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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作品读后感2000字(合集)

2024-04-28 00: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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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

红楼一梦,梦的是谁的良辰美景,荣辱兴衰?

一、颂歌,颂歌!

红楼梦的是伟大的,在它里面,女性是伟大的。

《红楼梦》又名《金陵十二钗》,清曹雪芹著前八十回,现流传的版本有高鹗续全的一百二十回。其中描述了封建大家族的繁荣与衰落,但曹公塑造最为成功、吸引人眼球的是里面的女性形象。莺莺燕燕,她们不仅美丽、聪明,还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意志有独立人格的人。在那时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曹公的用意是多么深沉而伟大!

黛玉的气质与才情、宝钗的大家闺秀风范、史湘云的机灵可爱、妙云的清丽脱俗,等等,无疑是全书中最精彩美丽的姹紫嫣红。《红楼梦》中,丫鬟不是卑贱的,她们也有独一无二的性格与自由,晴雯、袭人、鸳鸯、平儿……她们是一群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一个一个鲜明可爱的女性形象生动地跃然纸上。

曹公本人与曾说过:“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勿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他怀着“传闺阁昭传”的目的写成红楼一梦,梦是光彩陆离、姹紫嫣红的,梦中不仅有行止见识不凡的众多女子,还有一个爱她们、尊重她们的男子――贾宝玉,他真心相信“凡山川日月之精秀之钟于女儿”,这个贾宝玉,到真正是“通灵宝玉”之化身,真正的“山川日月之精秀”,连他于如此爱护女孩儿们,又将女子的'地位提高一个层次。

纵观中国古代文学作品,无论是《三言二拍》中杜十娘、玉堂春,《牡丹亭》中的杜丽娘,《水浒传》里德扈三娘、潘金莲,女性总是作为低眉顺眼的弱势群体,顶多得到的是同情可怜。《红楼梦》确实女性的大舞台,一曲曲颂歌为她们吟唱。

二、悲剧,悲剧!

整曲《红楼梦》其实是场悲剧,所谓“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红楼梦》的结构是如此精妙而严谨,千丝万缕的字眼中,密密扎扎地织成一张庞大的网,这等空间,这群人物中看似庞杂的故事却在曹公的笔下事无巨细。分明清晰地娓娓道来。读时是深沉的悲哀,更有憾人心弦的震撼。

《红楼梦》其实是笔算不明的糊涂账!世间情爱本是最复杂的东西,偏偏成了书中最重的一块。宝玉、黛玉试试浊世的一对知己,相伴相依早已心中暗定“木石之缘”,怎奈封建社会中,确实身不由己,黛玉虽好,气质中却有着叛逆性,而宝钗方是贾家上下认为最好的少奶奶人选。悲剧产生于两个选择的权威性大相悬殊:宝玉可以选择自己爱的人,却无法选择相伴一生的妻子,一切取决于父母之命。于是,悲剧终究成为无可避免的结局。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女人如果只是花鸟,是玩物,她们的毁灭,顶多博得一声惆怅,几声叹息。《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特别震撼人心,就因为它充分表现出被毁灭的女性不仅外形是没的,而内心,更是美的。

那些悲剧中,史湘云、李纨青春守寡;贾迎春出嫁便被丈夫折磨而死;探春远嫁,惜春绝望出家,金钏儿投井而死,秦可卿与鸳鸯含冤而死,妙云被强盗掠去……她们注定是“薄命司”册子上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书中最让我怜爱的是黛玉,她高洁美好,在不该做梦的是日子里偏偏做了一个美得让人痛心的梦。“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于她言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严相逼”的场所,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醒,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纱窗湿”的凄凉长夜。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宝玉于她言,不是“男才女貌”的“如意郎君”,更是可以“偕隐”的知心者。若没有知道这一切,就无法体会黛玉含恨而死之时那句“宝玉,宝玉,你好……”的惨痛哀凉。呜呼!可叹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世外仙姝寂寞林,山中高士晶莹雪,霁日风光耀玉堂……一曲曲颂歌,是高度的尊敬,是满腔的同情!唯有如此美好,最后的悲剧才如此令人痛惜!

