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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读后感 400字

2024-04-16 0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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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社戏》有感

社戏之美令鲁迅流连,但美却又并不只属于社戏,我爱社戏,更多的却是爱平桥村的景,爱往返戏台时沿途的景之美。

平桥村是鲁迅的故乡,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这里虽贫穷,但我却乐于在这纯朴,清新的`村景下玩耍,尤其是钓虾,伏在河沿上钓着虾,感受着农景的美,这多享受!

不过,农村的风景虽让人很愉悦,但是要说在我心目中,最美的景便是去看社戏往返的景。

我们乘船出发,船穿梭在碧绿的豆麦田地中,夹着潺潺的船头击水的悦耳声,我的心被沉醉在了其中,便不顾旁的,只是赏景。闻到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的清香,夹杂在那水气中扑面吹来,多么沁人心脾!水气中朦胧着月色,又衬着淡黑的起伏的连山,我沉浸在了这美景中,又隐约听到宛转,悠扬的笛声,便让这声音伴我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接着我还望着了松柏林,带着许些神秘,才看到了红红绿绿的戏台。

戏并不好看,只是原路返回,但这景却又有着另一番美。

月光显得格外皎洁,回望戏台,却又如初来未到一般,又飘渺得像一座仙山楼阁,满被红霞罩着了。即使戏不好看,这景也可观。我们的航船像条美丽的大白鱼在浪花里蹿,但过了会船行却慢了,大家饿了,于是又偷豆煮吃,我只是剥豆,在如此美景中剥豆,多么惬意!豆熟了,我们都吃豆,船轻轻浮在水面上,任凭它去漂,坐在飘荡的小船中吃豆,多么美!多么自由!

难怪我会回味这“好豆”“好戏”,通过这豆,我能看见我们童年的影子,能看见仙境般的风景;回味社戏,我能想到豆麦和水草发散出的清香,能在一次陶醉在这起伏的连山,月色朦胧的美景之中,那是多美!

真是社戏之美,景最美!

第二篇:《社戏》读后感

《社戏》写得像一首舒缓的歌,千回百转激荡在美质犹鲜的童年里;写得像一首动人的诗,诗情画意回旋在流连忘返的风景里;写得像一幅美丽的画,浓墨重彩泼洒在人文浓郁的民俗里。

详略的叙事美。课文详写去看社戏的全过程,略写在平桥村的情况和看社戏后的余波;去看社戏的全过程,真正写社戏的内容也不多,作者用了不少笔墨写农村小朋友的活动和景物。这样写是为了更好地表达中心意思。因为“我”所怀念的并不是看社戏本身,而是在看戏过程中与农家小朋友结下的诚挚友谊和农家的自由生活,“社戏”只是一条线索,在课文中起贯串故事情节的作用。但课文的略写部分又是必不可少的,如课文的开头三段虽然没有写到社戏,但却为对社戏的盼望做了很好的铺垫,展示了去看社戏的环境;最后写看社戏后的余波,突出对社戏的怀念,使得文章余味无穷。

温馨的风景美。写意的笔法,抒情的笔调,情景交融,如梦如幻,散发着江南泥土的芬芳。课文中的景物描写细致逼真。出航途中,作者用白描手法,勾画了一幅江南水乡的美丽图画;看戏时描绘了仙境般的戏台;归途中又用比喻写了行船的情景,富有童话色彩。这些景物描写细致逼真,有着浓郁的抒情气氛,表现了“我”去看社戏时兴奋愉快的心情和对江南农村美景的热爱,写得情景交融。

淳厚的人情美。在这临海的小渔村里,自然与人情融为一体,人情之质朴、淳厚如那里的山水一样令人沉醉、感动。课文成功地刻画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最突出的是双喜和六一公公。双喜聪明、能干、善解人意,富有同情心,而且反应灵敏,考虑周到,办事果断,充满自信,又有组织才能和号召力,是孩子们的当然领袖。“我”之所以能看上社戏,主要是因为有双喜出主意、打包票。这个形象是令人深深喜爱并难以忘怀的。成年人里的六一公公,着墨很少,但几笔勾画极其准确,写出了他的宽厚、淳朴、热情、好客。另外,如桂生的机灵勤快,阿发的憨厚无私,都只用一两笔便刻画得生动传神。“我”之所以认为这一夜的戏好、豆好,原因就在于这片乐土上的人好。

