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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没有像昨夜的豆一样好的豆了;再也没有似那夜的好戏了;再也没有那样开心的“旅途”……
他的一次次回望戏台,看它被红霞罩满,又如出来未到一般,一丝丝快乐夹杂着悲凉。还记得内心的期待吗?还记得一天的难受吗?还记得连声称赞的戏吗?一定记忆犹新吧!它曾经是那样令人着迷,他用一天的忧郁换得了那样一场精彩的社戏呀!
我也向往那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朦胧在这水气里。也曾憧憬一座座仙山楼阁,被红霞罩着的希望!
念着“秩秩斯干幽幽南山”的他所么可爱,去掘蚯蚓,在河沿上去钓龙虾,一同去放牛。多么简单却充满乐趣的生活。
谁说鲁迅先生就一定是严肃的呢?其实他也曾经天真,曾经幼稚。这真实的快乐怎是我们这些90后所能领略的呢?我不否认我羡慕他的童年,他在自然中感受乐趣,感悟人生!
他爱看戏却唯怕老旦,和双喜他们径奔上船,骂着老旦,消失在隐约的月色下……
之后几个年长的慢慢摇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几个剥豆,就这样,他们在八公公的船上吃着豆子,害怕被骂越有着一种奇妙的乐趣。
现在他离开了世界,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优秀的创作还有那张严肃的照片。说能听懂他内心的独白,恐怕世上已无几人吧!他不过曾经只是个孩子,一个爱戏的孩子罢了……
《社戏》的意味是什么?要吃得准,吃得透,实在颇费思量。
鲁迅先生写戏之意不在戏,这一点还比较容易看出来,有资料就提示:小说题目是“社戏”,但大量篇幅写的是戏吗?
那天晚上的戏精彩不精彩?作者着力表现的是什么?很明白“那夜的戏是相当乏味的”,再则,“豆子本也没什么稀奇”,可是,为什么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呢?
既然写“戏”之意不在“戏”,那么在于什么呢?
流行的观点是:“作者以饱含深情的优美笔触,刻画了一群农家子弟栩栩如生的形象,展示了农村自由天地中充满诗情画意的儿童生活画卷,表现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质,反映作者对劳动人民的热爱和对自由的向往。”
诚然,这并不错,鲁迅在劳动人民身上是看到许多优秀品质的。《一件小事》就表现了这个主题。但是在鲁迅笔下,同是劳动人民的短衣帮对孔乙己这么一个苦人却是如此凉薄,简直麻木不仁,唯以取笑苦人为乐,鲁镇上的人们对于祥林嫂的态度也令人悲哀,为什么如此矛盾呢?
可见,满足于已有的认识,对于透彻理解《社戏》的意味还很不够。
读着鲁迅笔下的平桥村,忽然想起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这么一联想,《社戏》的主题把握住了,原来鲁迅是在抒写人际关系的理想境界。在这一主题的照耀之下,《社戏》全文便豁然开朗了。
平桥村虽然不像世外桃源那样是一个虚无缥渺的世界,可也是够特殊的。请细读关于平桥村的介绍文字:
那地方叫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住户不满三十家,都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平桥村“极偏僻”,虽然并非与世隔绝如桃源,但至少是相当闭塞。唯其闭塞,所以恶浊的世风较少侵袭人心。在这个小社会里,没有赵太爷、鲁四老爷、丁举人之流,家家“都种田,打鱼”,都是劳动者。为了寄寓自己的理想,在这个小村庄里有意避开了阶级对立,造成一个理想化的环境。这里仿佛没有剥削,没有压迫,象六一公公那样,不象闰土那样艰难竭蹶,那心境的舒坦表明着他的家境即使不是殷实的,至少也是过得去的。加上“合村都同姓,是本家”,亲缘关系上有如远古的一个氏族。“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在那个时代,不识字,从某种意义上说,反倒免受诗书礼易、封建意识形态的浸染。无怪乎他们头脑中压根儿没有什么等级之类的封建观念,没有什么“犯上”之类的封建观念。
在那样一个环境里,人们的私有观念较为淡薄,民风格外淳厚。特别是在款待一年一度从大市镇上下来的客人上面,这里就是友情的海洋,温暖的乐土,鲁迅先生正可以充分抒写他自己对于人际关系的理想。
