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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有没有思考过,生命的意义呢?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深刻且尖锐的话题,但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思考。
通过学习语文课本第18课,杏林子写的《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我了解了作者所认为的生命的意义。杏林子觉得生命是无价之宝,用任何东西也买不到。的确,生命是珍贵的,而且是唯一的。在我的眼中,生命是一株小草,脆弱却坚强;生命是大河,生生不息又跌宕起伏;生命是云朵,变化莫测不可琢磨。
生命这么宝贵,这么短暂,我们怎么能不珍惜呢?杏林子在她12岁那年,得了全身风湿性关节炎,几乎全身都动弹不得。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没有自暴自弃,依然坚持写作,创作了很多部作品,写出了生命中的爱与美好。
同样,前不久去世的伟大科学家霍金也是一个珍惜生命的人。他的'情况与杏李子差不多,全身上下只有三根手指头可以动。面对这样的生命,他没有胆怯,依然积极地投身自己深爱的物理研究,获得了非常巨大的成就,生前曾被人誉为“活着的爱因斯坦”。虽然霍金只活了76年,但他对全人类所做出的贡献却是无法估量的。
最后,借用臧克家爷爷《有的人》中的诗句: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送给所有珍惜生命,不枉生命的人。
生命是什么?这也许是大家思考了一辈子的问题,也是我正在苦苦思考的问题,但是自从学了杏林子的《生命,生命》后,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
生命是什么?在杏林子眼里,生命就是被抓的飞蛾那种有力的挣扎,尽管希望那么渺茫,可是这是一种对生命的热爱、一种珍惜;生命就是一粒香瓜子,虽掉进砖缝中,但是仍然不屈向上,茁壮生长,即使它只活了几天,可这也是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一种追求;在你的身体里,也有一条生命,它只属于你,不属于别人,你可以对它负责,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也可以对它不负责,让生命白白流失,这一切都由自己决定。
生命是什么?在我眼里,生命就是不甘接受命运的安排,像海伦・凯勒,尽管双眼失明,耳朵听不见、不能说话。可她却在这种身体条件下写出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像尼克,尽管从小就没有四肢,但他仍然坚持学习,突破了自己的极限;像第一季诗词大会擂主彭超,虽然没有双臂,但仍然学会用脚穿衣写字,高考时他以603分的优异成绩,考入四川大学。他们让自己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光彩,让自己活得更有意义。在我眼里,生命就是旱地里,一颗颗小种子在干旱中仍然冒了出来,这是一种生命,一种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
生命只有一次,让我们一起珍惜生命,让生命在我们的手中散发出属于自己的光芒。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平分生命》。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男孩父母早逝,他和妹妹相依为命。然而妹妹又不幸染上重病,尽管医院免去了手术的费用,但还需要男孩给妹妹输血。男孩犹豫了一会儿后同意了。男孩在抽血时,一直向邻床上的妹妹微笑,抽完血,男孩立刻停止了微笑,他问医生:“叔叔,我还能活多久?”医生被震撼了,说“你能活到一百岁。”然后男孩下床转了几圈,确认自己没事,就再次伸出胳膊,对医生说:“请您把我的血抽一半给妹妹,我们俩各活五十年。”
读了这个故事,我也被震撼了,我觉得这个男孩非常勇敢,他能为自己的亲人奉献生命,我非常佩服他。
今天,我读了《平分生命》这篇文章,让我感悟很深。
故事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小男孩父母早逝,只有一个妹妹相依为命,男孩关爱妹妹胜过自己。一次,妹妹染上重病,只有哥哥输血才能挽救妹妹的生命。男孩同意输血并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挽回妹妹的生命。输液后,男孩认为自己活不了不久,便问医生自己的有限时间,医生告诉他能活一百岁;男孩非常高兴,并对医生说:“再把我的血抽出一半给妹妹吧,这样我们都能活50岁!”
在场的人都震撼了,谁也没有想到,男孩要把生命分给妹妹一半,这除了亲情,还因为他有一个纯洁、善良的`心。
真的,能够做到“与人平分生命”,即使是亲人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能够这样做的,一定是世上最亲的人,就如同这对兄妹。
看完了《彼得・潘》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当然是主人公彼得,而他的所作所为都让我感到惊奇,其中最让我感到惊奇的是,彼得居然不喜欢妈妈,所有关于妈妈的话题他都不爱说,甚至,还一点也不爱听,这是为什么呢?我们都认为妈妈是最重要的,对自己是不能缺少的,而彼得眼中的妈妈是无关紧要的,难道彼得非常憎恨自己的妈妈?原来,彼得虽然说他没有妈妈,其实,他是有妈妈的。
因为有一次,彼得从家飞走了,在外面玩了好多天。他原以为他妈妈会一直开着窗户等他回来,所以一直没回家。但在彼得回家的那一天,他发现他妈妈并没开着窗户,等着彼得回来,所以,彼得以为他妈妈不要她了,就飞走了,永远留在了外面。
我觉得彼得理解错误了,也许,他妈妈根本不知道彼得还会回来。如果我是彼得的.话,我一定向大门飞进去,就算大门也关着,我也会想办法进去的。
虽然我对彼得的事所惊奇,但同样也很佩服他。因为彼得还只是个孩子,但却可以战胜凶猛恶毒的虎克,甚至还勇于砍断了虎克的一只手,我甚至不敢相信我在佩服一个小孩!总之,无论是彼得的精神还是品质,都令我佩服!
《彼得・潘》这本书,将会变成我最爱的书!
下雪了,一片洁白在这雪野中,当乐音响起时,你会感到雪野更加的纯洁,这不仅仅是雪花,这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这是清晨,当我看到满天的雪花,回味着近段时间一直读的《热爱生命》里的场景时内心的交流。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后面写着杰克?伦敦的一首诗歌我宁愿做烈火余灰也不愿做飞扬粉尘,我宁可让生命的火花在壮丽的'火焰中燃烧,也不愿意让他在腐朽中窒息。
我宁愿做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每一个碎片都散发光芒,也不愿做一颗沉睡不灭的恒星。人的价值在于生活,而不是在于活着。
我绝不会仅为了延续生命而浪费时间,我要充分利用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
当我回想着“叛逆”中的主人公约翰尼离家出走时的场景,却也让我感受到机械生活的无意义,正如那句话“生命的密度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杰克?伦敦的这本书的背景大多在极寒的雪野中,人们经受着各种磨难和难以忍受的饥饿,其中可以看到人类顽强的意志,不论多么严寒、多么饥饿,人们的爱却充满了温暖,心灵充满了宁静。
读这本书本身就是一种游历,你感受到纯洁、你感受到年轻真好、你感受到优美的自然带给人的惊奇、你感受到爱的伟大。人类总是热爱美好的东西,美丽的风景、美丽的心灵和美丽的人,当你用你的大脑去组织书中的画面和场景,当你用心去体会这其间的感受,我感觉这本身就是极好的。
这本书有其理性所在,但我更喜欢将其情感部分注射到自己的血液里,让其流淌在我生命的河中,或许读完后我并没有什么感想,但我有感触,我不希望写出《热爱生命》的主题内容、那只是一种概况,早晚我会遗忘,我只希望我的文字就包含着“热爱生命”的情感,此时我想起了班得瑞的一首轻音乐“初雪”我何不听一听,借助这纯净的乐音回味《热爱生命》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