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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主人公生活在清末民初的旧社会,他勤劳、聪明、有责任感。学徒时期任劳任怨,不会因为严格的学徒规矩心生厌恶而闹别扭,常常因为聪明骄傲而调皮被责打;学成出师以后,工作办事干脆利落;讨了个俊俏的媳妇,却跟自己的师哥私奔了;改行当巡警,熟悉巡警所有的业务,但得不到重用;好不容易把儿子养大成家,却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些不幸的遭遇,是旧时代的缩影吗?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故事。有的人贫病交加,有的人富贵康宁;有的人先坏后好,有的人先好后坏。我的同学里,有的结婚了,有的没结婚;有的早期通达,现在举步维艰。有的先前坎坷,如今略有小成;有的英年早逝,有的身体健康。每个人的故事,大方向可能相同,但具体到细节一定不同。
人世间的穷通顺逆,这么多的差异,是什么造成的啊?
小说的最后一句话说道:“笑这出奇不公平的世界,希望等我笑到末一声,这世界就换个样儿吧!”―――难道换一个世界就会不一样了吗?困苦的人就会翻身有为、幸福美满吗?《道德经》讲:“一阴一阳之谓道”。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对立统一。
所以,这个世界的悲欢离合,不会因为时代的不同而不同。―――不会因为时代的混乱不堪就缺少美好,也不会因为时代的'盛世荣华就没有凄惨悲凉,我相信小说主人公生活的那个年代也会有人过得顺意幸福。而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同样也有很多人背负着小说里主人公的万般艰难酸楚。
人无完人,一个人有优点也有缺点。其实,一个人的困苦潦倒,一定是自身的某个地方有着重大的缺陷。这个缺陷不去除,换一个世界又能如何?还是一样!
小说里说了两次“敌不过天”。是啊!是天!是天赋!是天命!孔子讲:“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什么是命?命就是自己的先天秉赋。你的先天秉赋若是根基浅薄,就请不要建筑高楼;你的先天秉赋若是根基深固,那就高楼万丈。你的先天秉赋若是“潜龙”,那就“勿用”,需要养精畜锐;你的先天秉赋若是“飞龙”,那就“在天”,便可搏击长空,万里鹏程。
总之,天赋其命,各证造化吧!
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老舍的自传,后来才发现这本书是老舍的短篇小说集。
开篇月牙儿,讲述了一个幼年丧父的女孩被生活所迫走上了母亲的老路——当上妓女的悲惨故事。看完一想,老舍笔下的人物怎么老是就被命运按在底下摩擦,朋友提醒我,命运并非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或者实体。一个人的一生的种种际遇还要归结到自身上面去。
于是我再好好审视了这篇月牙儿。先说月牙儿的妈妈,丈夫死后,先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去当了,没东西可当后,又找了份洗袜子的工作,硬牛皮似的袜子把妈妈磨得消瘦,妈妈只好再嫁。三四年后,新爸没说一声就抛下这母女俩走了。妈妈这才开始了卖自己的生活。这篇里的妇女,必须倚靠男人才能生活。这就是那个时代底层妇女的必经之路吗?虽然俗话说笑贫不笑娼,但眼睁睁看着小女孩也只得一边厌恶自己一边出卖自己,心里真憋屈。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老舍在文中给出了小女孩使的其他办法:
第一条路,找个正经男人结婚,老舍又是这样堵上这条路的:所谓文明人,懂得问我在哪儿毕业的,家里做什么事。那个态度使我明白,他若是要你,你得给他相当的好处;你若没有好处可贡献,人家只用一角钱的冰淇淋换你一个吻。难道就没有男子愿意与一个一无所有的女孩结婚了?
