
我们不要责怪那群青春激荡的年轻人!他们对何小曼的欺负,对刘峰的调侃,都是少不更事,或者说年少轻狂。想想我们自己,从十几岁激扬文字的岁月到如今大腹便便的中年,谁没有做过随波逐流的事?谁没说过从众的话?即使到了今天,我们有时也不得不说一些违心的话做一些违心的事,因为我们是人,得生存,得获得大众的认可;而我能做的,是尽量不做违心的事不说违心的话,如果不得不做不说那就尽量少做违心的事,少说违心的话。
故事中另一个人性归位的主角是何小曼。何小曼因为童年的不幸,让她养成了胆小、内向、自卑的性格,她一心想逃离自己的家庭,以期获得尊重,但她的性格造就了她的猥琐,而这种猥琐使她备受人们的歧视和排斥。在何小曼这个人物的塑造上,小说比电影深刻得多,也细腻得多。我们同情何小曼,但没有必要过分苛责哪些捉弄、刁难、歧视、欺侮何小曼的战友,他们主要是年少不懂事。无论是小说《芳花》还是电影《芳华》,都没有坏人,没有丧心病狂的人,有的是普通的人,平凡的人,他们说了伤害别人的话,做了伤害别人的事,都不是苦心孤诣地设计,而是大势所趋,随性而为,随众而为。好在有刘峰,刘峰让何小曼的人生打上了亮色。
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何小曼的生母。在小说里,何小曼的生父是自杀身亡的,自杀的原因是父亲被打入右倾后母亲的鄙视,他付不起为女儿买油条的几毛钱――钱全被母亲管死了。我记得我的母亲在世时,经常给我们念叨父亲被下放回家时,母亲是如何无限接纳父亲的。我的母亲是文盲,是凭着自己的本能做了那些保护自己的丈夫和儿女的事,这种本能叫善良。
当然,何小曼的母亲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那个时代比之更过分的事多了去了,所以何小曼的悲剧与其说是家庭悲剧造成的性格悲剧,不如说是社会悲剧。何小曼参军,并没有摆脱童年的魔咒,她受到环境的欺压,是自己的性格造成的。何小曼在演出时装病,只是希望获得一种受宠的感觉,或者说是替刘峰报复当时的文工团。她上前线,意外成了英雄,人生一下子从最低谷走上了巅峰,这种强烈的反差让她精神错乱――此时,她的人性扭曲达到了极致。
何小曼是善良的,所以她才会不适应。换个角度说,正因为她生病住进精神病院,我们才觉得她是可亲可近的,她是跟我们一样平凡而朴实的人。电影里,她在草坪上独舞,让我泪流满面,此时的她真正找到了自己。电影的结尾,她终于向刘峰说出了“抱抱我”的要求时,我也是泪流满面的。在刘峰受到处分前往伐木场的时刻,两颗苦难的心走在一起,那是正常不过的。遗憾的是,那时的刘峰刚从圣人被打落在地,还没有完全回归人性,所以没有给何小曼机会,也没有给自己机会。
何小曼表白十年后,把刘峰从死神哪里拉了回来,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都向人们昭显了人性的光彩:他们过得很平淡,但很平和。
很多人评价《芳华》尺度过大,其实细细咀嚼,无论是严歌苓,还是冯小刚,都不是以揭露人性的阴暗为主要目的。人性是复杂的,加缪在《局外人》里强调:“人性之复杂经常会超出人的预期,如果不想承受恶果,就不要去做任何试探人性的事情,不要诱惑,也不要挑战。”
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们也不要指责。如果我们身处哪样的时代,哪样的环境,我们能比他们好多少?