三、韶华,韶华!

究竟是韶华易逝,难奈得闲情几许。红楼里的痴儿,纵情撼天地,一切却是没落至终。当所有繁荣烟消云散,雾霭深处萧瑟的身影,勾起人们怎样的感慨千万,思绪万千!

韶华易逝,从兴盛至衰没,不过过眼一瞬,闲情几许,只作了叹息罢。

少年衰乐过于人,歌泣无端字字真。

既壮周旋杂出黠,童心来复梦中身。

少年时的痴,黠,化作了凄丽温柔的红楼一梦。

第二篇:金庸读后感

尽管只是娱乐休闲,但要是看进去,武侠小说多少还是能让人看到一些让人感动的东西的。以前数学老师糗我小小年纪就看爱情小说,其实那有点冤枉。说真的,那时的我,更多的是被小说里呼啸苍茫、快意恩仇的“侠”所吸引,至于感天动地的“情”,还真不是我的主要兴致所在。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情形就不一样了。

武侠世界里那旖旎的爱情故事逐渐在我心里留下印记,就像那渐长的青春期荷尔蒙在我脸上留下印记一样。我开始为那些恋爱的主人公着迷,甚至为一些伤感的结局而落泪(有点羞于启齿,曾暗怪自己没有男子汉气概,但这是真实情感)。

到这时,武侠小说才在我心里完成了“美丽”的蜕变――由单纯的武打小说,变成浪漫的爱情小说。

我读遍了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小说,窃以为,金庸武侠写得是最好的。不仅因为金庸武侠大气磅礴、人文气息浓郁,更因为金庸武侠里的“情”写得最动人。下面,我要谈谈金庸武侠里的几段爱情和几个人物角色,以此记念我那段已逝的、痴读武侠的青春。

第三篇: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点曹雪芹绝对不同意。

红楼女子个个美丽,这不是他们的特别动人之处,个个有才华,这才是曹雪芹要讲的重点。

大观园里起诗社,颇有兰亭雅集之韵,这里面最耀眼的是林黛玉和薛宝钗,论文采,二人不分伯仲,不同在于林黛玉的生命里,诗是万万不可缺少的,于薛宝钗却不尽然。黛玉的文字全部是个人生命的表达,宝钗的诗作无一例外是经世致用的指导。黛玉夺菊花诗魁,宝钗就来一首咏螃蟹绝唱。黛玉的《葬花吟》一字一滴血,宝钗的《海棠诗》几乎可以作为人生坐标。林黛玉重建桃花社,薛宝钗的柳絮词就是她个人价值观的直白表达。二人合体共用一词一曲,双双登顶女主宝座。论外貌神韵、综合素质实力,其它的人物都要逊色一筹了。这里面的核心支撑就是二人在文化上和众人的距离。

红楼女子第一梯队的林黛玉和薛宝钗,之所以是第一梯队,恐怕二人文化上的优势是重中之重的。

再看第二梯队,这里面的人物包括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和妙玉。

元春同样才华横溢,血缘上,她是宝玉的大姐,文化上,她是宝玉的启蒙老师。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贾宝玉的文采把靠文化吃饭的那些个酸腐相公们秒成了渣。小说老是在讲宝玉不喜欢读书,不求上进,一副草囊饭袋的样子,这一回算是贾宝玉的正传,给他平反了,是曹雪芹的春秋笔法罢了。读者正叫好,元春省亲夸完宝玉果然是进步了之后,就将他的题联一一作了修改。这里至少有一个用意就是为了表现元春的文采是高于宝玉的,如此也就呼应了小说开篇说:“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

小说虽然没有突出探春的文学才华,但她在书法上的造诣在众姐妹里是最好的,尤其是她的理家之才还有家国情怀,那个年代对于女子的称谓加个“小”是很正常的,但探春显然不属于这一类,她是实实在在的“大女子”。探春赢得人的尊敬,就得益于她的“才具”。

