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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 1881年―1936 年 。他活了55岁,这个岁数在现在还算身强力壮,但鲁迅先生却在不惑之年与他密切关注的 中华人民不辞而别。临终时,他还硬撑着写日记,写出了640万字的55年的生命的诗史。
鲁迅把时间放在第一,有时间才能工作。他曾学医,希望强健人民的体质。但他后来脱掉了白大褂,拿起了尖刻的笔,写出了640万字的改变中华人民精神的`文章,他认为这样才能让人民从帝国主义的 压迫中苏醒过来。
鲁迅先生的生活忙碌至极。白天来拜访他的客人络绎不绝,而每个客人都想在鲁迅先生家中多留片刻,他们总要到半夜才能离去。鲁迅刚送完客,就立马坐在桌前,继续着写那不朽的文章。
《压》、《推》、《冲》是鲁迅是讽刺外国列强而写的文章,一篇就有1000多个字,而鲁迅写作才18年,365天,只有365个晚上,就要写35万字!这是什么概念!鲁迅之所以写下如此多的文字,难道有什么力量在帮助他?有,是时间。鲁迅抓紧时间,善挤时间,他的巨作是他一点一点从时间老人那夺回来的,他不被时间所控制,他是在控制时间,掌握时间。
鲁迅的一生是充实的,是忙碌的。他留下的文化遗产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他是一个伟人,中国的一位传奇人物!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隐胧在这水气里。”月光透过竹叶,星星点点的落在湖面上,那如诗如画的平桥村是鲁迅先生笔下《社戏》的场景。写到夏夜行船,鲁迅先生也一定怀着急切心情;写到归航偷豆,先生的嘴角一定挂着微笑。那是讯哥儿心中的美好,更是他心中的依恋,心里的故乡。
提到故乡,便不由地想起了我的外婆。外婆喜欢看戏,无论在哪里唱戏,唱的是什么戏,她都会兴致勃勃去观看,看得多了也就会唱了,虽然唱的.戏文我不大听得懂。外婆听戏时,与往常的大大咧咧不同,她会安静地坐在那,偶尔跟着哼几句,眼神专注。她说:“看戏的时候才会高兴,心安咧!”
对鲁迅先生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尽管那夜的戏并不好看,豆子也并不好吃,但他仍然对此恋恋不忘。这位经历浮世颠簸却始终为人民守着一份良善的人,这位即使身处逆流之中也要为国民拼搏呐喊的人,在寂寥的黑夜里总会感到一丝疲惫吧,也许唯有儿时记忆记拼凑出来的那点滴快乐,才能轻轻地散去他心头的烦闷与忧愁吧!
所以,不论是鲁迅、外婆,亦或是我们自己,都大抵如此,谁的内心无一角安宁地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守着那一份美好;在孤独迷茫的时候,不忘那一份初心。即使路途再艰难,他们也不会太孤独:因为无论身在何处,心底总有一处安宁!
“咿一―呀!”平桥村的戏又开始了,少年归来,还是当初的模样。轻轻棹起船桨,几圈涟漪晃散了一汪清水……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回忆散文集。关于鲁迅先生,对我们而言啊,真是一个字――熟,以前不是有句话吗?叫:“一怕文言文,二怕周树人“。这可是从前学生娃们的恶梦,这里的周树人指的就是鲁迅先生。
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为树人,浙江绍兴人,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集,在我们的课本中学习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和《好的'故事》。
鲁迅先生,擅长杂文,不过在我看来,《朝花夕拾》也是一本很好的书。我最初知道这本书也是因为那个小说《狂人日记》,他提出了“礼教吃人”的观点,从此,步入他的“世界”。
其中让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一篇《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是鲁迅先生幼时的“保姆”,在鲁迅先生眼中,他也总是切切察察,而且很迷信,睡觉时还摆“大“字,还懂很多规矩,还不识什么字,把“山海经“叫成“三哼经”的一个人,却给鲁迅先生买来了《山海经》,连鲁迅先生自己也说过,这是他最心爱的宝书。
鲁迅先生一直对这套书念念不忘,连在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书的模样,还一直在眼前,鲁迅先生,小小年纪就如此爱书,也是我对这篇文章记忆深的原因。
《朝花夕拾》这本书别有韵味,写出了一个童年真实的鲁迅……
虽然我只是个小学生,但我很喜欢读鲁迅公公的作品,特别是《社戏》这篇文章,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使我读了还想读。每当我翻阅时,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公公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公公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公公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而我曾为了一点小事和同学闹矛盾,现在想起来觉得很惭愧,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作为七斤的后代也应该有谦让精神,和同学搞好关系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公公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一捧普通到满田遍野的罗汉豆,一场无趣到令人哈欠连连的社戏,为何能令鲁迅先生惦念一辈子呢?
“在停船的匆忙中,看见台上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上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打仗。”
“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
……
作者对社戏场面的这几处描写,非常质朴,近乎平淡,但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难以忘怀。
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为何对社戏如此怀恋?难道是社戏真的“好看”?纵观全文,我们会发现,鲁迅先生真正怀恋的绝不只是平桥村的社戏,还有童年时期那群可爱的小伙伴儿和那些淳朴善良的村民,更有乡下那种快乐无忧的生活与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童年,总是那么美好,也总是那么短暂!
仔细想想,我的童年里似乎也有这种虽平凡却快乐的经历呢――
在我小时候,学校附近的不远处也有个戏台,虽然比较普通,也少为人知,但却同样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童年的乐趣。这个小小的戏台是室内的,仅仅不到九平米,幕布也是沾了不少灰尘的、破了许多洞的红绒布。至于道具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
那儿上演的常常是秦腔,抑或晋剧,偶尔也会有一些说不上名字的杂牌剧,但无论怎样,唱起来都是那么高亢,那么激昂。每次锣鼓响起,我便飞奔而去,在稀疏的人群里,钻来钻去,总想找到一个最佳的位置,一饱眼福。
现在回想起来,我依旧不知道他们嘴里唱的究竟是什么,但我当时却常常被感动得泪流满面。脑海中,船形鞋里刚烈而又温柔的脚步,总是摇摇晃晃;褪了色但却不沾任何尘埃的衣衫,总是起落飞扬;或妩媚或凝重的眼神,总是摄人魂魄……如今,统统成了回不去的过往。
时代变迁,沧海桑田,曾经男女老少热捧的戏台,如今却像秋后的草木般萧条。除了几位老人偶尔光临之外,几乎再无人问津。
如今读到《社戏》,想起童年,怎能不唏嘘感叹!唯有懂得珍惜,才不致将来日日叹惋那回不去的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