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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在《社戏》这篇文章中描述了他和乡村小伙伴双喜、阿发、桂生的真诚单纯的友情和快乐,赞美了他们勤劳质朴、热情无私的品质。
鲁迅在外婆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看社戏,整个看戏过程是一波三折。刚开始,鲁迅借不到船,大家都热心的四处帮忙打听,可船都被人家定下了,鲁迅的朋友下午看戏回来,都为鲁迅叹息,后来他们借了八公公的船,才去看了戏。回来时,他偷了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罗汉豆,小伙伴们年龄大点的烧火,小的剥豆,那也是鲁迅吃过的最好的豆了。所有的小伙伴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细心,考虑周全,好客且处处替别人着想,也是小伙伴们的头。他得知鲁迅订不到船而不能去看戏时,想方设法借到了八公公的船,还巧妙的驳回了鲁迅妈妈的话,让鲁迅没有留下任何的'遗憾;看厌倦了他第一个提出回家;偷豆时考虑到阿发家的偷多了阿发会挨骂,让大家去六一公公家田里偷,最后也没有食言,把大家安然无恙的带了回来。
虽然其他孩子都没有双喜那么机灵,但他们和双喜一样,都很好客。在他们认为,鲁迅不只是鲁镇其中一家唯一的远客,也是大家公共的客人,大人们给小孩减少工作,让他们陪鲁迅一起玩,让他们把钓到的虾都给鲁迅吃,坐船是还让鲁迅坐在当中,像神一样供着,对他分外尊敬。可爱的六一公公听说鲁迅偷了他的豆,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很感激他,送他一大堆的罗汉豆。
鲁迅通过这些小事写出了家乡人民的纯朴,表达出了自己对家乡的怀念之情。
我从来没有读过除课文以外的任何一篇鲁迅的文章,因为它太深奥了,看完之后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看不懂,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
鲁迅的文章应该是出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过渡期,《社戏》中有些句子我也觉得有些奇怪。读完《社戏》后,我并不能从中看出什么大道理来,但多少还是有点收获。
从文中,我了解了鲁迅小时候的生活:抓蚯蚓,钓虾,放牛……,他和其他所有的孩子们一样,沉浸在欢乐,幸福的儿童时代,每天都无忧无虑。他也很孩子气,本来打算去看社戏的,谁知竟然没有船了,他马上就不高兴了。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我也经常如此,一有不顺心的事,脸就立刻板下来,而如果又有一件让我高兴的.事,我马上又会兴奋起来。还有就是看戏的时候了。鲁迅在文中提到了老生可以翻四十八个筋斗,而当老生并不翻筋斗改为唱时,孩子们却一点儿也不想看了。这可以看出,孩子们并没有多大的耐心去“听”,反而武打场面更可以吸引他们。相信很多人都不是生来就喜欢京剧的,如果要说讨厌京剧的理由,那一定就是类似于唱的部分太烦了这类的。
我要说的最后一部分就是偷罗汉豆了。孩子们饿了,没东西吃,就想到了去“偷”。更好笑的是,“偷”的还是他们自家的东西,两个孩子还在比“偷”谁的好。在他人眼里,或者说是如果这些孩子长大一点,都会为偷而不耻,可是他们小时候却没怎么在乎。孩子是一张白纸,我也从中读出了孩子们的童真。但是等他们长大以后了呢?白纸被密密麻麻地写满字,他们还会那么无忧无虑吗?虽然我不确定,但或许这也就是作者在最后说“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可能这并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但我知道了要珍惜童年时的无忧无虑。
学完《社戏》这篇文章,使我不得不感叹鲁迅先生的文采。有聪明、善解人意、反应灵敏的双喜,还有善良、淳朴、宽厚的六一公公。
而鲁迅先生所难忘的是平桥村的老人孩子那种淳朴、善良、真挚的感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
鲁迅先生以饱含深情的笔触,写出了在十一二岁时在平桥村夜航到赵庄去看社戏的'一段经历。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德;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对摆脱封建束缚的自由生活的向往。
部分景物的描写,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江南水乡所特有的清新优美的图景。
鲁迅是文学大家,他的深刻不是浏览所能体会的。《社戏》中的情趣以及道不尽的“人生经验通感”是它令我产生鉴赏教学的尝试。
这篇课文讲述了鲁迅童年时看戏的一次经历,写了鲁迅一开始认为平桥村是“我”的乐土,他每天的事情大概是挖蚯蚓、钓虾。但是所盼望的,就是去赵庄看戏。看完戏之后,由于他们的肚子空空的,想去找点吃的,双喜很聪明也很机灵,为了不让阿发的母亲知道,因为如果阿发的母亲知道的话,会骂他们的。于是,双喜想了一个歪主意,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去偷罗汉豆。但是事情真相始终会浮出水面的,六一公公最后知道了村子里的小孩吃了他田里的罗汉豆时,也并没有生气,而是把鲁迅请到了自己家里。六一公公问鲁迅豆儿中吃吗,鲁迅说很好。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地说道: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子比不上别人的'呢。我今天送些给我姑奶奶尝尝去。他于是打着笈子回去了。
鲁迅最后又白吃了六一公公的罗汉豆,但他认为这回吃的罗汉豆,却没有他昨天看戏的时候吃的豆那么好。
读者论坛这篇文章写出了鲁迅对美好童年生活的怀念,也使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原来,鲁迅的童年这么丰富而有意义呀!
生命中的又一个时节不知不觉地过去了,而另一段时光也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来临。翻开《社戏》,那字里行间所洋溢着的,是鲁迅先生内心深处的只属于童年的浪漫。
儿时故乡的时光是充实的,也是值得憧憬的。在平桥村,先生可以免去陈腐的经书,享受着难得的无约束的自由,一起和小伙伴们亲近大自然,"钓虾"、"放牛"、"掘蚯蚓",相对于城镇中那苍白无味的枯燥而言,"我"的内心无疑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真正值得鲁迅先生怀念的,不是社戏本身,而是看戏过程中和小伙伴们结下的真挚友谊,那种淳朴,那种天真,那种情趣,那种自由,在先生看来是奢侈又遥远的。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我想,先生之所以如此喜欢这片乐土,最大的原因无疑是这片乐土上最可爱的人、最自在的生活。
在先生眼里,平桥村的每一个画面都是一道独一无二的风景线。"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我似乎能感受到那沉静而自失的心,得到了久违的安宁。
农村,城市,这也许是先生眼中最遥远的距离,它们看似很近,之间却隔着一道永远跨不过去的鸿沟。早晨,薄雾笼罩的田野,碧绿的豆麦,那微风拂过叶子的声音,如银铃般清脆……先生一起去品读优雅的江南水乡所蕴含的馨香,是源于对童年的向往。
我很喜欢这种由内而发的文字,它给我的感觉就像贴着大地行走一般,混着泥土的气息,真实。农村的普通和平凡在我们这些自幼在农村成长的孩子看来,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但或许是因为生活背景的不同,使先生笔下的农村又别具风味。
童年的'一点一滴,都是特别美的梦,就像漫长的等待凝结成霜,就像久别的名字镌刻成永恒。童年就是一束特别的光,它把属于我们的生活点亮。正如德尔说过“回忆是忧伤的,期待是迷茫的。”
读《社戏》,读周树人的童年回忆,同鲁迅先生一起,在最珍贵的岁月里,找到那些遗忘的,守望虽与现实的距离遥远,但也只求在余生留下一丝值得怀念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