史湘云在文学水平上是可以比肩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她得曹雪芹偏爱,实在没有给她什么像样的缺点,十二钗里,她的读者缘极好,几乎没有谁讨厌甚至不喜欢这个姑娘。海棠诗,探春做得稍有吃力,宝玉干脆弄了个磕磕巴巴,湘云一来轻松两首,把宝玉都惊呆了。每次诗会,史湘云都是最积极的那个,她和黛玉中秋联诗,黛玉每有奇句,她必定要压一头才罢,读者却不会认为她要强,只会觉得她太爱作诗还有这样的活动,而且更突显她性格的可爱。湘云最出彩的几处无疑都是她大展才华之时。

妙玉是十二钗里的异数,妙玉是黛玉的一个分身,高洁孤僻比黛玉更甚,文采上,她只有一次展示,就是76回的中秋夜联诗,她对黛玉湘云的联诗给予了认可,却认为太过悲戚,于是妙玉续诗将此诗气氛来了一个大反转,由悲戚转为岁月静好了。妙玉面对黛湘完全是长姐对待小妹的态度,很有长者训导幼者之感,而且黛玉湘云对妙玉十分的佩服,说我们守着这样的诗仙却不自知。妙玉列十二钗第六位,是因为她完全不是四大家族之人,感情上,她与宝玉的关系比前几位也远得多。

十二钗里的第三梯队是迎春、惜春,迎春善弈,惜春的笔墨丹青是最好的。虽说二人在诗词上比不上姐妹们,也没有什么大才干,但是每次诗社,迎春惜春定韵做裁判,没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是不行的,加上黛钗湘探等人太过光芒万丈,显不出罢了。

巧姐从头至尾都是一个小孩子不细说,凤姐不识字,曹雪芹写她所费笔墨超过黛玉宝钗,而且她的出类拔萃的治家能力哪一个不佩服,就因为不识字,她就落到了第十位。李纨是能作诗的,只不过文采略逊,李纨孀居能入列十二钗,她出身书香绝对是她的加分项。论美丽和头脑清醒,秦可卿在十二钗里都是佼佼者,但对于她文化学识,根据她的出身,大概率和凤姐差不多,而且秦家也谈不上书香。秦可卿在私德上有失,对于她的学识曹雪芹一字不提,甚至不给于她文化上的认可。

金陵十二钗的排位遵守一个原则,就是和宝玉感情纠葛以及血缘的远近为标准。可是曹雪芹可能是潜意识,更可能是故意,让贾宝玉用心的程度,就是这个女子的文化水平的高低为依据。金陵十二钗的排位可以看作是一个文化水平的排座次。这在《红楼梦》所处的那个物化女子的时代是极其不容易的。

读者读红楼,对于读书爱书和不读书不爱书的女子,曹雪芹所给的待遇截然不同,延展到小说里,体现在贾宝玉所敬所爱的程度与之一脉相承。

第四篇:《红楼梦》读后感2000字

一直以为,人都有两个自己,一面是处世中的泰然,一如薛宝钗;一面是孤单下的寂寥,一如林黛玉。在院墙深深的红楼里,黛玉是寂寞的;在喧嚣浮华的社会里,我们也是寂寞的。世人都用,‘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来形容黛玉,却往往忽略了若非因‘心较比干多一窍’,哪来的‘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唯有看遍人世的生死别离,才会有这么多的惆怅叹息。久病而成医,在这个社会上久了,我们总会变得小心翼翼起来。黛玉初别老父,踏上这条完全陌生的道路,细细思量而来,竟与一入宫门深似海,有着些异曲同工之妙。

初入贾府的黛玉,处处小心,不求平步青云,但求自己可以过得稍微好一些,面对家中姐妹的示好,黛玉无不谨慎思虑,察言观色,也就是这个本事、这份细腻心思为她赢得了一席之地。大户人家的端茶倒水,都是十分讲究的,比起来,黛玉可以说是小家碧玉的人物。对于去外祖母家,黛玉初时是犹豫纠结的,家道中落,父命难为,去到贾府虽还是半个主子,但总不如在家里自在。贾府家大业大,一不小心自是泥足深陷,不足以自保。