看了《芳华》后,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感叹“好人没有好报”。其实,“好人好报”是对社会、对人性没有全面认识而发出的美好憧憬。在这个世界上,好人跟好报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因为世事难料,偶然因素太多;但“多行不义必自毙”,“天作孽,犹可赎;自作孽,不可活”却是真理。
《芳华》里没有坏人,他们不是冷漠,不是自私,只是少不更事。
小说和电影各有所长,小说更深刻,更细致,更贴近生活真实,电影更温情。建议大家还是读读小说。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中国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中国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中国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中国人。中国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中国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平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读《芳华》原著有感3000字
大鹏
上月18日晚上,我独自一人走进了电影院,去看那部一时间风靡全国的文艺片《芳华》。两个小时电影,一个接一个鲜活的人物、不同的场景和事件、符合那个时代的气息和画面,让我印象深刻,深有感慨。在看完电影后,我也随即发了朋友圈,表达我的情感和感受。
朋友圈发了一条还不够,第二天晚上又发了一条,对电影最后刘峰和何小萍拥抱那一幕难以忘怀:"这个拥抱等了二十年。看着小萍温柔地依偎在刘峰怀里,脸上那幸福的笑容,刘峰望向远方,用那左手紧紧地揽着小萍,不愿再放开……"虽然电影只看了一遍,但大部分情节都还记在脑子里。看完电影后去回想整部电影,无疑男女主人公分别是刘峰和何小萍。刘峰是学雷锋标兵,是文工团里的好人模范。食堂里的菜有很多煮烂的饺子皮,别人不愿吃,他自己吃;帮炊事班抓猪;时常给各种灯具、器件修修补补;炊事班马班长结婚,他不余遗力帮着弄了一对沙发;把进修、晋升的机会让给其他人;不嫌弃何小萍,主动和她练习舞蹈动作等等。然而这么一个好人,却并没有得到多好的待见,他喜欢林丁丁,那晚情不自禁拥抱了她,但林丁丁强烈反对,同时被文工团里其他人看见,而被处理下放到连队。何小萍从进入文工团开始就军装照事件、乳罩事件等等被团里其她女性歧视和嘲笑,后来连团里的男同胞也看不起她。而只有刘峰不嫌弃何小萍体味重,并且知道她的不易,很帮她。当刘峰被下放到连队之后,何小萍对文工团彻底死了心,去到高原军区表演时故意装作发烧,然后被调去医院当护士。她也一直在追随和寻找刘峰。电影后半部分场景、事件和年份切换比较多,最后结束在拥抱的那个画面。
这样的结尾很温情、很美好,而且电影的画面很精致,那些人物个个也很漂亮,以致于我在思考这部电影想表达的内涵的时候常常会受到一些影响,搞不明白背后想表达的内容,莫名的感觉。但自从看了严歌苓《芳华》原著之后,才发现原来原著作者所写的更深刻、更复杂,电影把许多人物故事以及原著的内涵都简单化了,而且许多情节、桥段也并非如此。电影是带有冯小刚自己的理解,并且割掉了许多东西。
在《芳华》电影轰动全国之后,大家都掀起了对像刘峰这种"中国式好人"的一番讨论,讨论分成两派,一派是要学习和推崇像刘峰这样的好人,另一派是绝对不要做刘峰,否则结局就像刘峰这样,好人被人欺,什么官位、财富也没有。我并不想过多讨论究竟要不要做好人这个问题,但我想说在原著里让我感到十分震惊的事情。刘峰实际上为文工团这些女子做了很多事情,并且嘴巴很严实,没有透露她们的秘密。主要有两件事情,第一件是郝淑雯勾引萧穗子的纸上男朋友,并有段时间夜夜跑去和他上床,最后一天晚上在一阵翻云覆雨之后郝淑雯轻手轻脚下来,却被刘峰撞见,而刘峰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打报告,只是一番习惯的善良说教;第二件是林丁丁骂文工团强主任叫"强奸主任",这事被主任知道,到文工团里一个一个询问,主任要刘峰这个标兵做榜样,供出是谁做的事,但他一直咬紧牙关,什么都没说,而那时林丁丁还在害怕当中。可是后来,刘峰出了"触摸事件",郝淑雯让林丁丁不要供出刘峰,但林丁丁还是供出来了。在批斗大会上,这些曾经被刘峰帮助过许多次的人,却像疯子一样,开口大骂、越骂越厉害,郝淑雯、林丁丁还有炊事团马团长等等,唯独何小曼、萧穗子没有。