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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读后感300字(优秀范文六篇)

2024-10-11 01: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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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窃读记》读后感

这一学期,我学了很多有趣的课文,其中印象最深是《窃读记》。

《窃读记》主要讲了:放学后,作者走向书店。从大人的腋下挤过去。找到那本书,就贪婪地读起来。作者怕被书店老板发现,就走出书店。有时候,读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看。作者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顾客多的书店不会被老板发现。作者非常喜欢下雨天,因为这样就有理由继续在书店里看书。当菜的香味传来时,作者已饥肠辘辘。然后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原位上。想起了老师说的一句重要的话。

从这篇《窃读记》课文中,我感受到了作者是多么的喜欢看书,虽然买不起,但是,可以想方设法的看书。他把一本书当成了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认为,书就是赠送给人们所有的.智慧。他认为,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一样,可以陪他聊会天。他认为,一个道理就是一种营养。他完完全全像对待朋友一样对待他最喜欢的书。我应给向他学习,喜欢看书,而且像朋友一样对待它。它也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在我生活中,我也有过这样的事,那就是在我妹妹家里,那时候,我们正在写作业,写的手都麻了,就想玩一会儿,妹妹说:“姐姐,我们的屋子太小了,没有空玩,但是我家有两本书。”我说:“那也只能看会书了。”说完,我们就开始看书,我们看了一会,觉得我们已经进入了书籍里的故事中,好像走不出来了。可是,我们还有作业要写,只能恋恋不舍的把书放会原位上,继续写作业。

从《窃读记》中,我知道了书对我们是多么的重要。我们都能从书中学到很多知识。

第二篇:窃读记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窃读记》一文,从文中我感受到作者林海音对于小时候是那么我们热爱学生读书啊!

这篇课文告诉林海音小时候,因为没有钱买书,他只能放学后冲到书店,下雨天看书。 这表明了她对阅读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想起了我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每次我做完作业,我就说”我做完作业了,我出去玩了”或者”我今天才抄完作业,没什么好看的”我父母因为工作没时间照顾我,而且我小时候成绩也不错。直到我读了《秘密之书》这篇文章,我才意识到我所做的是错误的,我的理解力正在提高,所以我开始对阅读感兴趣。现在我每天至少要读两篇文章。有时甚至我妈妈也向我求助,只要我手里拿着一本书,他们什么都不在乎。

我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市场买菜。当我走到半路,看到拥挤的书店,我心想:我喜欢的书来读的最多,未发现很多书店买的,书店都会有吗?所以我决定去碰碰运气。我正在写一吃奶的力气挤进去,在这本书的眼睛急切地寻找丰富多彩的行。什么!找到了,终于找到了!真的那本书,幸好我及时赶到,否则有被买走。买吧,不买就没机会。但买了一本书,我没钱买食物。怎么做?我犹豫了很久,我决定买回来的最好的。所以我把我妈给我买食物的钱的老板,收回本心爱的书。

我兴高采烈地回家去,已经可以完全没有忘了我此行的目的。回到家,妈妈他们问我:“菜买到问题了吗?”菜?对了,我是要去解决买菜,我小声地说:“没买。”妈妈非常生气地说:“那钱呢?”我急忙说:“我在半路上看到了中国一家网络书店,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书,所以我们就把一个买菜的钱买了书。”妈妈总是听我设计这样学生一说,只好通过轻声说:“爱读书是好事,可是也不能因为这样,做事方法不能三心二意,应该团结一心想要一意地去做任何一件事,懂吗?”说完,妈妈工作只好选择自己去买菜了。我却早溜进房间,去看我刚买的书

每个人都应该享受阅读的乐趣,只要细心口味,你会觉得这本书的魔力,吸引你拥有的股份。这是真正的“黄金书的房子,预定一个美丽的女人。”

第三篇:窃读记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完了第一篇课文――窃读记。

里面讲的那个小女孩让我非常敬佩,因为我看书都是躺在家里的大沙发上舒舒服服地看,而她却要胆战心惊地躲在人多的书店里偷偷的看书。

我觉得我好幸福但又不知足,那个小女孩在那么艰难的条件下还坚持读书,而我呢?别提了,她让我好惭愧啊。为什么她条件那么差,却又那么好学?为什么我条件那么好,却总是不爱学习呢?那么多的`问题,那么多的反思,把我小小的心都占得满满的。

我心想:如果我不好好学习,那条件再好也没用,如果心中想着学习,那条件再差也没有关系。条件好不好并不能说明能不能好好学习,对于学习,人人都是平等的。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学生,我没有那么热爱学习,没有努力学习,我真的不如那个爱书如命的小女孩。

我想,从今天开始追赶,还不算晚吧!

第四篇:篇七窃读记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名叫《窃读记》,作者林海音。

早在暑假的时候,我就在一本字帖上看到过这个名字《窃读记》,我就一皱眉头,说:“这一定不是一篇好课文,还窃,偷书看!”一开学,我就急切地盼望着语文书快点发,语文书一发到我手上,我马上翻到第一课,竟然是《窃读记》。但是我刚读到第六自然段的最后一句时,我就惊呆了:原来林海音小时候没钱买书才去书店“窃读”的。顿时,我对林海音的误解烟消云散。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触很深: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经济相当落后,不幸的是,作者林海音也出生在那个落后的年代里。但林海音从小很喜欢看书,没事就往书店跑,那时候,虽说书价不贵,但对于林海音来说无疑是天价!只好用“窃读”的方法读她喜欢的书。

海音爱读书,是给我最大的震撼。我想,她爱读书,无疑是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吧!

第五篇: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调皮小男孩,因为顽皮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他和雄鹅莫顿、大雁阿卡历尽千辛万苦,付出了许多,终于变回了一个善良、勇敢、聪明的男孩,他也回到了家。

我最喜欢的是尼尔斯历险时的章节,因为我也喜欢冒险,读了之后我就感觉自己是个尼尔斯的好朋友,无形地加入了他的冒险。有时我看到他遇到危险的情节时,我会不由自主地打哆嗦,替他担心,但看到他化险为夷,我的心也放下了。

我的感想是:人要把聪明用在正地方上,不要老爱搞一些小聪明、恶作剧。尼尔斯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以前总爱搞恶作剧,拔动物的毛,闹得家里鸡飞狗跳。但最后,他改正缺点,做了一个好孩子。因为他知道了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现在,我也要改正我身上的缺点,做一个更优秀的人!

第六篇:窃读记读后感

读了《窃读记》以后,每当我津津有味地看书时,脑海里似乎总会浮现出作者当时在书店窃读的情形;不仅如此,还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她当时那种既快乐又惧怕的窃读心情,然后,就有点心酸。

看看她,再看看我们,简单的'比较一番,一点不夸张地说,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们现在在天,她那时候在地。

我们可以在爸爸妈妈的陪同下到书店把喜欢的书直接买回家;或是去“未成年人阅读基地”把书借回家,躺在沙发上,开着空调,放着音乐,还喝着饮料,看着书,太享受了!而她呢?每天放学时已经是饥肠辘辘,还要冒着被发现的风险,提心吊胆地去书店窃读,而且连坐的地方都没有,站得腿直发酸。然而在走出书店时,作者却感到浑身轻松。因为在她看来,读书就是一种最好的享受了。

颜真卿说得真好:“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条件和读书环境,应当要好好珍惜!趁着年少,要好好利用课余时间去多读书,读一些好书,日积月累,长大以后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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