此时的黛玉,却是凭着一颗玲珑心同初见的贾母取得了很好的关系,在贾府上上下下立稳了脚跟。总是在想,后来如果没有宝钗的出现,黛玉的日子是否会好过很多,最终还是觉得,罢了,黛玉的高傲与坚强,实际上与宝钗是没有关系的,反而因有宝钗,她们两个反而更像是一个镜子的正反面,相互映照,黛玉的形象反而更加清晰起来。

其实,以她的心思未免察觉不到周围的变化,只是因着那份骄傲的.心,不想也不愿去争罢了。这样的玲珑心,骨子里的高傲,若是置之死地而后生,那么,谁又能奈何的了她呢?慢慢琢磨而来,黛玉的争强好胜似乎只有在面对自己的爱情――宝玉的时候,尤为明显。在那样一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夫为天,三纲五常的时代里,她所在乎的,注定成了泡影,亦成了悲剧。

为了爱情,放弃婚姻,在那样一个时代,黛玉的勇气是值得我们细细回味的。无论外界如何变迁,却是保持着自己内心深处真挚的情感,用那几分林妹妹的才情来诠释一个理想境界里的黛玉。黛玉用她的玲珑心将一切铺展开来,从而表现一个聪颖大气却又惹人怜爱的形象。黛玉是孤独的,在那样一个“一年三百六十日,风霜刀剑严相逼”的环境里,虽说是两心相许因还泪,但宝玉的存在却是给这个孤独的行者一个遥望的寄托。

我们不难发现,在太虚幻境里那个苦心修行的绛珠草,在天地之间,一如现世的黛玉一样孤单寂寞,神瑛侍者便成为她唯一的期待与守候。对于一个孤独者来说,那些喧嚣与自己格格不入,然一丁点希望却可以让自己奋不顾身,乃至飞蛾扑火。许是,爱情本该是没有顾虑的,因爱而生,因缘而灭。

然,目光回转,镜子的另一面宝钗却是因为婚姻,放弃爱情。在那样一个时代,不是宝钗的错,只是大环境背景下,人们总不得已为了些现实的东西而放弃了自己想要的,包括压抑着内心深处的渴望。记得之前看过这样一句话,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但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融合。宝钗的选择未必就是让自己不快乐的行为,也未必就不是自己想要的,小家碧玉有小家碧玉的委屈,大家闺秀有大家闺秀的无奈,如此猜测,无非是庄生晓梦迷蝴蝶罢了,无论镜子的哪一面,最终的结局非是离散而矣。

关于爱情,关于婚姻,我们想要的,不妨问问自己的心想要的究竟是什么。我想,人的一生总该有那么一次不顾一切,哪怕是飞蛾扑火。

黛玉的才情和玲珑心思为她在偌大的府邸赢得了一席之地。但却也是因着这份玲珑,焚诗稿、断痴情,从此魂游天外再回不去那个原来的自己。女子聪明是好事,但红颜薄命,太过聪明的女子注定得不到幸福。其人无罪,怀璧其罪。如果黛玉能够再糊涂一些,也许会幸福的多。因着玲珑心,却是饱尝了世间冷暖,从而失了自己的爱情,独留一丝惆怅和叹息。

黛玉的人生是悲剧的,不仅仅因为她没有得到爱情,反而更因为,她活得太明白,却是误了自己,误了终身。便是还泪断情缘,从此了无痴念。笔墨潇湘下的暗影勾勒的更多的是痴痴的等待以及那悲伤后的无奈罢了。

第五篇:金庸读后感

侠是什么?是在入世与出世的夹缝中矛盾的人,“仗义”与“超逸”是他们的共同人格。

而侠客的结局也大概可归为两种:一种是为了理想抱负而战死,另一种就是归隐山林。那么,在他们伤感式结局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样的精神色彩?