第二条路,被包养。女孩儿遇上了一个供她衣食住的已婚男子,跟了他几个月,人家的妻子却找上门,女孩终是心善的,放了那个男子。
第三条路,在小饭馆当女服务生,这条路听起来就比较正经儿了。可是呢,她又受其他女招侍的挤压。在饭馆工作,还需要搔首弄姿的功夫,女孩儿干不下去了。最后只得去卖。在老舍预设的场景里,我的确是找不出小女孩的出路了。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之处,就是老舍借小女孩之口,“戏谑”了一番期待爱情的花季少女们:她们似乎都还做梦呢。她们都打扮得很好,像铺子里的货物。她们的眼溜着年轻的男人,心里好像作着爱情的诗。男女彼此织成了网,互相捕捉;有钱的,网大一些,捉住几个,然后从容地选择一个。当时看到这句话,我不禁在想,一切关系的本质只是交易吗?是我们把自己的价值放在天平两端,审慎地拒绝一丝的倾斜吗?我们按照自己主观的量尺锻造自身,唯一寄望遇着另一把多少能衡量出自己的美的尺子,然后幸福地结合,这就是所谓的爱情的诗吗?这恐怕太切“实际”而不够浪漫了。
利用短暂的假期想要好好的静下心来读读自己喜欢的书籍,以此来充实一下自己。其中一本书是季羡林老先生的《这一辈子》,读过之后颇感触。
《这一辈子》全书共六个部分54篇散文,是季羡林老先生在自己生命的不同时期感物、感人、感事的文字。通过这些文字我看到了季老一生的悲欢离合和喜怒哀乐,看到了一个完整的具有大爱的大写的人。正如季老自己所言:“在这一条漫长的道路上,我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
出身贫苦不学日文
季老1911年8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临清市康庄镇。穷和饿是季老童年生活的写照。”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这是季老对童年的回忆。6岁投奔济南的叔父,在济南读完小学、中学、高中。学生时代的季老开始感觉到有”浓绿的世界“。但小时候的季老并不爱学习,喜欢打架;爱看”闲书“。日寇的入侵打乱了济南的平静,季老参加学生组织反抗日寇,17岁时险些死在日寇的刺刀底下。这段历史对季老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众所周知,季老会十几种外语,但他唯独不会日语。
因老师的影响而改变
1930年,季羡林同时考取了北大和清华。不爱读书的季羡林能有如此大的转变,与他的老师密切相关。
15岁时,季羡林考入山东大学附属高中。在这所高中的老师们,古文水平很高,教国文的王老师对季羡林影响极大。他布置的一篇作文《读书后》,季羡林写得下力,他给的批语是”全校之冠“。从此,季羡林的所谓的”虚荣心“一下子被提了起来,再也不愿意有不好的成绩。于是,他一改过去贪玩不用功的习性,努力读书。18岁,季羡林转入省立济南高中,遇到的国文老师就是翻译家董秋芳。季老说”之所以五六十年来舞笔弄墨不辍,全出于董老师之赐“。
作为教师的我,读到这段也深深的感触:教师对学生的影响非常的大,教师可能会影响学生的一生。教师要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自信心,它犹如混凝土建筑中的钢筋,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力量和源泉,是学生自身行事的脊梁,是他们取得最终胜利的保证。居里夫人有句名言:”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自信心是学生成才必备的一种表现心理品质。同样,一个学生要想搞好自己的学习,缺乏自信心是不可能实现的。正如魏书生所说:”培养学生自信心要从扬长开始。“以后的教学中要让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体验到成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让学生在内心深处感受到”我也行“”我能行“。
我这一辈子,看题目以为是作者在介绍他的生平,记忆中没读过老舍的书,所以想趁着这本书了解下他的经历。殊不知这是一本以我为中心的将那个时期的现状展现得淋漓尽致地一个个独立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写了某个人的一辈子,除了小木人的结局可能是好的以为,其他的都是被现实压迫得无能为力的心酸经历。
明明相爱的人为了生活没能在一起的苦命鸳鸯,因为无知和迷信导致孙儿和媳妇惨死却把责任推给医生的王老太太,为了弟弟付出一切的黑李,为了赚钱胡乱一人的大众医院的创办者,柳家大院里所谓的三纲五常所造成的悲剧等。因错误的爱国的方式而黑化的小铃儿,这和后面小木人凭着坚毅的爱国决心跑去参军最终如愿以偿形成鲜明对比。
貌似那个时候只有你想不到的惨,就算努力生活也被现实打击到绝望,曾经天真地相信与抗争,最终都放弃挣扎而选择认命。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老字号的衰落了吧!曾经生意兴隆却因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而被淘汰。有时候会想人是否要扔掉好多东西才能一直前行。一直不舍得舍弃一些旧的东西,总活在回忆里,企图活成好久以前的样子,不是喜欢一成不变,只是舍不得以前的那种生活,也许那只是习惯!就像在这个科技信息发达的时代,你跟不上变化便会使代沟越来越大,为了能和别人有话题聊,渐渐地你也开始接受那些变化,开始变成所谓的幽默风趣,开始慢慢接受一个又一个流行的梗!
