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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社会的发展已经足以改变人们的思想。谈到生活,便立刻会联想到家用电器;谈到放松,也许电视和电脑是最佳之选。生活的质量都已经随着科学的发展而进步了许多。然而,在读了《社戏》后,那股深深的农村之气的朴素精神又让我体会到了一次,更是充满了赞美之情。
那段儿时的童年总让人感到无比纯真。小伙伴们与文中的“我”调皮与机灵,好玩之心让人不禁羡慕。物质条件的提高不仅提高了生活质量,从而又让人们的欲望增加,思想复杂。其实简单,美满的生活不正是所有人都需求的吗?为何不回归以前过单纯,简单的生活而要去进入种种纠纷呢?人们往往遗忘了那份童年的单纯。
我曾经听爸爸谈起过一件这样的事:
在一处豪华的别墅售楼处,即使房价提升了也一样热手。两家人家为了抢买最后一幢别墅而争吵了起来。最后,房产商只得让他们迅速开车去银行,看谁能抢先付款就把房子卖给谁。
是的,现在的人竟然为了物质需求而做出叫人无法理解的举动。也许,在他们赶去银行的途中,他们并没有为自己的`举动而感到吃惊,可能还认为理所当然;也许他们并没有想过他们现在的房子是否真正有缺点;也许他们根本没有发现在他们争吵时,他们的品德已经下降了一个等第。
人与人应该和谐相处,可为何现在的社会中处处存在着竞争?处处难以找到童年的单纯?那段人们心目中的打骂说笑,是否真的只能作为记忆,去羡慕,去赞美?
暮色里,月光透过竹叶,如醉,轻盈铺衬安静的疏影于湖面上,泛着星光般的点点晶莹。几位孩童泛着蓬船,听草台唱那咿咿呀呀的小曲。江南水乡,夜深星疏,溟溟蒙蒙,静谧美好。那个如诗如画之地唤平桥村,是鲁迅先生笔下《社戏》的场景。
鲁迅,早已家喻户晓的名字。那位经历了人生舛错,身世浮沉却始终为人民守着一份善良的人;即使身处逆流之中,也要拼搏的人。他勇敢,无畏,看起来无坚不摧。但在寂寥无声的黑夜,也总会感到一丝疲惫。温柔的记忆便一点点拼凑,轻柔的拂去人心中的烦闷与疲倦。
我不相信鲁迅笔下的人物会没有自己的影子,自己的心愿,鲁迅塑造了他,相信,也成全了自己。
写到夏夜行船,鲁迅先生也定怀着急切的心情吧;笔落归航偷豆,先生嘴角也定噙着几分笑意吧。那是迅哥儿心中的美好,更是鲁迅先生心中的依恋,心里的故乡!
迅哥儿不是鲁迅,但一定是鲁迅的写照。记得开头说“倒数上去二十年”。那时的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灰蒙蒙的天空被云翳蒙盖,广袤的.土地上不知流淌过多少亲人的鲜血,每个人的眼里皆是一片死气沉沉,看不到一丝光亮。北京?也无什么区别。
迅哥儿去看戏,却看透了社会风气。此番此景,他想起了平桥村,想起了那些虽不会读“秩秩斯干”却天真纯朴的伙伴,想起了那夜并不美味的豆子。他看厌了,看倦了如今的人心,他的心儿早已回去,回到那方蓝天白云下的水乡。
鲁迅不也如此?
我们,大抵都如此,谁的心儿不安于一处?夜深人静的时候,守着一份美好;孤独惘然之时,懂得一份初心。
流浪求学的人,无论身在何间,心总在故乡。所以,即使前路再艰难,路途再遥远,他们都不孤独。
“咿――呀!”