活泼的语言美。这篇小说的语言生动、简练、幽默。如写“我”热爱农村,把平桥村比做“乐土”。写“我”想看社戏而不能去时“急得要哭”,“似乎听到锣鼓的声音,而且知道他们在戏台下买豆浆喝”,表现了“我”的急切心情。写可以去看戏时,用“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生动地写出了“我”如愿以偿的喜悦。写人时用笔极为俭省,仅通过人物语言和简练的动作描写就传神地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小说的许多语言幽默风趣,如“或者因为高等动物了的缘故罢,黄牛水牛都欺生,敢于欺侮我,因此我也总不敢走近身,只好远远地跟着,站着”,把“高等动物了”活用为动词,既贬斥了牛,又写出了“我”的窘态。双喜说,“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我”还特地为“白地”颇作了一翻注释,幽默中不乏轻蔑之意。

第三篇:《社戏》读后感

初读《社戏》,不禁有些惘然:鲁迅与他的伙伴去看戏。船是偷来的,戏,是无趣的,豆,也是偷采的。那为什么文章的结尾却写道“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多读几遍后,才发现,鲁迅写“去看戏”的意图并不是为了讲述看戏的过程,而是“去看戏”一路上有趣的经历,以那些经历突出了小伙伴与长辈们的性格。

我从“都回来了!那里会错。我原说过写包票的!”,“是的。我们请客。我们当初还不要你呢。你看,你把我的虾吓跑了!”“双喜终于熬不住了,说道,怕他会唱到天明还不完,还是我们走的好罢。”中看出了双喜机灵,胆大,急躁的性子。

从“近台没有什么空了,我们远远的看罢”,“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我看出了阿发遇事沉稳,有主见,大方的性格。

从“双喜以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于是各人便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中,我体会到了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互相关心,团结互助的精神。

从六一公公的神态、动作与语言描写来看,他显然是一位朴实、勤劳的人。

正是有了这些团结的小伙伴和朴实勤劳的农民在鲁迅身边,鲁迅才得以有了如此难忘的一段童年回忆。童年永远是最难忘,最自由快乐的。儿时的故乡正是鲁迅理想中的一片纯净,无半分约束的一片乐土,一份珍贵的宝藏――脱离旧俗啊!

我们与那时的鲁迅年龄应是相仿的,可是,别说划船了,一只萤火虫都看不到。平日从没有哪次是畅快地与伙伴们出游的――没有大人。然而,就算出游了,又能去哪儿呢?被钢筋水泥盖的城市早已丧失了纯净的气息。

这时,我又开始羡慕起鲁迅了。

多美的乡村夜景啊。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而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

简直是一幅浓油墨彩的山水画。描绘了一片属于童真的天堂!

鲁迅的《社戏》,确实耐人寻味,令人难忘。

再读《社戏》

童年之趣,随处可寻,与小伙伴玩耍,更是寻常之事。

向来觉得鲁迅选材,文笔相当精彩,怎忽的选如此平淡无奇的素材呢?

这就要看鲁迅那时的写作背景了。

不是血染长刀的战场,也不是平和安稳的现代,而是一个被旧俗包围着的封建思想腐蚀着全中国的环境里。

等级的差别是地位的天差地别,是决定了别人对你跪还是你对别人跪的利器。可以说,当时之社会下层人民,其实边连狗都不如。

在这样的环境下,《社戏》完笔了。那是鲁迅所回忆的二十多年前的事,然而,在文中的小伙伴,乡民身上,我们看不见下等人的自卑,对上等人的畏惧,甚至看不出地主与贫农的半点差别。没有傲慢,没有纷争,有的,只是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们纯净的友谊。

戏并不好看,精彩的地方如何也等不到,但是关键不在这里。

鲁迅所向往,怀念的,并不是社戏,而是带他去看戏的小伙伴儿,是在乡下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是那片小小的,纯净的乐土,是他理想中渴望生活的地方。

