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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辈子老舍小说读后感(推荐6篇)

2024-06-30 23: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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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这一辈子》读后感

花了两天不到的时间读完了老舍先生的这本中短篇小说集,真的很精彩。

我这一辈子故事中,那种自己是巡警,儿子没办法也做了巡警,女儿最终也嫁了个巡警,现实无力充满了宿命感。老巡警,儿子死了,五十多岁出去卖力气,吃不饱穿不暖,但也不能死,因为家里还有儿媳和嗷嗷待哺的孙子。

“我等着饿死,死后必定没有棺材,儿媳妇和孙子也得跟着饿死,那只好就这样吧!谁叫我是巡警呢!我的眼前时常发黑,我仿佛已摸到了死,哼!我还笑,笑我这一辈的`聪明本事,笑这出奇不公平的世界,希望等我笑到末一声,这世界就换个样儿吧!”

月牙的故事也是命运感很浓厚,基本上就是那个时代贫穷女性的一个缩影了,为了生存困苦的挣扎。“自从遇上那个小磁人,我不想把自己专卖给一个男人了,我决定玩玩了;换句话说,我要‘浪漫,地挣饭”吃了。”“钱比人更厉害一些,人若是兽,钱就是兽的胆子。”“她养着我的时候,她得那样;现在轮到我养着她了,我得那样!女人的职业是世袭的,是专门的!”

不成问题的问题――这个故事我觉得也是很有代表性的,虽然只是一个小农场的故事,却是大的社会缩影,会干的能干的不如会耍嘴皮子会捧会吹的,所谓人际关系,不外乎是你的利益和我的利益挂钩,为了不使我利益受损,我必得使你不受损,所以什么问题都不成问题,直肠子始终玩不过弯肠子。

里面每一个故事都很精彩,真心推荐!

第二篇:这一辈子读后感

语文阅读课上读了老舍的小说《我这一辈子》,感触良多。老舍《我这一辈子》是反应在社会变革与战乱横行的年代普通百姓的人生悲剧命运。看完后让我非常的沉重。但在悲剧故事下我不由的感受到老舍文笔下主人公的幽默与讽刺。从小说里可以看出男主人公是一个“聪明,勤奋,善良,善于学习的人。但这一切优良的品质又有什么用呢?这些并不能让他摆脱自身的困境,走出悲剧的命运。每一次的努力与付出,最终全成了泡影。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男主人公的'单纯与善良。对于自己妻子可能的背叛,他没有产生过一丝的怀疑,有进行干涉。这一切的”善良“举动不仅没能换取妻子的爱,还给妻子带来了跟别人私奔的机会。他自认为对妻子不错,他认为比他师哥优秀,他困惑,他迷茫。他想不通妻子怎会跟一个还不如他的人私奔。这便印证了那句老话”好人难当啊“!男主人公在遭到无数社会不公的待遇后,终于明白无论一个人怎样努力的挣扎,自身的努力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在封建社会下人们的性格遭到了摧残与扭曲,在压迫下人们渐渐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学会了如何当”奴才“。男主人经过三年的学艺和压迫,逐渐变成了”忍耐者“。在男主人公当上巡警后,老舍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官场腐败,军队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人们在这种世界里,已没有了人格的尊严,当发生兵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可恶的是抢劫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但老舍并没有对他们进行批判!是啊,命都没有了,那还讲尊严与道德呢?真是可悲可叹!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所谓的”巡警“只是一种摆设,他们被当成掠夺百姓民脂民膏的工具。他们一边在军队,长官面前当奴才,他们一边又要受普通百姓的唾骂。他们里外都不是人,这”巡警“可真难当!想活命还真痛苦。老舍通过《我这一辈子》告诉我们,如果你生活在黑暗与腐败的社会中,不管是我这一辈子,还是自己儿子和孙子的一辈子,通通都只能忍饥挨饿,通通都只能给别人当奴才。不管你在怎么努力也于事无补,除非这个社会变了天:变得光明与正义。

第三篇:《我这一辈子》读后感

这本书是一个大杂烩,是将老舍先生各个经典作品的一部分选出来编辑成的,有小说也有散文,像《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离婚》、《我这一辈子》还有小学课本里曾学过的《猫》等。

书的封面和配图是一个叫老树的人的画,在微博上的ID叫:老树画画。虽然增加了书的趣味,可是总给人一种丰子恺的书的感觉。

作品里处处都可以发现老舍先生是非常爱北京的。北京的春夏秋冬,无论你随时想感慨点什么,就会想到,啊,原来真是如老舍写到的那般可爱啊!