平桥村的社戏又开始了,少年还是少年。渺远的黑夜上没有如沸的繁星,取而代之的是不喧闹的稀疏星儿。少年轻摇橹,摇皱了这一汪清水。
他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社戏>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的小说<呐喊>中的一篇,是作者虚构的童年时发生的事。
<社戏>写的是主人公在夏天时到鲁镇去,和一些小朋友们玩,又去看社戏,回来的路上还偷豆吃,不亦乐乎。
文章的最后一句是"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再没有看过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是那么的好看。"。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但是等了许多时都不见","然而老旦终于出台了。老旦本来是我所最怕的东西,尤其是怕他坐下了唱。""那老旦当初还只是踱来踱去的唱,后来竟在中间的一把交椅上坐下了。我很担心;双喜他们却就破口喃喃的骂。我忍耐的等着,许多工夫,只见那老旦将手一抬,我以为就要站起来了,不料他却又慢慢的放下在原地方,仍旧唱。"从这些句子中都可以知道社戏并不是很好看。而豆也并不怎么好吃,可以从"但我吃了豆,却并没有昨夜的豆那么好。"中看出。
我们生活中也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比如很多人抢菜会觉得很好吃,而没人抢,只有自己一个人吃,就会觉得无味。还有就是一些同学一起在野炊,做的饭菜不一定很好吃但却吃得很有味道。
鲁迅是文学大家,他的深刻不是浏览所能体会的。《社戏》中的情趣以及道不尽的“人生经验通感”是它令我产生鉴赏教学的尝试。
这篇课文讲述了鲁迅童年时看戏的一次经历,写了鲁迅一开始认为平桥村是“我”的乐土,他每天的事情大概是挖蚯蚓、钓虾。但是所盼望的,就是去赵庄看戏。看完戏之后,由于他们的肚子空空的,想去找点吃的,双喜很聪明也很机灵,为了不让阿发的母亲知道,因为如果阿发的母亲知道的话,会骂他们的。于是,双喜想了一个歪主意,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去偷罗汉豆。但是事情真相始终会浮出水面的,六一公公最后知道了村子里的小孩吃了他田里的罗汉豆时,也并没有生气,而是把鲁迅请到了自己家里。六一公公问鲁迅豆儿中吃吗,鲁迅说很好。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地说道: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子比不上别人的呢。我今天送些给我姑奶奶尝尝去。他于是打着笈子回去了。
鲁迅最后又白吃了六一公公的罗汉豆,但他认为这回吃的罗汉豆,却没有他昨天看戏的时候吃的豆那么好。
读者论坛这篇文章写出了鲁迅对美好童年生活的怀念,也使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原来,鲁迅的童年这么丰富而有意义呀!
今晚在灯下,开始我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写这一篇读后感。经过妈妈的指点,我的思路渐渐清晰起来……
这一篇作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在乡下无忧无虑的生活和乡村社戏这一种奇特的娱乐活动,描写的是年少时鲁迅先生假日里到乡下和他的小伙伴们掘蚯蚓,钓鱼虾,一同去放牛,一同去看戏,一同去偷豆子,生动的记叙和细腻的刻画让我们也身临其境:“每一天都抓蚯蚓,抓来穿在那铜丝做的`小钩上,趴在那河边钓虾;其次便放牛,黄牛和水牛都敢于欺负他,他只好远远的看,这时小朋友们都嘲笑他……他最爱看戏,最爱看扮蛇精和老虎;在回家的路上,他们都到田里偷豆子,年幼的和他剥豆,年长的摇船,不久就熟了,便随波逐流,都围到后舱,用手撮着吃……”。
可能大家都没读出来,作者在文章的前后两段都写出了读书的重要和村里人对读书人们极高的评价,比如:“读过书的人才识货”等等,妈妈也是点通了我的思路才想通的。读过书的城里少年到乡下受到了种种优待,那么多孩子陪着他玩,也说明了当时“待客的礼数”非常的周到和民风的淳朴。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玩伴们都栩栩如生,一个个在他的文章里复活。他的文学成就正印证了文章里六一公公的话“小小年纪便有见识,将来一定中状元。”
今天在我们看来,乡村里的少年生活得非常无忧无虑,不需要每天要做繁重的功课,也不需要大量的学习时间在桌前。可是如果没有鲁迅先生的好学,《社戏》这篇精彩的文章也不存在了。所以,忙里偷闲才有闲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