多么难得的,一去不复返的童年经历啊!夜观社戏,看似平淡的事,在鲁迅苍桑的眼中,亦是弥足珍贵了。

现在,再回过头来细读社戏,一切都不一样了。

文中的双喜,阿发等小伙伴的一系列举动无不深刻体现了孩童间纯真无暇的友谊,六一公公则是代表了农民,体现出了勤劳朴实的性格。而一段段美好迷人的环境描写使我们无处不感受到鲁迅对于故乡浓浓的眷念之情,对那不复存在的无虑生活感到留恋惋惜之情。

这与做一个回转悠长的梦又有何区别呢。

不,这不完全是回忆,这不完全是留恋,这是鲁迅先生内心对未来的渴望啊!

他渴望将来的孩子们可以过上这样的生活,而不是被封建思想左右。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鲁迅先生想表达的真的只是“一直到现在”么?他的言语中泛出的不仅有眷念之情,还寄托着一份美好,值得留恋的期望。他期望国家可以逐渐强大起来,挣开封建之束缚,让未来的孩子们过上与他所忆之童年生活相仿的生活。

这是鲁迅先生对国家,对晚辈最执着的期待。

于是,现在的我们,才可以自由穿梭于人群,而非闭足禁户了。

这一篇课文,并不仅仅是社戏。

第四篇:《社戏》读后感

鲁迅是文学大家,他的深刻不是浏览所能体会的。《社戏》中的情趣以及道不尽的“人生经验通感”是它令我产生鉴赏教学的尝试。

这篇课文讲述了鲁迅童年时看戏的一次经历,写了鲁迅一开始认为平桥村是“我”的乐土,他每天的事情大概是挖蚯蚓、钓虾。但是所盼望的,就是去赵庄看戏。看完戏之后,由于他们的肚子空空的,想去找点吃的,双喜很聪明也很机灵,为了不让阿发的母亲知道,因为如果阿发的母亲知道的话,会骂他们的。于是,双喜想了一个歪主意,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去偷罗汉豆。但是事情真相始终会浮出水面的,六一公公最后知道了村子里的小孩吃了他田里的罗汉豆时,也并没有生气,而是把鲁迅请到了自己家里。六一公公问鲁迅豆儿中吃吗,鲁迅说很好。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地说道: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子比不上别人的呢。我今天送些给我姑奶奶尝尝去。他于是打着笈子回去了。

鲁迅最后又白吃了六一公公的罗汉豆,但他认为这回吃的罗汉豆,却没有他昨天看戏的时候吃的豆那么好。

读者论坛这篇文章写出了鲁迅对美好童年生活的怀念,也使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原来,鲁迅的童年这么丰富而有意义呀!

第五篇:《社戏》读后感

虽然我只是个小学生,但我很喜欢读鲁迅公公的作品,特别是《社戏》这篇文章,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使我读了还想读。每当我翻阅时,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公公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公公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公公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而我曾为了一点小事和同学闹矛盾,现在想起来觉得很惭愧,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作为七斤的后代也应该有谦让精神,和同学搞好关系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公公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第六篇:《社戏》读后感

《药》这篇文章早在牟老师的语文课上就读到过,再次从《呐喊》这本书里读,却让我感触更深。

《药》这篇文章讲诉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也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来讽刺,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悲哀和孤寂。鲁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鲁迅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我爸爸跟我说《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我虽然还听不懂,但对于那段黑暗的历史却十分悲哀。

第一周2

在呐喊里,我最期待的便是《阿q正传》,或许是刚刚看过的外国电影《阿甘正传》给我的熟悉感,亦或是父母总是提起。

书中说一个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感叹,所有人物的生活历程,都在这个悲凉社会中慢慢隐去,只剩下一团昏暗,让人窒息到想要呐喊。

第二周3

呐喊中《孔乙己》也是我印象中撇为深刻的。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腐化,他穷困潦倒,好吃懒做,从没有努力奋斗,却总想坐享其成,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成为人们所厌恶的贼。作者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人。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他在店里的品行也是最好的,从不赊账。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孔乙己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不仅因为那个黑暗时代,也因为他自己。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要脚踏实地,努力学习,不能只有一个“之乎者也”的空架子,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第二周4

