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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的又一个时节不知不觉地过去了,而另一段时光也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来临。翻开《社戏》,那字里行间所洋溢着的,是鲁迅先生内心深处的只属于童年的浪漫。
儿时故乡的时光是充实的,也是值得憧憬的。在平桥村,先生可以免去陈腐的经书,享受着难得的无约束的自由,一起和小伙伴们亲近大自然,"钓虾"、"放牛"、"掘蚯蚓",相对于城镇中那苍白无味的枯燥而言,"我"的内心无疑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真正值得鲁迅先生怀念的,不是社戏本身,而是看戏过程中和小伙伴们结下的真挚友谊,那种淳朴,那种天真,那种情趣,那种自由,在先生看来是奢侈又遥远的。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我想,先生之所以如此喜欢这片乐土,最大的原因无疑是这片乐土上最可爱的人、最自在的生活。
在先生眼里,平桥村的每一个画面都是一道独一无二的风景线。"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我似乎能感受到那沉静而自失的心,得到了久违的安宁。
农村,城市,这也许是先生眼中最遥远的距离,它们看似很近,之间却隔着一道永远跨不过去的鸿沟。早晨,薄雾笼罩的田野,碧绿的豆麦,那微风拂过叶子的声音,如银铃般清脆……先生一起去品读优雅的江南水乡所蕴含的馨香,是源于对童年的向往。
我很喜欢这种由内而发的文字,它给我的感觉就像贴着大地行走一般,混着泥土的气息,真实。农村的普通和平凡在我们这些自幼在农村成长的孩子看来,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但或许是因为生活背景的不同,使先生笔下的农村又别具风味。
童年的一点一滴,都是特别美的梦,就像漫长的等待凝结成霜,就像久别的名字镌刻成永恒。童年就是一束特别的光,它把属于我们的生活点亮。正如德尔说过“回忆是忧伤的,期待是迷茫的。”
读《社戏》,读周树人的童年回忆,同鲁迅先生一起,在最珍贵的岁月里,找到那些遗忘的,守望虽与现实的距离遥远,但也只求在余生留下一丝值得怀念的记忆。
大家一定对鲁迅先生不陌生吧,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更是伟大的文学巨匠。大家一定读过他的许多作品,而我今天读的`是一篇关于鲁迅小时候与小伙伴在一起去看戏时的文章。
鲁迅小时候去祖母家的时候,一天晚上和小伙伴一起去赵庄看社戏,上船时心里的激动与兴奋。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看社戏的过程,而是看完戏后,鲁迅和小伙伴们一起去偷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在船上一起煮豆吃。其实那夜的豆等第二天吃起来也是那么的平常,而那夜的戏也并不是那么精彩,却表现了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和留恋,传达出乡村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作者对自然人性的赞美。
让我们一起来品味书中的经典吧!
