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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患了肝癌,晚期。守在一边的小女儿,六岁。她害怕地问男人:“爸爸,你要死了吗?”男人笑着摇摇头:“不,爸爸是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在哪儿?”小女儿问。
男人和小女儿来到野外,那里,有一片原野和低缓的山坡。一条长满小草和开满野花的小路,弯弯曲曲伸向远方。男人指着远方告诉小女儿:“那里,是远方的远。爸爸的爸爸,在那儿寂寞了,想爸爸了,所以,爸爸要去看他。等你长大了,爸爸想你了,你也会走这么远,去看爸爸的。”
“那我就坐飞机去。”小女儿说,“要不,我坐飞船去。飞船快吧,爸爸?”男人笑了:“飞船很快。可是坐上飞船就看不到这些小花了。还是慢慢走过去好,那样你还可以和蝴蝶们玩呀。”小女儿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她甚至想好,要做个大花环带给爸爸。“只是,你会认出我吗?”
男人说:“到那时,我就问路过的风儿和路边的小花,你们见过我的小女儿吗?它们会问我,她长什么样儿呀?我就说,她有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巴,笑起来可漂亮啦!于是它们会争着说,我们见过呀。它们把我带到你身边,我就认出你了。”小女儿开心地笑了。男人接着说:“所以,爸爸走后,宝宝要快乐,要笑。不然,那些风儿、花儿会不认得你。”小女儿答应了。
不久,男人去了。小女儿很思念他,她在纸上画了一幅画:无边的原野、低缓的山坡、弯弯的小路。路边,开着一朵一朵小花,花瓣儿像极了微笑的眼睛。小女儿不悲伤,她知道,那里就是远方的远,是爸爸在的地方。有一天,他们会在那里相聚,到那时她一定要告诉爸爸,她一直过得很快乐。
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看到了这本书。可能是缘分吧!就拿回家看了。
遇见。生命中每时每刻都在遇见。路边的小草,掉光了叶子的行道树,远处的山,天空中的云。每一天见到的都是不一样的,每一次都是新的遇见。
遇见这本书讲的就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最近看到一些书中,这本书是看到最轻松的。书中的文字很平淡,简单易懂。不需要费脑子。还有就是时不时溢出来的满满的幸福感,让读着仿佛也切身的感受到了。生活有时候很简单。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一个拥抱都是满满的爱。在你觉得他不会出现的时候,他却出现了,这就是感动。或者说这就是真心。生活就像一块磨刀石,慢慢的把青春的激情一点点的抹去,渐渐的生活变得枯燥、乏味。有人说爱情经得住磨难,经不起平淡。可见平淡是杀伤力有多大。什么是平淡呢?为什么经不起平淡?请允许我大言不惭。爱情经不起平淡是因为彼此的神秘感已经消失,对伴侣就像对自己一样熟悉。缺点优点都已经暴露无疑。最后对方的优点视而不见,缺点却一目了然。
有些人还是守得住平淡的。就像想遇见这本书的作者,彼此的一些关心。生活好不好看细节。细节确实可以从侧面反映出问题。一件事情发生的时候,处理方式是更方便自己还是更方便伴侣。
只能说,对书中的作者是满满的羡慕。前几章是秀恩爱,中间几张秀美好的童年生活和曾经的老房子,最后几张这是天南地北的到处去旅游。时不时的插两首诗。看的也是醉了。
幸福是每个人都渴望得到的东西。那么幸福是什么呢?我觉得幸福是一种心境。简单、纯粹、快乐,就是幸福。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抓住此时此刻,享受此时此刻。
以前只知道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前两天又学到了己所欲勿强施于人。人人生而不同,你所欲非彼所欲。生活中还有很多的道理需要我去学习。一点点的成长中……
暗,是一种看不见的华丽,香,是一种闻得到的气味。一缕暗香可以是花香,不轰轰烈烈,但也隐藏不住;也可以是书香,诗香,你不仅看不见往往还嗅不到,但也是藏不住的。
当你欣赏牡丹的雍容华贵时,你是否想过它的根在地下艰难爬行;当你赞美铁树花开之艳丽时,你是否想过它花开前的艰辛努力。每一种暗香都有它独特的魅力,丁丽梅怀着一颗对草木,花果的喜爱之心发现了一种独特的香――栀子花香。
栀子花极易成长,正如文中所说“栀子花无需特别管理,只需一小g泥土”。我也喜欢栀子花,倒不是只因为它的花香。栀子花的花期很奇特,不是在百花盛开的春天,不是与梅花争艳的冬天,她与众不同地在烈日炎炎的夏天,与阳光“对视”。栀子花就这样一直默默地立在强烈的阳光下,散发着清香,把空气浸染得清新,给路人留下一片淡雅,舒适;而她自己又却忍受着烈日的煎熬,让暑气吞噬着自己柔弱的身体,她却从来没有退缩过,眸子里藏着劲婉的坚持。她的性格是我喜欢的原因之一。
栀子花的花香十分浓烈,正如文中丁丽梅所言“这就是栀子花,香不惊人死不休的”。老家也有如此的栀子花,只可惜不在我家院前。我每天便有事没事就跑到前面一个院子里去看花闻香。时间久了,那原主任于我也熟了,每次我临走前都会塞给我几朵,带回家中几天几夜香味也不淡。
