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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芳华》原著有感3000字

2022-03-13 20: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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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刻意学习》有感3000字

读《刻意学习》有感3000字

糖多

这几天在读《刻意学习》。读完后,感觉很多说到的问题,我都中招了,感觉一阵见血,一剑封喉。

1)想得太多,做的太少

我其实是个特别喜欢做计划的人,但是计划总是有很多很多个,也很喜欢设计各种各样的表格。最大的问题就是,那个想的成就感,淹没了做事的热情。在想的过程中,就已经透支了做事的热情。

2)纠结得太多,总觉得感兴趣的东西才能让自己发光发热,浪费时间

比如我2015年就开始觉得自己是否适合继续在土木行业干。但实际上,我又并没有勇气真的跳出去干别的。因为我总觉得,如果我在土木行业都干不好的话,其它行业也真的可能干不好。这个是非常有可能的。比如有一段时间,我很迷烘焙。自己找了高手的书来看,还研究了不少烘焙大人的微博,那一段时间,真的做的到入门级了。跟我一起迷烘焙的一个妈妈,也开始做烘焙,我们两人几乎是同时起步的,我天份看起来刚开始比她高,从外表造型来看,我都做得比她好,美感也比她强。然而,我两个月之后,就对烘焙失去兴趣了,而那位妈妈一直在做,持续在做。从微信上少量地贩卖自己做的蛋糕,到后面越来越多订单,到最后,租房开了自己的烘焙工作室。当然,那个烘焙水平也扶摇直上,甩我几条大街。

所以,其实选择哪个目标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有没有那个耐心持续地做下去。我缺的就是这个东西。持续行动的能力和克服上坡路的枯燥的耐心。

也曾有人说,兴趣就是个伪命题,你不感兴趣,其实最根本的原因是你没有钻研深入。你任何爱得死去活来的领域,也都会遇到让你窒息的上坡期,以致你怀疑人生。越是这个时候,就越是要耐得住性子,耐得住烦,耐得住没有反馈,耐得住起初的迷茫,死磕到底。

其实现在我仔细回想,自己在土木这个行业,在岩土这个方向,也有学得很兴起的时候,那时候,觉得土力学,就是个"美",一旦投入进去,就会发现,任何一个领域,都有着别的领域完全不一样的美感,关键就在于你是否能"坚忍耐烦",度过那段打基本功,构建好自己融会贯通的知识体系的沉默期。这个时候,唯有死磕。

3)抛却各种各样的技巧,暴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我是个非常爱读书的人。我之读书,实用为本,为的就是企图从书中,找到解决目前自身存在的问题。读这本《刻意学习》也是基于同样目的。再不济,打打鸡血也是好的,虽然这本书不赞成靠外在鸡血的方式来激励自我。

然而,我虽然读了很多书,包括很多成功学的,心理学的,治疗拖延症的,甚至宗教的,瑜伽的,禅宗的。然而,道理知道了一大堆,并没有什么鬼用。《得到》专栏也订阅了N多专栏,听了很多人的故事,听了很多大咖的道理。然而,我还是那个老样子,那个死样子,一点进步都没有。偶尔跟着豪情壮志,指点一下江山,却仍旧坚决不了我的实际问题,比如效率,比如注意力分散。

我知道,要管理好的注意力,也知道,要避免掉入注意力的坑,然而,知道归知道,还是做不到。我甚至花钱去学各种技巧,比如上时间管理的课程,亲子关系方面,上正面管家的课程。偶尔管用一小段时间,然而,总是持续不了多长时间。

归根结底,问题在哪,就在于,没有去认真实践。花架子太多,没有实战,都是鸡毛一地。

这本书里,讲得好,去它的那些技巧,先硬干了再说。说再多都没有毛线用,咱得正视自己的问题。我现在注意力不集中,我不愿意去写这个报告怎么办?死磕。就是去暴力解决。现在不想写,不行,得想尽办法让自己写。管现在在不在状态,都得写。先写起来,写成狗屎也罢,总之得写起来。