“在小村里,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家家都这么好客,有如桃花源中人。小朋友们一起钓的虾。“照例是归我吃”,吃在别人嘴里自己觉得更快乐。
关于看戏的情节,最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鲁迅不是设计白天里小朋友和迅哥儿都没去成,而是设计“到下午,我的朋友都去了”,独独“我”一个没有法去呢?假设白天里大伙儿全都没有去,到晚上一起去,那意味就全然变调了。小朋友们白天全看戏了,晚航去赵庄,是专门为了迅哥儿看戏。一切都是在写友爱,写理想的友爱。船摇得飞快,固然表现着他们技术的娴熟,然而更深的意义在于表现他们对迅哥儿的热情,他们明白迅哥儿心情的急切,要让迅哥儿早一刻看到社戏,“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他们是悉心的照护着迅哥儿的安全。看戏时,双喜、阿发为迅哥儿随时做着解说,节目内容倒在其次,处处表现的是友情。
偷罗汉豆的情节,最明显地表现着鲁迅所理想的人格──无私淳朴。让桂生出来提议“可以偷一点来煮吃的”。就有了请客的意思,桂生买不到豆浆,念念不忘迅哥儿的饥渴。至于阿发说“偷我们的罢:,在稚气中透着可爱,在可爱中透着稚气,他们中间没有私己主义的冰水,有的是利他主义的热情。这正是鲁迅理想的人际关系。
为了表现人间友爱的理想,鲁迅把笔墨主要用在纯洁的孩子身上,同时并不局限于孩子圈里,他还将笔触扩展到大人身上。他提到了八公公,看来他在村上算是较为小气的一个了,然而就是他,使了他的航船并不需要去“借”,用了他的盐和柴,他也毫不计较。更可爱的是六一公公了,这是无须多说的。
人情好,水也好,山也好,平桥村是一片乐土,鲁迅把那里的自然环境尽情的美化着,诗化着,神化着。在《故乡》中,鲁迅用那样灰暗的色调描绘农村,那是现实的,在《社戏》中,鲁迅却把农村描绘得如同仙境一般,这是理想中的。这理想的友爱的世界使人产生这样欢乐的心情,世界也就变得如此理想美妙。
《社戏》这样的主题在前后两部分的对比反衬中显得十分明显。前一部分写了两次看戏,他写了什么呢?他同样不写演戏而写人情。写人情的恶劣。场子里明明“中间也还有几个空座”,挤过去坐时,却说“有人,不行”。后一次,实行对号入座了,可是去晚了,座位就给人占了。问问演员是谁,一个胖绅士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一眼,说话很不耐烦,剧院打着小叫天的旗号,可是直等到12点钟叫天竟还没有出来。世风就是如此恶劣!在这样丑恶的现实中,鲁迅自然向往一个理想的充满友爱的世界。《社戏》便是根据作者幼年在农村中的经历加以理想化创造出来的一片乐土,在这个天地里,寄寓着鲁迅的一种社会理想。鲁迅的创作志在改变国民精神,这正是改变国民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白此,才能发现这篇小说中鲁迅思想的光辉。
今晚在灯下,开始我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写这一篇读后感。经过妈妈的指点,我的思路渐渐清晰起来……
这一篇作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在乡下无忧无虑的生活和乡村社戏这一种奇特的娱乐活动,描写的是年少时鲁迅先生假日里到乡下和他的小伙伴们掘蚯蚓,钓鱼虾,一同去放牛,一同去看戏,一同去偷豆子,生动的记叙和细腻的刻画让我们也身临其境:“每一天都抓蚯蚓,抓来穿在那铜丝做的小钩上,趴在那河边钓虾;其次便放牛,黄牛和水牛都敢于欺负他,他只好远远的看,这时小朋友们都嘲笑他……他最爱看戏,最爱看扮蛇精和老虎;在回家的路上,他们都到田里偷豆子,年幼的和他剥豆,年长的摇船,不久就熟了,便随波逐流,都围到后舱,用手撮着吃……”。
可能大家都没读出来,作者在文章的前后两段都写出了读书的重要和村里人对读书人们极高的评价,比如:“读过书的人才识货”等等,妈妈也是点通了我的思路才想通的。读过书的城里少年到乡下受到了种种优待,那么多孩子陪着他玩,也说明了当时“待客的礼数”非常的周到和民风的淳朴。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玩伴们都栩栩如生,一个个在他的文章里复活。他的文学成就正印证了文章里六一公公的话“小小年纪便有见识,将来一定中状元。”
今天在我们看来,乡村里的少年生活得非常无忧无虑,不需要每天要做繁重的功课,也不需要大量的学习时间在桌前。可是如果没有鲁迅先生的好学,《社戏》这篇精彩的文章也不存在了。所以,忙里偷闲才有闲的快乐!