这样好吗?我不知道,但有舍必有得,这全在于你是否舍弃了最重要的东西。就像我们族的习俗,慢慢地开始汉化,现在很多年轻人连传统节日都不清楚它的来源,只知道这是我们的节日。更有甚者连家乡话都不怎么会讲了……是时代在进步的结果吗?还是自己取舍不当?
还有就是巡警苦逼的一生了!他的一辈子真的把那个时代很多人的生活诠释出来了!为巡警三十余载到头来只有被踢走的下场,因为经济实力不足无法给儿女好的教育最终他们的生活与巡警形影相随,本以为可以好好养老却白发人送黑发人,再次担起样孙子的责任,到底有多绝望才会羡慕死去的人?
这本书里的我大多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反应,没有相同的经历无法感同身受,我看着云淡风轻,别人却刻苦铭心,只能粗略谈谈自己看后的想法。
老舍是我喜欢的作家,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不怕你们笑话,为了应付高考知道他写的名著,如《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等,除了语文课本上选的几篇文章外,基本上未读他的书。但这并不能影响我对他的崇拜和对他作品的喜爱。本书选了他的十五篇文章,领略了大师的文学造诣和他作品的魅力。
老舍先生的文章接地气,就是接近劳苦大众,反映的是底层人民的生活,却折射出社会的众生相。他的文章中有最底层的暗娼,有抱孙心切的老妇,有开老字号的、有耍断魂枪、有不合时宜的歪毛儿等,反映他们为生活所迫的无奈,反映社会的黑暗,反映普通百姓的愚昧及传统势力的顽固等。比较喜欢《不成问题的问题》,从一个林场折射出当时(抗战期间)的社会现象;《小木头人》有童话的味道,又象是小男孩的复仇梦,反映中国人民抗日的勇气和决心;《我这一辈子》是普通市民在当时所过日子的共性描写。
老舍是语言大师,文笔幽默,善用歇后语和俚语,让人读着有亲切感和亲和力,让社会众生相跃然纸上。
欣赏老舍的文章就象品尝大碗茶,味浓耐人寻味,回味无穷。又象在听天桥的相声,捧哏逗哏都有,包袱不断。不敢妄评先生了,一点感想而已,以后多读点先生的书,弥补以前的孤陋寡闻。
9月28日深夜读完了,现在已经入秋了,石家庄的天有些凉。
觉的这本书写的很好,值得一读再读,尤其是后半部分,觉的这本书应该是缓缓读完再慢慢咀嚼与推敲。
除茶馆外第一次读老舍先生的文章,小时候看过一些我这一辈子的电视剧,起初还以为这是一个长篇小说,开了一点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写短篇中篇小说的合集,不过开始读前半部分的时候都感到了生涩,就像读鲁迅的故事新篇一样,明明是一篇小说,却硬生生的写出来一种别样的奇幻色彩。
读完这本书之后,觉得自己读的书实在是太少了,以后要读多一些书,我觉得看电视剧,饭偶像很容易上瘾,读书这件事往往能让人变得节制,让人反思。
这本书有好几篇都有玄幻色彩,读起来有些生涩,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大院生活,因为大家都觉得应该打媳妇,所以她们都打,觉的那个年代这种事情很可怕,但是一想到当代社会也有这种事情,就立刻觉得一些毛骨悚然了,觉的老舍对媳妇端碗撒汤的那一段的描述简直可以封神了,对事情的描述如自己亲身经历般的.信手拈来,不过那个年代的人的却是很愚昧,他们没有感觉,他们更为在乎钱,以及别人怎么看待他们。
读我这一辈子,总想起余华的活着,劳动人民真的不易,对他们来说挣口饭吃,已属不易,就不要提什么梦想了,维护生活现状已经很难了,既不要再去想着更近一步了,生活的打击总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降临,但是不能死就只能更它死磕,女儿要结婚,儿子要出嫁,等子女都有孩子了,他又开始操心下一代的事情。现在常常觉得认清生活真相,还能直面惨淡人生的人,真的都是特别了不起的。
感觉人生实在是太短暂了,很难想到在年轻时候做些什么才能让自己在老了的时候无怨无悔,觉的此生自己没有虚度,但正如只有白天过充实了,晚上才不会焦虑一样,只有年轻时自己把事情把生活处理好了,年老的时候才会少些执着与怨恨。
想做些真正让自己喜欢的事,如果没有的话,就好好工作,多挣点钱。要努力去表达自己,认真生活,让自己成熟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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