等你真的开始去做一件事情,你会发现,原来也没有想的那么困难(这个已经被我自己验证过无数次了,因为每次接近deadline的时候,总是发现,原本这件事也没有那么复杂)。于是我就想,我好讨厌写小论文啊,这个破玩意我都拖了三年了,都没写出来,为啥,总觉得很难很难,很恐惧啊,我自称我有论文写作恐惧症。其实都是鸡毛自己吓自己。我就跟我自己说,不管了,我就思考25分钟,我要在这25分钟里,想尽办法去推进它的进展,哪怕只是简简单单地在印象笔记里写几行思路也好。实在不行,就跟自己说,先写10分钟,我还不至于10分钟的注意力都集中不了吧。

于是,我就开始写,写啊写啊,脑袋就开始运转了,这个方法不行,那可以试试另外一个方法啊,思路便一个一个蹦出来了。一不小心30分钟过去了,我居然把一个试验区的数据,拟合了一条曲线出来了。这就是暴力解决方案啊。

4)记录自己的数据,并且分析,复盘,小结

有记录,才能研究进军路线。不能用战术的勤奋,掩盖战略的懒惰。

以往,我其实也记录了好些天的时间开销。娟娟美女是我的榜样,她已经持续记录了很久的时间开销了。然而,我跟娟娟最大的区别就是,她会归类自己的数据,分析自己的数据,并且复盘,然后小结哪些可以改进的,哪些注意力和时间需要调整平衡的。我就很少分析了,这样其实就是无意义的记录了。

于是,我决定,不仅记录,也还要分析。《刻意学习》这本书里也提到了,要想进步,必须要去分析,去复盘,去总结,这样才能为未来前进的方向指明道路,心中必须要有战略存在,才能有的放矢。

具体到我的操作,我就决定,每天都花点时间去记录,去小结,然后力求努力进步一点点,再进步一点点。最近实在太懒惰,不像话,我就让自己从每个25分钟开始。同时目标不能太分散,一个就好。比如近期,我希望自己可以做到10天的坚持每天至少2个番茄钟(25min)的小论文攻坚。但实际上,我内心要求自己最好能超过3个,做到4个,这样万一哪天我真的忙到没时间,偶尔一天没做到,也不至于进度落下太多。

其实没时间都是借口,反正对我而言是这样的,我老说没时间,却结果总是在手机上大把大把地挥霍时间。

5)学习一定要扎扎实实,夯实基础,在自己想要有所发展的领域,一定要白盒子越来越多,黑盒子越来越少

我是土木专业的,更小的方向,是岩土专业。虽然我念了这么多年岩土专业的书,又在这个行当工作了八年,其实当我停下来,站在更高的格局和视野来审视自己的专业程度,那真的是,遍地都是黑盒子啊。然而,过去的十几年,我却浪费了那么多时间,纠结在自己到底喜欢什么上,总想着要不要一口井去挖,却没有主动地要在本专业挖掘得更深入,更开阔。想想,我的岩土知识和经验,真的是少得可怜啊。实际上,我所处的这个平台是非常好的,可以接触到各种超级大项目,有的是机会跟各位能手和前辈请教。可是回顾一下,我就是在用战术的勤奋掩盖自己战略的懒惰。就那CPT解译来说,这个我都非常不专业,事实上,我本来是可以变得更专业的,外部条件非常具备,要教材有教材,国内国外经典教材,手里都有电子版。可是我并没有研究很透彻,CPT解译的具体原理,来龙去脉,对我而言,CPT的数据解译,仍旧不是个全白的盒子,而是个灰色盒子。是的,没错,这个CPT的数据解译,也需要经验,可是,部门里,就有两个CPT的解译高手,他们把解译的软件和手册都传给我了,可我事实上,软件在手里都大半年了,还没有去仔细看看。起码我自己先研究明白原理,再实操一下软件,自己解译尝试尝试,然后进入到入门水平,再去跟高手和前辈沟通,才是有礼貌的行为。所以,好好反思,我觉得,我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我如今的这种被动局面,都是我以往的不行动的必然后果。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我不想在三年后,还是这个死样子,我就不能够再这样怠惰下去,我需要培养自己的持续行动的能力,培养自己耐心,耐心,耐心。现在每一天的行动,就决定了未来的自己。