在我坐在桌前回想以前的事,印象中只有几次看戏的经历让我印象深刻,基本都发生在世纪之交的时候。
90年代末期,乡下还保留着白喜事请戏台班子唱戏的习惯,但大多是带点颜色的地方戏,小孩子是最不喜欢听这种戏的,觉得又土又俗,虽然也在大人的哄笑中听过几个片段,无非是哥哥嫂嫂之类的,又或者是讲公公儿媳扒灰的恶趣味。
有一年,村头新建了一个土地、山神庙,和我们在电视剧里看到的那种差别很大,完全没有看《水浒传》时,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中那种给人冲击的感觉。实际就是一个很小的建筑,左右两间小房,感觉几块泥砖块就能砌起来,里面摆几个泥像,中间放个木牌写上本地某某山神、土地的称号,庙外有一个2米来高的葫芦形烧纸塔,就是祭拜时把钱纸放进去燃烧的一个场地。除此之外,再无它物,小时候对它是非常失望的。
竣工的那天,村上邀请了唱皮影戏班底,说是班底其实也就两三个人,一个人负责演和唱,一个人负责敲锣打鼓,还有一个什么都会点,可以搭腔喊几嗓子,也可以帮忙敲敲打打。正式开始已经天黑了,感觉十里八乡的村民都赶过来了,吆喝声此起彼伏,有担担买货的、唱戏的、叫骂的……
唱皮影戏的就在这个小庙的正前方,已经是围满了人,演的是三国的曲目,这类题材在民间很受欢迎,基本上老一辈人都喜欢讲点刘关张的故事给后辈听,所以内容大家都很熟悉,接受度高,看的就是师傅行云流水的表演,我坐在石墩上,听着咿咿呀呀的腔调,和敲锣打鼓的氛围声中,渐渐入戏,也会畅想将来有一天和好兄弟结拜的场景。戏唱得很晚,我离开时还没有结束的意思,中途我还特意钻到棚子里去了,就想看看退场的皮影到底去了哪里,原来它们还静静的躺在桌子上,棚中间拉了一些线,也挂着几个皮影,它们应该就是候场的英雄好汉了。以至于我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希望能得到一个皮影,不过那也只是儿时的梦想罢了。
以前总想不通,为什么这么小的一个庙,怎么能“保佑”这么多的人,长发后渐渐明白,那也许就是人们心中的皮影。往后很多年中元节祭祖时,都要到那个小庙里去“烧包”,贿赂贿赂本地的父母神仙,祈求“保佑”一家老小平安健康,这一习俗一直坚持到爷爷去世,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去那个小庙的人也越来越少了。我现在难得回去一次,但仅有的几次路过时,都会想到很多年前的那场皮影戏,我是里面的主人公,不仅可以风雪山神庙,还能桃园三结义。
记忆中,读小学三、四年级时特别喜欢去外公外婆家,以至于后来到初中学《社戏》时,竟然生出了些伤感,可能是看到了儿时类似的经历,又或者是再也回不到那种单纯的快乐。
在那段时间里,我们也去偷过蚕豆,然后又从家里偷出锅碗瓢盆,在山上生火煮豆子,山上有很多兔子洞,听其他小伙伴说他们中间有个厉害人物设计了一个陷阱,活捉过一只野兔子。他在兔子洞前挖个深坑,然后在坑上铺上薄薄一层絮状的草团和树叶,不知道为什么运气这么好,居然还真被他抓到过一只,即使后面再也没人通过这个方法抓到过,但我当时还是对他惊为天人的。每次在他们拾柴、煮豆子时,我就喜欢守在兔子洞前,幻想会有一只兔子冲出来撞到树墩,然后我也可以提着兔子去“邀功”了。他们应该都看出了我的心思,也可能我是“外来户”,对我照顾颇多,从未计较过我没做事却能吃豆子的这件事。
让我至今还感到不好意思的,是有一年秋收后,当时还没有普及收割机,收割稻谷还是半机械化的收谷桶,湖南地方叫“办桶”,就是把割下来的稻谷放在里面,通电后里面有个大滚筒会把谷子撞击下来,最开始还是那种用脚踩的,那就更累了。留下的秸秆有的会堆成一个小人状,也有的会堆成一个大谷仓状,等干了后,就用来做床垫或者饲料等用途。我还记得是一个炎热的午后,大人们应该都在做午睡了,小孩子却有无限的精力,十多个孩子坐在大樟树下“议事”,其中有个狗头军师样子的人物,提供了个“小创意”。把火柴捆在线香的中间或者末端,然后插入稻草堆中,留出空间让香充分燃烧,然后就可以逃离作案现场了。众人纷纷称赞,想想都感觉刺激。
