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社戏》读后感400字(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社戏》读后感400字(合集)》。
《社戏》是鲁迅写的一部小说,文章中写了不少的人,诸如外祖母的疼爱、母亲的孝顺与关爱,朋友们的关心与聪明等等,都给读者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最深刻的,还是迅哥在平桥村受到的优待。
关于受优待的原因,可能有许多,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家庭好,迅哥家可能当时算得上大户,故受大人敬。
二、读过书,能读“秩秩斯干,悠悠南山”之类,所以受所有人特别是孩子们敬。
这让我想起,在我刚毕业时的一个同事,只读完小学五年级,也就十二三岁开始教学,教了一辈子的小学,还当上了村小学的村长,到我,中专毕业,十八岁开始教学,如今十又五年矣!现在,大学本科毕业,怎么也少不了二十三四岁,想教小学还得通过招考,看来,读书人在近三十年,身份下降的不轻呀!不过,社会对读书人的评价降低,是不是就不要读书了呢?
当然不可,虽然现在的大本生,有许多得像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初中生一样,下车间,上一线,但他们如果真正地掌握了知识,具备了文化,那么,不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便可以脱颖而出,成为车间、科室的领导,而没有文化的人,永远在一线在做着他们能做的贡献!
其实,上面的过程,与人生完全一样,人刚出生时,都一样,都是顽石一块,随着不断地学习,顽石可能开始含铁,再变铜,最后成金!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甚至博士又如何,我这里所说的成金,是说你成为真正的文化人,有较高的修养,懂礼仪,精通知识,灵活运用,而非一般的读书人,特别不是指那些读死书的人。
当金子与石头放在一起时,即使是瞎子,也可以凭触觉,感受到金子的与众不同的,除非你遇到的是傻子,那就不好说了,因为傻子还不如瞎子。不过,还是不要怕,你可以放弃傻子,去找瞎子甚至是智者!记住,是金子不必怕埋没,只要有梦在,姜太公八十可以钓到周文王,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再创九十钓鱼之佳话,不亦不妄此生乎?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隐胧在这水气里。”月光透过竹叶,星星点点的落在湖面上,那如诗如画的平桥村是鲁迅先生笔下《社戏》的场景。写到夏夜行船,鲁迅先生也一定怀着急切心情;写到归航偷豆,先生的嘴角一定挂着微笑。那是讯哥儿心中的美好,更是他心中的依恋,心里的故乡。
提到故乡,便不由地想起了我的外婆。外婆喜欢看戏,无论在哪里唱戏,唱的是什么戏,她都会兴致勃勃去观看,看得多了也就会唱了,虽然唱的戏文我不大听得懂。外婆听戏时,与往常的大大咧咧不同,她会安静地坐在那,偶尔跟着哼几句,眼神专注。她说:“看戏的时候才会高兴,心安咧!”
对鲁迅先生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尽管那夜的戏并不好看,豆子也并不好吃,但他仍然对此恋恋不忘。这位经历浮世颠簸却始终为人民守着一份良善的人,这位即使身处逆流之中也要为国民拼搏呐喊的人,在寂寥的黑夜里总会感到一丝疲惫吧,也许唯有儿时记忆记拼凑出来的那点滴快乐,才能轻轻地散去他心头的.烦闷与忧愁吧!
所以,不论是鲁迅、外婆,亦或是我们自己,都大抵如此,谁的内心无一角安宁地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守着那一份美好;在孤独迷茫的时候,不忘那一份初心。即使路途再艰难,他们也不会太孤独:因为无论身在何处,心底总有一处安宁!
“咿一―呀!”平桥村的戏又开始了,少年归来,还是当初的模样。轻轻棹起船桨,几圈涟漪晃散了一汪清水……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一捧普通到满田遍野的罗汉豆,一场无趣到令人哈欠连连的社戏,为何能令鲁迅先生惦念一辈子呢?
“在停船的匆忙中,看见台上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上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打仗。”
“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
……
作者对社戏场面的这几处描写,非常质朴,近乎平淡,但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难以忘怀。
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为何对社戏如此怀恋?难道是社戏真的“好看”?纵观全文,我们会发现,鲁迅先生真正怀恋的绝不只是平桥村的社戏,还有童年时期那群可爱的小伙伴儿和那些淳朴善良的村民,更有乡下那种快乐无忧的生活与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童年,总是那么美好,也总是那么短暂!
仔细想想,我的童年里似乎也有这种虽平凡却快乐的经历呢――
在我小时候,学校附近的不远处也有个戏台,虽然比较普通,也少为人知,但却同样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童年的乐趣。这个小小的戏台是室内的,仅仅不到九平米,幕布也是沾了不少灰尘的、破了许多洞的红绒布。至于道具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
那儿上演的常常是秦腔,抑或晋剧,偶尔也会有一些说不上名字的杂牌剧,但无论怎样,唱起来都是那么高亢,那么激昂。每次锣鼓响起,我便飞奔而去,在稀疏的人群里,钻来钻去,总想找到一个最佳的位置,一饱眼福。
现在回想起来,我依旧不知道他们嘴里唱的究竟是什么,但我当时却常常被感动得泪流满面。脑海中,船形鞋里刚烈而又温柔的脚步,总是摇摇晃晃;褪了色但却不沾任何尘埃的衣衫,总是起落飞扬;或妩媚或凝重的眼神,总是摄人魂魄……如今,统统成了回不去的过往。
时代变迁,沧海桑田,曾经男女老少热捧的戏台,如今却像秋后的草木般萧条。除了几位老人偶尔光临之外,几乎再无人问津。
如今读到《社戏》,想起童年,怎能不唏嘘感叹!唯有懂得珍惜,才不致将来日日叹惋那回不去的每一天!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
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鲁迅《社戏》中的双喜、阿发和闰土一样热情善良,对来自书香门第的“我”亲若一家人。来了远客,农家的孩子都来陪伴游戏。我们一起放牛捉虾、摇船摘豆。钓到一大碗虾自己决不吃,照例全要送到客人嘴里,但当看到客人不会放牛,连走近牛身都不敢时,他们却毫不客气地嘲笑起来。
最为迷人的是在朦胧的月色中,乘着大白鱼似的航船,嗅着豆麦水草的清香,去观赏社戏。社戏归来偷豆吃的经历更是新鲜有趣:阿发抢着偷自家的豆;豆被偷的六一公公反而很高兴。故乡的田园风光、民问社戏里,力透纸背地凸现了小伙伴的纯厚、诚挚、善良、机敏能干,这是江南水乡少年栩栩如生的童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