英语学习也是同样的,我想要申请英国皇家工程师,英语是我必须攻克的难题。我也不找乱七八糟的资料,就老老实实地按照恶魔奶爸给构架的一整套学习方法,踏踏实实,老老实实按照指令去做,只有积累了足够的学习时间,复盘,学习,该背诵,就老老实实背诵,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前进。想想,我听恶魔奶爸的英语学习方法,也有好几个月时间了,可就真的到现在都还没有真正起步,这就是典型的过去的我的特征。

现在,简单了,暴力解决,干起来再说。把恶魔奶爸的学习方法打印出来,列上时间规划表,布置好战略,然后就从今儿开始,老老实实按步骤学习。

好了,我啥也不说了,现在就去把奶爸的学习树打出来,分解到每天要做的事情,然后,干起来~

10天的时候,我会来复盘;50天的时候,我要给自己奖励;每满100天,就要隆重地纪念一下;希望自己可以达到《刻意学习》里的三阶行动高手,1000天~

第二篇:《芳华》读后感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中国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中国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中国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中国人。中国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中国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平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第三篇:《芳华》原著读后感

读完小说《芳华》,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好人终究没能得到好报,刘峰最终因为癌症去世,这样悲剧的结尾令人唏嘘不已。

好人刘峰以爱之名的表白加拥抱却因林丁丁的一句“救命”而意外演变成了“触摸事件”,这简单的两个字以摧古拉朽之势催毁了刘峰的一生。而曾经受惠于刘峰的文工团众人们,因这一事件否定了刘峰之前的千好万好,对刘峰更是无情的背叛和唾骂。

极度自卑、缺爱的何小曼以为逃离了那个视她为“拖油瓶”的“家”,等待她的将是温暖有爱的新生,却不曾想命运给予她的却是歧视和嘲笑。

当她对命运不抱任何幻想时,竟阴差阳错的成了女英雄。她那颗遭受压迫太久的脆弱心灵,因着这突如其来的荣誉,一时无法接受。强烈的差异并没有给她缓和的时间,最终精神分裂。

1、该不该善良

善良,似乎是今年提到的最多的一个词儿;而该不该善良,也是今年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从“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到“江歌遇害案”,再到“杭州保姆纵火案”,再回到刘峰身上,围绕着的都是都关于善良的话题。

人人都喜欢善良的刘峰,可是对待他却从来不走心。书中写到:以至于不管我们曾经如何在同一个列队里出操,在同一个练功房踢腿下腰,在同一栋红楼里学文件、搬是非,都休想记住他长什么样。

我们从懂事起就学习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我们打娘胎里起就携带的一种内在品质,只是后来,在眼花缭乱的缤纷世界和经年累月的学习工作中,这份最初的本能被我们或刻意遗忘、或掩藏、或丢失、或被邪恶蒙蔽……

或许善良的人有时得不到公平对待,还或许偶尔的善举会被人嘲笑,讽刺。但是我以为善良是一种修养,一种美德,一种本能,更是从良知上开出的温暖之花。它是属于我们自己内在的一种品质,而不是由别人的态度和对待所左右。

严歌苓在书中写到:“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是啊,人们往往内心所向往的,便是自身所欠缺的。

就好像何小曼,自从父亲死后,她便成了“拖油瓶”,她内心极度渴望被善待,被关怀,被奉为掌上明珠。可是命运总喜欢和她各种开玩笑,让她经历了那么多的苦和难,所以她才会那么懂得刘峰的善良,也才会那么坚定的爱着刘峰。活着让我们重拾善良,继续善良吧,因为善良不是作秀给别人看的,而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善良,无关别人,只为自己!