《故乡》这篇文章是在初中学过的,以前看鲁迅先生的《故乡》,唯一的印象就是圆月下面带着钢圈拿着钢叉的小英雄闰土。可以说完全没有看懂这篇小说。今天再看这篇小说,有些感慨。

鲁迅离开的故乡,有生活艰难,受“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之苦的闰土。闰土的父亲给周家做“忙月”,带着闰土来给周家帮忙。为了生计,那时候像闰土家这样的人很多,像“迅哥”这样能进学堂读书不用为生计发愁的'人却很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命运改变着人的生活方式。闰土的命运只能这样,愚昧得无休止的生育,生活陷入恶心循环,这一点在水生和宏儿身上初现。水生和宏儿友谊似乎是迅哥喝闰土的翻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闰土不能上学读书,当时隔廿年后,原来的那个害羞怕生却拥有多种田地娱乐技能,戴着钢圈的小英雄形象破灭,他们在充满期待的见面时那一声来自未老先衰的闰土的“老爷”时发现,早有隔阂产生。童年记忆只能留在过去。中国人势利贪图小利,这是作者在本文里讽刺的要点。知道迅哥一家要搬走,斜对门的豆腐西施杨二嫂,先是以“贵人多忘事”嗤笑多年不回乡的迅哥,继以迅哥阔了为由索要“破烂木器”,被婉拒后还以“越是有钱越不肯放松,越不放松越有钱”来嘲笑,似乎有钱人的东西都应该大方的赠予别人。索要未果后临走还将迅哥母亲的手套塞在裤腰里顺走。形象的描述了这个普通妇女的贪图小利。我不是鲁迅那个时代的人,亦不了解“故乡”的民风。

第三周5

在读《故乡》还是感觉现在农村和以前的农村比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富多了,不用担心吃穿用度。但有些地方还是一样。比起鲁迅小说里的描述不值一提。有的人贪图小利还是会害羞要面子的,比如闰土把碗埋进灶灰里,要灶灰去做肥料好不知不觉的把碗顺走。有些人见别人得了小便宜自己也要占点小便宜才能心里平衡。比如杨二嫂,发现闰土要狸猫换太子顺走碗碟自己也要拿走狗气杀。算是这几天守在迅哥家的一点战果。这几天又这么一则新闻,北京上海试行无人超市,很多人不付钱或付点钱就拿走了名贵烟酒。有的人见别人得逞后也照做。他们似乎忘了摄像头。还好商家表示只是试运营,不会追究。还好那些带着孩子去超市的家长都如数付了钱,因为他们都不希望给孩子一个坏榜样。虽说现在离鲁迅的年代过去了近一百年,依然存在杨二嫂那种贪图小利的人,却也存在前面提到的给孩子做好榜样的人,他们的孩子廿年后也必然成为他们那样守规矩懂功德的不贪图小利的人,中国人在某种程度的改善,虽然很小,却也是进步。鲁迅先生不管朝花夕拾,还是呐喊,都如同一剂猛药,让国人清醒。

如今有钱的国人走出国门,各种不文明行为影响了中国人的形象。物质文明提高没有马上带来精神文明进步。国人有机会走出去更应该好好学习如日本人的素质,即见贤思齐。见到不文明的也应该反省,自己是否也曾经那样或将来会不会有那种行为,时代变了,对人有了更高的要求。鲁迅先生只看到国人的问题,并没有说原因,因此对“希望”有些悲观。这些生活问题终归要在生活里解决。

第三周6

《兔和猫》的有这样一段: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这里似乎在说鲁迅爱一切小生物。可是,《兔和猫》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对待猫的:那黑猫是不能久在矮墙上高视阔步的了,我决定的想,于是又不由的一瞥那藏在书箱里的一瓶青酸钾。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鲁迅不是对一切生命一样眷顾,而是有爱憎分明的。动物界的弱肉强食是自然规律,黑猫办了小白兔却办不了大白兔,只因为在黑猫眼里大白兔并非弱肉。因此,把自己强大起来才是自己该做的。

第四周7

《社戏》是我看得最后一篇呐喊的文章。在难忘的是他说描述的童年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

第四周8

《社戏》中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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