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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完《社戏》这篇文章的最后一句话后,我闭上眼睛,仿佛看到12岁的鲁迅正和小伙伴们看戏,他们有说有笑,还喝着豆浆,笑容挂在脸上,享受与伙伴们玩耍的时光。
童年的多姿多彩,少不了朋友的陪伴。我想起《社戏》的最后一句话,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真正很好看,只能看到台上的人咿咿呀呀地唱;那夜的豆并不真正很好吃,更本比不上别人那香甜可口的豆子。但在没有大人的陪伴下,只有友好的'朋友。
看戏时,大家一会儿讨论小旦的动作,一会儿骂老旦的歌,最差的戏也会变得更加精彩!因为有了伙伴。煮豆时,大家说笑打闹,还把豆壳抛到河里去,窝在一起品尝,最坏的豆在会变得更加美味!因为有了伙伴。读着,读着,我想起自己小时候的趣事。
那是一个炎热的暑假,我只有7岁,妈妈让我参加了一个夏令营活动,是到农村体验乡村生活。一到农村,我和伙伴们就像一群脱缰的野马,在草地上狂奔、打滚、呼吸新鲜空气。穿过草地,便看见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中还有成群结队的鱼儿在畅游。我们不等老师的同意,便纷纷跳入水中,水没过了我的肩膀。去抓鱼!有人提议,大家连声赞成,可是,鱼没有抓到,却一脚踩进了泥巴地。看!就在大家玩得热火朝天之时,吴天亦喊了一声。我们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一头无比巨大的水牛也在这条溪上洗澡!我们哭笑不得。
那句含义深刻的句子,透出了作者鲁迅怀念童年的浓情。我的童年还没有结束,我要去珍惜它,让它变得更加精彩。去交一些朋友,知心的朋友,这样,你就能跟她一起分享快乐,承担痛苦,从此你的童年就不再单调了。
读完了《社戏》这篇文章,让我更加热爱童年了。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社戏》
在授课老师有美感的剖析下,知道鲁迅先生并不是没有吃过那一次的好豆,只是忘不了童年生活的.那一段往事。
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一年又一年,煮豆的工艺不断完善,在小贩们精心制作的豆定比只是撒盐巴的豆好吃。但是为什么鲁迅先生还是会说童年的豆更好吃呢?因为那是童年呀!
就拿我自己的例子来讲,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肉松饼,曾经一度觉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东西能比它更好吃。因为每一次吃的时候,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一定要在做完作业或者帮做完事之后。奶奶就会给我钱,让我去买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就会跑去小超市,找到熟悉的位置,拿一袋肉松饼,然后够着柜台付完钱。当着奶奶笑着眯起的眼睛和一句:“你又买了这个呀?”然后和奶奶分着吃。其实袋子肉松饼很少很少,现在我吃完一袋不过两三分钟的事情,那个时候可以吃一下午。
现在,我再也不用奶奶给钱去买肉松饼了,我也可以不用够着柜台再去付钱了。跑遍大商场终于在一排货架上找到肉松饼时,顿时就没有吃的心情了,但是想起童年美味的那瞬间,我拿下了它,然后轻松的放在柜台前仿佛看到了又小时候的我够着柜台的样子,便走出了商场。回到家中,吃的时候才发现甜的,顶多一个就吃不下了,更不用提童年的那种感觉。
所以说食物不过是一个载体,真正美味的不过是一种再也品尝不到的名为“童年”的调味料罢了。
读完鲁迅先生的《社戏》,心中流动着一股暖流。文中人们的质朴及他们的热情好客令我感动。那一张张纯朴的脸深深地映在我的脑海中,许久都挥之不去。
这篇文章中虽然篇幅不长,但生动的'写出了作者及伙伴看戏的过程。那一个个纯朴善良的村民、一颗颗质朴的心灵,都体现了世间真情。而现如今,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缺少这种真挚的情感,这常常使我们陷入一种无助、孤独中。在文中,作者因为愿望没有得到实现而有些不高兴,在被外祖母觉察后竟向作者表示歉意,说他们怠慢了,这在封建社会乃至当今社会都是极少见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当作者的伙伴们回来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时,注意到了作者不开心,就为他惋惜。这又使我感到这群少年对朋友无微不至的关心,即使自己高兴而朋友不高兴时,也能估计到他人的感受,为他们分担忧愁。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只知道以自己为中心,让别人关心自己,而不知道关心他人。自己遇到了高兴的事,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这样只能导致大量的真情流失,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冷淡。就连现在多年的老邻居,你上楼,他下楼,整日连个招呼都不打,个个形同陌路,遇到事情的时候怎能互相帮忙,这样下去将是多么可怕呀!