前者如郭靖、萧峰。“明知其所不能而为之”。郭靖因对大宋王朝的忠诚而选择了战死。

然而,就是他用血肉之躯捍卫的襄阳城,竟被守将拱手相让于蒙古的铁蹄。昏君无能,奸佞当道。郭大侠的碧血丹心又有谁人能知?萧峰将断箭刺人小腹自杀的那一刻。他的脑海里回荡着的是对契丹父老的愧疚。还是对大宋故土的不舍?不。是渴望硝烟不再燃起。生灵不再涂炭,民族矛盾消饵于无形的济世情怀。但是。

他伟岸的身躯倒下了。换来的只是痛惜的救欺没有人聆听到这一惊天之举的实质。

后者则是大多数侠客们的结局。“天生是隐士”的令狐冲与一心争权的武林中形形色色的政治人物斗争之后,在《笑傲江湖》的曲声中。

何尝没有“高处不胜寒”的感受?当袁承志在安邦定国的大志化为泡影。远征异域时,内心自有一股“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悲枪;当连城诀的宝藏被发现,所有人如狼似虎抢夺财宝时,狄云在师父的质问里茫然。

由此可见,无论侠客们的结局如何,他们身上都具有一种孤独意识。对于那些战死的侠客们而言。江湖险恶,个人之力注定了失败,但理想的追求要重于自我人格,因而他们选择了以普罗米修斯式的悲剧命运结束肉体生命,使灵魂超脱于这个世俗星球之上。为的只是对理想的极致追求。而那些隐士们,面对江湖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仗义”变得无能为力,“超逸”使这些侠客们急流勇退,躲进山林学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像竹林七贤一般放逐个性。正是“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是不同的价值观成就了不同的结局,然而,他们人格深处的孤独意识是重合的。

江湖,是中国文字中创造出的人类社会政治的缩影。《笑傲江湖》中的江湖世界,是其中的`代表。正如金庸先生在《后记》中写的:’。任我行、东方不败、岳不群、左冷禅这些人,在我设想时主要不是武林高手,而是政治人物。

林平之、向问天、方证大师、冲虚道人、定闲师太、莫大先生、余沦海等人也是政治人物。

这种形形色色的人物,每一个朝代中都有,大概在别的国家中也都有。”由此可见,侠客就是中国历那些政治失意、怀才不遇、屡遭贬滴的文人名士的写照,他们的精神个性尤其是孤独意识是相同的。

侠客们“定天下,济苍生”的理想、追求自由道义的性格、光风雾月的胸怀造成了他们在政治上的遗弃感、社会中的无归依感,而自命不凡的道德优越情绪。更使自已孤立于社会边缘,由此产生了旷世无知音的孤独意识。以及个性生命意识与宇宙意识的觉醒形成的天地过客的孤旅之悲。这就是所谓的“孤独意识”,一种超越时代主流的伟大人性的光辉。于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士们创造了他们精神上力能扛鼎的“侠”,“侠”也因此而被赋予了一种暗蕴着孤崛超拔的精神力址和深沉的悲悯感。

江湖的纷争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那些灯火阑珊处的孤独永远闪着光……

第六篇:名著读后感2000字

刚拿《风之王》,映入眼帘的是那书前用红色字体写的“学会忠实与坚守,才华终能展现!送给所有想证明自己才华的孩子!”

