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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接触《乡土中国》这本书是于高三备考阶段。语文老师在分析以该书为背景的题目时联想到了过去的乡下生活,在他描述的那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童年环境中,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奈何时间原因,至此才得以读毕。
我自小就知道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我还知道中国人克己尚礼讲求交情,我知道中国人崇尚传统……读完此书,我终于明白了这些问题的根源所在。
中国人存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密切相关。在差序格局下,团体的界限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个人为中心,其覆盖的范围是任意的。作者在原文中提到“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力而没有义务了。”这说的就很恰当,不然人民公社“大包干”最后是怎么失败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是怎么成功的?一个是降低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人们知道干多干少都有政府给的同样饭碗时,那干与不干就没有质的区别,故索性选择后者;另一个则提高了人民干活的积极性:当明白了干得多自己就得的利润多,自己获利大时,有谁不想多干呢。
说明中国人从“私”的角度出发的还有一点:古人崇尚克己、慎独等这样的修身准则。这些准则的出发点是自身而不是别人,主要是强调对自己的约束,通过完善自身的品质品德来影响教化他人。说到教化,那还要提到中国的“尚礼”。礼既不等于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对人的约束;更不等于法律,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作为一种传统,礼并不是简简单单用文字传承,而是祖祖辈辈通过讲话、行为甚至是一些特殊的表情传达的。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中国依然很多乡下人还是文盲。“生于斯,死于斯”,很多人生活的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他们彼此都很熟,不需要什么特定的文字进行信息传递,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其本身也是存在缺陷的,能传达的情意也是有限的。所以改善文盲率还是很困难的,这也就造成了文盲率始终不能降至为零的原因。
最后我想说,作者以深厚的理论知识作为支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浓浓的乡土气息,在我读罢顿感一份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我体会到了乡土所造成的对我们民族的“束缚”:当人与人发现同为老乡时,我们之间没有了距离感;当人与人交往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持着作为中国人的独特品质;当人与人交流过程中,可能一个动作就心领神会……这就是我们的乡土中国。
我最近读了《笑猫日记》这册书,深有感触。里面的主人公笑猫性格开朗,是一只有思想的猫。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朝笑、苦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有一只心爱的猫叫虎皮猫。
我最喜欢《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这本书。笑猫经过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虎皮猫,并治好了它的耳聋。在这只后,它们便在秘密山洞生了四只小猫――老大胖头、老二二丫、老三三宝、老四小可怜。一个个都长的非常可爱。可是这个在令人激动的冬天,伴着阵阵梅花香,小猫们慢慢长大,受着大家的爱护。然而,突如其来的厄运,还是在寒风中降临了。瘦弱的小可怜在寒流中死去,让人悲痛。
《笑猫日记》的作者是杨红樱,我想看过《淘气包马小跳》的同学认识杨红樱吧!大家还记得吗?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会笑的猫,就是笑猫,这本书就是以笑猫的名义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冬日的翠湖公园景象肃杀,而两只狗的出现更使这里充满了阴谋和杀机,和牧羊犬亲密无间的腊肠狗,一定要置牧羊犬为死地。因为以前腊肠狗在家里非常受宠,自从牧羊犬来到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为了牧羊犬的保姆,牧羊犬也很听腊肠狗的话,牧羊犬渐渐长大,比腊肠狗更加受到主人的爱戴,腊肠狗就仗着牧羊犬对自己的信任,一直想把牧羊犬害死,但是却自食其果。其实这个>故事,应该说是真的,因为杨红樱的确养过牧羊犬和腊肠狗。只因牧羊犬比腊肠狗更受宠,腊肠狗就一直想方设法害牧羊犬,最后腊肠狗却??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不要有嫉妒心!