说干就干,超高的执行力让我们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那天大家可能会疑惑孩子们怎么都老老实实回家了。到了下午四五点钟,冲天的火光伴随着滚滚浓烟,隐约还能听到远处骂骂咧咧的声音,以前不知道烽火戏诸侯是什么样子,这次大抵是知晓了。看着农田中一个个燃烧的稻草堆,仿佛是一个个愤怒的巨人,在空中扭曲着身体。我大概记得当时我倚在门框边,看着模糊的火光,突然感到心慌,那天晚上还梦到了自己去提水灭火的场景,可无论提了多少桶水,就是灭不完火。从那以后,这样的“游戏”以后便再也没有玩过。
有一天,外婆所在的村子上来了个杂耍团,用个高音喇叭到处宣传,他们会在村上小卖部的门口搭个台子,晚上表演杂耍戏法。我又再一次见到人山人海的村民聚集在一起的场景了,小卖部的老板大概是乐开了花。中间有个节目是一个壮汉用钢枪顶着自己的脖子,不停的用力向前挤,很多人都捂着眼睛不敢看,这还算好的,突然又上了个很瘦弱的老头,他说自己练过锁骨功,上来就把自己胳膊拧折了,可把观众吓坏了,那种骨折的声音听得人胆战心惊,然后还把自己脚也拧折,把整个人要装进一个圆桶里,这个节目进行到一半,就被大家叫停了,太残忍大家都看不下去了,锁骨功拧不过大家伙,只好草草收场。接下来的猴戏又是歌舞升平,叫好声一片了……
印象中关于后面的节目已经记忆不深了,后来不知是赚不了钱,还是因为这些手艺逐渐失传了,就再也没有过这样的场景,但那人声鼎沸的温暖感一直留在了记忆里。如今即使到过年,也依旧是冷冰冰的距离感,感觉每个人都端着,放不下自己,活着真累,但如果放下了,也可能就是那个异类,我们害怕变成谈资,也没了那些共同的话题,每个人都戴着面具,我怀念的大概是也经历过《社戏》般无忧无虑的童年。
现在,我对看戏的那种感觉是又怕又怀念,这大概也就是芸芸众生的常态吧。你有过哪些童年趣事?欢迎大家评论。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一捧普通到满田遍野的罗汉豆,一场无趣到令人哈欠连连的社戏,为何能令鲁迅先生惦念一辈子呢?
“在停船的匆忙中,看见台上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上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打仗。”
“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
……
作者对社戏场面的这几处描写,非常质朴,近乎平淡,但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难以忘怀。
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为何对社戏如此怀恋?难道是社戏真的“好看”?纵观全文,我们会发现,鲁迅先生真正怀恋的绝不只是平桥村的社戏,还有童年时期那群可爱的小伙伴儿和那些淳朴善良的村民,更有乡下那种快乐无忧的生活与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童年,总是那么美好,也总是那么短暂!
仔细想想,我的童年里似乎也有这种虽平凡却快乐的经历呢――
在我小时候,学校附近的不远处也有个戏台,虽然比较普通,也少为人知,但却同样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童年的乐趣。这个小小的戏台是室内的,仅仅不到九平米,幕布也是沾了不少灰尘的、破了许多洞的红绒布。至于道具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
那儿上演的常常是秦腔,抑或晋剧,偶尔也会有一些说不上名字的杂牌剧,但无论怎样,唱起来都是那么高亢,那么激昂。每次锣鼓响起,我便飞奔而去,在稀疏的人群里,钻来钻去,总想找到一个最佳的位置,一饱眼福。
现在回想起来,我依旧不知道他们嘴里唱的究竟是什么,但我当时却常常被感动得泪流满面。脑海中,船形鞋里刚烈而又温柔的脚步,总是摇摇晃晃;褪了色但却不沾任何尘埃的衣衫,总是起落飞扬;或妩媚或凝重的眼神,总是摄人魂魄……如今,统统成了回不去的过往。
时代变迁,沧海桑田,曾经男女老少热捧的戏台,如今却像秋后的草木般萧条。除了几位老人偶尔光临之外,几乎再无人问津。
如今读到《社戏》,想起童年,怎能不唏嘘感叹!唯有懂得珍惜,才不致将来日日叹惋那回不去的每一天!