人,自从来到这个世上以后便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互相依存的。人们组成一个集体,力量就会变得巨大。如果没有真情,再多的人也无法组成一个集体。让我们快去找回自己丢失的真情,让真情充满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药》这篇文章早在牟老师的语文课上就读到过,再次从《呐喊》这本书里读,却让我感触更深。
《药》这篇文章讲诉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也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来讽刺,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悲哀和孤寂。鲁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鲁迅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我爸爸跟我说《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我虽然还听不懂,但对于那段黑暗的历史却十分悲哀。
第一周2
在呐喊里,我最期待的便是《阿q正传》,或许是刚刚看过的外国电影《阿甘正传》给我的熟悉感,亦或是父母总是提起。
书中说一个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感叹,所有人物的生活历程,都在这个悲凉社会中慢慢隐去,只剩下一团昏暗,让人窒息到想要呐喊。
第二周3
呐喊中《孔乙己》也是我印象中撇为深刻的。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腐化,他穷困潦倒,好吃懒做,从没有努力奋斗,却总想坐享其成,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成为人们所厌恶的贼。作者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人。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他在店里的品行也是最好的,从不赊账。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孔乙己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不仅因为那个黑暗时代,也因为他自己。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要脚踏实地,努力学习,不能只有一个“之乎者也”的空架子,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第二周4
《故乡》这篇文章是在初中学过的,以前看鲁迅先生的《故乡》,唯一的印象就是圆月下面带着钢圈拿着钢叉的小英雄闰土。可以说完全没有看懂这篇小说。今天再看这篇小说,有些感慨。
鲁迅离开的故乡,有生活艰难,受“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之苦的闰土。闰土的父亲给周家做“忙月”,带着闰土来给周家帮忙。为了生计,那时候像闰土家这样的人很多,像“迅哥”这样能进学堂读书不用为生计发愁的'人却很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命运改变着人的生活方式。闰土的命运只能这样,愚昧得无休止的生育,生活陷入恶心循环,这一点在水生和宏儿身上初现。水生和宏儿友谊似乎是迅哥喝闰土的翻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闰土不能上学读书,当时隔廿年后,原来的那个害羞怕生却拥有多种田地娱乐技能,戴着钢圈的小英雄形象破灭,他们在充满期待的见面时那一声来自未老先衰的闰土的“老爷”时发现,早有隔阂产生。童年记忆只能留在过去。中国人势利贪图小利,这是作者在本文里讽刺的要点。知道迅哥一家要搬走,斜对门的豆腐西施杨二嫂,先是以“贵人多忘事”嗤笑多年不回乡的迅哥,继以迅哥阔了为由索要“破烂木器”,被婉拒后还以“越是有钱越不肯放松,越不放松越有钱”来嘲笑,似乎有钱人的东西都应该大方的赠予别人。索要未果后临走还将迅哥母亲的手套塞在裤腰里顺走。形象的描述了这个普通妇女的贪图小利。我不是鲁迅那个时代的人,亦不了解“故乡”的民风。
第三周5
在读《故乡》还是感觉现在农村和以前的农村比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富多了,不用担心吃穿用度。但有些地方还是一样。比起鲁迅小说里的描述不值一提。有的人贪图小利还是会害羞要面子的,比如闰土把碗埋进灶灰里,要灶灰去做肥料好不知不觉的把碗顺走。有些人见别人得了小便宜自己也要占点小便宜才能心里平衡。比如杨二嫂,发现闰土要狸猫换太子顺走碗碟自己也要拿走狗气杀。算是这几天守在迅哥家的一点战果。这几天又这么一则新闻,北京上海试行无人超市,很多人不付钱或付点钱就拿走了名贵烟酒。有的人见别人得逞后也照做。他们似乎忘了摄像头。还好商家表示只是试运营,不会追究。还好那些带着孩子去超市的家长都如数付了钱,因为他们都不希望给孩子一个坏榜样。虽说现在离鲁迅的年代过去了近一百年,依然存在杨二嫂那种贪图小利的人,却也存在前面提到的给孩子做好榜样的人,他们的孩子廿年后也必然成为他们那样守规矩懂功德的不贪图小利的人,中国人在某种程度的改善,虽然很小,却也是进步。鲁迅先生不管朝花夕拾,还是呐喊,都如同一剂猛药,让国人清醒。