白色的栀子花,无论枝头吐芳,还是落地成泥,一概素素淡淡,清清雅雅,如白玉无暇。我为之惊诧,尤其是那馨香,若有似无,不经意间,如影随身,四处漫散。闻之有若仙气,神醒身爽。
栀子花的香气令人心旷神怡;栀子花的样子令人感到舒心;栀子花的生命力令人惊叹。栀子花一切都那么可歌可泣。难怪大作家丁丽梅也为之赞颂。
栀子花开时节,一处是炊烟,瓦舍,人家,一处是温婉如玉的栀子花,放眼望去,犹如一幅淡淡的水墨画,美丽又淡雅。
我读书,不太习惯按常理从头至尾,而是喜欢随手乱翻,尤其是看散文集这样的书。现在,我看丁立梅的《忽然花开》,就是那么随意乱读,恰好读到了这一句:这世上,有些喜欢,
是猝然降临的。也许只是一个回眸,也许只是一声轻叹,那种懂得,便入了心入了肺。仿佛前世今生的给定。
忍不住有些讶然。清浅的文字,却又包裹了浓郁而淡定的人生况味,更是契合了这本书的书名:《忽然花开》。是的,是这样的一处偶然,风景,或者过程,或者,由此而产生的某种无以名状的体验,瞬间而至的激动与欣喜,乃至可以想像的绵延悠长的回味,它们骤然抵达丁立梅的笔下,并化作稠密的温润,沿着我们的视角线脉,进入我们已然有些干涸的情感心田。
事实上丁立梅正是某种意义上的美与善的记录者与传播者。栀子花、葱花、粽子、手套、雪、槐花炒鸡蛋、过年诸如此类我们习以为常的物状或者琐事,在丁立梅那里都重新发现和诠释,她呈现给我们的,是这些无华之物事的内在灵光,是它们被岁月掩盖的热情与爱。
也不是没有忧伤。譬如对早年乡村清洁生活的怀想,对年华逝去的感念,对爱情不可挽留的幽怨,对生命无法完美的怜惜。然而,即使是伤痛,丁立梅也不愿意用失落的词语。这样的时光,非常的幸福,非常的暖。她说。透过这样的文字,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清静之人,良善之人,时刻准备着赞美之人。而忧伤,也成了她与生活相互取暖的方式。
暗香浮动,心有戚戚。今天,当我们与丁立梅相遇,我们能感受到一种心灵的悸动,一种源于人性的纯真歌唱与持久的怜爱。
《且听风吟》是一本散文集,亦是作者的生活记录。
在质朴的文字里,我们可以同作者一起在乡村的茅草屋里听奶奶讲故事,在冬天的清晨试穿母亲的嫁衣,在春天里品味刺槐的香味……这一切被记录得那样清晰,那样细腻。“一些蒙尘的旧碟片被我不经意间翻找出来,一些旧岁月走远了,痕迹却是留下了。”是啊,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生活过的一切不会黯然消失,不管你走到哪里,旧日生活的刻痕都会如影随形地跟着你,走啊走,让你在淡淡的怀旧中感受岁月的沧桑和生命的底蕴。
爱情是人生的盐,借助于它,人们才体味得出人世间的情趣。德莱塞有一句话说得好:“爱情是女人所能给的一切,但这是上帝允许我们带进坟墓里去的唯一的尘世间的东西。”丁立梅作为一位优秀的女人,她把尘世间的爱情看得很重,对爱情的表现方式更为得体,为此,她倾注了足够多的笔墨。她独具匠心地把文字里的爱情与现实生活中的爱情融为一体,既有温婉典雅的媚惑,又有清淡朴实的磁力,毫不夸张地袒露着自己的内心世界。用她做的一顿饭保养他的胃,好保养她与他的爱;憧憬着永远相守平淡爱情的漫长而又充实的日子,把岁月的风吹雨打全部凝结在恬静里;“一个人的世界,再小,也是旷野。”很难想象还会有比这说得更到位的。我清晰地感受到一颗对爱情渴望到极致忠诚到永远的心在有节奏地跳动。“我的玫瑰梦谢了,但温暖的日子却很厚实地包裹了我。”是啊,花期是短暂的,但太阳却每天都在升起,有了这样的心境,青春时的一帘幽梦就会朝朝暮暮拥你入眠。
作者的眼光是多情的,她看水水扬波,看山山舞蹈,动感的心情牵引着动感的文字在生活的路上恣意地徜徉。于是,栀子花开了,菊花开了,水仙花开了,豆荚长成了;于是女人开始逛街,恋人开始相约,亲人开始相聚,生活涨潮了,平平常常的日子日升月沉的日子就这样被作者以女性特有的耐心描绘得跌宕起伏,充满着温馨,演绎着浪漫,闪烁着光芒。更令我们动情的是,作者铭记着山乡和城市养育着我们长大,我们今天的富足有着咸菜泡饭的印记。这是何等深厚的对父老乡亲刻骨铭心地感恩!
读着读着,我不得不佩服丁立梅胸怀的坦荡和的立意的高远。在她的心里,春天的阳光无时无刻不在,不论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阳光在他手腕上划过的那道很耀眼的光芒”都会长久地在我们的心里驻留,成为鼓舞我们直面困难微笑着走向明天的动力源。在她的意识里,“窗外,有我们自己的天空呢,一弯新月,一方暖阳,总是把我们的心照得透亮。”为此,她坚信:“我们还有足够的资本让自己活得灿烂。”用优美的文字和瑰丽的想象提升着一篇篇短文的境界,充分展示了作者的豁达与智慧。
读着《且听风吟》,我的心暖暖的。把平常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把普通的生活打扮得花团锦簇,我们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诗情画意。
《且听风吟》读完了,我也把作者珍藏在心里的故事珍藏在自己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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