读鲁迅伯伯的《社戏》,其中描写小朋友钓虾的有趣情景,记得很清楚。 机会终于来了。去年暑假,我来到了崇明。自然便想起了要去钓虾,同时也想试试鲁迅伯伯讲的那种钓虾办法灵不灵・・… 我拿起一根绑有棉花的线扔到水中,站在岸边静静等着虾上钩,可过了许久还不见一只虾上钩。这时站在我身旁、与我年纪相仿的男孩正冲着我笑,我告诉他这是书中写的钓虾的办法。他笑了笑告诉我说,那是钓小白虾的,这里只有龙虾,钓龙虾自有钓龙虾的办法。
在这热情的崇明男孩指点下,我找来了木棍和铁丝,照着他的样子将铁丝弯成一个圆圈,又在圈上穿了一条,然后用线系住铁丝圈,把它吊在木棍上。这样,一副象样的钓具就做好了。 我们把这些钓钩放入水中,不到两分钟,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木棍拉上来,果然在铁圈上一只大龙虾正挥舞大钳津津有味地“品尝”着,我太高兴了,不料手一抖,那大龙虾从我眼底下溜走了,我不禁责怪自己的鲁莽。
可那小男孩安慰我说:“这东西馋得很,一会儿还会来的。”过了一会儿,我又去拉 那根木棍,这回我可小心了,慢慢地、慢慢地……果然那只龙虾和刚才一样又在品尝着它的'“美餐”,还未等它全露出水面,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大网已套住了它。就这样,不到两小时,足有三斤龙虾装满了我的网兜・。・… 钓龙虾可真有趣,从中我也悟出、一个道理,钓小自虾有钓小白虾的办法,钓龙虾有钓龙虾的办法,可不能到处乱套。那么做,其它事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社戏》的意味是什么?要吃得准,吃得透,实在颇费思量。
鲁迅先生写戏之意不在戏,这一点还比较容易看出来,有资料就提示:小说题目是“社戏”,但大量篇幅写的是戏吗?
那天晚上的戏精彩不精彩?作者着力表现的是什么?很明白“那夜的戏是相当乏味的”,再则,“豆子本也没什么稀奇”,可是,为什么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呢?
既然写“戏”之意不在“戏”,那么在于什么呢?
流行的观点是:“作者以饱含深情的优美笔触,刻画了一群农家子弟栩栩如生的形象,展示了农村自由天地中充满诗情画意的儿童生活画卷,表现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质,反映作者对劳动人民的热爱和对自由的向往。”
诚然,这并不错,鲁迅在劳动人民身上是看到许多优秀品质的。《一件小事》就表现了这个主题。但是在鲁迅笔下,同是劳动人民的短衣帮对孔乙己这么一个苦人却是如此凉薄,简直麻木不仁,唯以取笑苦人为乐,鲁镇上的人们对于祥林嫂的态度也令人悲哀,为什么如此矛盾呢?
