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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是我看得最后一篇呐喊的文章。在难忘的是他说描述的童年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社会的发展已经足以改变人们的思想。谈到生活,便立刻会联想到家用电器;谈到放松,也许电视和电脑是最佳之选。生活的质量都已经随着科学的发展而进步了许多。然而,在读了《社戏》后,那股深深的农村之气的朴素精神又让我体会到了一次,更是充满了赞美之情。
那段儿时的童年总让人感到无比纯真。小伙伴们与文中的“我”调皮与机灵,好玩之心让人不禁羡慕。物质条件的提高不仅提高了生活质量,从而又让人们的欲望增加,思想复杂。其实简单,美满的生活不正是所有人都需求的吗?为何不回归以前过单纯,简单的生活而要去进入种种纠纷呢?人们往往遗忘了那份童年的单纯。
我曾经听爸爸谈起过一件这样的事:
在一处豪华的别墅售楼处,即使房价提升了也一样热手。两家人家为了抢买最后一幢别墅而争吵了起来。最后,房产商只得让他们迅速开车去银行,看谁能抢先付款就把房子卖给谁。
是的,现在的人竟然为了物质需求而做出叫人无法理解的举动。也许,在他们赶去银行的途中,他们并没有为自己的举动而感到吃惊,可能还认为理所当然;也许他们并没有想过他们现在的`房子是否真正有缺点;也许他们根本没有发现在他们争吵时,他们的品德已经下降了一个等第。
人与人应该和谐相处,可为何现在的社会中处处存在着竞争?处处难以找到童年的单纯?那段人们心目中的打骂说笑,是否真的只能作为记忆,去羡慕,去赞美?
大家一定对鲁迅先生不陌生吧,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更是伟大的文学巨匠。大家一定读过他的许多作品,而我今天读的是一篇关于鲁迅小时候与小伙伴在一起去看戏时的文章。
鲁迅小时候去祖母家的时候,一天晚上和小伙伴一起去赵庄看社戏,上船时心里的激动与兴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看社戏的过程,而是看完戏后,鲁迅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偷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在船上一起煮豆吃。其实那夜的豆等第二天吃起来也是那么的平常,而那夜的戏也并不是那么精彩,却表现了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传达出乡村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作者对自然人性的赞美。
让我们一起来品味书中的经典吧!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也似的好戏了。”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我很喜欢那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那是很感人的。《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
我觉得这篇文章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虽然少,分量却很重。我觉得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
我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很欣赏文章的结尾,只是单单的一句话,却能如此强烈地表达心情。我们真的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只是纸上谈兵,而是真得“珍惜”。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在经历岁月的磨炼后,我一定会,不是可能,而是“一定”,会以一名艺术家的身份来发表我的感受。
今晚在灯下,开始我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写这一篇读后感。经过妈妈的指点,我的思路渐渐清晰起来……
这一篇作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在乡下无忧无虑的生活和乡村社戏这一种奇特的娱乐活动,描写的是年少时鲁迅先生假日里到乡下和他的小伙伴们掘蚯蚓,钓鱼虾,一同去放牛,一同去看戏,一同去偷豆子,生动的记叙和细腻的刻画让我们也身临其境:“每一天都抓蚯蚓,抓来穿在那铜丝做的小钩上,趴在那河边钓虾;其次便放牛,黄牛和水牛都敢于欺负他,他只好远远的看,这时小朋友们都嘲笑他……他最爱看戏,最爱看扮蛇精和老虎;在回家的路上,他们都到田里偷豆子,年幼的和他剥豆,年长的摇船,不久就熟了,便随波逐流,都围到后舱,用手撮着吃……”。
可能大家都没读出来,作者在文章的前后两段都写出了读书的重要和村里人对读书人们极高的评价,比如:“读过书的人才识货”等等,妈妈也是点通了我的思路才想通的。读过书的城里少年到乡下受到了种种优待,那么多孩子陪着他玩,也说明了当时“待客的礼数”非常的周到和民风的淳朴。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玩伴们都栩栩如生,一个个在他的文章里复活。他的文学成就正印证了文章里六一公公的话“小小年纪便有见识,将来一定中状元。”
今天在我们看来,乡村里的少年生活得非常无忧无虑,不需要每天要做繁重的功课,也不需要大量的学习时间在桌前。可是如果没有鲁迅先生的好学,《社戏》这篇精彩的文章也不存在了。所以,忙里偷闲才有闲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