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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就阅读了《窃读记》这整篇课文,从中感受到了作者林海音在书店窃读时候的感受:是酸的,是累的,是提心吊胆的,还是甜的,是窃喜的,是快乐的,为了收获知识,她也很不容易;我还体会到了林海音爱读书的好品制和她去书店窃读的坏品质这种事情的两面性。
我拿课文中的林海音和我自己比较。我发现,林海音和我都是很爱看书的,可是,她是自己去书店窃读,我是和家长一起去书店买书,我能从中感受到作者是非常节约,舍不得用家里的钱去买书的,而现在的我们,是非常浪费东西的。我要向林海音学习她的这种良好的节约品质,并发动我的亲人、我的朋友们一起学习林海音的节约品质。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题目是《窃读记》,读后,我被文中那位小女孩的那种爱读书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课文主要讲了:作者家里很穷,买不起书,所以便常常到书店读书,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她可以通过读书获得更多的智慧与知识;惧怕的.是她只看书不买书怕被老板发现被赶去。为了不让老板发现,她常常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她是那位大人的小妹妹或小女儿。
再想想我自己,生长在一个充满爱的家里,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家里的书多得像一座小山,而我却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美好时光,不爱看书。记得有一次,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作文,题目是《可爱的小狗》,我记得抓耳挠腮,也想不出该写点什么,我记得跑去问爸爸,爸爸说:“以前叫你多看书你不爱看,现在没东西可写了吧?”我回到房间,爬上书柜,随手拿了一本《少儿优秀作文选》。
就坐下来看,忽然,我眼前一亮,看见许多篇,描写动物的作文,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脑子里不像之前那样没东西可写了,我迅速拿起笔,把记在脑子里的东西统统写了下去,不到一个小时,一篇作文就写好了。我立刻拿去给爸爸看,爸爸仔细地看了一遍说:“嗯,写的不错,你刚刚不是说没内容可写吗?现在怎么又来灵感了呢?”我笑着说:“我现在明白看书有多么重要了。”所以我刚才看了作文,就知道该怎么写了。”
俗话说:书读百遍不嫌多,遍遍都有新收获。我要学习文中作者爱看书的美好品质。让我们永远记住: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在一声声清脆的读书声里,我大致对《窃读记》有了了解。在老师深刻的讲解中,我已对《窃读记》有了自己的感受和自己悟出的道理。现在,我就向大家说说自己的'感悟吧。
《窃读记》主要讲了作者很爱看书,但是作者家里很穷并买不起任何一本书,所以就开始在书店里的人群中隐藏起来窃读,使作者感到既快乐又恐惧。(还有许多细节我就忽略不写了)我对这篇佳作产生了种种感受――《窃读记》告诉我们要在物质方面(吃饱肚子)长大,也要在精神(学习)方面有所长进。作者那么小心翼翼害怕书店老板发现她,害怕书店老板用白眼示意她不能在这里只光顾而不购买(也就是不能再窃读了),这仅仅是为了看书而做出的选择!显然,作者把书当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为了窃读,她宁愿遭受狂风暴雨;为了窃读,她宁愿受到书店老板的狠心白眼;还会面临着找不到书的那种急切的心情!冷饿的滋味会一下子涌到她心头,但她还是快乐地读书,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使我大受感染。
《窃读记》深刻地在我的心中划上了两个表面上普普通通但是深层里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两个字:读书!《窃读记》就围绕“读书”这两个字,内容也启示我们好好读书,好好读书是老师给我们的最低限度。
让我们像作者那样珍惜时间,热爱读书!
今年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我们开学第一课就学了《窃读记》,本文讲了作者家里因买不起书而放学后去书店里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读感受与复杂的滋味,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与作者比,我的读书条件是那么好“去吃一碗热热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了一张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这是作者的白日梦,而我却可以马上实现。
与作者比,我们多么幸福啊!如果老师让我们买课外书,家长们都会满足我们。而且,学校里有图书馆,班里有图书角。在家里,我们可以在沙发上随便坐,渴了,喝水;饿了,吃东西。而她呢,她只能站着看书,腿酸了,只能用另外一条腿支撑,靠在书柜旁休息。
读了这篇课文,我对她刻苦读书、不怕累的精神感到敬佩。人们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可老师说:“行万里路,如果不读书,充其量只是一个邮差。”
今天,我读了第一课,也就是窃读记这篇文章。
本文的作者叫林海英,林海英小时候家里很拮据,再加上家庭背景不行,父母也不是什么大官。而且,那时候的社会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可是,林海英却酷爱读书。家里没有书,于是,便想办法“窃读书”。
她一边读书,一边观察老板
,看老板是不是发现了自己?有时候,自己还是很知趣的看一会儿就自己离开,可有时候,看的入迷了,有被老板或者老板娘挥着扫把把她赶出去的尴尬场面。可以说,她为了读书绞尽脑汁的想了许多的办法。例如: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下雨天读书;躲起来读书;有时候,为了读完一本书,要跑好几家书店……
然而,现在的我们,如果要读书的话,就去新华书店,或者图书馆看书。坐的舒舒服服的'看,也没人来阻拦你,我们看书常常是走马观花的,囫囵吞枣的看,而林海英却能把书的位置都能背下来,由此可见想她对书的痴迷程度,也许,这种痴迷度让她觉得书比饭还香吧!
高尔基不是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吗?那我们就好好珍惜我们现在的美好时光,多读书,读好书。而不要“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恨读书迟。”让我们一起来共读,共写,共成长,一生与书为友吧!
我们的语文书上有一篇林海音的《窃读记》。文章讲述了作者小时候渴望读书,又无力购买,因而每天放学后到书店窃读的故事。这篇课文让我感受颇深。
读着课文,细细品味作者窃读时的复杂滋味,在当时那样的条件下,作者仍然是那样的热爱读书,坚持读书,那种对知识的渴望深深地感染着我。
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不会再为买不起书而发愁了。可是,有人并不珍惜这一切。那天,我亲眼所见我的两个同学把老师刚发下来的新书,连翻都没有翻就随手撕下一页叠飞机玩。他们不但不爱看书,还糟蹋书的`行为,真是让人痛心。
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他不但爱看书,还爱惜书。他读书的时候,都要把手洗干净再看书。如果书散架了,就把书重新装订好。像鲁迅先生这样爱看书、爱惜书的品质,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为了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拓宽知识面。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可是书架上的许多书,有的我连动都没动过。一写作文,我就开始抓耳挠腮,不知道如何下笔。这时我才理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真正含义。书是我们思想的面包,正如《窃读记》中所说:“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所以我以后要多读书。
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我们不但要爱看书,还要爱惜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