人性在那一刻,竟变得如此荒唐、黑暗,反而觉得很正义。用原著里郝淑雯的话来说:"我们那时候可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我们每个人都背叛了刘峰。"刘峰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善良,即使后来经历的林丁丁的背叛之后,下连队去了越战前线,严重受伤的时候遇到了送弹药的驾驶员,驾驶员想开车把他送到包扎所,但刘峰在生命至危的时刻还是默默给驾驶员指了去部队某团的路。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林丁丁事件之后,感觉人生无意义,一心想求死。后来退役转业去了海南,遇到了发廊小姐,也是无怨无悔地养了她两年,希望她走上正路,虽然这个愿望没有实现。
何小萍,在原著中叫何小曼。电影里的设定是她的父亲活着但因为斗争而被关押,但在原著里可以看到何小曼更复杂的身世。小曼的父亲在她四岁的时候因受不了众人的政治迫害而吞药自杀,当时连她的母亲也站出来指责父亲。而后小曼跟随母亲嫁到了继父家,连保姆都看不起她。母亲在新家里低声下气,对小曼也是冷冰冰的语气,只有那么一次她发烧的时候才感觉到母亲的爱,当她的弟弟妹妹出生之后,在家里就更没有地位了,连弟弟妹妹也嫌弃她。她每次吃的都是夹剩下的烂菜,偶尔吃点好的都会被保姆盯着。所以当母亲夹给她大块肉的时候总是先把它藏在碗底,等到最后大家都散去的时候再吃,零食也是偷偷藏起来,慢慢吃,身上穿的也都是缝缝补补过的。小曼从小就这样被嫌弃,甚至她自己都嫌弃自己。终于有了个机会,文工团来上海招生,被舞蹈教员杨老师看中,获得了进入文工团的资格,离开了那个让她心寒的家。
记忆中在电影里,突出小曼和团里其他成员矛盾的情节主要有几个:军装照事件、乳罩事件和舞蹈事件。第一个军装照事件是虚构的,第二个乳罩事件电影里刻画地不错,第三个舞蹈事件也灵活再现了。"杨老师,我跟朱克换位置吧","咱俩练几遍,下次排练就走熟了".文工团男队员这么多,只有刘峰不嫌弃小曼,不觉得小曼"馊".而当他把小曼高举,也就是在那一刻,小曼爱上了他。当他因触摸事件而被下方连队的前一天晚上,小曼并不顾其他人的看法,直接去他宿舍,为他送行。当时书里的一句话被原封不动地搬上了荧幕:"也许小曼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小曼其实结过婚,正好是在越战前线的时候,但是结完婚的第二年丈夫就牺牲了,而她知道这个消息还是在丈夫去世的一年之后,因为当时她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她得了精神分裂症,曾经的她从来不招人待见,也习惯了孤独、唾弃和冷漠,然而突然她却成为了英雄、楷模,她救人的事迹被大肆宣传,她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掌声和鲜花,连她的母亲对她的态度也不一样了,还亲自前来看她。但是这样的转变太过虚幻、太过强烈,她想起她的父亲也曾是这样被一群人围着、追着,又想起刘峰在经历荣誉之后被一堆人辱骂,差距太大,她受不了,觉得现在的她不是她自己,因此精神崩溃。原著书写的这个故事回答了我对电影的疑问,当我看书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很难受,不是滋味。小曼真的太苦了!
刘峰也是那么苦,断了右手,退役后辗转生活,娶了个老婆,却跟人家跑了,有个女儿。到海南贩卖盗版书,好不容易有个女人过日子,但最后还是分开了。步入老年,女儿逐渐长大,也有侄子照顾,却不幸患上了肠癌,需要不断化疗,但最终还是因癌去世。唯一让我觉得温暖的,是小曼陪他走了人生最后一段路。
刘峰最后的追悼会也很简单,就三个人,小曼、萧穗子还有刘峰的女儿刘倩。最后要提一下书里其她两个重要人物,林丁丁和郝淑雯。此时我想起书里提到的一句话,"丁丁做着大多数文工团女兵共同的梦:给一个首长当儿媳。"我本来以为就如电影那样,只有那个摄影干事追她,但事实是追她的有两个人,除了摄影干事,还有个内科医生,而且是丁丁默许他俩同时追的。她柜子里有两只表,是两个人分别送的。这一点让我觉得匪夷所思,她还同时享受着刘峰对她默默的殷勤,呵呵。郝淑雯是军人世家出身,但她干的坏事也不少,勾引萧穗子男朋友,并让他去揭发萧穗子。而萧穗子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她应该是作者的化身。林、郝、萧三人的婚姻生活都经历了失败,尤其以林丁丁的最为曲折,连续两次的婚姻都失败了。
整篇读后感写完了,此时的天外正在经历着月全食,温度是那么地冷,感觉我的咳嗽好了一些,也可能是太专注于写文章而忘记了咳嗽。
人生不易,请珍惜善良的人!
