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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这一辈子》的时候,我的心中始终是怀着一种期待的。就好像我在走一条胡同儿,脚下是黑乎乎的青石板路,两侧是灰黑色的砖房,没有任何风景可言,连棵树都看不着,更别说花木、粉墙了。而前面不远处有一处拐弯儿的地方。这时,你心里就会觉得,拐过这个弯儿去,景致总会有些变化,可当你真正拐过去之后,你就发现,下面一段路,和刚刚走过的那一条路没有任何区别,还是那么灰暗、沉闷、压抑。但是不远处又有一个拐弯儿,然后你就又期待,又失望,周而复始。
这种情形从全书一开始,主人公十几岁学徒的时候,就开始了,一直到全书完结了,还没有结束。总觉得在主人公这一生中,总该发生点儿什么,让他的生命稍微有那么一点儿颜色。
因为他始终都在思考、都在挣命,都在千方百计着改变自己的命运。每当他似乎获得了某种机会也非常努力的时候,读者就情不自禁的跟着他一起去拐那个命运的弯儿,结果,拐过去之后才发现,未来,还是什么都没有。
主人公就这样,抱着这样一种期待走完了这一辈子。而读者也抱着这样一种期待,读完了这本书。
全书没有壮怀激烈,没有豪迈浪漫,更没有幸福甜蜜等等任何可以给人以麻醉和幻想的东西。
就好像是一杯水,有人递给你,你喝了,喝完后你和那个送水人相视一笑,就又各自离去了。
至于这杯水究竟是甜是苦,究竟解不解渴,那就要看这个喝水人自己的感受了。
初以为是老舍的自传,读过之后才知道是老舍的“自鸣”。记得两个月前给孩子们讲杨绛的《老王》的时候,最后引用了傅雷和老舍的“文人之死”。确实,我对杨绛佩服,对她“人生曼妙的风景就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痴迷。可我并没有觉得傅雷和老舍就是懦弱,毕竟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吧。
读后明白为什么老舍到现在还拥有如此多的拥趸,他刻画的人物鲜活,舍先生仿佛天生有一双慧眼,一颗感知万事万物的心,他对每个人物的着装、动作、性格、心理以及身份特色把握地非常准确。巡警,王老太太,妓女,学监,掌柜,马裤先生……那些人物就像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的普通人,他们平凡地散落在每个角落,他们的喜怒哀乐,依然是最有温度的烟火。
而且,老舍的讽刺小说读来有滋有味,像那浸泡冷藏的陈醋鸡爪。在第二篇《抱孙》里头,王老太太的愚昧可恨人人可读而后知,但我觉得读我更恨那隐形的丈夫和父亲吧。通篇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儿媳妇的丈夫。儿媳妇却不停地怀孕、生产……第一胎流了,第二胎夭折,第三胎命都没了,分娩当天,婆婆、娘家妈、娘家爸都来了,这个丈夫都不曾出现过。难道王少奶奶没有丈夫?那不可能。还是分娩的时候刚好丈夫不在家?那没良心。我记得二嫂头胎生我侄女的时候,二哥服侍在左右,这是爱也是责无旁贷。我觉得老舍是刻意将丈夫一角写成隐形、透明和不存在。那么,这个男人,要么就是妈宝男,要么就是渣男。老舍必定在讽刺认为“生儿育女是女人的事儿”的思想吧。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对家庭对孩子不曾多加关心,生怕自己一家之主高高在上的地位瓦解崩塌。那么父亲缺失/丈夫缺失的家庭,饭菜可以暖烘烘,香喷喷吗?
跟医院打官司!那么沉重的孙子会只活了一天,哪有的事?全是医院的坏,二毛子们!”王老太太约上亲家母,上医院去闹。娘家妈也想把女儿赶紧接出来,医院是靠不住的!
把儿媳妇接出来了;不接出来怎好打官司呢?接出来不久,儿媳妇的肚子裂了缝,贴上“产后回春膏”也没什么用,她也不言不语地死了。好吧,两案归一,王老太太把医院告了下来。老命不要了,不能不给孙子和媳妇报仇!
大概囿于阅历,其中几篇还读不懂啊。估计以后遇到某个点的时候,思维就会被弹到书里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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