当我用费老的视角观察世界和思考某些问题时,一些难懂的问题顿时就有了解答。当中感触最深的便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
如果没有费老的点拨,也许我会认为初心是根本而非目的,是起点也是终点。一个人不是为了目的而活,而是为了追求幸福和美满而有了目的。不忘初心,不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起了偏执之意,而是要我们始终记得出发的目的是这份初心。
当然这也没有错。但当我问起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坚守一份初心的时候,我有了新的解答。那是因为,我生来就扎根在这个历史上乃至当今社会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耕种插秧的乡下人的土地。是因为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在中国人眼里,就是土地,那就是家。国家,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一个country这么简单,那是因为中国人觉得有家才有国。这时候初心一个词变得宏阔起来。它撑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爱国的精神,扎下去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深根。这是第一个点。
同时,初心也是我们的源。书中说,归根结底,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这本书始终在将乡土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作比较。春节晚会中有一小品,讲的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轶事,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谁从前还不是个乡下人”。没有错的。现代社会中的城市无疑是从乡村发展而来,多少人外出打拼为了家里人能过上好日子,反倒在过上好日子时忘了自己最初的样子,忘了源头,忘了出发时的初心。反观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保持着那种不抬头就能走到目的地、不指名道姓只听声音就能知道是谁的熟悉感,他们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任感,有规矩,无需法律框定,是有机的结合。相比现代社会更多发生的是陌生人的聚集,我们反而需要一部部法律去保持秩序,需要一张张契约去建立信任,是机械的结合。这说明乡土社会是自然的、基础的,任何一个人的成长都必然存在于一个环境中,而这个环境的根就是乡土社会。乡土就是根本,这便是我们要保持初心的理由。
有了乡土,自然就有了乡情。想通了这个,也就能明白四川的朋友吃着火锅激动到流泪,漯河的朋友爱吃双汇火腿肠,东北的朋友看到冬日的大雪想念亲人……书里说,治水土不服要用家乡的一捧土煮汤喝;余光中的《乡愁》,句句道着乡情的重量。中国人自始至终是心向家的,不论年少时是想飞多远多高,最终着陆的地方都是原来那个家。
如今,我等西交学子扎根大西北,在这西北地区教育之高峰埋头苦学、精益求精,便是坚守我们怀中的一份初心。《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面对人生问题的新解答,也是看待世界的一份宽容和坚定。
前路漫漫,我将怀揣西交学子的那份青春的热忱与赤诚,答好人生中的每一份答卷。
在暑假的闲暇之余,我无意中看见了一本特不起眼的书,厚厚的灰尘盖在本子上。这让我对它多了一分好奇,抹开灰尘我看见了书名――《在苦也要笑一笑》。翻开书本,我大概的看了下全文发现这里有好多的故事,有好多的道理。
从开头看到结尾,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有感触。不过那个故事,我印象十分深刻,他告诉我的是:上帝给予谁的都一样多,像,撒哈拉沙漠上的一层黄沙那只是上帝对它的.包装,因为它的下面有巨大的宝藏――石油。
故事讲述了一位欧洲著名的女高音歌唱家,年纪轻轻便誉满全球。在一场演出后记者们都围上来,他们夸奖她有这样的成就,羡慕她有一个腰缠万贯的丈夫和一位脸上总带着笑容的儿子。她听着却一言不发。不久,她感谢他们对她以及她家人的赞美,可紧接着他说出了几句让大家寒心的话,那也是她当时一言不发的原因。她说:“其实,你们看到的仅仅是一个方面,还有另一个方面你们没看到也看不到。因为我的儿子是一个哑巴,并且他的姐姐是一个长期被锁在铁窗里的精神病患者。”话语一落,大家都沉默了。
是啊,上帝给谁的都一样多。只要我们用心去观察就会发现。生命中的每个挫折、每个伤痛、每个打击、都有他的意义。就像,大海如果缺少了巨浪的汹涌,就会失去其雄浑;沙漠如果缺少了飞沙的狂舞,就会失去其壮观;如果维纳斯没有断臂,那么就不会因为残缺美而闻名天下。生活如果都是两点一线般地顺利,就会如白开水一样平淡无味。
看完一整个故事,我的心都是波涛汹涌的。因为在平时我总是想,上帝给予我的会不会太少了呢?但这个故事让我懂得,我错了。上帝是公平的,他没有对任何一个人偏心。
所以,以后我不会再抱怨生活给了我太多的挫折,不再抱怨生活中有太多的坎坷。我要微笑的面对苦难,一步步的闯过。即使有高墙我也会努力的找到我的梯子。
是啊,我们再苦也要笑一笑。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