看了这几句话,我便被吸引住了,急忙打开书,囫囵吞枣地读了起来。读完后,深受感动。我不由得被故事中的主角――一匹有着高贵血统的阿拉伯马,还有那个虽然不会说话,却有着正常人所无法比及的坚韧与毅力的小马童深深地震撼着。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遇与忍辱负重的故事,更是一个卧薪尝胆,有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感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马,一匹拥有着高贵血统的葛多芬阿拉伯马。命运使得它与哑巴男孩阿格巴更坚强,更努力地去证明自己的高贵血统。在漫长的生存之旅中,在命运的一次次捉弄下,在不屈的坚强中,以自己高贵不屈的血统重写了一张永恒的血液证明书!出生在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纯种阿拉伯小马,出生后不几天,它的妈妈就死去了,在那个哑巴小马童阿格巴悉心地照料下,才活了下来。

它身上的运命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与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表示它将一生不幸;右后退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椅披快如疾风的优秀赛马。皇家马厩的总管大人犹豫不决,就暂时收起了架在小马脖子上的屠刀,留了它一条小命。阿格巴为它取名为“闪”,也就是阿拉伯语“太阳”的意思。闪健康地成长,它越长越强壮,在一次次的比赛中,赢得所有的马儿。

因此,闪成了摩洛哥皇家马厩里的宠儿。命运的不幸开始了――因为太优秀,它同阿格巴一起,被送到法国,作为摩洛哥国王觐献给法国国王的礼物。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船长的贪心、他们在海上经历的种种磨难,闪并未被能进入法国皇家马厩,而是当作一匹驽马被留了下来,为厨房运输蔬菜和木材,而后用被卖进贼窝,在嘈杂的市井中颠沛流离。当闪被一个乡村的车夫驾驶运送木材的时候,那是怎样的`天气啊,一个冷风刺骨、死气沉沉的深冬清晨,闪拉的木材比平时还要多,在进入乡村旅馆时,闪必须从街道爬上一个越来越陡的斜坡。

可是不管它如何努力,却怎么也无法在结冰的圆石子上站稳,它的蹄子里结满了冰块,可他仍然在坡道的最低下拼命地往上爬,却又一再地滑开,在车夫的鞭笞与咒骂中,闪发出低低一声呻吟,随即弯膝卧倒在地,它被车子的两条车轴卡在中间动弹不得,眼里满是惊慌与恐惧,嘴巴流着血……

读到这儿,我的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对于闪,曾经那是多么骄傲的闪,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当我读到这儿,想:这回他应该会倒地不起,两眼一闭,两腿一蹬,顺势咽下那口气,结束自己在人间屈辱的旅程吧?可是,出呼我的意料,想以前每一次一样,它都坚强地爬了起来,两眼饱含泪水,屈辱却勇敢地站立着,直视远方,像是遥望某种冥冥旨意的下达,更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得到自我的明证!最让我感动的是“闪”和阿格巴在患难之中互相信赖的不离不弃,互相支持的友情,使荒凉的威肯沼泽成了他俩的天堂。我多渴望自己就是“闪”,还有一个像阿格巴那样每时每刻都在关怀着我的朋友。最终,他们终于如愿以偿,用不屈的血统来证明自己,用最后的荣耀来洗礼人们的记忆!

这种对信念的执着,让我泪水盈盈。在生活中,我们有这样的信念吗?有过这样的执着吗?《风之王》这本书让我知道面对困难和误解的时候,不要怨天尤人,要忍耐要坚持,只有默默地努力让事实证明一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在我记忆的心扉中,让我最难忘的是那件事……我是舞蹈队的同学。初入舞蹈队时,我只是个无名鼠辈,做什么事都被老师安排到最后面,虽然我脸上装着无所谓,心里却是在意的很。我总想在老师和同学面前露一手,可机会总是不降临我,就像闪和阿格巴一样无奈,只好在心中默默想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练出个样儿来!

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都在努力,不管是忍受多少疼痛。终于有一次,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在一次练下腰时,因为我平时的刻苦练习,所以我很容易就抓住了脚,老师为此把我当做榜样来赞誉,我的心甜甜的,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受。打那次起,我就更刻苦了,常常是练得太长时间而晚上疼得有睡醒过来。可是忍耐了,坚持了,总是有报答的――那个学期老师将我评为了优秀学员!

现在,不管在哪个的舞蹈队,教过我的老师都有对我不少的夸奖,我也更是尝到了努力的硕果。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就是这种对信念的执着,使我泪水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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