如今有钱的国人走出国门,各种不文明行为影响了中国人的形象。物质文明提高没有马上带来精神文明进步。国人有机会走出去更应该好好学习如日本人的素质,即见贤思齐。见到不文明的也应该反省,自己是否也曾经那样或将来会不会有那种行为,时代变了,对人有了更高的要求。鲁迅先生只看到国人的问题,并没有说原因,因此对“希望”有些悲观。这些生活问题终归要在生活里解决。
第三周6
《兔和猫》的有这样一段: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这里似乎在说鲁迅爱一切小生物。可是,《兔和猫》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对待猫的:那黑猫是不能久在矮墙上高视阔步的了,我决定的想,于是又不由的一瞥那藏在书箱里的一瓶青酸钾。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鲁迅不是对一切生命一样眷顾,而是有爱憎分明的。动物界的弱肉强食是自然规律,黑猫办了小白兔却办不了大白兔,只因为在黑猫眼里大白兔并非弱肉。因此,把自己强大起来才是自己该做的。
第四周7
《社戏》是我看得最后一篇呐喊的文章。在难忘的是他说描述的童年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
第四周8
《社戏》中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
鲁迅先生的《社戏》,相信大家一定耳熟能详吧。我第一遍读这篇文章,是有些茫然的:明明题目是关于“戏”的,文章里怎么没几句是写鲁迅先生看到的“戏”呢?又为什么要描写他和小伙伴们“偷豆”呢?
又细读了一遍,才明白过来:鲁迅先生写“戏”并不是指他和小伙伴们一起去看的那场戏,而是指他们在一路上难忘的记忆。开头写的是年幼的“迅哥儿”想要坐船去看戏,但因为没有船而沮丧;而后他的伙伴们借到了一艘船,兴奋地和他一起去看戏;但戏并非很好看,所以这群孩子闲不住,又去田地里“偷豆”;最后一起愉快的返回。
鲁迅先生笔下的孩子永远都是纯洁可爱的,无论是我们熟识的“少年闰土”;还是一起偷豆的小伙伴们,鲁迅先生永远都将孩子们的无私和天真完美的保留下来。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可爱的小伙伴们在他童年时陪伴他,鲁迅先生才能拥有这样一段难忘的回忆。儿时的故乡正是鲁迅先生的一片乐土啊!
现在的我们应该是和鲁迅先生当时的年龄相仿,可是,别说看星星了,平常有个朦朦胧胧的月亮就算很不错了,哪儿还有什么所谓的星河流转啊!就算出去,也没几次是和伙伴们真正畅快的出游;何况,又能去哪呢?大城市的钢筋水泥味早就将自然的气息吞噬了吧。
这时,我便开始羡慕起鲁迅先生来了。
他拥有过这样美丽的乡村夜景啊!河水与夜色融为一体;两岸的豆麦与河底的水草的清香交织在水气之中,扑面而来;本来皎洁明朗的月光,也被朦胧在这层水汽之中了。这简直就是一幅清新宁静的水墨画,它描绘出了乡村那安静而又神秘的一幅画卷。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也曾在乡村的田野上奔跑过;我也曾爬上巍峨的大山去寻找美味的野果;我也曾听见过鸟儿的歌声和风在我耳边的低语。可,这一切都不见了――我来到了大城市生活。不能否认,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国家的迅速壮大使我感到自豪。但我也在时时担心:我那美丽的”乡野水墨画”,还会回来吗?或者说,它们什么时候会重新出现?
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似乎越来越少了,不仅是植物,连动物也“惨遭毒手”。多少动物在人类的滥杀下相继灭绝?北京南海子麋鹿园的一块块石碑倒塌的背后,是多少动物们的悲鸣?
肆意妄为的结果,大自然会一一偿还。
元朝初年的鼠疫;2002年的“非典”;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看上去的“天灾”最后都是由人类咎由自取而得来的。难道我们为了所谓的“尝鲜”,竟要搭上自己的性命吗?我们的祖先饲养了千百年的鸡鸭鱼牛吃惯了,就要去猎杀那些无辜的,还携带着千万种足以致命的病毒的“野生动物”吗?那我们人类五千多万年的进化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我们自以为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就可以任意妄为吗?自然孕育了人类,却不会为人类偏私存废,更不会有亲疏之别。
“天道无亲,恒与善人”,敬畏自然,就是保护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