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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窃读记》,慢慢地合上书,我心情沉重。我被作者热爱读书的精神和优美经典的语言所震撼,也为穷人的生活而抱不平。
《窃读记》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林海音,主要讲了我童年时的窃读经历和感受,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作者用了“跨”“踮”“挤”等词语,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渴望,以至于作者做出偷偷摸摸。很无礼的动作。也正是这些动词,衬托出了“我”没钱,不敢光明正大的安心看书。看到这里,我不禁一阵心酸,作者用“当饭店里飘来一阵陈菜香”等词写出了我的饥肠,同时引发了我一连串美好的幻想。尽管这些放在有钱人身上是最容易的,但对一个穷学生来说,想白日梦一样难以是想。
反观我们自己,在家里就是送你的书可能也不看,说是随便的走马观花,草草了事,家族榜单上你肯定是“叱咤风云”的小皇帝,要什么有什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穷人的苦痛你哪有体验过?
《窃读记》教会了我读书的真正意念,也使我懂得“自爱,自强,自尊”的道理。它更成为我最爱的书。
我为我生活在21世纪而庆幸。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世纪,大街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而对我来说,最高兴地当然是图书馆的出现和书店的开放。
课文中,林海音那个时候,想看书,只能买,这自然而然的限制了她阅读的数量,因为她没有那么多钱买书。于是,在同龄人都在为读书而着急时,林海音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地去书店看书。这是一个有效又有风险的方法,有效是因为可以看到很多书,而且不用花一分钱,有风险是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老板发现,被驱赶,或是书被买走了,导致她不能把书看完。然而,到最后,她还是用这个方法补充了许多精神食粮,充实了自己。所以,现在的人真是很幸运。
昨天,我读了《窃读记》,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非常喜欢读书,并想方设法的多读些书。有时她为了看完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因为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偷偷地读书,所以她不得不放下未读完的书再走进另一家书店。令她最开心的是下雨天,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有时看得入迷竟忘记了时间。
文章中的小女孩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想尽一切办法坚持看完。与她相比,我无地自容。还有一些穷人家的孩子他们很珍惜自己的书,有时一本书可以看很多遍都不觉得厌烦。而我们有优越的生活条件却不珍惜自己的书,看完一遍就不再看第二遍了,而这样我们就失去了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
今天,我学习了一篇叫《窃读记》的文章。让我难以相信的是人世间还有小孩渴望读书,却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买书,只好到书店“窃读”。
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时,我被窃读者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书中的小孩喜爱读书达到了入魔的程度,可就因为家境贫寒没钱买书,迫不得已,每天下课后急忙赶到“文化街”,那里书店林立,那样她就可以混进买书的人群中,有更多的机会去读一些自己喜爱的书。一页,两页……
她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读到了自己喜爱的书,恐惧的是怕被店主发现,可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次,在一家书店读一本书,因为文章太长,每天都要去读,终于被店主发现,“有钱就买书看,没钱在这里混什么。”她遭了羞辱,被赶出了书店。我实在想不通,面对一个无钱买书又渴望读书的穷学生,店主怎能这样对待她?
不过,世上的爱还是很多的。当这个小女孩抑制不住书的诱惑,胆颤地走进另一家书店,提心吊胆地读那没有读完的书时,好心的店主叔叔满足了这个穷学生的愿望。 书读到这儿,看到家里满屋的书,我内心一阵愧疚。我们这一代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香,是在浓浓的爱里长大的,为什么不紧紧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好好读书呢?
以前,我们学了不少立志的文章,但我最喜欢《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很大的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因经期条件不好,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的把自己隐藏起来。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夜光灯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的离开。有时还为了看完一本书跑好几家书店,他这样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文章里令我感动最深的是:“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想想,这句话有着很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的是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灵魂。对于我们来说,书籍和粮食同样重要,因为书籍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可见,读书是多么重要啊!
现在,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可以读书,但是有些同学却不爱读书。想一想,从前作者要读一本书有多困难啊,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可以拓展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让我们从小养成爱读书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今天我们学完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文中的英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文中的`英子酷爱读书,文章中处处体现出英子喜欢读书。由于家中没钱买闲书,她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不惜用窃读这种令人心酸的方法去书店读书。虽然这样,但英子仍然很快乐,因为她感到收获了知识。每次窃读,英子都像吃了一顿精神的大餐,收获了无数的知识与智慧。虽然这种大餐饱不了身体,却饱了她的灵魂。
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英子好多了,要什么有什么,想看什么书,爸爸妈妈都会到书店给我们买。像我的书柜上,童话类、科幻类、小说类、名著类、寓言类、历史类等等,在我的书柜上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让人看起来眼花缭乱,而我却不喜欢看,看起来都是一目十行。而英子呢,不惜饿着肚子,不惜腿脚麻木,在书店看两个多小时的书,还恋恋不舍呢。我和英子一比,真是相差很远,真让我惭愧。
我以后要学习英子这种爱读书的习惯,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也要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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