2015年年末,北京的冬天,医院里刘峰的灵堂前零星地站着几个人,灵堂外乌央乌央的家属焦躁地等待着冲进去置换遗照。一个一生谦让的人,离开之后也谦让着别人。世界翻天覆地地变,时间越走越快,曾经少年转眼半百,只有遗像旁的几株冬青还是当年红楼里的样子,像些青葱岁月里的人,坚毅挺拔,无论冬夏,无论旱涝。
曾经那个锣鼓喧天,热闹非常的集体,在时代的变迁中被瓦解。那些唱歌跳舞的一脸稚气的军旅中人,现在与生活为伍,与苦难斡旋。结过婚离过婚的女人们,残疾重病的男人,时间最后都把每个人打磨成饱经世事的模样,经历最后给予每个人与过往和解的勇气。但爱恨纠葛的意气风发的日子,怀揣无限可能向未来进军的日子,都像红楼里的冬青,伫立在每个人的脑里不曾枯萎,肆意又倔强。
那是一个盛产英雄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更多关于英雄的想象与成为英雄的可能。他们裹挟在时代汹涌的大浪里,用一身少年意气翻腾着,前行着,即使他们可能并不真正理解英雄意味着什么。年少的憧憬总是大胆、炙热,国家一声集结的号角,他们便从大江南北风尘仆仆而来。
那是一个整齐划一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模范梦想,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思想,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整齐划一的青春热血。即使他们经常在一夜天翻地覆之后醒来。青春的绳索牢牢拴在家国命运的石碑之上,他们有整齐划一的关于梦想的栖息地。
那是一个热血沸腾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青春,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人生使命,那个年代的人拥有热血沸腾的青春碰撞。即使他们偶尔抱怨动荡的年代,他们还是愿意为了这个年代挺身而出,献出一身热血。
那是一个赤裸相对的年代,那是一个互相猜忌的年代,那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代,那是一个思虑再三的年代,那是一个复杂的大时代,那是一群复杂中挣扎的年轻人,他们慷慨激昂,他们一身斗志,他们有青春初生的蠢蠢欲动,他们有少年未褪的任性恣意,他们最终都流落于生活的角落,他们最终都没能忘记那段岁月印记。
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
一栋老旧的红楼就是一个世界,容纳了所有新生的情愫,容纳了所有青春的样子。爱情可以简单成一个甜品,爱情可以复杂成两块手表中间的抉择。英雄可以简单成一个老实人,英雄可以复杂成一种束缚。背叛可以简单成当面的痛斥,背叛可以复杂成权衡的选择。故事可以简单成青春的故事,故事可以复杂成人生的纠葛。
时代的内涵越是单一,人的定义就越是狭窄,但人性如水,汹涌或平静都是选择,不是全部。
时代的口号逃离了切实的文本就会飘渺,一个国家的选择需要有范例去印证它的正确。每个时代都会有人碰巧与上者重叠,于是被举国之力送上万人敬仰的神坛,在崇拜雷锋的那个年代,刘峰恰如其分地诠释了社会的主流观,所以他奔走于各个表彰大会,向世人印证时代的号召不只是一纸空文且恰有其实。一个人作为人最本真的善意被无限放大,大到他自己成为至善的化身之后,就少有人将他当做一个肉体凡胎。于是所有别人不愿承担的在他人眼里他都有义务去承担,所有别人所拥有的根植于人性的情绪与欲念与他来说都是不可得。老实人发自内心的好被刻意神化之后,便少有人能觉出那是一种好了。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得到了时代的尊重就理应付出更多,也理所当然地把他奉为墙上的口号与虚无的旗帜,也就理所当然地忽视了他本身作为凡人的特质。
刘峰的那双手为文工团付出了太多,如果没有“活雷锋”的吹嘘,这仅是一个吃过苦头且愿意帮助他人的老实人,但时代偏偏给予他太多,也剥夺了他太多。这双手带来过每一个女兵家人的包裹,修补过文工团的每一处破损,做出过战友新婚家庭的沙发,举起过何小曼对于善意与爱的希望。但这双手所做过无数的好事都在那一次“触摸”之后被清空。而那触摸,本是人发于心而落实于行动的真情,是每一个血性少年青春里该有的冲动。
当最平凡的善意被放大成“英雄事迹”,他便没有了其他“不凡”的权利。
战争的炮火中刘峰失去了右臂,支撑他扛起所有善意的右臂,拥抱过心仪的姑娘的右臂。而他模范人生的转折就在于这一次真性情的“拥抱”,在于被其他人看做是污点的“触摸”。他太好了,好到所有人忘了他还是一个人,也好到所有人都想从他身上找出一丝与大家的“世俗”相等的特质来平衡自己的内心。所以当他鼓起勇气拥抱林丁丁的那一瞬间,像一个久居神坛的圣人走向人间并且觊觎女色那般让那个姑娘不解,惊恐,甚至作呕,让众人惊诧、怒目。所以他心仪的姑娘让医生抱得,让摄影师抱得,偏偏让他不得。这就是那些奖章所带来的枷锁,将他困于时代所画的牢笼里,动弹不得。