老舍的语言又是非常的贴近生活的,总让你感觉像是在听一位非常有趣的.长辈讲述过去的故事。当你看到生活中的口语被一本正经的写进书里时,会不自觉的小小的笑一下,这不是老妈平日里说的话吗?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选节整体还是不错的,但是如果想了解更多,最好还是找专门的作品来看比较好。

第四篇:老舍《我这一辈子》读后感

利用短暂的假期想要好好的静下心来读读自己喜欢的书籍,以此来充实一下自己。其中一本书是季羡林老先生的《这一辈子》,读过之后颇感触。

《这一辈子》全书共六个部分54篇散文,是季羡林老先生在自己生命的不同时期感物、感人、感事的文字。通过这些文字我看到了季老一生的悲欢离合和喜怒哀乐,看到了一个完整的具有大爱的大写的人。正如季老自己所言:“在这一条漫长的道路上,我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

出身贫苦不学日文

季老1911年8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临清市康庄镇。穷和饿是季老童年生活的写照。”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这是季老对童年的回忆。6岁投奔济南的叔父,在济南读完小学、中学、高中。学生时代的季老开始感觉到有”浓绿的世界“。但小时候的季老并不爱学习,喜欢打架;爱看”闲书“。日寇的入侵打乱了济南的平静,季老参加学生组织反抗日寇,17岁时险些死在日寇的刺刀底下。这段历史对季老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众所周知,季老会十几种外语,但他唯独不会日语。

因老师的影响而改变

1930年,季羡林同时考取了北大和清华。不爱读书的季羡林能有如此大的转变,与他的老师密切相关。

15岁时,季羡林考入山东大学附属高中。在这所高中的老师们,古文水平很高,教国文的王老师对季羡林影响极大。他布置的一篇作文《读<徐文长传>书后》,季羡林写得下力,他给的批语是”全校之冠“。从此,季羡林的所谓的”虚荣心“一下子被提了起来,再也不愿意有不好的成绩。于是,他一改过去贪玩不用功的习性,努力读书。18岁,季羡林转入省立济南高中,遇到的国文老师就是翻译家董秋芳。季老说”之所以五六十年来舞笔弄墨不辍,全出于董老师之赐“。

作为教师的我,读到这段也深深的感触:教师对学生的影响非常的大,教师可能会影响学生的一生。教师要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自信心,它犹如混凝土建筑中的钢筋,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力量和源泉,是学生自身行事的脊梁,是他们取得最终胜利的保证。居里夫人有句名言:”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自信心是学生成才必备的一种表现心理品质。同样,一个学生要想搞好自己的学习,缺乏自信心是不可能实现的。正如魏书生所说:”培养学生自信心要从扬长开始。“以后的教学中要让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体验到成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让学生在内心深处感受到”我也行“”我能行“。

第五篇:我这一辈子读后感范文

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老舍的自传,后来才发现这本书是老舍的短篇小说集。

开篇月牙儿,讲述了一个幼年丧父的女孩被生活所迫走上了母亲的老路——当上妓女的悲惨故事。看完一想,老舍笔下的人物怎么老是就被命运按在底下摩擦,朋友提醒我,命运并非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或者实体。一个人的一生的种种际遇还要归结到自身上面去。

于是我再好好审视了这篇月牙儿。先说月牙儿的妈妈,丈夫死后,先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去当了,没东西可当后,又找了份洗袜子的工作,硬牛皮似的袜子把妈妈磨得消瘦,妈妈只好再嫁。三四年后,新爸没说一声就抛下这母女俩走了。妈妈这才开始了卖自己的生活。这篇里的妇女,必须倚靠男人才能生活。这就是那个时代底层妇女的必经之路吗?虽然俗话说笑贫不笑娼,但眼睁睁看着小女孩也只得一边厌恶自己一边出卖自己,心里真憋屈。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老舍在文中给出了小女孩使的其他办法:

第一条路,找个正经男人结婚,老舍又是这样堵上这条路的:所谓文明人,懂得问我在哪儿毕业的,家里做什么事。那个态度使我明白,他若是要你,你得给他相当的好处;你若没有好处可贡献,人家只用一角钱的冰淇淋换你一个吻。难道就没有男子愿意与一个一无所有的女孩结婚了?

第二条路,被包养。女孩儿遇上了一个供她衣食住的已婚男子,跟了他几个月,人家的妻子却找上门,女孩终是心善的,放了那个男子。

第三条路,在小饭馆当女服务生,这条路听起来就比较正经儿了。可是呢,她又受其他女招侍的挤压。在饭馆工作,还需要搔首弄姿的功夫,女孩儿干不下去了。最后只得去卖。在老舍预设的场景里,我的确是找不出小女孩的出路了。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之处,就是老舍借小女孩之口,“戏谑”了一番期待爱情的花季少女们:她们似乎都还做梦呢。她们都打扮得很好,像铺子里的货物。她们的眼溜着年轻的男人,心里好像作着爱情的诗。男女彼此织成了网,互相捕捉;有钱的,网大一些,捉住几个,然后从容地选择一个。当时看到这句话,我不禁在想,一切关系的本质只是交易吗?是我们把自己的价值放在天平两端,审慎地拒绝一丝的倾斜吗?我们按照自己主观的量尺锻造自身,唯一寄望遇着另一把多少能衡量出自己的美的尺子,然后幸福地结合,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的诗吗?这恐怕太切“实际”而不够浪漫了。

第六篇:老舍我这一辈子读后感

9月28日深夜读完了,现在已经入秋了,石家庄的天有些凉。

觉的这本书写的很好,值得一读再读,尤其是后半部分,觉的这本书应该是缓缓读完再慢慢咀嚼与推敲。

除茶馆外第一次读老舍先生的文章,小时候看过一些我这一辈子的电视剧,起初还以为这是一个长篇小说,开了一点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写短篇中篇小说的合集,不过开始读前半部分的时候都感到了生涩,就像读鲁迅的故事新篇一样,明明是一篇小说,却硬生生的写出来一种别样的奇幻色彩。

读完这本书之后,觉得自己读的书实在是太少了,以后要读多一些书,我觉得看电视剧,饭偶像很容易上瘾,读书这件事往往能让人变得节制,让人反思。

这本书有好几篇都有玄幻色彩,读起来有些生涩,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大院生活,因为大家都觉得应该打媳妇,所以她们都打,觉的那个年代这种事情很可怕,但是一想到当代社会也有这种事情,就立刻觉得一些毛骨悚然了,觉的老舍对媳妇端碗撒汤的那一段的描述简直可以封神了,对事情的描述如自己亲身经历般的信手拈来,不过那个年代的人的却是很愚昧,他们没有感觉,他们更为在乎钱,以及别人怎么看待他们。

读我这一辈子,总想起余华的活着,劳动人民真的不易,对他们来说挣口饭吃,已属不易,就不要提什么梦想了,维护生活现状已经很难了,既不要再去想着更近一步了,生活的打击总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降临,但是不能死就只能更它死磕,女儿要结婚,儿子要出嫁,等子女都有孩子了,他又开始操心下一代的事情。现在常常觉得认清生活真相,还能直面惨淡人生的人,真的都是特别了不起的。

感觉人生实在是太短暂了,很难想到在年轻时候做些什么才能让自己在老了的时候无怨无悔,觉的此生自己没有虚度,但正如只有白天过充实了,晚上才不会焦虑一样,只有年轻时自己把事情把生活处理好了,年老的时候才会少些执着与怨恨。

想做些真正让自己喜欢的事,如果没有的话,就好好工作,多挣点钱。要努力去表达自己,认真生活,让自己成熟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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