2、人性的丑恶

何小曼初来文工团,其他人总是疑惑她为何一直戴着军帽,在好奇心驱使的情况下,她们设计何小曼,以满足自己的私欲。

在私底下,她们也总是嘲笑她,笑她出汗多,笑她油腻,笑她臭。甚至在排练舞蹈时,朱克嫌弃她馊,不肯触碰她一下,让她当众下不来台。这样的事情我们可以看作是捉弄,是戏耍,无伤大雅。因为人的本性就是对于不寻常的事或物总存有一份好奇和探索,平凡生活中也总是找个“对象”来消遣时光。

对于何小曼来说最多也只是让她难堪而已,这只是人性中的一丁点小恶。而在刘峰身上的恶就不同了。刘峰是模范标兵,修得了手表,做得了沙发,愿意吃破皮的饺子,就连猪跑了也找他。这样一个忠厚老实,乐于助人的全能型人才,脾气好性格也好,所以被评为活雷锋。

就是这乐此不疲、日复一日的随叫随到,无形中让人们把刘峰奉为神坛上无欲无求只一心奉献的人。

这样的刘峰并不是真实的刘峰,而是他们在心中幻想勾勒出来的。她们对刘峰倾注了过高的期望,以至于在“触摸事件”发生后,所有人接受不了。于是这些曾经受过刘峰恩惠的众人,他们毫不犹豫地背叛了刘峰,甚至用极其恶劣的言语去攻击他,否定他。

可是她们却独独忘了,刘峰也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热血男儿,也会爱,也会怨。严歌苓在书中这样写到:其实,做好人不是错,错就错在周围人的过度要求。刘峰的善良和众人的背叛,将人性的恶与善演绎到极致,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更突出人性的丑陋和凉薄。

也许众人的集体背叛还有另一层意思:见不得身边的人比自己好。

当你越爬越高时,离你越远的人越羡慕你,离你越近的人则越嫉妒你。乞丐不会嫉妒比尔盖茨比他有钱,却会嫉妒收入比自己高的乞丐,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所以才会有“触摸事件”发生后,众人们急不可耐地对昔日的好人落井下石,似乎只有这样做,彼此的心里才能找到一丁点儿的平衡和慰籍。

3、写作手法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着实震撼不已,且惊喜不断。她写何小曼与母亲的拥抱,用细腻且丰富的文笔叙述小曼那一刻的感官、触觉以及内心波动。

比如这句:

那个拥抱持续很久,似乎母亲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融入腹内,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让她在这个家里有个新名分,去除她拖油瓶的识相谦卑,在这个上海新主人的家里长成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她也让自己成了一个放大的胎儿,在母亲体外被孕育着。严歌苓对人物内心也刻画的入木三分,对于文字的拿捏更是恰到好处:我们那时多年轻啊,谁的身体里没有一条青春的虫在拱动?谁不被那虫拱得心底作痒?一旦我们身体里那条青春虫子拱得紧了,男女间哪怕以眼神触碰一下都是好的。

刘峰千里迢迢带来了我的大翻身,刹那间贫民成了土豪,让所有人开我的仓分我的粮,我头脑里响着狂欢的唢呐,动作里全是秧歌。

读完全小说,佩服之余多了敬仰,也终于懂得了那么多人喜欢她书的原因了。她很擅用文字,将人和事刨析地如此准确,到位。犀利的语言将人性的丑陋写到极致: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正是人性魅力所在。小说和电影有稍许的出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可能基于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

清一色的文字,凭借一个接一个的字,让读者自己去品味书中所描述的世界。那一刻,感觉、触觉、视觉全部合为一体,只为作者所构造的世界增添一份力量和情感;而电影以影像,声音,气氛等组成,将人的注意力分为:视觉,听觉,触觉。而每种感觉则会带给人不同的体验。

也许80后的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不懂那个年代的青春芳华,所以没去看电影,只是读了原著。觉到的更多的是刘峰和何小曼朴实善良的背后,人性的凉薄,而非青春美好。也许韶光易逝,刹那芳华。但人性中的善良却是伴随我们一辈子的,愿世间所有的善良都能得到最公平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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