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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欢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欢乐的时光是短暂的,仅有好好珍惜时间,欢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
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最终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能够证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当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我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一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我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仅受到教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之后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仅对我一生都有益,并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可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能够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当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以往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在这个短暂又漫长的暑假里,我无意中闯入了狂人臆想的世界。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我的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里有这样一句话:“狂人发病,旁人侧目,家人延医救治,狂人复原。”大家是否觉得鲁迅真的将我们带入了狂人的世界?
不可领会?不可思议?不可明其所以然?
否也。
本书的序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站在我们正常人的角度,或许我们就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了。在我的深刻记忆里,有这样几个令人心寒、胆颤的情节:“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当我看完了这样的情节,说实话,内心的承重有些让我无法负担。这样的一个狂人,“狂”到不相信社会,不相信亲人,甚至不相信有人性的存在,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背景所造就的悲剧?!
虽未处在那时,但鲁迅笔下狂人“狂行下表层批判”的封建传统社会,却令我心颤不止。
胆怯?愤懑?悲哀?
而令我真正深思的,正是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而真正绝望的是不是鲁迅呢?我无从结论。但那末尾长长的省略号有意味着什么?或许,这绝望之音是徒劳的,它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是的,威胁人类世界的绝非地球火山喷发,地壳开裂般的轰烈的自然灾害,而是像核武器般有威力,像SARS般传播快,像地球污染般范围广的精神毒害。
站在新的光明的世纪上的我们,更应该像鲁迅先生一样做一位勇士,手拉手,肩并肩,建起防护世界人精神的“大气层”!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一捧普通到满田遍野的罗汉豆,一场无趣到令人哈欠连连的社戏,为何能令鲁迅先生惦念一辈子呢?
“在停船的匆忙中,看见台上一个黑的长胡子的背上插上四张旗,捏着长枪,和一群赤膊的人打仗。”
“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
……
作者对社戏场面的这几处描写,非常质朴,近乎平淡,但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难以忘怀。
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为何对社戏如此怀恋?难道是社戏真的“好看”?纵观全文,我们会发现,鲁迅先生真正怀恋的绝不只是平桥村的社戏,还有童年时期那群可爱的小伙伴儿和那些淳朴善良的村民,更有乡下那种快乐无忧的生活与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童年,总是那么美好,也总是那么短暂!
仔细想想,我的童年里似乎也有这种虽平凡却快乐的经历呢――
在我小时候,学校附近的不远处也有个戏台,虽然比较普通,也少为人知,但却同样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童年的乐趣。这个小小的戏台是室内的,仅仅不到九平米,幕布也是沾了不少灰尘的、破了许多洞的红绒布。至于道具什么的,就更不用提了。
那儿上演的常常是秦腔,抑或晋剧,偶尔也会有一些说不上名字的杂牌剧,但无论怎样,唱起来都是那么高亢,那么激昂。每次锣鼓响起,我便飞奔而去,在稀疏的人群里,钻来钻去,总想找到一个最佳的位置,一饱眼福。
现在回想起来,我依旧不知道他们嘴里唱的究竟是什么,但我当时却常常被感动得泪流满面。脑海中,船形鞋里刚烈而又温柔的脚步,总是摇摇晃晃;褪了色但却不沾任何尘埃的衣衫,总是起落飞扬;或妩媚或凝重的眼神,总是摄人魂魄……如今,统统成了回不去的过往。
时代变迁,沧海桑田,曾经男女老少热捧的戏台,如今却像秋后的草木般萧条。除了几位老人偶尔光临之外,几乎再无人问津。
如今读到《社戏》,想起童年,怎能不唏嘘感叹!唯有懂得珍惜,才不致将来日日叹惋那回不去的每一天!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社戏》
在授课老师有美感的剖析下,知道鲁迅先生并不是没有吃过那一次的好豆,只是忘不了童年生活的.那一段往事。
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一年又一年,煮豆的工艺不断完善,在小贩们精心制作的豆定比只是撒盐巴的豆好吃。但是为什么鲁迅先生还是会说童年的豆更好吃呢?因为那是童年呀!
就拿我自己的例子来讲,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肉松饼,曾经一度觉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东西能比它更好吃。因为每一次吃的时候,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一定要在做完作业或者帮做完事之后。奶奶就会给我钱,让我去买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就会跑去小超市,找到熟悉的位置,拿一袋肉松饼,然后够着柜台付完钱。当着奶奶笑着眯起的眼睛和一句:“你又买了这个呀?”然后和奶奶分着吃。其实袋子肉松饼很少很少,现在我吃完一袋不过两三分钟的事情,那个时候可以吃一下午。
现在,我再也不用奶奶给钱去买肉松饼了,我也可以不用够着柜台再去付钱了。跑遍大商场终于在一排货架上找到肉松饼时,顿时就没有吃的心情了,但是想起童年美味的那瞬间,我拿下了它,然后轻松的放在柜台前仿佛看到了又小时候的我够着柜台的样子,便走出了商场。回到家中,吃的时候才发现甜的,顶多一个就吃不下了,更不用提童年的那种感觉。
所以说食物不过是一个载体,真正美味的不过是一种再也品尝不到的名为“童年”的调味料罢了。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齿唇间都是余香。初读时,你也许感到有一些不知所云,细想来才能感到其中之真谛,然后便能深深震撼你的心灵。这本《朝花夕拾》,使我感受到的是一种信念。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我体会不到的滋味吧。
站在这样的一个和平年代去看战争年代的鲁迅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觉得这书中满含着无奈。一场大火之中,所有人都被困在了火海之中,所有人都在沉睡之中,但却有些人醒了,他们希望让周围的人都能清醒然后一起逃出去,可周围的人却怎么也无法喊醒。鲁迅无疑是这早醒的人,他也想用他的文字使人们清醒,但这却收效甚微。
虽然在书塾读书很烦闷,但是我觉得鲁迅的小时候还是很快乐的,看到这,总是能回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在现在看来,总觉得小时候无忧无虑,我多麽想再回到小时候,在体验一下那小时候的事情,虽说现在回想起小时候的,感到无聊,没趣。但在小时候,是多麽值得回忆的事啊。
在沉闷的生活里,送你一本《朝花夕拾》,愿你的心情变得平静而正如书名“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在长大以后,把自己小时候的琐屑一点点拼凑起来,这很简单,但谁又像鲁迅先生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