所有不幸皆有庆幸,纵然那场灾难过后他又被再次抬上神坛,但往后的日子里,失去那条曾经做了无数好事的右臂,或许是他平凡人生的开始,他可以被当做一个普通的好人,他的善意于外人仅是一个老实人的古道热肠。他也可以为了生计去贩卖盗版书,也可以离婚,也可以和发廊女一起生活,活成一个干什么都能被理解的人的模样。
他丢失在战场的右臂,换回了他本该有的人的德性。没有英雄迟暮的叹息,只有走下神坛的畅快。
不被善待的人更能察觉出人的善意,在困境里纠葛的感情更为长久。二八年华的何小曼对于自己的认可和对于感情的憧憬都寄托在了刘峰的身上,他的善意支撑她走过了最为困顿的青春岁月,她也将这一份感情延续到岁月时过境迁的那头。
被命运边缘的人,也许得幸于不被关注,所以才能滋养自己的真情而不去应付虚伪的周遭。她会开始学会承受,她会认命不再挣扎,她会选择自我放逐,但她唯独受不了众目睽睽。所以突然变成模范的何小曼精神出了问题。她没有在命运的最低谷疯掉,没有在战火连天的战场上溃逃,反而在看似有转机的时候倒下。一个在恶意里生活过的人,怎么能不知道这些突如其来的好意有多么虚无。如果说是往日的种种压垮了她,倒不如说是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虽然她也曾经幻想成为备受大家关注的对象,她也需要周围人的善意让她发觉自己存在的可能,但是命运的落差太大,大到她手足无措,大到她无法面对,所以她选择了逃避,她宁愿活在过去的唯唯诺诺中也承受不了这巨大的关怀,尤其她目睹了刘峰人生的起伏,她从刘峰的生命轨迹里看到了被神化背后的无助,她看明白了世事变迁,所以她早已不再强求那个“集体”的认可。在这种动荡里,一夜之间的天壤之别她见的太多了。所以与其说她害怕,不如说她选择放弃。一个角落里的人才有资格做真正的自己,被太多的恶意攻击,才能真正区分于善恶。让她与这个时代同流,才是真正让她疯狂的事情。
故事里还有太多的人,有太多的情绪,有太多的岁月,有太多的冲突,有些已经随着年月远去,有些是笔者一厢情愿的创作,但读者会相信,动荡年月里的感情是真,动荡年月里的背叛是真,动荡年月里的善意是真,动荡年月里不知所以的恶意也是真。他们的感情在青春里播下一生的种,他们的青春在战火连天里盛大绽放。
把故事从1973年四月七号有雾的成都拉回到2015年隆冬的北京。这一代被时代的选择反复教导要平凡的人最终也如时代所愿落到平凡的网里,平凡磨掉了他们青春岁月里太多的选择,他们也在平凡的岁月里挣扎着做不凡的选择。
这是一个“平凡”的时代,这是一群不凡的人。
记忆里的磕磕碰碰爱恨情仇,最后都化作经年之后再相逢的释怀。那些翻腾着不甘的年月,那些倔强任性的青春,都化作那株冬青,杵在每个人的回忆里,扎眼的绿。
命运相逢,一场芳华。
纠葛不休,便是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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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合上这本书,这句话便一直在我心里乱窜。读严歌苓的这本小说,灵魂仿佛也随着那萦绕在耳的句子飞回了上世纪七十年代。
《芳华》用深情讲诉一个时代,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诉说着曾经的热烈存在,而如今销声匿迹好像从未来过。看那场芳华散尽,有一点怅然若失,还有一点余温在怀。
《芳华》是一部无法被轻易定义的作品。它温和又绵里藏针,平淡却令人心酸;它有关青春又太过冰冷沉重,它有关善意却无法回报善意;它歌颂旧时代的纯真又体现保守与如履薄冰,它歌颂平凡中的伟大却饱含歧视与集体孤立。它关于文革,关于战争,关于年华和理想,关于感情和关怀,关于太短太短的时光和太多太多的遗憾。把它拍为电影的冯小刚说它是暖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场悲剧。
芳华那年,是无私而又无奈的善意。刘峰无疑是善良的,他以一颗善良赤诚的心面对世人,他包容这个世界的冷漠和自私。他说:“善良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回报,善良是发自内心的选择。”主动吃破饺子,熬夜给兄弟做沙发,为别人放弃求学机会,这些如今或许称得上“傻”的行为,他做起来却是那么自然流畅。但他的善意也是无奈的,它们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珍惜,甚至被轻视、被践踏、被习以为常。社会总是对好人过分要求,正如《吸血鬼日记》所言:“为什么不让别人看见你善良的一面?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了,就会期望我一直是善良的。”这并不是说要舍弃善良,而是要把握好一个度,过度泛滥的善良只会适得其反,为他人的私心牺牲自己的人生,不该且不值。
