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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在课本上读到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窃读记》。文章内容是这样的: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一直去的书店看书,所谓“窃读”就是看了也不买书的意思吧。顾客觉得下雨天是窃读的最佳时期,因为顾客多,老板也不会注意到自己:而下雨天也有充分的理由在书店一直待下去。
作者读书是在书店里偷偷读书,既快乐又惧怕,快乐是说:作者在阅读中感受到了书所带来的智慧和快乐。文中的“惧怕”是说,害怕偷偷读书会被老板和店员发现而被训斥并哄赶。
作者小时候家里的家境非常贫困,买不起书,但是又非常的喜欢喝想要读书,所以只好偷偷地在书店里读书,而我的家庭条件比作者的家庭好多了。我读书没有像作者那样既快乐又惧怕,而是非常快乐地读书,像一个饥饿的孩子那样从书中吮吸知识。书本给我打开了无数知识的大门,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又仿佛自己长了翅膀,读完一本书,给这翅膀增添了无穷的.力量。
现在有很多学生不珍惜生活的富足,优越的学习环境。成天只想玩电脑,看电视,心思全都放在玩耍上,成绩一落千丈。家长和老师都十分担忧。我想要是把玩耍的劲儿都放在学习上,他(她)们的学习成绩肯定恩能够提高。
想想文中的小作者,因为家境贫困,买不起书,可她为了读书,竟偷偷地来书店窃读。她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我建议同学们,一定要珍惜我们眼前的学习机会,争取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这一学期,我学了很多有趣的课文,其中印象最深是《窃读记》。
《窃读记》主要讲了:放学后,作者走向书店。从大人的腋下挤过去。找到那本书,就贪婪地读起来。作者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就走出书店。有时候,读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看。作者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顾客多的书店不会被老板发现。作者非常喜欢下雨天,因为这样就有理由继续在书店里看书。当菜的香味传来时,作者已饥肠辘辘。然后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原位上。想起了老师说的一句重要的话。
从这篇《窃读记》课文中,我感受到了作者是多么的喜欢看书,虽然买不起,但是,可以想方设法的看书。他把一本书当成了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认为,书就是赠送给人们所有的智慧。他认为,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一样,可以陪他聊会天。他认为,一个道理就是一种营养。他完完全全像对待朋友一样对待他最喜欢的书。我应给向他学习,喜欢看书,而且像朋友一样对待它。它也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在我生活中,我也有过这样的事,那就是在我妹妹家里,那时候,我们正在写作业,写的'手都麻了,就想玩一会儿,妹妹说:“姐姐,我们的屋子太小了,没有空玩,但是我家有两本书。”我说:“那也只能看会书了。”说完,我们就开始看书,我们看了一会,觉得我们已经进入了书籍里的故事中,好像走不出来了。可是,我们还有作业要写,只能恋恋不舍的把书放会原位上,继续写作业。
从《窃读记》中,我知道了书对我们是多么的重要。我们都能从书中学到很多知识。
今天我们学完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文中的英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文中的英子酷爱读书,文章中处处体现出英子喜欢读书。由于家中没钱买闲书,她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不惜用窃读这种令人心酸的方法去书店读书。虽然这样,但英子仍然很快乐,因为她感到收获了知识。每次窃读,英子都像吃了一顿精神的大餐,收获了无数的知识与智慧。虽然这种大餐饱不了身体,却饱了她的`灵魂。
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英子好多了,要什么有什么,想看什么书,爸爸妈妈都会到书店给我们买。像我的书柜上,童话类、科幻类、小说类、名著类、寓言类、历史类等等,在我的书柜上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让人看起来眼花缭乱,而我却不喜欢看,看起来都是一目十行。而英子呢,不惜饿着肚子,不惜腿脚麻木,在书店看两个多小时的书,还恋恋不舍呢。我和英子一比,真是相差很远,真让我惭愧。
我以后要学习英子这种爱读书的习惯,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也要爱看书。
这学期,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读完后我被文中的女孩热爱读书的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里面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家里很贫困没钱买书,只好跑到书店里去窃读。每当小女孩觉得坏境有些不对,还要换一家书店。有时候,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看完。每当她看书时已饿得饥肠辘辘,口袋里有没钱……
小女孩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每天放学都会去书店看书,看书对她来说是那么着迷。她是一个考虑周全的女孩,会把自己隐藏起来,这样不容易被人发现。她还是个听老师话的女孩,她在书的海洋里学习,还能想起国文老师说的那句话:“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最后。她成为了一名名扬中外的作家――林海音。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妈妈新给我买的作文书,可我一目十行,囫囵吞枣。之后妈妈问我主要内容,我一问三不知。再看看文中的女孩,虽然家里穷,但绝不会放弃这个读书的机会,不像我,读书应付了事,好像是给别人读。那女孩没钱读书却自学成才,而且很爱读书,而我一到考试,什么都不记得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呀!这就是不看书的后果。
俗话说:粮食滋润身体,书籍丰富智慧。让我们把这句话永远记住。
前几天,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课文《窃读记》,学完后,这篇文章深深地打动了我。这篇课文讲的是林海音小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书,所以只能到书店里窃读,有时候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林海音在经济条件那么差的情况下还能每天到书店窃读,再想想我们自己,如果想看什么书,就给爸爸妈妈说一声,他们就给我买。我却一点都不爱读书,生怕多看一页,妈妈给我买的作文书,还静静的躺在书柜里,跟新的一样,我和作者的差距真是太大了,她都能那么热爱读书,我怎么不能呢?我真是感到惭愧!文中写道:“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这说明作者特别热爱读书,对求知充满了渴望,希望获得更多的新知识。再想想我自己,老师不教,我就不学,我觉得我应该向作者学习那种热爱看书的习惯。
文中说:“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粮食哺育的是身体,书籍哺育的是精神、心灵、思想的成长。一个知识与智慧同时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人。同学们,我们要把身体养好,更要把书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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