可见,满足于已有的认识,对于透彻理解《社戏》的意味还很不够。
读着鲁迅笔下的平桥村,忽然想起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这么一联想,《社戏》的主题把握住了,原来鲁迅是在抒写人际关系的理想境界。在这一主题的照耀之下,《社戏》全文便豁然开朗了。
平桥村虽然不像世外桃源那样是一个虚无缥渺的世界,可也是够特殊的。请细读关于平桥村的介绍文字:
那地方叫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住户不满三十家,都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平桥村“极偏僻”,虽然并非与世隔绝如桃源,但至少是相当闭塞。唯其闭塞,所以恶浊的世风较少侵袭人心。在这个小社会里,没有赵太爷、鲁四老爷、丁举人之流,家家“都种田,打鱼”,都是劳动者。为了寄寓自己的理想,在这个小村庄里有意避开了阶级对立,造成一个理想化的环境。这里仿佛没有剥削,没有压迫,象六一公公那样,不象闰土那样艰难竭蹶,那心境的舒坦表明着他的家境即使不是殷实的,至少也是过得去的。加上“合村都同姓,是本家”,亲缘关系上有如远古的一个氏族。“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在那个时代,不识字,从某种意义上说,反倒免受诗书礼易、封建意识形态的浸染。无怪乎他们头脑中压根儿没有什么等级之类的封建观念,没有什么“犯上”之类的封建观念。
在那样一个环境里,人们的私有观念较为淡薄,民风格外淳厚。特别是在款待一年一度从大市镇上下来的客人上面,这里就是友情的海洋,温暖的乐土,鲁迅先生正可以充分抒写他自己对于人际关系的理想。
“在小村里,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家家都这么好客,有如桃花源中人。小朋友们一起钓的虾。“照例是归我吃”,吃在别人嘴里自己觉得更快乐。
关于看戏的情节,最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鲁迅不是设计白天里小朋友和迅哥儿都没去成,而是设计“到下午,我的朋友都去了”,独独“我”一个没有法去呢?假设白天里大伙儿全都没有去,到晚上一起去,那意味就全然变调了。小朋友们白天全看戏了,晚航去赵庄,是专门为了迅哥儿看戏。一切都是在写友爱,写理想的友爱。船摇得飞快,固然表现着他们技术的娴熟,然而更深的意义在于表现他们对迅哥儿的热情,他们明白迅哥儿心情的急切,要让迅哥儿早一刻看到社戏,“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他们是悉心的照护着迅哥儿的安全。看戏时,双喜、阿发为迅哥儿随时做着解说,节目内容倒在其次,处处表现的是友情。
偷罗汉豆的情节,最明显地表现着鲁迅所理想的人格──无私淳朴。让桂生出来提议“可以偷一点来煮吃的”。就有了请客的意思,桂生买不到豆浆,念念不忘迅哥儿的饥渴。至于阿发说“偷我们的罢:,在稚气中透着可爱,在可爱中透着稚气,他们中间没有私己主义的冰水,有的是利他主义的热情。这正是鲁迅理想的人际关系。
为了表现人间友爱的理想,鲁迅把笔墨主要用在纯洁的孩子身上,同时并不局限于孩子圈里,他还将笔触扩展到大人身上。他提到了八公公,看来他在村上算是较为小气的一个了,然而就是他,使了他的航船并不需要去“借”,用了他的盐和柴,他也毫不计较。更可爱的是六一公公了,这是无须多说的。
人情好,水也好,山也好,平桥村是一片乐土,鲁迅把那里的自然环境尽情的美化着,诗化着,神化着。在《故乡》中,鲁迅用那样灰暗的色调描绘农村,那是现实的,在《社戏》中,鲁迅却把农村描绘得如同仙境一般,这是理想中的。这理想的友爱的世界使人产生这样欢乐的心情,世界也就变得如此理想美妙。
《社戏》这样的主题在前后两部分的对比反衬中显得十分明显。前一部分写了两次看戏,他写了什么呢?他同样不写演戏而写人情。写人情的恶劣。场子里明明“中间也还有几个空座”,挤过去坐时,却说“有人,不行”。后一次,实行对号入座了,可是去晚了,座位就给人占了。问问演员是谁,一个胖绅士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一眼,说话很不耐烦,剧院打着小叫天的旗号,可是直等到12点钟叫天竟还没有出来。世风就是如此恶劣!在这样丑恶的现实中,鲁迅自然向往一个理想的充满友爱的世界。《社戏》便是根据作者幼年在农村中的经历加以理想化创造出来的一片乐土,在这个天地里,寄寓着鲁迅的一种社会理想。鲁迅的创作志在改变国民精神,这正是改变国民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白此,才能发现这篇小说中鲁迅思想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