芳华那年,是深情而又凉薄的时代。在文革动乱的年代,悲哀,是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说它深情,是说由时代牵引的理想主义和残酷历史下的温暖人心。无休止的革命与斗争无疑是荒谬的,但那种无边的憧憬与淳朴的心境在光速发展的今天已不可寻迹。七十年代的人对物质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但却有着极其强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说它凉薄,是说旧时代刻薄的思想观念和文革背景下的如履薄冰。那个年代的价值尺度是“品质”,当今社会的价值尺度是“货币”,其实我们很难用更可贵或更世俗来定义,因为它们背后的折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冰冷残酷。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峰对林丁丁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会被折算成“耍流氓”而罪不可赦,一时间千夫所指,他被批驳,被下放,他所有的光环与赞誉在那一刻消失殆尽。他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忽然从一个活雷锋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笑柄,走的那天除了何小萍竟无人相送。“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严歌苓如是写道。
芳华那年,是平淡而又真挚的情感。我们总说那个年代的人单纯,就是说他们的感情不掺杂质。无关名利,无关车房,没有奢华的戏码,没有糖衣炮弹的套路,过去的爱情朴素却真实动人。就像刘峰和何小萍之间,洗尽铅华的他们依旧没有故事,但那俩颗相似的灵魂却越靠越近。一个人情话说得再动听,若是不愿意陪你走过这漫漫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哪怕没有轰轰烈烈,没有铭心刻骨,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最令人羡慕。我也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数年光阴逝去,消逝的不仅仅是一代年华。萧穗子的话令人唏嘘:“我忽然意识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带给每个人的'改变。”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刘峰和何小萍是幸福的,尽管世界对他们不公,尽管他们都贫困潦倒,热情不再,但他们善待世界,一如当初。
幸好我们都曾是少年。幸好我们都不再是少年。幸好我们曾善待这世界。幸好我们依旧善待这世界。幸好,无悔走过,芳华那年。
《芳华》精选读后感
严歌苓的新作--芳华。随着冯小刚的电影上映,我打算先看原著,之后再看电影。我是一个心灵比较软弱容易动情的人,看这种悲情小说我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心里也是脆弱的,所以看到动情处,眼眶也就随之湿润。确切的说,最感动我的并不是主人公刘峰,而是小曼,我同情小曼,我想象的到,小曼的遭遇远比写作出来的更值得同情,父亲被打成右派,母亲为划分界限毅然离开,父亲为让小曼吃上一根油条而抵上一条性命。小曼在新的家庭下的凄惨,文工团的排挤,幼小心灵经受无数的打击,注定了一生的命运多舛,在那个看似浪漫的年代,却过着残酷无比的生活。
好人无好报说的就是主人工刘峰,一生舍己为人,甘愿奉献,获得无数的'荣誉,却也抵不过犯的一次错误,墙倒众人推,谁都恨不得在他倒下的时候狠踩几脚。我无法理解这样的人性,纵使把别人狠踩在底下就能使自己达到升华而高高在上吗?
命运弄人,当残废的刘峰和小曼似乎要走在一起的时候,刘峰却彻底的抛弃一切离开人间。不免让人心酸。
造就她们悲情故事的究竟是年代,还是人性。
当芳华已逝,回忆往事,在那个激情的岁月里,我们是否会对人性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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