一个人都有一次童年,它或平凡,或精彩,都多少的影响了现在的我们自己。这些天,我就走进了鲁迅的童年生活,找寻他记忆中的童年所带给他的,在寂寞中呐喊的力量。
对于鲁迅来说,现实是沉重的打击,而童年就定是理想的方舟。潺潺的流水,碧绿的豆麦田,清香的水汽,朦胧的月色……在到处都是江南元素的环境下,迅哥儿坐船去看戏。结合书上的插画,我能想象到在摇曳飘荡的小船里,迅哥儿正在用好奇而又期待的眼神望向远方戏台上的“灯火通明”,这是渴望的戏,是家乡的戏,是童年的戏。带着不舍,“我”坐船回家,“回望戏台,它又飘渺得像一座仙山楼阁,满被红霞罩着了”。是啊,我们总是能在童年的片段中体味到美好。回望童年,细细品味,原来自己还在江南水乡自然美好的风光中看过戏。这美好的、温馨的记忆,滋润着鲁迅,让他无比怀念自己的童年,也不禁让我沉醉在这江南风光中。
童年的环境会影响我们,而那些挚友,也必定是记忆中最闪亮的点缀。双喜、阿发、桂生和迅哥儿组成了偷罗汉豆四人组,他们在饥饿之时跑到六一公公的地中偷豆,惊险、刺激、很有挑战性,在这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这些朋友们的聪明机灵,我相信这些品质一定会影响着鲁迅的。当我读到这时,想起了《追风筝的人》里,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友谊。在阿米尔被欺负时,哈桑挺身而出保护他,完成仆人的使命,尽到朋友的情谊。不管是国内经典还是国外名著,这里面的友谊都令人向往与感动。我也感谢一下朋友的出现吧,谢谢你们让我的童年如此美好。
没有人能把童年的拼图拼完整,但正是这些碎片,才让童年更加珍贵。童年的美好带给鲁迅呐喊的力量,让他成为一个坚毅的人。在这样经历的感化下,我也会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鲁迅是文学大家,他的深刻不是浏览所能体会的。《社戏》中的情趣以及道不尽的“人生经验通感”是它令我产生鉴赏教学的尝试。
这篇课文讲述了鲁迅童年时看戏的一次经历,写了鲁迅一开始认为平桥村是“我”的乐土,他每天的事情大概是挖蚯蚓、钓虾。但是所盼望的,就是去赵庄看戏。看完戏之后,由于他们的肚子空空的,想去找点吃的,双喜很聪明也很机灵,为了不让阿发的母亲知道,因为如果阿发的母亲知道的话,会骂他们的。于是,双喜想了一个歪主意,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去偷罗汉豆。但是事情真相始终会浮出水面的,六一公公最后知道了村子里的小孩吃了他田里的罗汉豆时,也并没有生气,而是把鲁迅请到了自己家里。六一公公问鲁迅豆儿中吃吗,鲁迅说很好。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地说道: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子比不上别人的呢。我今天送些给我姑奶奶尝尝去。他于是打着笈子回去了。
鲁迅最后又白吃了六一公公的罗汉豆,但他认为这回吃的罗汉豆,却没有他昨天看戏的时候吃的豆那么好。
读者论坛这篇文章写出了鲁迅对美好童年生活的怀念,也使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原来,鲁迅的童年这么丰富而有意义呀!
我从来没有读过除课文以外的任何一篇鲁迅的文章,因为它太深奥了,看完之后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看不懂,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
鲁迅的文章应该是出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过渡期,《社戏》中有些句子我也觉得有些奇怪。读完《社戏》后,我并不能从中看出什么大道理来,但多少还是有点收获。
从文中,我了解了鲁迅小时候的生活:抓蚯蚓,钓虾,放牛……,他和其他所有的孩子们一样,沉浸在欢乐,幸福的儿童时代,每天都无忧无虑。他也很孩子气,本来打算去看社戏的,谁知竟然没有船了,他马上就不高兴了。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我也经常如此,一有不顺心的事,脸就立刻板下来,而如果又有一件让我高兴的事,我马上又会兴奋起来。还有就是看戏的时候了。鲁迅在文中提到了老生可以翻四十八个筋斗,而当老生并不翻筋斗改为唱时,孩子们却一点儿也不想看了。这可以看出,孩子们并没有多大的耐心去“听”,反而武打场面更可以吸引他们。相信很多人都不是生来就喜欢京剧的,如果要说讨厌京剧的理由,那一定就是类似于唱的部分太烦了这类的。
我要说的最后一部分就是偷罗汉豆了。孩子们饿了,没东西吃,就想到了去“偷”。更好笑的是,“偷”的还是他们自家的`东西,两个孩子还在比“偷”谁的好。在他人眼里,或者说是如果这些孩子长大一点,都会为偷而不耻,可是他们小时候却没怎么在乎。孩子是一张白纸,我也从中读出了孩子们的童真。但是等他们长大以后了呢?白纸被密密麻麻地写满字,他们还会那么无忧无虑吗?虽然我不确定,但或许这也就是作者在最后说“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可能这并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但我知道了要珍惜童年时的无忧无虑。